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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人民警察警务技能战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警务活动能否合法、安全、有效的开展;必要的警务技能战术训练是提高民警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程序意识、战术配合意识的有效途径。如何让警务技能战术教学训练达到预期的效果,在考核中检验和体现出警务技能战术学习的根本目的, 并能紧密结合公安实战需求,较好地将教学内容运用于警务实战之中是警务技能战术教学工作者一直寻求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采用文献资料法、调查法、数据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对我国警务实战训练内容的评价进行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我国警务实战训练是以警务技能训练和战术训练为主要内容,体能训练是警务实战中最需要加强的部分;警务技能中的搜身、押解及临时看守,战术中的盘查战术、战术基本动作,成为警务实战训练中最重要的内容,心理训练的重要性尚未得到广泛认可。  相似文献   

3.
贴近实战的训练已成为新形势下警务技能战术训练的重要理念和训练方法。目前世界各国警察警务战术的教学理论与实践都向模拟实战训练方向发展,在我国,新时期公安机关历史使命的需要以及我们目前警务技能战术训练中脱离实战需要的教学方法和内容,严重地阻碍了警务技能战术教学质量的提高等等因素,决定了警务技能战术训练中必须进行模拟实战训练的策略。具体策略从提高民警实战能力、制定与实战同步的训练、按照各警种的岗位职责进行训练、与本地实际相应的模拟实战训练模式、综合实战演练等五个方面入手。为了使训练策略得以更好地实施,还应从提高教学手段、教师素质、学科研究以及加大资金力度方面进行培养和扶持。  相似文献   

4.
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2013年第34期全国公安机关警务技能战术教官培训班于5月20日至6月2日在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武汉基地(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举办。在培训中,参训学员树立了先进的训练理念,掌握了警务实战训练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技战术动作、枪械使用技能和科学的训练方法,提高了警务实战素质能力和实战训练水平,为胜任警务实战教学训练工作,推动警务实战训练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5.
警务实战技能是人民警察依法必备的独特殊技能,是公安民警职业能力的重要体现。警务实战技能训练是提高公安民警战斗力的重要途径。而培养战术意识是警务实战技能训练的中心环节。  相似文献   

6.
分析28起警务实战伤亡案例可以看出,战术意识不强、战术指挥不当成为公安执法活动中导致民警伤亡的重要因素。对此,在公安院校警务实战技能教学中,以培养战术意识为主要目标,通过战术技能训练培养战术意识,成为现阶段警务实战技能课程教学贴近公安实战、降低公安民警执法过程中伤亡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7.
"二十公"会议精神指出,"全面实行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的实战必训.要把每个民警每年接受一个月的强化训练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根据不同的警种、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职责要求,有针对性加强实战训练和培训,既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又练习体能、技能,全面提高一线执法办案民警技能战术水平和实战能力,促进良好作风的养成."但是,如何对"三队一所"基层民警警务技能战术的培训,一直都是探讨的问题.本文对基层民警警务技能战术培训的内容、时间安排、培训的方法和考核方式,作一些粗浅的探讨有利于基层民警对警务技能战术的掌握和提高.  相似文献   

8.
要开展基层民警的警务实战技能战术的训练工作,具备充足而素质合格的教官队伍是一个关键性的前提。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在基层民警队伍中,这样的教官队伍尚未完全建立起来,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基层民警开展警务实战技能战术训练的瓶颈。从基层民警中选拔人才,举办基层民警警务实战技能战术教官师资培训班,是解决这个矛盾的一个有效办法。为保证师资班的质量,在对其培训的内容和方法上,要求教官师资班学员要明确其将要承担的训练课的目的,要学会备课、试讲和考核,学会精心设计训练方案,并掌握警务实战技能战术教学的艺术。  相似文献   

9.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从事警务实战技能训练的教官必须掌握警务实战技能的性质特征与警察执法时运用警务实战技能特点。本文对警务实战技能的本质及其动作组成和主导因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警务实战技能进行分类及其使用特征进行剖析,最后依据警务实战技能的性质特征分析结果进行训练设计,使警务实战技能的训练有理有据。  相似文献   

