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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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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悬赏广告在我国有长久的历史,至少在秦代就已经出现,其在现代社会的应用尤为广泛,方式也多样化。尽管如此,我国的民事立法体例中对悬赏广告的性质、法律效力等问题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处理类似的案件比较棘手,以至法院在处理同类案件时往往做出不同的判决。因此,在立法和司法解释上对悬赏广告加以规定甚为重要。本文主要就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方面进行探讨,运用对比的方法寻找更为恰当的途径对悬赏广告做出诠释,明确其法律效力,使广告人的广告行为得以受到一定的约束,保护行为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2.
法学意义上的悬赏广告 ,是以广告的形式表明对完成指定行为的相对人给付报酬的法律行为。关注对象是悬赏广告法律效力制度 ,主要探讨下列三个问题 :1 悬赏广告法律效力制度是否有适用范围的限制 ,即是否所有具有悬赏广告形式的行为 ,均被纳入生效制度所调整的视野。 2 判断悬赏广告法律效力的标准是什么 ;3 悬赏广告法律效力的内容是否仅仅限于给付报酬 ,其有无扩展性。  相似文献   

3.
本文主要讨论优等悬赏广告的性质和法律规制问题。关于优等悬赏广告的性质,本文人为采独立行为说较为合适。关于优等悬赏广告的法律规制,本文认为在优等悬赏广告的撤回、行为结果的权力归属、评定人和评定标准方面法律都应进行一定的规制。  相似文献   

4.
司法实践中已出现关于悬赏广告的诉讼,但有关悬赏广告的法律规定在我国立法上尚处于空白,亦没有相应司法解释。本文结合各国悬赏广告的立法、判例及学说,对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悬赏报酬请求权等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5.
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理论界素有争议。在具体制度设置方面,尤其是在处理酬金与费用问题上,应从法理上进行分析区别对待,是采取二者相加还是选择其一,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悬赏广告的撤销上,笔者认为其应于指定行为完成前撤销,并建议应对赔偿做出明确的限制。理论界应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悬赏广告的具体应用上。  相似文献   

6.
悬赏广告法律性质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传统民法学界有关悬赏广告法律性质的契约说和单独行为说均存在缺陷 ,通过将悬赏广告区分为普通悬赏广告和特殊悬赏广告 ,并分别论述普通悬赏广告和特殊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及有关问题 ,对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7.
悬赏广告自古有之,今日犹然,且日益普遍。关于悬赏广告法律性质之争论,也从未止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虽对悬赏广告作出了规定,但较为原则且并未明确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笔者认为,对悬赏广告法律性质之确定,应借鉴德国等大陆法系诸多国家之立法例,采单独行为说为宜。  相似文献   

8.
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之人 ,给予广告中约定的报酬的意思表示。悬赏广告古已有之 ,现阶段数量呈大幅度上升趋势 ,如近年大量出现的公安机关缉凶悬赏广告 ,寻找遗失物的悬赏广告 ,而由此所引发的此类纠纷也呈现上升趋势。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大多数法院都认为悬赏广告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广告人应受其约束。但也有部分法院对此不予认可 ,例如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王云辉诉董仁帅悬赏广告纠纷案 ,但对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问题存在不同看法。对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问题 ,英美法系大多认为是“契约说”…  相似文献   

9.
悬赏广告若干法律问题探析○武向阳悬赏广告自古就有,现代生活也屡见不鲜,由悬赏广告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许多国家对悬赏广告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在这方面几乎还是空白。本文拟就悬赏广告的若干法律问题作一初步探索。一、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悬赏广告,是指...  相似文献   

10.
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问题,理论界素有争议。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对悬赏广告的性质界定偏向于采契约说,但这并不妨碍学理上的进一步探讨,因为从利益平衡等角度考虑,单独行为说更好地兼顾了广告人和行为人的利益,较之契约说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悬赏广告纠纷日益增多,虽然《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之第3条对悬赏广告作了规定,但其规定得较为原则且并未明确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这无疑加大了此类案件的处理难度。其中关于悬赏广告是要约还是单方法律行为,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焦点。  相似文献   

