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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37 毫秒
1.
徐继敏 《河北法学》2008,26(1):117-122
由于行政管理体制和司法体制不同,各个国家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不尽相同。我国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依职权调查案件事实,法官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发挥比较积极的作用,决定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与行政程序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总体一致,但又不完全相同。行政诉讼以"谁主张谁举证"为证明责任分配基本原则。考虑到推定、行政认知等影响,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有多样性,还存在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况。  相似文献   

2.
《北方法学》2022,(1):90-103
行政案件中的证明责任配置权,是指将证明责任在行政案件当事人间加以合理分配的权力。学界通说认为,行政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只能由立法机关来配置。然而,法院却已在现实地行使该项职权,而且这种权力的行使也已获得实定法的明确认可。这背后蕴含了对一般司法规律和行政诉讼制度特性的综合学理考量。质言之,赋予法院在行政诉讼具体案件中配置证明责任的权力有其事实、规范和学理上的依据。同时,结合我国法律移植的传统和当前所面临的法治实践状况,法院在行政案件中配置当事人间证明责任的权力又应有其限度。因此,我们应当坚持在实定法规定证明责任基本分配规则的前提下,赋予法院适度的证明责任配置权。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是行政诉讼法证明责任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本文就我国行政诉讼关于证明责任规定进行分析,认为行政诉讼法并未对证明责任的真正归属作出规定.结合其背后隐藏的理论问题和当今世界主流观点,对构建我国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分配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4.
论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与普通行政诉讼在证明责任上存在重要差别,现有的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不足以完全解决其中的问题。其中,认定政府信息属于国家秘密的证明责任,依申请公开中关于申请条件的证明责任,信息不存在的证明责任,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的证明责任,都需要在现有证明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5.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与普通行政诉讼在证明责任上存在重要差别,现有的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不足以完全解决其中的问题。其中,认定政府信息属于国家秘密的证明责任,依申请公开中关于申请条件的证明责任,信息不存在的证明责任,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的证明责任,都需要在现有证明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客观证明责任的分配研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行政诉讼客观证明责任的分配是诉讼法上的永恒话题。本文认为,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证明责任是对《行政诉讼法》第32条的正确解读,但是被告证明合法性理论的支持理由存在诸多缺陷,具有实质正义的规范理论仍应成为行政诉讼客观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理论。  相似文献   

7.
论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原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对两大法系证明责任分配理论作简要分析和对我国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若干观点作简要述评之后,提出我国应当确立以无罪推定为原则、以不利推定为例外的证明责任分配原理.同时本文分析了我国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现实条件,认为应当严格限制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范围,限制的方式和途径包括慎重创制被告人承担的显性证明责任、慎重建立不利于被告人的法律推定.  相似文献   

8.
中国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模式与规则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明责任这一概念的使用存在诸多含混之处,亟须正本清源。在学理上,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存在三种模式:成文规则模式、个性化研究模式与利益衡量模式。行政诉讼的复杂性与当事人举证行为的灵活性决定了成文规则模式难以确保个案公平。而个性化研究模式与利益衡量模式亦因其个案性与事后评价而难以为当事人的举证提供有益指导。域外通行的规范理论因其客观性和科学性可以为矫正我国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9.
黄锫 《行政与法》2007,(6):85-87
对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不能简单的做一归而统之的划分,而应该具体的分析诉讼中各角色的不同证明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的证明责任应分为客观的证明责任和提供证明责任,前者是在行政实体法中就已预先设定好划归行政机关承担,并在行政诉讼中当案件真伪不明时作为法官判案的实体法依据。后者则仅仅只在诉讼过程中才有其存在的意义。而原告在诉讼前的证明行为实质上是证明的义务,其在诉讼中则享有证明的权利,法官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则具有证明的权力。  相似文献   

10.
证明责任的提出基础主张事实,实质是一种诉讼风险.证明责任理论以德国和美国为代表,德国以分析法律规定要件为特征,美国以实用主义的利益衡量为特征.在借鉴各国证明责任理论上,区别不同案件的情况,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下,应当吸收权利分类及利益衡量理论的合理成分,建立我国的证明责任分配理论.  相似文献   

