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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循证矫正即遵循证据的矫正,是“Evidence—based corrections”(“以证据为本的矫正”)融入了中国文化元素后的意译词。其源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的循证医学(Evidence—based medicine,EBM),20世纪末该理念进入矫正领域并在美、加等国得到广泛研究与应用。2012年9月,我国司法界正式引入这一理念。在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的社区矫正起步晚且存在着社区矫正管理的粗放性、矫治方法的主观化、矫正工作者的本位化、监狱与社区的错位性等诸多不足。借鉴西方的循证矫正理论,对于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循证矫正的理论依据、基本原则、实践模式,完善社区循证矫正这一新的司法改革模式,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2.
社区矫正诞生后的相当长历史时期管理模式并没有成为一个问题,直到反矫正运动对社工主导的矫正恢复运动的严重质疑。后来兴起的循证矫正运动中,管理模式成为探讨的一个重要方面,众多研究证据显示综合管理模式的矫正效果优于监督模式和恢复模式。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我国社区矫正北京模式基本属于监督类型,深圳模式类似于综合类型,上海模式则属于综合服务类型但偏向于矫正恢复。数据分析和检验得出,深圳模式和上海模式的矫正效果优于北京模式,工作人员中社工比例的增加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再犯。最后建议在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设立社工岗位以增强综合管理特征,录用和培训综合型工作人员,同时谨慎对待设立社区矫正警察的呼声。  相似文献   

3.
借鉴、吸收、融合有关循证矫正的国内外研究成果,结合循证矫正本土化的需要,将循证矫正的基本特性归纳表述为三项,即技术性、有效性和协同性。  相似文献   

4.
证据是循证实践之魂。循证实践是以证据为本的实践,循证矫正的过程就是在实践中寻求利用并循环利用最好证据矫正罪犯的操作模式和具体方法。循证矫正证据的重要性不仅在于理念上的以证据为本的实证属性和科学工作模式,而且在于其本身即是循证矫正实践框架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5.
当前发表的很多个案矫正案例显示,在个案矫正中没有充分运用循证矫正技术,导致难以在现有的矫正个案里累积循证矫正的证据资料,不利于个案矫正和循证矫正互促发展。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研究如何将循证矫正的技术融入到个案矫正的实践中。一方面,要论证个案矫正和循证矫正在理论层面上是互通的,是可以借鉴融合的;另一方面,要探讨在矫正个案中应用循证矫正的适用操作技术。  相似文献   

6.
运用质的研究方法,对上海市1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深入访谈,根据复原力理论“过程说”的内涵,及“个人-环境”互动理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复原力发展过程进行分析。社区矫正对象经历了“正常生活——进入刑事案件流程——进入社区矫正——解除社区矫正”四个不同阶段,复原力发展过程具有阶段性特点并呈现出“原生期——剧变期——重建期——成长期”的复原力发展过程图式。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要建立以促进复原力发展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依托个案管理,依据社区矫正对象所处复原力发展阶段、个人特质等设定具体可行的服务目标,积极调动现有保护性因素,注重将重大事件发生的时间节点作为重要的介入契机,实施整合性、体系化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策略。  相似文献   

7.
不同交往理论是近现代犯罪学发展中的重要理论,为我国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任务布局模式提供了理论依据,应当纳入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社区矫正的基础理论之中。结合当前我国社区矫正矫正工作的实践状况,具体而言,不同交往理论对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启示主要体现在强调制度整体协调性与加强社区矫正亚文化建设等方面。  相似文献   

8.
两高、两部的通知文件,对我国社区矫正进行了界定,我国社区矫正的性质可以从根本属性上、目的上、手段与方式上等多重角度凸显出来。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不仅在法律上明确了社区矫正,还在适用条件、执行上作出了相应规定。在此大背景下,社区矫正的性质有了新的内涵:由惩罚性向康复性、由实质目的性转向形式法治性、由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工作"转向为犯罪学意义上的"社会工作"。  相似文献   

9.
循证矫正实质上是一种矫正方法论,基于这种方法论指导下所形成的罪犯矫正的一整套运作体系,我们可以称其循证矫正模式。从方法论角度,循证矫正在方法论上有自己的基本内涵。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开展循证矫正的理论与实践中,矫正方案的设计是最为关键的环节。设计更有效的循证矫正方案需要遵循风险—需求—反应原则,对矫正效果的评估需要使用有针对性的、具有良好信效度的评估工具,实现矫正方案在矫正实践中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而实现矫正效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11.
在罪犯矫正的认识论上,主要有矫正否定论、可改造论和层次矫正论三种观点。大多数学者认为矫正否定论的倡导者应是世界上有着很大影响的犯罪学家龙勃罗梭,他提出了重要理论“犯罪天生论”.认为“天生犯罪人”是不可矫正的。我们认为龙勃罗梭的理论被学界曲解了,只看到了其强调天生犯罪人不可矫正的一面,而忽略了其理论对矫正犯罪人的积极意义。可改造论主要是新中国建立以来所秉持的一种观点,认为罪犯是可以改造的,罪犯具有矫正的可能性,但罪犯矫正是有条件的。从逻辑意义上来讲,对罪犯一定条件下的可以改造并不是都能够改造。层次矫正论认为,罪犯中有的是可以矫正的,有的则是不可能矫正的。因此,只有树立矫正有限论的理念,才能对不同层次的罪犯,运用不同的策略。  相似文献   

