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2.
3.
本文以地役权的适用和创新为中心,研究地役权制度,受英美法的附土地转移契约与衡平法上的地役权的启发,论证了地役权在营业竞争限制与城市开发中的应用,认为可以以土地的消极利用为契机,实现相郑土地的有效利用,增进土地权利人的权利.上述两种新型地役权利用方式可以在中国应用,设立否定地役权。通过限制供役地人的权利,体现地役权的制度特色与优势,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丰富与创新。 相似文献
4.
5.
6.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地役权与相邻权都涉及到了对他人不动产的利用,地役权与相邻关系二者各具其内涵,在规范目的与制度构成上有着相似之处,容易令人滋生歧义和困惑。结合《物权法》对二者进行区别研究将有助于我们认清它们的本质,更好地调整不动产之间的利用问题,充分满足当事人的不同利益需求。 相似文献
7.
8.
论相邻关系的役权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邻关系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是指不动产相邻各方为了自己不动产的利益和便利,而使用对方不动产的权利.而地役权同样具有相同的功能.但是,在继受德国民法典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大多把相邻关系规定在所有权下,视为对所有权的限制或扩张,而把地役权规定在他物权中,这种立法模式人为地割裂了二者的联系,没有看到二者同源同性,都源于罗马法中地役权的规定,具有相同的役权性质.二者也有不同点,任何事物都是有差异的,不能因为差异的存在就否定二者的深刻联系.相邻关系应作为法定地役权,通常意义上的地役权作为约定地役权,统一规定于役权(地役权)项下. 相似文献
9.
我国《物权法》中地役权制度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物权法》关于地役权的规定深受土地公有制、房地分离制度以及多元化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的影响。在理解地役权的客体、设立主体、从属性等问题时,绝不可生搬硬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立法或学说。另须注意的是,地役权只是一个高度概括的属概念,其由土地役权和建筑物役权两个种概念抽象而来,而土地役权或建筑物役权之下则包含形形色色的像通行权、汲水权、眺望权、建筑支撑权之类的内容。因此,在理解地役权制度时,须同时并用具象分析、抽象分析这两种方法。 相似文献
10.
地役权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但我国现行法上却没有相关的规定,在制定物权法的过程中对于地役权的名称选择、立法模式、适用范围等争议颇多.应当保留地役权的名称;采用地役权与相邻权并存的立法模式;调整范围适当扩大,以不动产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利益和需要来确定,但这种利益和需要只能是对他人不动产的特定使用. 相似文献
11.
12.
公共役权,是公益事业、国家或公众取得一种要求相关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承受某种负担的权利。公共役权调整国家和不特定公众与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13.
14.
The loss of farmland each year due to development in New York State is astounding. Yet, agriculture remain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local economy and is essential in providing local food to New York residents. Many land-use protective measures that have been put in place such as large minimal lot-size zoning and agricultural districts have failed to slow down the rate of farmland lost each year. Conservation easements are a vital protective tool, but they require lots of private and public funding. This funding is necessary in order to ensure farmland for future generations. Before it is too late, New York needs to follow the lead of states such as Pennsylvania, which has shown an overwhelming commitment to protecting vital farmland. 相似文献
15.
Leslie Johnston Ph.D. Eric Dannenmaier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Wildlife Law & Policy》2013,16(2):259-277
Abstr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ability of local communities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ivate legal tools as a means of assuring sustainable wildlife use. Using recent legal developments in Kenya as a case study, the paper examines a series of contracts entered into between local communities in the Samburu District and tour operators wishing to bring wildlife “photo safaris”; onto Samburu lands. These contracts, typically referred to as “Eco‐tourism contracts,”; are designed simply to allow tour operators to lead tour groups through community property without trespass. The authors argue that to achieve their true potential, these contracts must be treated, in essence, as “wildlife easements,”; or “eco‐easements,”; that can become publicly‐recorded mutual conservation commitments, and as such must incorporate conservation principles with a focus on environmental impact and wildlife management. Moreover, these contracts must be linked both conceptually and financially to the communities’ governance structure and to its broader conservation efforts. 相似文献
16.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俄罗斯土地权利立法变迁,分别以土地再分配和土地权利有效实现为阶段性目标,形成了公私并存的土地所有权体系,以土地租赁为主、限制物权为辅的土地利用制度格局和以公法为主、私法为辅的土地权利规范调整模式。当前在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现代化驱动下,对土地以及其他自然资源权利的法律调整彻底回归到私法框架中来,遵循物权逻辑改造土地权利体系,强化土地权利稳定性,扩充土地限制物权类型,增加公民、法人利用土地的机会成为俄罗斯土地权利立法再发展的主旨方向。 相似文献
17.
关于《民法草案·物权法编》制定若干问题的意见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中国政法大学物权立法课题组 《政法论坛》2003,(1)
日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的《中国民法草案》中的“物权法编” ,仍然存在若干问题 ,建议至少在以下方面考虑修改 :强化所有权平等保护的思想 ;调整物权法的整体结构 ;物权变动的要件设计为强制性规范 ;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增设先占、添附等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规定取得时效 ;肯定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 ;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必要作为独立一章规定 ;邻地利用权回复称为传统法上的“地役权” ;不动产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关系并存但分别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仅产生对抗效力 ;宅基地使用权可有限制流通 ;准物权应以单行法另行规定 ;让与担保可暂不规定 ;占有保护适用有权占有 ;物权的保护方法有待加强。 相似文献
18.
土地流转机制是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一个核心问题。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对现有理论提出了挑战,体现为私人交易和公共征收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三十多年来,地方的土地流转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重要的制度创新。总结这些地方制度创新,可以揭示出土地流转的"中国模式"。土地流转的中国模式,以政府和集体的组织协调为基础,体现为对土地供需各方的双重代表和双向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村集体组织的居中协调,既是当代农村土地流转的组织基础,也是其相对于"私易模式"和"公征模式"的比较优势。土地流转的中国模式,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中国道路奠定了重要基础。 相似文献
19.
土地开发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的法理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开发权的性质是公权力,其基本内容是土地用途管制和规划管理,土地开发权决定土地资源的初始配置,它是土地资源市场配置的基础。土地利用的公法调整是私法调整的基础。土地开发权是产生土地开发增值收益的决定因素,这是构建和完善土地开发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的法理基础。国家应当以土地管理者身份参与土地开发增值收益的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以实现土地开发增值收益社会分享的政策目标。作为土地所有权人的国家和集体以及其他民事权利主体,依据民事权利参与土地开发增值收益的初次分配。 相似文献
20.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法理反思与制度重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立法现状遇到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的质问。改革并完善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应当在"抑公扬私"立法理念的指导下,在坚持协调发展原则和集体成员参与原则的基础上,系统考量公共利益、补偿标准、征收程序等立法内容。尤其是,在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和个体成员权、全面落实集体土地确权发证的前提下,应注重从所有权和用益物权两个层面,完善耕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乃至自留地、自留山的分类征收及其补偿机制。应强调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两个视角,重新审视农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分配自治权,重构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司法救济机制,切实维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征收利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