12.
张拓 《行政与法》2000,(5):44-45
悬赏广告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当事人之间因酬金支付问题而产生的纠纷也日渐增多。由于我国法律尚无明确具体的规定,法院处理时随意性较强,这一问题显得比较复杂,人们无所适从。对此笔者愿略抒管见,以求教于学界。 一、悬赏广告的性质及要件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问题,古今中外的学者颇有争议。目前主要观点有契约说和单独行为说。契约说又称要约说,认为悬赏广告是广告人向不特定人作出的明确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规定了广告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行为符合要约成立的要件…  相似文献   

13.
白平诉阎崇年及诉中华书局案中共同的法理问题,首先是关于怎样构成悬赏行为以及悬赏效力的认识。然而,我国的现行法并没有关于悬赏的具体规定,学理上对于悬赏性质的认识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学术界关于悬赏行为的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14.
悬赏广告的性质和效力曾有理论争议,但司法层面上已经统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因此,这两个案件不涉及悬赏广告是否为合同的问题,而在于是否构成悬赏广告。任何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悬赏广告也不例外。  相似文献   

15.
悬赏广告,自古有之,渊源既久。例如,给予赏酬的寻物或寻人的广告,提供犯罪相关线索或缉拿犯罪嫌疑人的广告,这些皆属悬赏广告。所谓悬赏广告,一般认为是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或提供一定服务的人,给予约定奖酬的广告。在当今世界,信息传媒愈来愈发达,悬赏广告也日益普遍。但对此重要的法律现象,我国《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刚刚颁布的《合同法》亦未作规定。悬赏广告纠纷大量出现,理论界分歧也比较大。因此,为了保障交易安全、促导悬赏广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公平合理,迫切需要法律对悬赏广告予以规范。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历来…  相似文献   

16.
在市场经济日趋发展的背景下,悬赏广告的社会应用越趋广泛,种类也日益增加。但是我国尚无专门对悬赏广告的立法规定,使得在现实生活中因悬赏广告引发的纠纷缺乏有效规范。本文着眼于对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进行探讨,以期为解决这一问题做出努力。  相似文献   

17.
刘峥 《中国审判》2010,(4):100-100
在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中,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和效力认定均无明晰规定,各国立法例和学说观点也不尽相同。就本案而言,关键是判断本案被告在电视访谈中的特定“表白”是否属于悬赏广告。  相似文献   

18.
韩赤风 《法治研究》2010,(10):22-25
在大陆法系,《德国民法典》最早对悬赏广告作出了系统的规定。目前在德国,不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对悬赏广告性质的认识都不存在争议。然而,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悬赏广告性质的认识还一直存在不必要的争议。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对悬赏广告的概念、性质、构成、法律后果以及不同的定性及其后果进行了观察与探讨,以期有助于消除对此不必要的争议。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悬赏广告纠纷日益增多。我国法律对悬赏广告未作规定,审判人员对其性质的认识也存在分歧,有厘清之必要。本文在对悬赏广告进行类型化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悬赏广告在性质上应为契约行为。  相似文献   

20.
现代社会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悬赏广告被应用于社会多个领域。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对悬赏广告的规定却不够明确,难以处理一些疑难复杂的实践问题,并且引发法学界的长期争论,矛盾的中心所指就是悬赏广告法律性质。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理论界主要存在"单独行为说"和"契约说"两种观点,此两种观点各有利弊,但"单独行为说"较之于"契约说"更具优势,一方面弥补了"契约说"的缺点,另一方面使法律关系明确化。通过对悬赏广告的概念和现行的规范作简要分析,吸收借鉴国内外法学界的研究成果,对这两种观点进行系统的比较,在支持"单独行为说"的基础上提出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以及建议,从而兼顾各方利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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