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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1 毫秒
1.
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可以发现:无论是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在大陆法系国家,证据法基本上都是围绕查明事实真相这个中心发展的。因此,保证司法人员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是证据法的基本功能。通过对证据规则的解析可以发现证据法的功能具有多元性:保证查明事实真相、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规范侦查行为等,而其中居于首位的功能还是保证查明事实真相。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证据法的功能已经从认识论的范畴扩展到了价值论的范畴。  相似文献   

2.
关联性是证据能力问题不是证据的性质问题;经验、逻辑方法,是证据的判断问题,不诉讼证明的基本方法问题;证据法价值基础,是防止错案、保障权利,而不是准确、公正、和谐、效率;证据学研究基点,是法律事实而不是所有的历史事实,法律事实,既可以是历史事实,也可以是未来事实(事件);证据法,应当是以诉讼标的事实等案件待证事实的证明为规范对象的诉讼证据法.  相似文献   

3.
阮堂辉  王晖 《政法学刊》2005,22(6):62-65
证据法的出发点应该在于案件事实真相的发现.在实现探求案件事实真相上,科学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发现案件事实并非等同于科学研究,在发现案件事实过程中应该受到一定的规制,这种规制除了来自于人权考虑外,历史环境也是事实认定方式无法摆脱的因素.  相似文献   

4.
证据是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之间的媒介和纽带。证据法缺席的法律体系无法保证实体法通过程序法得到有效实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缺席的证据法则不能称之为良法。非法证据排除的价值趋向在学界争议众多,但一般认为排除非法证据至少体现了以下各种考量之一: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追求、对被告人人权和诉讼权利的保护以及对公共利益等重大利益的考虑。本文在国际公约的背景之下将我国现行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规定与国际公约、有关国家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规定相对比,试图指出其中的差距、反思这些差距存在的原因,并对某些问题做前瞻性的探讨。  相似文献   

5.
翟李鹏 《证据科学》2017,(6):730-742
案件事实认定中诉讼专门性问题的高频化和复杂化使得法官更加依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来解决,而现有诉讼专门性问题的解决途径存在不足.以人民陪审制度为基础,选取具有某一专门知识的专家作为陪审员参与诉讼专门性问题的事实认定,既有利于弥补现有诉讼专门性问题解决途径的不足,使法庭更为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又能有效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民主价值.目前专家陪审制度在诸多地方法院自主实行,亟待进行统一的制度规范.  相似文献   

6.
从认识论走向价值论——证据法理论基础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长期以来,中国主流的诉讼理论一直将认识论视为证据法的理论基础。但是,诉讼活动并不仅仅为一种以发现事实真相为目的的认识活动,而更包含着一系列诉讼价值的实现和选择过程;将诉讼活动仅仅视为认识活动,必然会导致“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甚至“重权力,轻权利”,这也是一系列现代证据规则难以在中国确立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进行证据立法的过程中,必须对此问题进行深刻的反思,将证据规则建立在形式理性观念和程序正义理论的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7.
胡学军 《法学家》2012,(2):159-175,180
德国、日本民事证据法研究的发展沿革及最新趋势显示,客观(抽象)证明责任的主导地位正在被能更好解释诉讼证明实践的具体举证责任概念所取代。这一趋势启示我国民事证据法的研究重心也应转移到以表见证明、摸索证明、事实推定、阐明义务、证明妨碍等制度为主要论题的具体举证责任领域,以这一理论指导司法实践以实现案件事实认定过程中的信息最大化与诉讼公正。  相似文献   

8.
张保生 《法学研究》2008,(2):122-132
中国证据制度建构遇到两大理论障碍:-是大陆法系传统问题,二是三大诉讼的特殊性问题。大陆法系传统不能证明证据法不能单独立法,三大诉讼的特殊性也不能否定各种案件事实认定的共性和规律性。中国现行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中证据规则大量重复的现象,反证了制定统-证据规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证据法的理论体系应当反映证据规则背后起支撑作用的正当理由、基本理念、法律原则或价值基础。中国证据规则的理论体系可以概括为:以相关性为逻辑主线,以准确、公正、和谐与效率为主要价值基础的举证(取证)、质证和认证过程。  相似文献   

