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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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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本法律观是科学发展观在法学领域的应用与延伸,是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法律理念。人本法律观的价值在于它不但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而且还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将人的全面发展与法律直接结合,开辟了人是法律之本的新领域。人本法律观将促使我国法律观的转型,指引着中国法学向更广阔的空间发展。  相似文献   

2.
范兴科 《法制与社会》2011,(20):293-294
人本法律观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重要成果,从经济的维度来解读人本法律观,探寻人本法律观的现实基础,是人本法律观从理论通往现实的重要课题。共同富裕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之所在,其精髓在于摈弃了两极分化和"平均主义"式的共同贫穷,这一思想具有普遍意义,将其引入法学领域,在法律权利与义务的配置上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同时凸显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安排中的指导意义。实现法律从异化到回归,需要共同富裕这一基础来支撑。切实贯彻这一法律思想,才能真正实现人是法律之本。  相似文献   

3.
从现象学角度来看,法律显现自身的活动与过程具有一种"构成"的性质。在法律实践中,各种政治因素、社会因素、历史文化因素不断获得规范性整合而使法律获得旺盛的生命力。通过梳理和分析当代中国主流法律观及其深度融合之可能,可以发现更为适合中国法治路径的法律观应当是来自基于现象学的规范法学,而法律方法论则是实践法治必不可少的技艺。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论述新时期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人本法律观,结合对现代西方法学的比较,揭示了人本法律观的创新和发展,并评述了材料中的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论人本法律观的科学含义——发展权层面的反思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学术界对人本法律观中的“人”、“本”和“人本”这三个基石范畴存在不少分歧与模糊认识。本文认为,从逻辑起点上讲,人作为人本法律观的主体,应当是“自然人”、“理性人”、“社会人”和“政治人”以及“生态人”五方面的统一。从内在特质上看,人本法律观是一种理想的法律价值观而非工具论、是一种理性的法律本质论而非抽象的本原论、是一种科学的法律方法论而非简单的具体操作方法。从价值选择上说,人本法律观旨在实现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权利,发展权体现了人本法律观的主体性要求、浓缩了人本法律观的客体性特征。  相似文献   

6.
法律因人的需要而产生,其创设及运行都应围绕人的需要.人本法律观是以人为本思想在法律领域的具体应用,它将人视为法律的根源、主体和目的.以人为本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早已有之,它影响着司法审判活动,对当时的社会制度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对我国的传统文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人本法律思想源远流长,其并非是现代社会亦或西方法律思想的产物,它对现代社会实现司法公正、建设法治社会和宪政国家具有指导性意义.  相似文献   

7.
"本土资源论"在中国曾引起极大的轰动,具有一种重要的"范式价值"。然而它的证成却存在严重的内在悖论:第一,理想与现实的纠葛不清;第二,法律多元与法律一元的层层矛盾;第三,本土资源与法律移植之间的徘徊犹豫;第四,对法律规避态度的是非反复。之所以存在这样的几个悖论,根源在于苏力的"本土资源论"是建基于实用主义的法律观以及法律理论家与实践家相结合的角色观之上的。"本土资源论"可能的完善之处在于,坚持法学研究的辩证思维的基础上,对法律、法学和法律适用以及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做必要的区分,并秉持对法律和法治向上向善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8.
梁燕妮 《法制与社会》2013,(16):230-231,237
现行法学理论教育中存在着教条主义、工具主义等不良倾向,实践法律观的提出适应了当代中国转型社会的现实需求。在法学理论教育中培养实践的法律观,重点在于严格遵循现行法律,重视社会历史条件,以及培养法律人的思维机制。  相似文献   

9.
和谐社会语境下检察机关人本司法观的确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特性使法律进一步回归于人,服务于人,维护人的权利、满足人的利益。在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新的执政理念的指引下,司法机关需要树立和坚持人本司法观。以人为本司法观更加充分地体现了司法权的本质特征,成为完善我国司法制度,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现代法治发展、程序主体性理论、权利与权力的关系要求检察机关树立人本的司法理念,并自始至终贯穿在司法实践中。  相似文献   

10.
一、以人本法治精神为核心。增加法律监督的人权保障蕴涵。实现法律监督的科学发展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的核心和灵魂,也是现代法治的价值内核。人本法治精神是科学发展观在法学领域的应用与体现,蕴含了“人是法律之本”的基本原理,它要求法治在保障和体现人的利益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11.
哈耶克是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在经济学和法学方面论述颇丰。哈耶克法律思想建立在自由主义传统之上,其对法治原则有着较多论述。在哈耶克看来,法治原则是人类目前找到的最有效的治理方式。哈耶克认为,法治不是一些空洞的教条,其意义在于能够防止政府专权,保障个人自由。在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的关系方面,哈耶克认为形式层面的法治更为重要,能够事先告诉人们,在某种情况下,政府将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哈耶克将权利划分为肯定性权利和否定性权利两种,且认为后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保障的权利。哈耶克的法治观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我国应进一步加强法律对政府权力的控制,建立普遍的、可预测的法律规则,尤其应注重宏观调控中的政府权力控制。  相似文献   