10.
警务技能战术训练是提高人民警察素质能力的最有效的手段,我国一直以来在警察队伍建设当中就非常重视警务技能战术训练,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在警务技能战术训练水平上依然有一定的差距,这一点在中美两国警务技能战术训练当中表现得更加明显。本文根据现有的研究资料,结合自身在警察警务技能战术训练当中的一些经验,分析了中美两国警务技能战术训练当中存在的差异,认为目前差异主要表现在警务技能与战术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训练方法、教官队伍建设等方面上,提出我国警务技能战术训练当中,应该在继承和发扬传统训练方法的优势基础上,借鉴美国警察警务战术训练的经验和做法,将其融入到现有的警务技能战术训练体系当中,以便于不断提高我国警务技能战术训练水平。  相似文献   

11.
农村房屋不是商品,但可以转化为商品并上市交易。农民拥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但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椒;农民买卖自己的房屋,并不能买卖属于集体的土地。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应该实行“房地分开”;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购买农村旁屋,但除了支付房屋价格以外,还应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地租,地和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城乡资产融合,城乡房屋同地同房同质同价,政窬在整个城乡房屋的开发环节、持有环节、交易环节都能收取税放,这种税放收入量大、稳定,应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昆明市公安局不间断地组织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拐卖儿童犯罪案件的多发势头。但此类案件还是边打边发,难以有效根治。原因:1、买方市场巨大的需求,刺激着拐卖儿童犯罪的滋生与蔓延;2、城市外来务工人员违反计划生育,子女“放养”现象普遍。建议:1、从立法上加大对拐入地买方市场和买主的打击、惩处力度;2、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制定具体的处罚条款;3、出台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协作工作机制;4、建立全国性的失踪被拐儿童父母DNA数据库。  相似文献   

13.
中华民族凝聚力是中华民族的生命力。改革开放不仅大大地增强了中国的经济实力、军事实力,也大大地增强了中华民族凝聚力。从深层看,就是增进了中华民族的认同。民族认同是民族产生和民族凝聚力发展的基本条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民族成员所认同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也不断发展,从而推进民族认同的变化,并制约着民族凝聚力的强弱。民族认同的程度、民族凝聚力的状况。从根本上说,决定于对民族领导核心的认同程度。改革开放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发展提供了较坚实的物质基础:拉开了建设民主、自由、富强的现代中国的序幕;促进中华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改变了中华民族政治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形象。当前,我国社会有两个“认同点”(或“凝聚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民生问题,二是腐败问题。只有坚持全面的改革开放,才能推进中华民族的认同,才能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相似文献   

14.
思想政治教育应围绕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这一主题,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历史现象进行客观全面地评述,并且敏锐地捕捉和紧跟思想文化界的前进脉络,与时俱进,大力推动思想文化界的理论创新。  相似文献   

15.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仍然是构建和谐、创新型社会的一项非常必要的、刻不容缓的任务。思想政治工作是通过各种方法和渠道对人们的思想进行政治导向的过程。这一工作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证,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相似文献   

16.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内在的理论品质,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共命运,与科学技术革命的出现、发展相一致。现代科技革命的日新月异、迅猛发展不会改变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只会发展和丰富其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是不会过时的,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它都是指导科学技术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相似文献   

17.
本文通过对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历史发展沿革之阐述、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本质上的权力与权利之分析、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法律控制的法理内涵棗法律与权力关系之阐发、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诉讼价值和目的的评价,从系统性和整体性的层面上,批判与分析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基本理论现状,提出相关认识,以促进刑事强制措施理论的完善,推进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刑事强制措施实施民主化、人权化、进步化之发展趋向。  相似文献   

18.
网络与青年思想政治教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应用 ,人们的生活、工作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人们的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 ,研究网络对青年的影响 ,积极制定对策 ,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9.
全球化与民族国家的消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全球化使国家的界限变得模糊 ,对国家的职能和作用产生冲击 ,对国家的主权地位提出严峻挑战。但这并不能得出民族国家过时甚至消亡的结论。因为 ,无论从一国之内还是就世界范围来看 ,政治的冲突、经济利益的差异和文化意识形态的对立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全球化并没有创造出使国家最终消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 ,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民族和国家意识。  相似文献   

20.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司法机关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又破坏了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本罪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作伪证的行为,"威胁"和"引诱"的认定一定要慎之又慎;本罪犯罪主体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实践中多数是律师构成;犯罪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行为犯,因而必然存在未遂形态。要关注本罪的刑罚适用,免于处罚的情形亦不可忽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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