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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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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杜永浩 《法学杂志》2003,24(2):51-54
犯罪人救助被害人 ,有助于减少和降低犯罪后果 ,缓解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紧张关系 ,因此 ,刑法应当将犯罪人救助被害人规定为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相似文献   

2.
罗峰 《广东法学》2006,(5):78-79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原则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认定犯罪人未成年的年龄,是正确适用该原则处理未成年犯的关键所在。此乃笔者经过办理一件二审刑案后获得的感知。该案的案情是:  相似文献   

3.
姜涛 《现代法学》2023,(5):167-182
法益论面临现代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不重视法益论的宪法根据。法益论的功能不仅在于回答什么是刑法保护的法益,更在于回答什么不是刑法保护的法益。这说明不能仅从本体论视角建构先法性法益,而是更加需要重视法益论的宪法根据,明晰法益论与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关联的法理,从规范论视角建构与宪法融通的法益概念,使其在避免刑法从法益侵害向法益侵害危险退让、以价值理性取代目的理性、从“法治国家的基本权利保障”过渡到“社会国家的社会秩序形塑”上发挥重要作用。现代刑法强调犯罪设定或犯罪认定以保护法益为实质根据,这需要把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与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关联起来,重视合宪性解释的实践。刑法不可以把属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规定或解释为犯罪,这种合宪性解释是体系解释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迈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日益增多,老年犯罪人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对于老年犯罪从宽处罚的规定,不仅我国历史上有所涉及,世界其他国家也有相关规定,但是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却未有涉及。无论是从现实需要还是从理论上而言,对老年犯罪都应该以法定量刑情节的方式明确规定从宽处罚,并规定对老年人不适用死刑,力求老年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方式的多样化。  相似文献   

5.
论交通肇事犯罪人的特点及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莫洪宪  曾彦 《北方法学》2009,3(3):63-68
交通肇事犯罪人属于一般自然人主体,具有与传统犯罪人不同的性格特征,交通肇事犯罪人在主观上是过失心态。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加重处罚情形,交通肇事犯罪人的共犯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特殊处罚情形,交通肇事后行为人遗弃被害人的,应当按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处罚。应当从刑事立法、刑事政策、犯罪学理论三方面入手,加强对交通肇事犯罪人的预防和惩处,有效防止交通肇事罪的发生。  相似文献   

6.
试论减轻处罚的幅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减轻处罚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从宽处罚情节的类型之一,它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人具有刑法明确规定或概括规定的情节,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正确适用减轻处罚的关键是正确理解“法定刑以下”的含义,即在什么法定刑基础下减轻处罚。这里所说的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我国刑罚理论认为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只有这样理解,才能将减轻处罚与从轻处罚完全区分开。如果刑法对某个犯罪只规定了一个量刑幅度时,刑法学者对法定最低刑的理解是一致的。但刑法条文中同时规定了两档或两档以上量刑幅度时,法定最低刑如何确定,我国刑法学者则…  相似文献   

7.
在犯罪学上,犯罪有物质性冲突犯罪与价值性冲突犯罪之分,前者意味着犯罪目标是追求某种物质利益,而后者则体现为犯罪人对当前法律、制度等之合理性产生了怀疑。对于价值性冲突引发的犯罪,因其涉及犯罪人对自我之社会存在形成了根本否定,因而较物质性冲突犯罪而言不仅更难治理,而且具有更大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与法益侵害性。由此决定,刑法对此类犯罪不能采用结果本位主义,而是应该以行为为中心,确立新惩罚主义刑事政策,重视刑法保护的"三化",并对刑法分则的犯罪归类做出调整。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分则对于数额犯的"数额"规定繁多,对"数额"的理解不能一概而论,单一抽象的理解只会造成更多的争论。数额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数额的发生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或客观处罚条件的一种犯罪类型。以是否直接侵犯法益可将数额犯的"数额"分为直接侵犯法益数额与间接侵犯法益数额。"数额"是否为行为的违法性提供实质依据,可分构成要件的数额和客观处罚条件的数额。可去除刑法分则对具体数额的规定,转用公式化的表达。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规定,这一规定填补了我国刑法对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刑事责任的立法空白。但是,是否应该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甚至免除死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从我国矜老恤幼的刑事法律传统、老年人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和人道主义原则以及刑罚的目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这几个方面分析,该修正案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规定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10.
不同性质的赔偿损失需要在刑法中作类型化规定。相比较而言,对侵犯财产性利益的犯罪,行为人赔偿经济损失的,刑法应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明确规定一个相对较大的从宽定罪、量刑的幅度。同时,刑法应当规定类似"随时追缴"的"随时赔偿"制度,并可以考虑对因赔偿损失而从宽处罚的环境犯罪等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1.
石经海 《现代法学》2020,(1):143-157
基于《监察法》的宪法性法律地位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等理论基点,《监察法》的有效实施需《刑法》与之有机衔接。然而,《刑法》在相应职务犯罪主体及相关犯罪对象、罪名体系、刑罚配置和认罪认罚从宽规定等方面,存在与《监察法》不相对接的诸多问题,使得依《监察法》意图实现的监察全覆盖等目标难以实现,并会滋生新的权力滥用风险。《监察法》与《刑法》衔接实施以上问题的有效解决,应是基于以上理论基点,通过法律解释和刑法修正的路径,完善《刑法》相应规定的司法适用规则和立法规范设置。  相似文献   