12.
2010年是中国的"维稳"之年,也是中国维稳面临挑战之年。从犯罪学的视角分析,科学调控城市化发展速度,加快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现有户籍制度,改善流动人口的生存环境,扩大社会福利,构建新型的警民关系,强化社区和家庭建设等是减少犯罪,推动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  相似文献   

13.
关押已经宣告为有罪或者正在等待审判的人员,是一个具有理论与实践价值的问题。本研究表明在一个关押率低的州,保释金支持项目能够分配到足够的资源,并以一种高姿态对待那些主要的决定者,这说明在司法系统审讯前和宣判阶段,对社区矫正的投资能够降低关押的财政和社会成本,社区矫正项目同时还有能力提升犯罪司法系统的有效性。但是,一些政治性因素,诸如“严厉打击犯罪”舆论的普及,将会限制澳大利亚人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采用社区为本的矫正方案。  相似文献   

14.
中途之家是矫正工作领域中的新生事物,在中国的广大城市乃至乡村中具有不可估量的推广发展前景。开办和推广中途之家标志着中国社区矫正机构的重要进步。而与此相匹配的下一步发展要求,应该是中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职业化。北京市的阳光中途之家的模式要求中途站不仅要向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临时住宿之类生活救济,而且更要提供教育矫正、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等各个方面的服务。实现社区矫正的职业化,必须制定相关法律或法规,由专业化的矫正官员组成社区矫正工作者核心队伍,明确规定他们必须具有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的专业资格和经验,并享有相应的薪金和福利及任职和晋升条件。  相似文献   

15.
社区矫正有利于罪犯回归社会,降低了重新犯罪的发生率。但是,社区矫正对象还存在重新犯罪的情况,究其原因,既有社区矫正对象自身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社会交往不良、心理因素复杂、犯罪的职业化等因素,也包括社会歧视、教育欠缺、社区矫正工作方法不当、监狱行刑效果不佳等方面的因素。  相似文献   

16.
我国犯罪学存在若干认识误区,在科学性方面有待加强。犯罪概念方面的误区表现在混淆了研究对象层面上的犯罪和概念层面上的犯罪,过于追求犯罪概念的精确化,忽视犯罪概念的心理学考察。研究方法方面的误区表现在认为犯罪是不可以量化的,量化就是有数据,忽视测量量具的标准化,认为犯罪研究是纯客观的。在犯罪学体系方面,传统犯罪学体系因其逻辑结构的大众化、通俗化和易滥用性不利于犯罪学往纵深方向发展。建立在关系哲学和实证分析基础上的关系犯罪学成为当今犯罪学体系的理想选择。  相似文献   

17.
社区矫正概念的多维思考与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社区矫正的概念,学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行刑说、救助监督说、处遇说、混合说、教育说等。这些概念,均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我国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我国的社区矫正应是广义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人员置于社区矫正机构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再社会化的活动。在这里,社区矫正是一个“社区制裁”的性质,而不是单纯的“社区刑罚”,它只对其中一部分矫正对象(罪犯)具有社区刑罚性质。社区矫正是一项独立的工作手段。其工作内容是对矫正对象的执行刑罚、监督管理、矫正教育、危机干预、社会救助等。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泄愤型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影响我国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学术界对泄愤型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研究多是从心理学和犯罪学等微观角度来进行,较少考察社会因素对犯罪主体的重要影响,鉴于这一情况,应着重探讨泄愤型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宏观社会背景,从社会排斥理论出发,分析泄愤型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发生机理,进而从社会融合理论的角度提出化解泄愤型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路径,实现对受社会排斥的社会群体的融合,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相似文献   

19.
企业家犯罪的研究是从犯罪主体方面来看待犯罪,它与西方犯罪学中的白领犯罪并不重合,企业家犯罪可以分为国有企业家犯罪和民营企业家犯罪,它根植于企业家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制度因素。对此类犯罪进行遏制需要刑事法网的严密和改善,同时要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的大背景才能奏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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