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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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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现行刑事诉讼法将会见权仅定位为"律师会见权",具有局限性,忽略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需求。完整意义上的会见权还应包括"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求会见辩护律师"的权利。在法律已经规定"律师会见权"的情况下,确立"被告人会见权"可从以下角度进行论证:首先,确立"被告人会见权"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应有之义。其次,"被告人会见权"是"律师会见权"的必要补充,具有不可替代的诉讼价  相似文献   

2.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不久,许多律师工作人员缺乏经验,相互之间交流工作经验是必要的。现在我把在会见被告人时被告人的心理状态,和律师如何正确利用这种心理状态开展工作作一小结,以期抛砖引玉。在刑事诉讼中,会见被告人是律师在出庭辩护前准备工作中不必缺少的步骤和环节。只有通过会见,才能了解被告人对被控  相似文献   

3.
“律师在所承办的案件判决后,应会见委托人,征询意见。判决正确,劝其守法、服判;判决不当,可支持上诉。”这是某市司法局在《法律顾问处工作试行细则》中的一条规定。可是也有某些地方不准律师会见被告人,甚至阻止上诉。相形之下,某市司法局这一规定更显得难能可贵了。司法实践证明,律师在所承办的一审刑事案件判决后会见被告人,征询其对判决的意见,然后再根根具体情况做被告人的工作,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实施法律,保证案件质量,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罪犯思想改造,提高律师办案水平均有积极意义。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独立的地位,  相似文献   

4.
伊虹 《中国律师》2012,(10):12-12
为认真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权利,规范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执业行为,全国律协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则》(下称会见规则)。在谈到此次《会见规则》制定的必要性时,全国律协秘书长周院生告诉记者:辩护制度是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律师行使辩护权的基础和前提。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律师法》  相似文献   

5.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37条中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应当理解为“在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侦查、检察和审判机关不得通过任何电子设备获取或者派员在场旁听其谈话内容。”“会见不被监听”在赋予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秘密自由交流权利的同时,对辩护律师的职业伦理提出了挑战。为保证辩护律师不滥用会见权,我国可以建立司法行政机关驻看守所监督律师会见制度。  相似文献   

6.
《律师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律师认为被告人没有如实陈述案情,有权拒绝担任辩护人."对此,目前在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做法:一是认为应照章办事,只要被告不如实陈述案件,律师就可以拒绝辩护;一是认为条例的这一规定是备而待用的,应根据案情的实际需要,慎重对待,不应轻率拒绝辩护.我赞同后一种做法,因为被告人拒不认罪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只有认真查阅案件材料,会见被告人并耐心听其陈述,做深入的调查研究之后,才能做出被告人是如实  相似文献   

7.
在法庭宣布闭庭后,被告人提出会见亲属或者其亲属要求会见被告人时,究竟应否准许他们会见,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应当允许,理由如下: 第一,允许被告人与亲属会见,可以使被告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保障其上诉权。《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这是对被告人上诉权的补充,刑  相似文献   

8.
杨翠芬 《河北法学》2007,25(7):136-139
现行刑事诉讼法在辩护制度规定方匾存在许多缺陷,对关乎生命的死刑案件,这些缺陷更为明显.主要体现在控辩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包括取证权不平等、会见权不平等)、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权得不到充分保障、面临死刑者无法获得充分的律师帮助等.提出构建控辩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诉讼模式、完善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权、保障死刑案件被告人充分的律师帮助权的改革思路.  相似文献   

9.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省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指派本人担任蒋X充抢劫、杀人一案中被告人蒋X充的指定辩护人,通过查阅本案案卷、会见被告人及刚才的法庭调查,本律师对起诉书指控蒋x充构成抢劫、杀人罪有不同意见,具体理由阐明于下:  相似文献   

10.
前个时期,我被法律顾问处指派接受某刑事案件被告人近亲属的委托,在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期内提出上诉。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的规定,我以律师的身份,持“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专用证明”,去某看守所会见在押的被告人,征求是否同意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意见。该看守所接待人员(曾两次请示该所负责人)表示: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后没有提出上诉,也没有委托律师辩护,因此拒绝我会见被告人;又称,该被告人是由人民法院羁  相似文献   

11.
司法信箱     
律师能否会见同案其他被告人?编辑同志: 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共同犯罪案件中某一被告人的辩护人,因案件事实不清或案卷材料有矛盾之处,承办律师除会见为其辩护的被告人外,能否会见同案中  相似文献   

12.
一、律师会见权的变化和特点《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而所谓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根据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委托,依法所享有的会见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3.
被告人的阅卷权不容忽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在一审庭审前是否可以将依法复制的案卷材料直接提供给被告人阅览的问题,由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文规定,在司法界分歧很大。律师普遍认为。律师在一审前可以将复制的案卷提供给被告人阅览:而检察机关则认为,律师不能将复制的案卷提供给被告人阅览,情节严重的将以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律师的刑事责任:审判机关对此做法不置可否。笔者认为.从被告人知悉权、辩护权、提高诉讼效率、国际惯例等角度出发,被告人有权阅览律师复制的全部案卷材料。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4.
黄植延 《法制与社会》2013,(20):126+135
随着新刑诉法的颁布实施,不仅在刑事诉讼制度上发生很大的变化,也为司法理念上的变革和更新带来挑战。这次修改刑诉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一大亮点,明确了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完善律师会见阅卷程序、扩大法律援助适用范围等制度要求,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这是进步的一面,但实践证明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会借维护合法权益为名打着权益的旗号钻法律空隙。  相似文献   

15.
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进一步阐明,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律师为其辩护。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三款也规定了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是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  相似文献   

16.
辩护权是被告人诉讼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律师、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辩护。第30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美国宪法第6条修正案规定:“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人都享有律师协助辩护的权利。”纽约州刑事诉讼法第170·10条和第180·10条规定:被传讯的被告人,在被传讯时及在此以后的任何诉讼阶段,有权得到律师的帮助。刑事被告人享有律师帮助辩护的意义在于保障被告人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以及保障法庭公正审判。在美国,从怀疑一个人犯罪而警官讯问他时,就应该通知他可以得到律师的帮  相似文献   

17.
在刑事案件庭审中,律师为什么要向被告人发问?律师怎样向被告人发问?这既涉及到律师对被告人发问这一程序在开庭市理中的地位,又涉及到律师在对被告人发问时的技巧和综合能力。本文结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从两个角度对上述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  相似文献   

18.
新刑诉法首次授予辩护律师向在押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的权利。"有关证据"既包括律师自行调查得来的证据材料,也包括律师通过阅卷所掌握的控方证据。对于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律师的核实证据活动所获得的查阅控方证据的权利,我们可以称之为"被告人的阅卷权"。这一立法进展也打破了一项惯例,使得原来那种将阅卷权  相似文献   

19.
曾涛 《法制与社会》2012,(17):121+123
关于律师的会见权利和自由,近几年有扩大的趋势。1996年《刑事诉讼法》对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给予了较多的限制,该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相似文献   

20.
死刑复核程序是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对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的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程序审理的对象只是按其他审判程序审结的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包括: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过了上诉、抗诉期限,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依审判监督程序审结的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如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没有委托律师辩护的,被告人应享有律师辩护权,复核法院应为被告人指定律师辩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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