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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刑法中的义务冲突(Ptlichtenkollision)是指一个主体同时负有两项或两项以上互不相容的法律义务,履行其中的一项就不得不放弃另一项的法律状态。“义务冲突”是大陆法系刑法犯罪阻却事由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话题。在不等价的义务冲突中,行为人履行价值高的义务,阻却违法;在等价的义务冲突中,行为人选择履行任何一项义务,都阻却责任。如果一个作为义务和一个与之等价的不作为义务发生冲突,原则上行为人应当选择履行不作为义务,而放弃作为义务。  相似文献   

2.
刑法中的义务冲突,是指行为人在身负两项以上不能同时履行的义务时选择其中一项义务履行,不得已放弃其它义务并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事实状态。这种状态的产生有法律设置上的矛盾与客观事实上的履行不能两方面的客观原因,是行为人不能回避、不能解决的矛盾。因此,义务冲突下的正确选择的行为应当成为排除犯罪性的事由,即使是义务冲突下不正确选择的行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也可以作为减轻或从轻处罚的事由。对于义务冲突法律性质的根据,大陆刑法学界有法益衡量说、社会目的说、社会相当性说、欠缺期待可能性说的争论,以上学说并非是矛盾的。在行为人选择履行高阶义务而放弃低阶义务时,行为应当基于社会相当性而予以排除犯罪性。即使是行为人错误地选择,也应当与完全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予以区别,从而相应减免其刑。  相似文献   

3.
法律义务冲突初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义务冲突概括的是这种情况:同一法律义务人同时承担两种或两种以上不相容(具体表现为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义务不能得到同时履行)的法律义务,履行其中一个法律义务,就必然要违反其他的法律义务进而可能承担责任的义务抵触状态。法律义务冲突具有法律性、客观性、冲突性和身分性等特征。同时,法律规则之间、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之间以及法律原则之间冲突的解决方法为解决法律义务冲突提供了可参考的途径。  相似文献   

4.
张小宁 《法学研究》2023,(5):189-205
在判断冲突义务的位阶高低时,除了所关涉的法益的质与量的比较衡量之外,将义务冲突理解为义务背后法条之间的竞合,进而细化为规则与规则的竞合、规则与原则的竞合、原则与原则的竞合,可以更好地处理冲突义务的位阶设定问题。在此基础上,可将义务冲突定位为违法或责任阻却事由;阻却违法性的义务冲突包括等阶义务冲突中对冲突义务的任意择一履行和不等阶义务冲突中选择履行高阶义务这两种情形,而阻却责任的义务冲突只有不等阶义务冲突中选择履行低阶义务这一种情形。如此的二元论处理方案,更有益于妥当处理义务冲突中的疑难案例,特别是涉及生命法益冲突的情形。  相似文献   

5.
义务冲突下的正确选择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本文就刑事法律中义务冲突法律性质的不同学说入手 ,对义务冲突不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定位于缺乏期待可能性 ;并对义务冲突的法律条件予以探讨 ,着重探讨了权衡义务的轻重并做出正确抉择的一般标准 ,义务权衡的价值取向 ,义务权衡的实践标尺。  相似文献   

6.
也论国际条约在我国的适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国际条约在内国的适用是一个由国家承担保证义务的国民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实现的过程。本文认为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领域 ,国内法院直接适用国际条约不仅将导致国家主权对内职能的削弱 ,而且实际上也不利于国家履行国际条约的国际义务。因此 ,修改原有的国内立法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 ,使其符合我国所缔结的国际条约的义务 ,才是我国履行条约义务的唯一方法。  相似文献   

7.
德国旧债法的履行障碍形态是以给付不能和给付迟延为中心建构起来的,实际上忽略了作为履行障碍主要形态的积极侵害债权,虽然对此存在不同认识。这一缺陷通过法官法得以弥补,形成了不良给付、附随义务的违反及拒绝履行三种主要类型。在德国新债法中,借助统一的义务违反要件,积极侵害债权被成文化并纳入了一般给付障碍法中,它成为超越一切具体给付履行障碍形态的一般性的法律原则。在新债法中积极侵害债权可分为两种主要类型,即主给付义务的不良给付和附随义务的违反。我国《合同法》有类似于德国旧债法的规定,但在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上与德国法有明显不同。  相似文献   

8.
邵晶  张志泉 《经济与法》2003,(12):40-42
预期违约制度,又称先期违约或事前违约,是指在合同到期前,合同义务人无法履行或通过明示或默示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到期合同义务的一项合同法律制度。预期违约制度与实际违约制度不同。当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至时,对有效合同的义务的不履行,即构成实际违约,当事人对违约行为必然承担合同约定的或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9.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就其性质来说,是具有强制性的。即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强制其履行义务。由于法律的强制性和负有义务一方当事人的对抗性发生在同一个矛盾体中,在执行中处理不好就会出现僵持、对峙,甚至冲突等矛盾撞击现象。然而,发生这种“矛盾撞击”  相似文献   

