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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在民法适用中,利益衡量是一种重要的思维方式,也是一种重要的法律解释方法。利益衡量在民法基本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具体适用,体现了民法在司法实践中的价值取向。利益衡量适用是通过对其不同法益的价值位阶做出判断,做出符合法律规定和考虑公众情感的公正裁判,并总结利益衡量的规律,形成制度规范,最终实现民法适用的法律价值。  相似文献   

2.
追索权并非是票据法中特有的法律制度,同样在其他法律中也存在。由于票据法和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不同,票据法调整的是票据法律关系,属于商事法律关系的一种,而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其中以规定买卖、租赁、雇佣、所有权、婚姻、继承等一般社会生活关系的民法,最属重要[1]。因而在不同的法律中就有不同的立法追求和价值判断,同时作不同的法律设计。那么本文分析比较了票据追索权和民法追索权之间的异同,之所以不同是因为这两种制度所蕴涵的法律精神、价值取向的相异,其实这种法律精神价值取向的相异也正恰恰是票据法和民法之间的本质区别。  相似文献   

3.
追索权并非是票据法中特有的法律制度,同样在其他法律中也存在。由于票据法和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不同,票据法调整的是票据法律关系,属于商事法律关系的一种,而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其中以规定买卖、租赁、雇佣、所有权、婚姻、继承等一般社会生活关系的民法,最属重要。因而在不同的法律中就有不同的立法追求和价值判断,同时作不同的法律设计。那么本文分析比较了票据追索权和民法追索权之间的异同,之所以不同是因为这两种制度所蕴涵的法律精神、价值取向的相异。其实这种法律精神价值取向的相异也正恰恰是票据法和民法之间的本质区别。  相似文献   

4.
胡吕银 《河北法学》2007,25(9):89-92
民事主体作为民法上的"人",取决于法律的价值判断.法律判断的依据是特定社会对民事主体所形成的共识.现代社会法律确认民事主体的实质要件应是:凡具有单一意志并经登记的社会存在都可作为民事主体.据此,传统民法将法人限定在能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上,是一个误解.而法人制度的重构不仅使民事主体制度获得了新生,而且为中国农民集体法律地位的确定提供了理论依据.中国的农民集体是一种组织承担有限责任的法人.  相似文献   

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性质与法律适用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志红 《法学杂志》2007,28(2):157-160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法律性质的不同认定会影响到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解释和判断、解决合同纠纷时的实体和程序法律适用等。从价值衡量和纠纷解决之便利与效率的角度考虑,对具有双重性质的出让合同产生的纠纷,在实体法律适用上应区分不同属性部分的内容分别适用民法规则和行政法规则,在程序法律适用上则应将合同作为一个整体统一适用民法规则。  相似文献   

6.
法律人格与伦理的关系状态反映了法律对人的态度。人格属性历经古代罗马法、近代欧陆民法以及现代社会化民法的发展过程,分别表现为"反伦理化、泛伦理化、去伦理化"倾向。人格概念的伦理价值判断功能应该让位于它的法律技术功能。通过承继并改造罗马法人格制度建立现代民事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7.
法律行为在民法上存在三种不同价值取向,即自由价值的抽象表达、价值引导工具和规则范本,确定法律行为价值取向是解决相关问题的前提,其中作为价值引导工具来理解法律行为最具有可行性。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原则仍应坚持,但应将“合法性”限定在基于行为性质判断的可为层面,合同效力则交由拘束力规则调整;基于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区分的相对性,将无权处分认定为事实行为并适用侵权规则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区分是建立在突出意思表示重要性的前提上,没有实际操作意义,合同的形式拘束力应由民法基于信赖保护原则结合不同情境来分别取舍确定。  相似文献   

8.
试论债的效力体系张礼洪,王洪林法律体系是反映法律价值判断或法律利益衡量的外在形式结构。法律的体系化是法制的必然要求,只有将法律制度、法律原则及具体法律规范之间进行合乎逻辑的组织安排,合理搭配结构,一个严密的科学的体系才能建立。债法是整个民法的核心部分...  相似文献   

9.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基本精神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中最主要也是最有代表性的原则。但是该原则只强调形式上人人平等的自由,忽视了实质上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非平等事实,结果使得法律对这一原则做出诸多限制。本文论述了私法自治原则的含义和重要意义及其价值,正是因为该原则的重要性,所以它不能被滥用,适用范围也非无限,我们需要对它做出限制。  相似文献   

10.
我国在行政诉讼中大量出现援引民法规范的案例,但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对民事规范有效借鉴的判断方法和规范路径。有鉴于此,需深入探讨行政诉讼中民法规范的适用问题,提出一条妥当引入民法规范的适用路径。该路径以区分法律漏洞类型为起点,在共同的法律价值追求和逻辑自洽的要求下,寻找可引入的共通性领域,最后通过类推或解释的方法援引民法规范。廓清该路径既能弥补传统行政法的缺陷,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控制行政权滥用,防止其对公民权益造成损害。  相似文献   

