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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国际海事立法是伴随着世界航运业的发展而发展的。航运业的繁荣又受制于科学技术在航海上的应用。19世纪工业革命之前,科学技术落后,海上运输的实施,主要依靠海员技能,我们称这一阶段为“技能航海”①时代,这一特点决定了航海贸易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因此,与之相适应的海事立法多系区域性法规或国内法规,这是国际海事立法的第一阶段。到了近代,蒸气机问世以及天文学在航海上的应用,使“技能航海”向“天文航海”转变。航海技术的发展促使航运业的发展,此时航海贸易冲破一国或区域的限制,走向国际化,与之相适应的,海事立法也开始…  相似文献   

2.
提要本文首先回顾了航海过失免责产生与演变过程,指出:航海过失免责存废争论其实是船货双方在新的航运环境与条件下利益诉求的反映。文章针对变化了的航运环境与条件,认为目前完全保留和彻底废除航海过失免责均不可取,宜采取相对折衷的态度,最后从法价值的角度论证了航海过失免责废除的必然性。  相似文献   

3.
国家官员在工作上要以联合国机构的有关条例和准则为指导,这不再是什么奇怪的情况,而是几乎已成为世界各国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的惯例。例如原子能、民用航空、传染病控制、气象学、航海、邮电通讯、国际支付和外汇管理等部门都包括在内。至少对某些国家来说,据悉需要国际规章制度的  相似文献   

4.
在保护国际投资的国际法规范中,双边投资条约的历史最长,而且比较行之有效.大体说来,有这样三种形式:(1)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这是缔约国在友好的政治前提下,针对通商航海事宜签订的条约.(2)投资保证协议.这一模式是由美国开创,因此又称“美国式投资保证协议”,通常采用换文形式,其目的是预先作出明文规定,确认美国海外投资保证机构的代位求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投资保险和投资保证的鼓励投资协议和换文”简称“中美协议”就属这一类型.(3)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这是联邦德国、瑞士、荷兰等欧洲国家以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中有关促进和保护海外投资的事项为中心内容,同其他国家签订的专门性的双边协定.由于联邦德国在这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这类协定又被称为“联邦德国式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中华人  相似文献   

5.
马得懿  陈雷 《河北法学》2002,20(Z1):189-192
航海过失免责是很有特色的承运人过失免责事由之一。航海过失免责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具有积极的作用而且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立法的机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法经济学的观点下,航海过失免责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对这一过失免责的生命力进行理性分析,同时对汉堡规则的出台的历史时机和条件提出了质疑。  相似文献   

6.
六"航海,龙局长去省厅开会了,请你代表他九点钟到527会议室参加区拆迁工作调度会,听说是赵区长亲自主持,你一定要做好记录,并代表司法局发言。"一大早,航海接到张局长的电话通知。赵区长亲自主持的会议,航海不敢怠慢,连忙带上笔记本九点准时赶到了会议室。"同志们,我区地处市中心,绝大部分属于老城区,近年来  相似文献   

7.
《中国司法》2014,(6):91-91
截至2013年底,全国法律援助管理机构数为431个,法律援助机构数为3249个,其中行政性质机构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分别为1544个和633个,这两类机构占机构总数的67%;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010个,占机构总数的31.1%。全国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机构数为2922个,占机构总数的89.9%,有专门接待场所机构数为3041个,其中临街一层机构数为2196个,占机构总数的67.6%,增长了15.9%,东,中、西部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相似文献   

8.
“一个人.如果你不逼自己一把,根本不知道其实自己很多事都能做到!” 刚接到人事局马建英局长通知他报到的电话,黎航海的内心突然变得极不平静。想想这些年自己坚持不懈地努力,终于有了结果,忍不住发出了以上感慨。  相似文献   

9.
李韦行 《中国公证》2012,(11):60-61
四通过阅读公证档案,航海逐渐对公证的意义和办证流程有了新的认识,并尝试着接待咨询。“喂,请问是辅仁区公证处吗?”这天电话里传来一位年轻女性的声音。“是的。”航海说。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王某是某地海事局一监督站监督员,侦查机关在侦查一起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王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经了解,在199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之后,国家海事局属事业单位,海事局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其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请问:海事局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犯罪,能否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河北读者李明李明同志:根据国家关于海事局机构设置和职能的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即交通部海事局)为交通部直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主要负责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与行政执法…  相似文献   

11.
六 "航海,龙局长去省厅开会了,请你代表他九点钟到527会议室参加区拆迁工作调度会,听说是赵区长亲自主持,你一定要做好记录,并代表司法局发言."一大早,航海接到张局长的电话通知. 赵区长亲自主持的会议,航海不敢怠慢,连忙带上笔记本九点准时赶到了会议室.  相似文献   