11.
高志宏 《政法论丛》2022,(1):127-138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司法实践经历了地方探索、改革试点、全面法治三个阶段,法律体系初步建立,但在受案范围、起诉主体、诉前程序、举证责任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缺漏.优化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应实现三个转向:立法模式实现从包容论向独立论的转变,诉讼类型实现从救济型诉讼向预防型诉讼的转变,规则构建实现从粗陋向细化的转变.通过制定《公益诉...  相似文献   

12.
目前学界尚未在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概念问题上达成共识。对于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内涵的界定,应该从证明标准与法律真实、自由心证和证明责任的关系入手。本文通过比较两大法系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特点及赖以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在坚持法律真实、自由心证和正当程序理念的基础上,提出在区分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况的前提下,重构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体系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诉讼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公民知情权的行政救济途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涉及行政诉讼的类型以及法院的受案范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举证责任和诉讼程序都因不同的行政诉讼类型而有显著区别。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最关键的问题是法院对于国家机密的审查,政府信息是否国家秘密必须经过有权机关的确认,不能仅仅以属于国家秘密的空洞理由而不予公开。对于因政府信息公开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应当给予国家赔偿。  相似文献   

14.
论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价值蕴涵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肖建国 《法律科学》2002,6(3):101-112
民事举证责任分配是由民事实体法、民事诉讼法和诉讼政策三方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其中 ,结果责任主要由民事实体法预先静态地配置 ,反映实体法的价值目标 ;行为责任由民事诉讼法概括地规制 ,体现程序公正和诉讼效益的要求 ;而法官则在个案中审时度势 ,依法律的精神、公平正义的基本观念 ,对预置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作出微调。  相似文献   

15.
证明责任与强制鉴定:“精神病”的鉴定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精神病的刑事责任问题在英美法国家经历由非此即彼的有无向中间环节的妥协,诞生了限制刑事责任;同时精神病证明责任的分配也由控方绝对责任向相对责任缓冲,并逐渐演变为辩方承担证明责任和控方承担说服责任配置方式。我国应当在借鉴精神病证明责任合理分配的基础上,构建强制鉴定制度,以此来促进精神病证明责任的合理配置流向,保证精神病证明责任的程序正当。  相似文献   

16.
《若干解释》第 57条第 2款确立的行政诉讼确认无效判决制度在以下方面值得讨论 :第一 ,确认对象。确认无效判决须以业已成立的行政行为为对象 ,确认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在一定程度上是自相矛盾的 ;第二 ,与判决撤销的关系。一般应当作模糊处理 ,只有当原告要求宣告无效或者在常规诉讼时限之外起诉时 ,法院才有必要严格区分“无效”与“可撤销” ;第三 ,举证责任。“无效”的举证责任 ,应当由原告承担。  相似文献   

17.
行政诉讼中对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救济,虽然在修改前后的《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应司法解释中都有涉及,但是无论在实体还是在程序方面,均存在较多的问题。这不仅给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救济带来一定的困难,也成为许多行政案件案结事未了,甚至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信访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政诉讼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权利救济制度体系,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关注: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未获准,应当赋予其上诉权;没有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遗漏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案件,二审法院并非一律发回重审;应赋予被遗漏的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提起再审之诉的权利;应当赋予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管辖异议权;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在终审前都可以参与诉讼程序;参照原被告举证责任完善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举证责任制度;强化行政诉讼生效裁判执行中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18.
龙云辉 《法律科学》2008,5(3):150-155
现代型诉讼中,由于当事人构造处于实质上的不对等状态,因此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一方往往无从举证。减轻该方当事人证明负担的方法,既有改变证明责任分配框架内的举措,亦不乏自由心证范围内的办法。一系列努力和尝试都反映了当事人程序权保障理念下证明责任制度的没落,证明权概念的上位。  相似文献   

19.
赵小军 《证据科学》2016,(6):723-733
举证责任分配契约是民事证据契约的重要类型。对举证责任分配契约的实证讨论是对此类证据契约更直观的展现。诉中举证责任分配契约、否定性举证责任分配契约是值得关注的举证责任分配契约新类型。举证责任分配契约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正当形式,并未违背自由心证原则,可以解决举证责任分配法规存在的漏洞,弥补规范说及法官自由裁量分配举证责任的不足。该制度的运行需要结合实践根据不同类型构建不同的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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