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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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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潘强 《犯罪研究》2007,(6):49-52
单位证明是指以单位名义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相关客观事实的书面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出现的"单位证明"应当区分形成于事前还是事后,形成于事前的单位证明是书证,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而形成于事后的单位证明不符合刑事诉讼的法定证据形式,需要有相关书证佐证或转化为其他证据形式才能具有证据效力。  相似文献   

2.
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黎宏 《法律科学》2001,(4):65-72
我国刑法的通说将“经单位集体讨论或单位负责人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作为单位犯罪的核心要件。但是 ,这种理解具有难以划清单位代表或机关成员的犯罪和单位自身犯罪之间的界限、扩大或缩小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不符合现实社会中的单位犯罪的实际情况、无法适用于规模较大的现代企业等弊端。在追究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时 ,应从追究单位自身固有的责任角度出发 ,除关注单位集体决定和单位负责人的决定之外 ,还应考虑单位的目标、业务范围、规章制度、防范措施等单位自身制度方面的情况。这样 ,才能准确地把握单位的真实意志 ,正确地认定和处理现实中所发生的单位犯罪。  相似文献   

3.
王沛儒 《证据科学》2009,17(6):710-717
单位作证是司法实践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其中尤以单位证明的使用最为广泛和富有争议。本文阐述单位证明作为诉讼证据使用的现状,并对单位证明作合法性分析,解读因单位证明的使用导致单位滥用证人权利现象的产生及成因,提出如何规范和引导单位作证行为,限制和约束单位滥用证人权利,以解决单位作证中遇到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相似文献   

4.
单位作证是司法实践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其中尤以单位证明的使用最为广泛和富有争议。本文阐述单位证明作为诉讼证据使用的现状,并对单位证明作合法性分析,解读因单位证明的使用导致单位滥用证人权利现象的产生及成因,提出如何规范和引导单位作证行为,限制和约束单位滥用证人权利,以解决单位作证中遇到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相似文献   

5.
单位证明的证据效力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所谓单位证明 ,是指以单位名义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在刑事诉讼中 ,对这类文字材料所属证据种类、证明效力及其效力根据 ,理论和司法实务界都存在不同意见。笔者谨以一己之见 ,对此问题作一探析。一、单位证明的一般证据法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 2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都是证据”的规定 ,刑事诉讼证据可以界定为 :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①。作为刑事诉讼证据 ,必须具备三项本质特征 ,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这是证据的必要且充分条件。判断单…  相似文献   

6.
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在我国特有的文化和社会环境中扮演着特别而又重要的角色,在经济、文化、司法领域从事着积极的活动。在刑事案件中,对于某些事实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象民事诉讼法那样明文规定单位的作证资格和法律地位。笔者认为,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忽视甚至排除、否定单位在刑事诉讼证明中的作用是不客观的法律,应当赋予单位证人的资格。  相似文献   

7.
作为一项内生型制度,单位证明制度虽然有着旺盛的生命力,但却被多种理由反对,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对该制度法理基础的认识存在偏误.单位不得作为证人的原因主要在于功利而非逻辑,由此产生的制度间隙在大陆法系主要是通过嘱托调查制度来填补的.该制度所实现的功能与我国的单位证明制度类似,故而可以作为我国重塑单位证明制度的模板.因此,单位证明制度的法理基础应转换为言辞原则的变通、自由证明、证据自由以及当事人证明权的保障.重构单位证明制度首先应当将单位证明定位为简易、特殊的证据方法,然后从受托单位的要求及其应答义务、调查的客体、调查的程序以及诉讼费用等几个方面进行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8.
一、民事诉讼证明对象(一)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含义在我国的诉讼法学界,人们一般都把证明客体与证明对象作为相同的概念来使用。①证明对象,又称待证事实或要证事实,也有的称证明标的,或者证明客体,是指在诉讼中专门机关和当事人等(或称证明主体)必须用证据予以证明  相似文献   

9.
(一)在刑事诉讼史中,关于证明责任问题,是一个争论已久的问题。从奴隶制的罗马法开始,到封建国家,再到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刑事诉讼法规,对证明责任的概念、含义及其理解,各说不一。因此,国外有这样一种说法:“证明责任在证据  相似文献   

10.
论单位自首的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如何认定单位自首,刑法理论界对此研究尚不多见.单位自首是自首制度的一种,因此自首的成立条件同样也适用于单位自首.单位犯罪是由单位与单位中的自然人一体化实施的,因此,单位自首的认定也应当体现一体化的特征.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自首行为,一般可导致对单位自首的认定.  相似文献   