11.
论民商法价值取向的异同及其对我国民商立法的影响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赵万一 《法学论坛》2003,18(6):12-21
民法和商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既有密切联系又有一定区别。其区分依据除了要考虑法律的调整对象之外,立法价值取向的差异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民法的最高价值取向是公平,立法上采取的是公平优先原则;而商法的最高价值取向则是效益,立法上采取的是效益优先原则。正确认识民法和商法在价值取向上的不同,无论对于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践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自罗马法以来,世界各国民法对遗失物拾得所产生的诸多法律问题作了完备的规定,立法体例和具体内容有所参差。我国相关民事法律对拾得遗失物制度虽有所规定,但难以合理调整由遗失物所产生的复杂的法律义务,并且在法律价值的判断与取舍上也未必妥当。  相似文献   

13.
宪法实施的私法化,是通过将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具体化,使宪法权利包含的法律的基础价值准则作为公序良俗原则的重要成分,进而将私人之间侵害宪法权利的法律行为视为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从而对法律行为的效力判断产生影响。由于公序良俗条款含义的包容性以及宪法与民法的关系尤其是宪法权利的特点,决定了公序良俗条款发挥宪法实施的私法化的桥梁和媒介的作用,是宪法权利及价值纳入私法领域不可或缺的具体路径。我国宪法第51条和民法通则第58条之间的共同性,使宪法权利私法化不仅具有宪法上的依据而且具有实行的条件。  相似文献   

14.
民法的法律渊源,是指民法的实在规范的存在形式或表现形式,是“借以将法律规范确定为实在的和强制性规范的那些形式。”①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因为法律传统的不同,民法法源也彼此各异。一般来说,大陆法系的民法渊源主要包括制定法(其主要形式是民法典)、习惯法以及学理等其他渊源,而普通法系国家的民法渊源则主要是判例法,判例法曾经是普通法系中法律的唯一来源。判例法作为普通法系国家的主要民法渊源,与普通法系国家特定的历史背景、深刻的社会原因以及独特的法律文化传统紧密相关。经过近千年的发展和完善,判例法特有的价值理念和法律特…  相似文献   

15.
商法和民法是对市场经济进行调节的重要的一类法律制度,效益和公平在法律层面是其最为重要的价值取向。两者之间既有一定区别又存在密切联系。两者之间的区别既在于其法律对象的不同,也在与其在立法过程中的价值取向的差异。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需要考虑到效益优先的原则,因而效益成为了商法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价值取向;而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在对资源进行再次分配的过程中,也要充分考虑公平优先的原则,因而公平成为了民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对商法和民法不同价值取向的正确认识,于我国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五、民法传统的特征民法传统既是世界法律发展史上最为重要的法律体系之一,而它在当代世界的社会生活中又产生着如此广泛深刻的影响,那么,我们何以判断并评论它的历史发展和现实存在呢? 毋庸置言,我们首先要明确民法传统所据以区别于其它法系或法律传统的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17.
民法上自然权利初论——道德与法律间融合之一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上自然权利有别于一般哲学意义上的自然权利和民法法律权利,它是给付不受强制执行,但义务人自愿给付后即可保有给付效果的权利。其中自然债权长期为民法理论和实务所承认,由于其涵盖不了物权请求权的自然化状态,因此有利用推理、类比等方法提出自然物权并进一步概括出民法上自然权利的必要。在关于民法上自然权利本质的观点争论中,“自然(道德)权利升华说”相较而言是较适宜的理论。该类权利是道德与法律约束共同交集生成,个中展现道德与法律之间的融合,道德伦理、一般社会观念与法律的特殊衔接是理解其实质的关键。民法上自然权利反映了法律实证主义和价值法学、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法律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在民法领域内的张力与协调,具有独特的制度功能和民法意义。  相似文献   

18.
禁止性规范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民法理论未对禁止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作出准确区分,导致司法实践中规范适用错误。禁止性规范在民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维护了公私法规范体系价值取向的有机性。强制性规范本身不能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影响。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转介的只能是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民法中的转介条款来实现。对违反禁止性规范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需要根据禁止的是"特定的行为模式"或"特定的法律效果",还是对"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均予以禁止来进行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19.
人权视野中的人格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人权是宪法和民法确认和保护人格权的共同价值基础,人格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民法的制定和发展自然会受到宪法的约束,但这种约束只能是间接的。宪法中有关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的规定只能通过其体现的人权价值间接影响民法人格权制度的发展,它只能为民法上人格权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合法性、合理性的依据,民法上人格权仍应由民法来确认。  相似文献   

20.
马俊驹 《中国法学》2020,(1):106-125
中国民法的现代化进程,特别是数次编纂民法典的曲折而艰辛经历,印证了中国学习和借鉴西方近现代民法的理性依据,以及中西法律文化整合的历史必然性。从性善与性恶、整体与个体、契约与身份、人情与法律、社会转型与弘扬传统美德等相互排斥又相互关联的法律文化理念和价值体系维度看,民法是保护善意人之法、聚个体间合作之法,民法不能忽视对身份关系的调整,具有辩证的情法观,道德精神是民法内在价值的根基。实现民法和传统文化、民法和现代文明的良性整合,需寻求他们之间的共通处和结合点,建立既尊重人性、彰显权利,又崇尚社会公益、弘扬社会公德的民法新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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