12.
熊赖虎 《中外法学》2011,(4):681-694
循环时间观和线性时间观,是人类的两种基本时间观类型。它们分别契合于古代法律与现代法律。在社会秩序方面,循环时间观具有现象化、整体化与永恒化的倾向;而线性时间观则具有本质化、个体化和即时化的倾向。这两种倾向分别呈现于古代法律与现代法律之中。另外,在古代法律中,有关时间的内容是以循环时间观作为预设的,而在现代法律中则为线性时间观。现代法律作为法治的制度规范,其线性时间观预设也构成了法治的时间观预设。对法治的认识,有必要从时间观,特别是线性时间观的维度予以展开。  相似文献   

13.
杨奕华 《北方法学》2015,(6):107-117
人本法律观是以人为本位去认识、体验法律,视法律为人所建构出来的人造物,主张法律是人追求美好生活的工具。法是死的,人是活的,有生命的人妥善操作法律,法律才能够发挥其促成人类共生乐活的功能。以人本的立场研究探讨法学,为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与混淆,可从五个层面释明澄清之:首先是区辨人本与人文、人道的意义;其次从自然法的发展史考察人本自然法是自然法的最新型式,也是第五种自然法;再次强调法律之建构与变迁乃是应人之生活需求,人有如何的想法,就会产生如何的法律;复次说明法治并非人治,是秉人本精神依法治理,法治思维有工具性、社会性、过程性、抽象性、规范性和知识性等六个构成因素;最后,检视人本的法学方法论,循人性以论,一方面是理性与经验之融贯,另一方面则是视之为一种法律实用主义的方法论,采相对价值的伦理观,有其和谐致善的伦理向度,最终极的任务无他,运用法律使人类互惠共生,同享安乐。  相似文献   

14.
雷五兰 《政法学刊》2006,23(4):72-75
法律文化是法律制度的灵魂,法律文化概念是在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它经历了近代、当代的变迁,形成了自身固有的功能和特征;法律文化的演进是在西方法律文化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冲突交融中形成的;它由义务本位观主导转变为权利本位观主导;法治文化最终取代政策文化。  相似文献   

15.
法学的历史使命是维护并阐释某种法治秩序。当代法学首先是根植于中国法律实践,阐释实践中的两个法律样本即技术性样本和政治性样本。政治性样本始终与现实的政治话语纠葛在一起,但作为一种政治智慧,要将社会问题司法化,同时避免司法问题的泛政治化,特别是不能超越法律规范。从这个角度说,法律可以被利用,但却不能被违反。纵观法治建设的历史,有革命式和渐进式两种模式。中国法治建设不能生拉硬扯,应该顺应历史和时空条件,走中国特色的渐进式法治之道。在经济改革拉动下的私法制度基本形成之后,下一步,应该在社会建设和政治改革的推进下,寻找建构法治秩序的突破口,完善社会法域和公法域的基本制度,在实践中形成中国式的法治秩序。  相似文献   

16.
燕树棠先生是我国近代杰出的法学家和法律教育家,在中国法学史上留下了宝贵的遗产。他对社会时弊的深刻洞察、对现代法治的信仰与恪守,体现了这位中国近代杰出法律人的智识与执著。服膺法治,是燕树棠先生思想的重要特征。他的法治观,并非是简单的"法(制度)决定论",而是在坚持法治之前提下重新提倡"人"的重要性。他将之寄寓于理想的法律教育,尤其是"法律头脑"的养成。  相似文献   

17.
董必武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新中国的缔造者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他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同中国的实践相结合,一生重视民主法制建设,提出“国以民为本”、“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依法办事”等法制思想、理念。他的法学思想博大精深,是民主法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本法律观等法学理论、理念的渊源。学习、弘扬董必武法学思想,要坚持与时俱进,理论创新,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18.
黎四奇 《河北法学》2007,25(4):51-55
法律理论演进的历史表明,文人相攻的天性及对自我理论的偏爱决定了法学理论之间的相互搏杀.虽然这种理论的对垒确实促进了人们对法律真知认识深度的深化,但是这种理论阵地上的排斥异己现象却非一种正确的法学真理探求观,因为复杂的社会决定了任何法律的命题并不能提供法律全部的图像.与此同理,中国的法治理论观不应是一种搏杀观,而应是一种博采众长的兼收并蓄观.  相似文献   

19.
人本法学教育观论要——高境界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模式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李龙  廖奕 《中国法学》2005,1(2):15-23
法科教育作为法律教育的科学模式,应当秉承以人为本的法理精义。在法科教育备感迷惘的今日中国,我们一定要依以人为本的法理精义科学构建高境界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模式,具体而言,研究中国问题、作中国文章是新理念,高素质法学人才和高素质法务人才的整合性法律英才是新目标,个性化、多样化、自主化、实践化是新方法。人本法学教育观是当代中国法治国家指导理论基建工程的重要端口,具有显明的战略意义和广阔的深入研讨空间。  相似文献   

20.
马云  傅义 《行政与法》2004,(7):48-50
我们应从简单的规则主义法治观转变为复调的法治观。复调的法治观,以规则主义法治观为主旋律,以 法律家之治作为必要的伴奏乐。恰当的法律家之治可以弥补规则主义法治观的局限与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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