11.
段伟 《中国司法》2004,4(1):50-51
(接上期) 二、公证作为社会中介组织行使司法证明权是行政权社会化的具体表现 “公”一词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作为统治权威的国家或政府,一是指公众、公共。从传统文化上讲,我国对“公”一般理解为国家、政府以及国家与政府的延伸,如公有制单位。而在西方国家概念中,“Public”除了国家  相似文献   

12.
现行单位刑事责任的立法规定是以单位犯罪是一个犯罪行为为理论前提的,因而存在诸多理不断、剪还乱的理论死结。为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单位犯罪的形态结构,理顺犯罪单位与犯罪单位成员之间的罪责关系。通常所说的"单位犯罪"实是一种特殊的犯罪聚合体,具体包括两个犯罪行为:一个是客观实在的由单位成员实施的自然人犯罪;另一个是法律拟制的单位犯罪。即源初意义上的"单位犯罪"。这两个犯罪行为因"为单位谋利"的单位成员行为在法律评价上的双重性而被立法者人为地聚合在一起,但单位责任和单位成员责任在构成和追诉上应当是各自独立和分离的,二者并不牵涉或互为前提。  相似文献   

13.
秦增时 《法制与社会》2011,(15):136-136
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部分涉案事实由特定单位提供证据材料日益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然而,与现行民事诉讼法所不同的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肯定单位的作证资格以及相应的法律地位。笔者认为,立法以及刑事司法实践中否定单位在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过程中作证资格和法律地位,对刑事司法实践中大量出现的单位提供证据材料的现象视而不见,既不利于及时有效的追究和惩罚犯罪,也不利于刑事诉讼证明理论体系的完善。为此,笔者在学界关于单位作证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个人思考,试图论证单位的作证能力,为刑事诉立法确立单位作证制度探索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4.
一般认为,"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两者含义基本相同,且可以通用、互换,但实际上两者的内涵并非等同,不能简单地将两者作为相同概念混用。虽然分析哲学有这样的箴言:词没有固定不变的含义,它的含义取决于具体语境的上下文对它的具体委托是什么。但是作为法律术语,若唯以通过分析上下文方能确定其含义,难免会在学术讨论中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麻烦,甚至会在写作中因断章引用他人词句而导致己文辞不达意。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通过对证明责任及其相关概念争议的分析,探究证明责任的具体含义,并反思我国民事证明标准的界定。  相似文献   

15.
关于司法证明中证明责任的含义,我国学者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行为责任说,即证明责任就是提供证据这种行为的责任;二是结果责任说,即证明责任是在案件事实不清的情况下,由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三是双重含义说,即证明责任包括双重含义,即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6.
单位自首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单位自首的成立条件单位自首的成立也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是自动投案,即犯罪单位在实施犯罪之后至归案之前,出于其集体的意志主动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该单位实施了特定的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行为。其二是如实供述单位的罪行。参与实施单位犯罪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身投案或者经授权委托并能代表单位投案意志的其他人代为自动投案后,必须要由其中的自然人实事求是、客观、彻底地供述单位的全部罪行和…  相似文献   

17.
徐东 《中国公证》2005,(12):39-43
一、证明与公证证明 何为"证明"?从文字学上解释,"证"古字写作"證",有"证实"、"证据"的含义,"明",日月为"明",有"明亮"、"明白"的含义.<现代汉语词典>上解释为"用可靠的材料来表明或断定人或事物的真实性".  相似文献   

18.
挂靠经营单位对外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挂靠经营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在理论界和司法界出现的一个名词,其基本含义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为了享受国营集体企业在税收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与一些行政企事业签订协议(或口头协议),由行政企事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注册登记,领取集体或全民性质的营业执照。(在工商登记注册时,行政企事业单位往往以“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的名目出现)。对成立的挂靠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既不出资也不参与经营,更不负责盈亏,只是依约按年度或约定的期限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从目前一般所主张的单位犯罪的概述来看,仍然是以单位内自然人为中介来追究单位刑事责任。是以"经单位集体讨论或单位负责人(主要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作为单位犯罪的核心条件的。笔者认为,这种仅将单位集体讨论决定或者负责人决定实施的犯罪作为单位本身犯罪,并以此为基础来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见解,不符合我国现代社会的实际情况,也没有充分概括出我国刑法分则中所规定的单位犯罪类型的全部情况。因此,笔者从单位犯罪的概念和法律特征、该罪名的弊端、产生的原因、单位刑事责任论的前提和确立单位刑事责任意义等方面加以论述,谈了一些观点,以求教于各位同仁。  相似文献   

20.
基于自首与立功在量刑制度上的同类性,单位自首的确认可以作为单位立功的依据。单位立功的主体只能是被告单位。单位立功必须以单位的名义,体现单位意志,为单位利益而实施。单位立功可以针对其他单位或个人,也可以针对本单位成员。单位立功的刑事责任,在现有立法中,只能存在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两种情形。刑法应增设单位立功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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