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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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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语言文字的博大精深是非外语系的所能感悟的,比如我们通常使用的法律词汇“贿赂”,因为字面从贝从钱,法学词典便解释为以某种物质报酬如金钱或其他财产进行权力和金钱交易的一种不正当行为,顾名思义,“贿赂”必须与金钱财物相连。不过,从当今的许多腐败案看,贿赂的形式正悄  相似文献   

2.
试论受贿罪中“贿赂”的涵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贿赂是指“用来买通别人的财物”①。结合这一解释,可以认为通常所说的贿赂具有两个特征:其一,它是一种财物;其二,是用来买通他人的。关于贿赂的范围,自1979年《刑法》颁布以来就有不同认识,进行归纳大致有3种主要的观点②:(1)财物说。此说认为,贿赂应限定为金钱和物品,即财物。(2)物质利益说。此说认为,贿赂是指财物以及诸如设定债权、免除债务、提供劳务或担保、降低贷款利息、提供住房等可以用金钱计算的物质利益。(3)利益说。又称需要说。此说认为,贿赂应指财物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相似文献   

3.
“财产性利益”型贿赂相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有关财产性利益能够成为商业贿赂犯罪对象的解释内容有必要进行比较系统、深入的评析和阐明,分析这种扩张解释的妥当性,释清人们对于其是否属于类推解释的疑问。财产性利益的基本特征包括:必须是金钱、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必须和一定的财产价值相联系;必须能以金钱计算其价值;必须是行贿者以付出相应的财物所取得。  相似文献   

4.
论技术成果可以成为盗窃罪对象李果,杨正根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指盗窃罪所侵犯的客体──公私财产所有权的表现形式,即公私财物,又称公私财产。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盗窃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主要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也包括多种所...  相似文献   

5.
张杰 《天津检察》2008,(2):24-25
受贿罪的对象,一般而言限于金钱和物品等财物,收受贿赂是收受其所有权而非使用权。根据通说的观点,受贿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应以是否得到了贿赂作为标准。收受行为的完成意味着犯罪既遂,财物所有权随之转移,没有转移财物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和行为,不能认定为受贿,这是实践中的一般做法。对于金钱或一般动产而言,财物的所有权随着交付、收受行为的完成发生转移,同时进行:但在交付、收受不动产及特殊动产如汽车等财物时,基于物权法有关规定,这些财产的所有权转移需以办理变更登记为要件,不少受贿人为了钻法律的空子。  相似文献   

6.
财物是刑法中常见的概念,对财物应如何解释既是理论课题也是实践难题,涉及财物犯罪特别是侵财犯罪的司法疑难问题多与财物解释的合理性有关。有权利凭证的财产性利益可以扩张解释为财物,但必须以制度性事实为依据,无权利凭证的单纯财产性利益不能类推解释为财物。网络虚拟财产的本质是游戏商提供的游戏服务,在现实社会中虚拟财产已成为财产性利益,应该解释为财产利益凭证类的财物。  相似文献   

7.
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相似文献   

8.
1.根据贿赂内容的不同分为狭义的行贿罪和广义的行贿罪。狭义的行贿罪是指以财物为内容的贿赂犯罪,这种贿赂都可以折算金钱,也能以货币为单位计算贿赂的数额。广义的行贿罪是指以包括财物和不正当利益为内容的贿赂犯罪。如安排工作、安排住房、性交、农转非、晋升、出国、免除债务、设定债权等。不正当利益包括物质性利益和非物质性利益,物质性利益一般可以直接用金钱  相似文献   

9.
湖北汉川县张孔修问:个人合伙组织的财会、保管人员将自己经手、管理的财物占为己有,是按贪污罪处理,还是按侵权承担民事责仔处理?本刊法律部答:根据刑法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沐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从上可以看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所渭公共财物,是指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  相似文献   

10.
现行刑法没有规定以“公民私人财产”为犯罪对象或者以其作为犯罪后果的犯罪 ,因而 ,刑法第 92条对“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的界定是没有必要的。尽管刑法中有以“公共财产”的损害为犯罪后果条件的犯罪 ,但是它们也无须解释。刑法对财产采取“公、私”两分法存在对财产所有权形式概括不全面的缺陷。建议总体上废除刑法对公、私财产的界定 ,只根据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实际对“公共财物”进行界定 ,并相应地对刑法相关犯罪的对象作出修改。  相似文献   

11.
盗窃、诈骗、抢夺几种犯罪,均属侵犯财产罪。即行为人故意违法地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公共财产,以及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据为已有。盗窃罪的基本特征是秘密地窃取公私财物;诈骗罪的基本特征是滥用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对自己的信任,使用欺骗手段,以公开“合法”的形式将财物骗归己有的行为;抢夺罪的基本特征是犯罪分子乘人不备,公开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即当着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的面,乘其不备,将公私财物夺了就跑。  相似文献   