12.
吴占英 《政法论丛》2013,(1):111-117
中俄两国刑法典有关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标准以及处罚等方面有所不同,两国刑法典有关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各具特色。俄罗斯刑法典将该类犯罪归类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的做法值得我国借鉴;其规制行为内容多、规制目标广的做法更有利于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其量刑情节设置具体、细腻的做法也有参考价值;罚金刑的设置方式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犯罪本质特征新说 --社会学与刑法学立场分野下的认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许发民 《法律科学》2005,23(3):54-61
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社会学意义上无疑是犯罪。但在刑法学意义上讲,却并非如此。刑法上的犯罪,离不开法律的规定。刑事违法性,是立法者将那些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纳入犯罪圈的标识,是判定罪与非罪的惟一标准。在个罪成立与否的判定中,既要考虑刑法分则的规定,也要考虑刑法总则规定的犯罪定义,以防止形式的犯罪构成解释论。在刑法学中,犯罪的本质特征应该是立法者选定的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而非仅为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14.
共犯与身份问题研究——以职务犯罪为视角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赵秉志 《中国法学》2004,(1):120-129
刑法上的身份,在我国刑法学中属于特殊的主体问题。我国刑法总则中并无身份之专门规定,刑法理论对身份之理解也没有达成基本共识,尤其是身份与共同犯罪联系起来时显得更为复杂。本文在探讨了身份和共犯的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对共犯与身份关系进行了辨正。在定罪关系方面,认为在两种纯正身份犯互相加功而实施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全案要反映共同犯罪的性质,确定一个合适的罪名,而不能分别定罪,在一般情况下应根据为主的职权行为来认定;在两种职权行为分不清主次的情况下,应采取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来认定共同犯罪的性质。在量刑关系方面,解决的原则应是“同罪异罚”。“为主职权行为决定说”既符合哲学关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性质的基本原理,又能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5.
王志祥  融昊 《法学杂志》2020,(5):111-120
虽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得以正式确立的,但《刑事诉讼法》中涉及此制度的具体规定又都是操作层面的。据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合理性并不能得以阐释。而依据我国《刑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合理性则可以从形式逻辑、实质逻辑以及价值理念三个维度予以充分证成。由此可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质上系《刑法》中的一种刑罚裁量制度,认罪认罚本质上是法定的从宽量刑情节。在定罪层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需自愿承认不法事实系其所为,即构成"认罪",而无需准确评价自身行为的法律性质并准确识别具体罪名;在量刑层面,"认罚"考察的重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应当通过刑法立法的方式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自首制度、坦白制度部分重叠地整合在一起,以避免"概念混同""重复评价"的错误倾向。  相似文献   

16.
《中国法律》2020,(1):6-21,73-92
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發佈《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作出具體規定,確保這一制度正確有效實施.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刑事訴訟法修改後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通過對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給予程序上從簡或者實體上從寬的處理,實現有效懲治犯罪、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提升訴訟效率等目的.  相似文献   

17.
从刑法史的角度看,刑法规定存在着一个从个别立法到一般立法的演变过程。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的分立是人类经验积累的结果,是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提高的结果。刑法总则固然重要,但离开了刑法分则,对不法行为定罪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刑法分则规范是犯罪分类的表述方式,刑法分则体系不仅是技术性问题,背后包含了一定的刑法价值理念。我国刑法分则除了对罪状和法定刑的规定以外,还包括一些刑法适用的引导性规定。  相似文献   

18.
单位贿赂犯罪之检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把单位贿赂犯罪从自然人贿赂犯罪中独立出来,单独加以规定,并对之做出了与自然人贿赂犯罪不同的规定。这些规定反映单位贿赂犯罪特殊性,同时导致了某些规定与刑法惩治贿赂犯罪基本精神的背离和罪刑关系的不协调,司法解释中也存在着对单位认定标准理解不当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张波 《现代法学》2004,26(6):43-50
张明楷教授关于刑法学基本理论的观点,对通说虽有继承的一面,但更多的是反叛的一面,在理论界的影响是巨大的。其中涉及到刑法的基本理论的宏观问题是《刑法》第13条但书能否在司法中适用,如何理解一些罪名的主观方面,分则的模式是既遂犯还是犯罪成立,张明楷教授认为但书不能在司法中适用,为了确定一些争议的罪名的主观方面,提出超过的客观要素的概念,分则的模式不是既遂而是犯罪成立。对于上述观点,本文以传统观点为基础,提出不同的主张,认为但书可以直接适用于司法实践,这不违反罪刑法定主义,解决故意和过失的问题,也没有必要提出超过的客观要素,分则的规定必须以既遂犯为模式。  相似文献   

20.
自首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沙君俊 《现代法学》2003,25(1):100-106
本文对中外刑法的自首制度的几个问题,诸如立法模式、自首概念、自首成立要件与处罚等进行了详细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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