10.
检察官客观义务,是指检察官超越控方立场,坚持客观公正。检察官履行客观义务是检察制度的基本要求,但基于不同的司法制度背景,形成以德国法和美国法为代表的两种类型。检察官为履行打击犯罪的职责需成为热情的控方当事人.又因客观义务而应当冷静的、无偏倚的司法官,而这两种角色是相互冲突的。应当注意客观义务的限度并警惕其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同时注意通过外部制度保证客观义务。在我国,因为检察制度的性质及其背景,更须确立检察官客观义务。为此,  相似文献   

11.
英美法上的合同实际履行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英美法上的合同实际履行研究赵宗全合同关系是现代社会中最普遍、最重要的法律关系。合同的履行问题是合同法律制度中的重大问题。各国法律一般认为,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后,部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其应履行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依法可以采取相应的救...  相似文献   

12.
在有关国际法与宪法的效力关系的国内法制度中,有规定宪法的效力优于国际法的,也有规定国际法的效力优于宪法的.根据有关国际法与宪法效力关系的国际法,国际法的效力优于各国宪法,每个国家都有义务依据宪法或法律采取履行国际义务的措施、不得以宪法及其他国内法为理由不履行国际义务,但各国可以利用条约保留机制处理国际条约与宪法或法律的冲突.在国际关系中,违背国际法的宪法或法律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削定或实施违背国际法的宪法或法律规定构成国际不法行为,产生国际责任.关于违背国际法的宪法或法律规定在其本国国内的效力,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违背一般国际法强制性规范、违背对整个国际社会的义务或违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的缔约国在紧急情况下也不得克减保障义务的强制性条款的宪法或法律规定,应当是自始无效的.  相似文献   

13.
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但是买卖双方既受信用证的支配,又受买卖合同的支配,所以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能完全取决于信用证。当存在信用证与买卖合同不一致的情况时,如果履行信用证的义务不会与履行主合同义务相冲突,那么卖方应该既履行主合同义务,还要履行信用证之规定;如果相冲突,可以认为信用证对卖方之义务是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提出的一种新要约,卖方按照信用证行事属于一种对新要约的承诺。  相似文献   

14.
国际刑法中的义务冲突是指行为人在面对相互矛盾的义务时,能且仅能履行一项义务而必须违背另外一项义务的现象。文章认为关于义务冲突的性质,应当采正当化行为说,该学说认为义务冲突具有排除犯罪性和丧失可罚性。义务冲突在我国刑法学界仍然处在广泛讨论阶段,但仍然为司法实践提供了较为合理的意见。  相似文献   

15.
根据强制缔约规范的不同法源和强制缔约义务所适用的不同订约阶段来划分强制缔约规范的类型,其法律意义主要是能够明了强制缔约的义务主体和强制缔约义务的履行与合同成立的关系。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强制缔约义务的适用具有单方面限制公共海运承运人的缔约自由的法律效果,使其有义务以核准订舱单的方式对于托运人的要约作出承诺。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强制缔约制度具有彰显契约正义和调节公共海运资源的效能,以及充分满足国际贸易需要的效率价值。  相似文献   

16.
行政不作为是一个成文法律未予权威解释的、争议丛生的概念。可复议的行政不作为,首先可按照公共行政组织没有做其应该做的标准获得广义界定,包括不履行、拖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作为义务三种情形。此处的作为义务既有程序义务也有实体义务,绝大多数情形下是羁束性的、作出具体决定或采取具体行动的义务。作为义务的来源或依据有:法律规范的直接规定、间接规定、公共行政组织自我约束性规定、行政惯例、合同、先行行为等。而不可复议的行政不作为范围有限。  相似文献   

17.
引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已敲响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的警钟,〔1〕如何保障"老有所养"也随之成为核心话题。家庭养老功能的实现,取决于赡养人履行其赡养义务;而赡养人如何履行其赡养义务,又取决于立法规定完备与否。就赡养义务而言,〔2〕我国现行法中有多部法律,自不同的角度对其做了相应的规定。〔3〕但是进一步考察即可  相似文献   

18.
行政许可后续监管是指行政许可监管机关对行政被许可人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被许可人履行其法定义务的行政执法行为。我国近年来发生的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一系列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问题很多都缘于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缺失。基于我国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工作的现状,通过对其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法理分析,建议从权力的来源、运行及运行结果等环节加强对行政许可监管权的监督和控制,确保被许可人严格履行其法定义务,真正实现行政许可制度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功能。  相似文献   

19.
姜南 《河北法学》2007,25(8):126-129
危险通知义务包括保险事故发生前的危险增加通知义务与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出险通知义务.其目的在于使掌握信息优势的投保方将危险变动情况及时通知保险人,实现双方的利益平衡与交易公平.从危险通知义务的履行条件、履行主体、履行方式、履行期限以及怠于履行此义务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完善我国保险立法.  相似文献   

20.
在行政许可领域中 ,对于一些许可事项 ,法律明确赋予被许可人一定的作为义务 ,这些义务是被许可人取得特定权利、获得特定资格的基础 ,此类许可在性质上属于附法定义务的许可。如果被许可人不依法履行此类法定义务 ,有关行政机关可依法取消赋予其的特定权利或资格 ,终止许可关系 ,这种废止许可的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法所称的“吊销许可证、执照”的调整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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