9.
证据法的理性主义传统,既要求通过理性证明的方式去查明事实真相,而非诉诸神明和暴力;又不以追求真相为最高目的,而是将其视为实现正义的手段。这种理性传统,决定了法治国家证据制度具有求真、求善的双重功能,并将公正奉为首要价值,从而奠定了基本权利保障的价值取向。我国证据法学研究和证据制度建设正在经历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型,权利意识逐步觉醒。在这个转型过程中,应该将人权司法保障奉为证据法公正价值的核心内容,在贯彻无罪推定、不得自证其罪原则的前提下,确保刑事被告质证权的行使,发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证特免权规则对刑事被告基本权利的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10.
推定是证明过程的中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保生 《法学研究》2009,(5):175-194
在诉讼活动中,事实认定是一个经验推论过程,证明是事实认定的基本方式,推定只是证明的一种辅助方法。作为证据法范畴,推定不是建立在相关性基础上的逻辑联系,其本质特征是在基础事实与假定事实之间创设某种法律关系。因此,运用推定认定事实时,必然造成证明过程的中断,这决定了其主要适用于民事诉讼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民事举证责任和说服责任。推定对准确价值的忽视和对效率等价值的追求,使其难以承载刑事证明的重任,不能替代对犯罪要件事实的证明,更不能成为确信无疑证明标准的例外,推定的滥用会危害刑事司法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11.
信访工作中既要防止消极的拒民思维,又要防止过度的迁就思维,因为二者均为“人治”的思维方式。本文认为,信访工作中的法治思维是指:政府要从消极被动的守法者转变为积极主动的用法者;对于信访者的诉求要坚持法律的底线:政府要有作为诉讼主体进行依法维权的思维。政府在信访工作中践行法治思维的条件是:领导重视、经济发展、严格执行考核机制、信访干部职业化。此外。政府信访工作中践行法治思维还应处理好与治理思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辩论主义的根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刘学在 《法学研究》2005,27(4):40-50
对辩论主义的根据,理论上存在本质说、手段说、防止意外打击说、程序保障说、多元说、法探索主体说、信赖真实协同确定说等观点,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论证了实行辩论主义的必要性。由于现代民事诉讼法的价值理念包括实体价值和程序价值两个方面,并且民事诉讼在客观上乃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共同作用的“场”,因而辩论主义的确立和贯彻,有其实体根据和程序根据,是以此为基础的多元根据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3.
马登科 《时代法学》2010,8(3):44-49
将“辩论主义”或“对抗制”作为传统民事诉讼模式的识别标准,都存在以偏概全的缺陷。在“当事人主张论证一法院裁判”的基本构造下,从程序运作层面、案件事实层面和法律适用层面三个层面考察,无论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从来没有绝对的当事人主导或法院主导。诉权和审判权之间协调配置是各国传统民事诉讼程序设计的共同法理。  相似文献   