12.
金涛 《中国公证》2011,(7):51-54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给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份内部文件中指出:我省某法院在其受理的7起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发现原告方提供的证实被告侵权的公证书均是由异地公证机构提供.这些公证书既不是原告所在地公证机构作出.也不是侵权行为地公证机构作出。而按照我国《公证法》及《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是有限定的。因此在实践中对公证机构存在的超越管辖的公证书的合法性存在较大争议。该法院建议我省司法行政部门统一对公证机构的管辖范围作出调整.允许在全省范围内的公证机构在省域范围内可全面开展公证业务。  相似文献   

13.
房屋委托书公证.是公证机构日常工作中再平常不过的一项业务。然而许多公证人员一提到它却是“谈虎色变”.究其原因.源于近年来当事人以不法手段骗取公证书.之后公证机构被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的案例越来越多。一份收费200元的公证书,最后可能被判赔近百万元,这其中的不成比例姑且不论.公证人员和公证机构在其中承担的执业风险和舆论压力还会影响到行业的发展和公信力的维护。公证人员在能力所及的情形下尽到审查义务而仍然免责不能和公证机构被判赔偿后难以通过追偿而获得救济.是目前公证行业在面对房屋委托书公证时最大的困扰。公证人员不是“火眼金睛”.公证人员也是“肉眼凡夫”;公证机构不想做“冤大头”.公证机构却往往“束手无策”。  相似文献   

14.
王潇  罗婧 《中国公证》2012,(7):27-30
2006年9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涉及公证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解答》,其中对于如何确定公证机构赔偿责任的范围作了如下解释:“因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同时,公证机构在审查、核实中也存在过失.导致错误发生的.由于错误发生是由于公证申请人的故意所致.因此。公证申请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公证机构也应当对其相应的过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是全国第一次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关注公证机构承担补充责任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袁野 《中国公证》2006,(2):24-25
一、机构整合的最好选择 公证市场化容易引发忽视公证质量和社会效益问题.这不仅与公证定性相悖,也会带来过度竞争,导致公证的公信力下降.进而危及公证行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为确保公证机构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不应允许和鼓励公证机构进行证源竞争,因此,公证机构宜在市和县设立.省及市辖区不宜设立公证机构。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体制上消除公证业务范围的重叠。目前在我国.对此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有三种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6.
公证民事法律责任是指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公证文书发生错误,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时.公证机构依据过错的程度.向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也称公证机构的民事赔偿责任。准确理解公证民事赔偿责任,必须了解和把握其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公证法》实行“机构本位主义”立法,对过错赔偿原则进行了法律上的规定.类似于“雇主替代责任”的赔偿模式.这是历史的进步。  相似文献   

17.
《中国律师》2006,(4):F0004-F0004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英文简称SIAC,中文简称“新仲”).受理国际商事及海事仲裁案.是新加坡法定的仲裁员指定机构.也是新加坡仲裁裁决书的认证及登记服务机构。  相似文献   

18.
提单批注是航海贸易中的重要法律问题之一。由于法律对提单批注没有严格的标准而时常产生纠纷,这种纠纷会影响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因此,本文针对提单批注行为引起的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问题、提单批注在法律上和习惯上规定的标准进行了讨论。以便承运人正确使用提单批注为航海贸易服务。  相似文献   

19.
在英第一帝国发展史上,"复辟时期"是一个非常重要甚或极为关键的阶段。期间,英国不仅重申和强化了克伦威尔时期颁布的《航海条例》,而且通过两次对荷战争,彻底扫除了实施《航海条例》的主要障碍,使重商主义殖民原则得以最终确立,从而加速了构建重商帝国的步伐。  相似文献   

20.
荷兰王国属大陆法系国家.司法鉴定报告作为专家证言.在刑事诉讼中有很强的证明力。通常由检察官启动司法鉴定调查。警察机关内设的技术部门一般仅能从事简单的现场调查,鉴定多由警察机关以外的、具有高度中立性的鉴定机构承担。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NFI)隶属于司法部,是国内最大、最权威的国立鉴定机构,也是欧洲司法鉴定联盟的主要发起单位和永久盟主。此外,由大学或企业设立的以及民营的鉴定机构是重要的补充力量。为加强管理,荷兰新近颁布了关于司法鉴定人注册制度的法律.鉴定人准入条件要求严格。目前从业的荷兰司法鉴定机构大多已按照IS017025通过了实验室认可。有鉴于荷兰的司法鉴定实践.在我国有必要强化鉴定机构的中立性,走集约化发展鉴定机构的道路;培育权威鉴定机构,推进认证认可工作.提高司法鉴定的规范化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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