12.
(一)“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是指贪污、盗窃、抢劫、收受贿赂、走私、投机倒把等所得的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不能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应当归还原主或者上缴国库。(二)“违禁品”是指剧毒物品(如氰化物)、鸦片、海洛英、吗啡、淫书、淫画和武器、弹药、雷管及依法规定的其他禁止私人所有的物品,应一律予以没收。(三)“供犯罪所用的财物”,是指犯罪分子因杀人而所持的凶器,投机倒把分子的资本,聚众赌博的赌资,盗窃的工具,供抢劫所用的车辆,如是本人的财物,应当予  相似文献   

13.
“侵占”一词 ,就词意而言 ,可作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现代汉语词典》第926页将“侵占”解释为 :“非法占有别人的财产”。我国宪法第12条规定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这两处所说的侵占即是广义的。而刑法上所说的侵占罪 ,则是狭义的 ,是指一种特定的侵犯财产的犯罪方式和手段。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刑法中都有侵占罪的规定 ,如日本、南朝鲜、泰国、蒙古、德国、瑞士、意大利、罗马尼亚、俄罗斯等。日本《刑法》还专门设专章规定了各种形式的侵占罪。境外刑法中规定的侵占罪 ,一般是指…  相似文献   

14.
<正> 财物损害,也称作财产损害,是指加害人的不法行为侵害他人所有的财物,致使该财物遭到损坏或者毁灭,造成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国家依法保护社会主义公有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侵权行为造成财物损害应当依法赔偿。而正确计算财物损害的损失价值,是正确处理财物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前提。财物损害的价值损失,分为直接和间接损失。价值损失的形式不同,计算的方法也不相同。下面分别加以说明。财物损害的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对直接损失的计算,就是求出受害人现有财产减少的量。在实际生活中,财物的损坏或毁灭所表现的价值量的改变,是  相似文献   

15.
于宁 《天津检察》2009,(2):36-36
一、商业贿赂中“利益”的表现形式 “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7条规定:“商业贿赂中的财物,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等。具体数额以实际支付的资费为准。”这一解释将贿赂内容扩大到可用货币衡量价值的一切财产性利益。与财产性利益相对应的,是非财产性利益。随着国家对商业贿赂整治力度的加大,行贿、受贿双方规避打击的手段也在日益翻新,贿赂方式的非财产化逐渐呈现扩大趋势。非财产性利益是指不可以用货币衡量的,能满足受贿人各种物质与精神上需要的一切不正当好处。  相似文献   

16.
一、有关非财产性利益受贿属性的理论推导 目前在受贿内容范围问题上存在着三种不同解释: (1)财物。这是我国司法上的一致性解释。如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即将受贿罪定义为各种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2)财产性利益。一些同志认为,所谓“财物”还应包括“能够转移占有的财产性利益”,因为它“实际上是无形财产”,并能估  相似文献   

17.
1.增设财物取保候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所谓财物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责令保证人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财物以保证被告人不逃避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与人保相比,物保是用一定数额的金钱、财物来保证被告人不妨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它的优点在于弥补了人保的不足。现阶段在物保中,保证人是否正确取保,关系到一定金钱、财物的得失,因此,可以充分调动保证人的取保积极性和责任心。增设财物取保候审也是可能的。这是因为: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比以  相似文献   

18.
吴俊 《人民司法》2021,(5):22-25
对于金钱债权的执行,将债务人所有的或者法院可以处分的其他人所有的动产、不动产、财产性权利等可以交易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然后变价为金钱并分配给债权人,是最为常见和有效的执行方式。根据变价程序的不同,债务人财产的变价方式有司法拍卖(委托拍卖与网络司法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488条)]、直接变卖(《民诉法解释》第490条)、以物抵债(《民诉法解释》第491条)、强制管理(《民诉法解释》第492条)四种形式。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规定的盗窃罪,其侵害的客体是社会主义财产关系,这种财产关系的物质表现是各种具体财物,即金钱以及其它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然而,财物的范围极为广泛,性质也很复杂,并不是一切财物都能够成为盗窃罪的对象,能够成为盗窃对象的仅是其中的一部份。那么,到底哪些财物能够成为盗窃罪对象,哪些不能成为盗窃罪对象呢?这是事关罪与非罪的界限标准的问题。在此,我们参照数国立法例及有关理论,就几类主要财物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20.
逃费是指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逃避缴纳公共管理中各种规费的行为。规费包含了一定的管理目的性,不能片面地理解为财产性利益,也不完全是"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对规费以财产性利益论,刑法就会挤占行政法的适用空间。通过中外刑法比较可以看出,逃避支付不同于诈骗行为,我国现有立法存在漏洞,司法解释无法解决逃费的定罪问题。缴费卡是不同于规费的交易工具,符合财物的特征,可以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而逃缴罚款则不构成财产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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