14.
基于当事人行政诉权行使理性化程度的不同,可将其区分为理性行使、精明行使、不当行使和恶意行使等四种状态,行政诉讼法实施应当进一步健全行政诉权分层保障机制。对理性行使行政诉权者应当给予有效保障,从科学把握立案登记和审查关系、法官履行释明诉讼类型选择义务、灵活运用行政案件协调化解机制等三个方面进行优化。对精明行使行政诉权者应当给予适度容忍,健全诉讼风险交流机制和诉讼繁简分流机制。对不当行使行政诉权者应当给予必要矫治,完善诚信诉讼的程序规则支撑和诉讼失权制度的精准适用。对恶意行使行政诉权者应当给予严厉制裁,探索差异化立案审查和诉讼失信人信用惩戒机制。行政诉权分层保障机制的优化,对于立基于全民守法的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5.
证据裁判原则是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原则。受刑事诉讼法理论的影响,证据裁判原则也在民事诉讼中被人们所提及。但基于民事诉讼的特定语境——民事纠纷性质、实体法属性、纠纷当事人关系、民事诉讼规范体系的特定性,证据裁判规范的要求就具有了与刑事诉讼法不同的意义和价值。其例外情形、原因及发生机理也有所不同。基于民事案件事实揭示的机理和民事诉讼法强调"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要求,在民事诉讼中,证据裁判作为原则的意义和地位远不如刑事诉讼。对于如何认识证据裁判的规范地位和意义,无论是民事证据规范文本的规定,还是人们对例外情形的认识,都存在着一些误识。误识的主要原因是脱离了民事纠纷的特性,按照公法思维而非私法思维去认识证据裁判的意义。文章就此进行了澄清和辨析。在民事诉讼中,对于事实认定而言,更重要的是自由心证原则。  相似文献   

16.
中国的法治建设,在起步阶段就遇到一系列理论冲突与现实矛盾,这属于法治进程中正常现象。面对冲突的理论和复杂的社会现实,法律人对法治的信念不能丢失。信念的丢失而引发法治的危机说法多少有点危言耸听,但是,从面死而生的角度看,这会使人们更加理性和正确地看待法治的进程。也许只有在法治论者的苦苦挣扎中,我们才能够深入理解法治的真谛。坚守法治信念是法律人的基本意识形态,是法治理论和法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精神支柱。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根本原因是立法理念和思路不同。德国民法体系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关系”阶段的理论。我国民法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义务责任关系”阶段的理论。从立法技术上看,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的根源在于,民法上责任的概念和内涵及责任与义务的关系有重大差异。由于《德国民法典》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请求权在民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民法体系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体现为以权利———义务———责任为主线,我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与德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不同。  相似文献   

18.
李训虎 《法学研究》2010,(2):156-173
中国的司法实践对证据的证明力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关注,呼唤证明力规则、创造证明力规则并实践证明力规则。然而,当下的证据法学界对证明力规则往往持一种简单化的批判态度,其对于证明力规则的理性总结与学理思考相较于司法实务界倾注的努力不相适应。在以证明力为导向的证据法中,证明力规则的产生是一种必然。在证明力规则问题上,中国证据法学者在理论层面缺乏主体意识,但法律条文以及司法实践却显示了相当程度的主体性并保持了韧性。  相似文献   

19.
保护规范理论的引入不仅关乎原告资格的确定,因为与实体法上的公权利相勾连,其如何适用直接关涉个人权利在公法中的析出路径与范围。就保护规范理论本身而言,其将权益基础限定为公法,使得主观公权利难以识别;其意在行政法内部建立独立的权利义务体系,无法有效应对公私法交织融合的现实;反射利益理论对解决滥诉有益,但也为将权利解释为利益提供了理由。出于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产生于经济政治改革之下的权力监督背景、基本权利条款司法辐射功能缺失等原因,保护规范理论在我国的适用中产生公权利析出范围过窄等现象。批判本土标准不确定性的论者,实际上是没有对本土实践展开充分的理论塑造。我们应该在借鉴保护规范理论权益实定化路径的同时,结合本土已有的要件化判断实践,将原告资格的实定法基础拓展至私法,并增加因果关系要件作为判断辅助。  相似文献   

20.
侯保龙 《行政与法》2012,(12):45-49
西方法治政府理念具有人类普遍的进步性,它保护人权以申张个人自由,实行民主政制以维护公民政治权利,实行法治以匡正政府权力界限。西方法治政府理念历经共和主义、民主主义、自由主义、法治主义到服务主义的演进过程。其中,共和主义确立政府形式,民主主义解决主权归属和政府合法性,自由主义表征政府目的,法治主义护佑公民权利,服务主义标明政府行为理性。这些理念对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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