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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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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效率违约理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效率违约理论是契约法经济分析的重要方面。效率违约理论的成立需要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等价以及违约人知悉被违约人的成本为条件。事实上,这些条件在现实生活和法律体系内无法实现。期望损害赔偿从来不能完全弥补被违约人的损失,契约法也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将损害赔偿作为通常救济方式。更为关键的是,效率违约理论从性质上看是行为结果论的,它没有考虑到契约背后的允诺所承载的道德、团结、合作、鼓励专用投资以及动态效率等多元价值。因此,我国的契约法没有必要引入效率违约理论和制度。  相似文献   

2.
合同实际履行与损害赔偿制度的经济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奇伟 《河北法学》2006,24(4):54-56
合同违约责任的救济措施主要有实际履行与损害赔偿两种,大陆法系强调实际履行的重要性,而英美法系更注重损害赔偿的救济功能,从我国国情和微观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我国合同违约救济措施应采纳大陆法系的"严格的效率违约"理论,即原则上应以实际履行为主要救济措施,在实际履行明显不符合效率原则时强调损害赔偿的救济功能,只有这样才能使双方当事人付出的成本最低,而收益最大.  相似文献   

3.
姚明斌 《法学家》2020,(3):171-190,196
《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确立了违约损害金钱赔偿责任的完全赔偿原则和可预见性限制规则,也适用于多种非违约型的义务违反情形。涉及履行利益和非履行利益的损害,都可能表现为实际损失或可得利益。以信赖利益范围为准的违约损害赔偿,填补的仍是履行利益损害。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在事实因果关系认定方面各有特点。可预见性规则的时点标准存在细化的可能。可预见性的判断因交易情境的差异而有不同。  相似文献   

4.
实际履行是违约责任承担中的一种重要的救济手段。在两大法系中的由于历史传统和法律习惯的不同,使得对实际履行责任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体现了不同立法意旨和价值追求,究其本质就是效益与公平的矛盾。然而,在两大法系日益融合的大形势下,实际履行这一责任形式面临尴尬的境地,效率违约对其提出了挑战。我国合同法顺承大陆法系的传统,一直把实际履行看作是基本的、首要的救济方式,新合同法虽然做出一些限制,但背后所体现的价值取向还是显而易见的。在法律适用中要从立法者的意图出发,克服成文法和法官权利有限的固有限制,正确运用之。  相似文献   

5.
效率违约,是指当契约的履行人违反约定所获得的效益比履行契约所获得的效益大时,履行人选择违约的行为。效率违约理论自提出之后就备受争议,学界对其评价褒贬不一。支持者认为其提高了社会效益,节约了社会资源;反对者则认为其会助长功利主义倾向,严重损害了契约的尊严,影响了社会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剖析效率违约理论,探讨该理论的利弊。  相似文献   

6.
违约损害赔偿大多表现为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但也允许守约方选择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于后者的形式时仅仅赔偿守约方为缔约、履约而付出的成本,个别场合可有机会获得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于前者的形式时赔偿范围受当事人的约定、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因果关系、合理预见规则、与有过失规则、减轻损失规则的限制。在合同解除时的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时常采取替代交易的救济方式,于此场合的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为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差,并且大多要扣除成本,个别情况下才允许获赔成本、消除瑕疵所需费用,在积极的债权侵害的场合还有守约方固有利益的损害赔偿。在合同不解除的情况下,应为迟延赔偿,替代交易与之不匹配,金钱赔偿可能较为适当。在债务人恶意违约、守约方难以举证证明其履行利益的损失时,可以采取获利赔偿的方式,即将债务人因其违约而获得的利益作为向守约方赔偿的数额。  相似文献   

7.
效率违约是经济分析法学派的经典理论之一,其试图通过违约损害赔偿代替合同履行,由于违约损害赔偿的不充分性,使得违约无法实现效率,效率违约理论成为伪命题.遏制效率违约行为,必然以完善违约赔偿责任为目的.将购买替代物的价格与合同价格之差作为赔偿内容,或者剥夺违约获益并赔偿给守约方,是较为直接的遏制途径.  相似文献   

8.
邵晶  张志泉 《经济与法》2003,(12):40-42
预期违约制度,又称先期违约或事前违约,是指在合同到期前,合同义务人无法履行或通过明示或默示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到期合同义务的一项合同法律制度。预期违约制度与实际违约制度不同。当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至时,对有效合同的义务的不履行,即构成实际违约,当事人对违约行为必然承担合同约定的或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9.
预期违约制度虽属英美法系的一项制度,但在我国《合同法》中也引进了该项规定,但是我们的引进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仅在对英美法系明示预期违约的一般规则研究的基础上,对预期违约制度与我国相关制度加以比较,特别是明示预期违约与拒绝履行的对比,同时对明示预期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0.
英美法违约损害赔偿可预见性规则运用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合同法理论上,违约损害赔偿的意图是要使受害方处于合同已经如约履行的状态,而实际上违约损失的原因和结果都很复杂,如果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合同风险完全由违约方承担,不但不符合民法公平的基本原则,而且不利于市场交易的进行。为此,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损害赔偿范围作出了适当限制,进行这种限制所适用的规则就是可预见性规则。一般认为,所谓可预见性规则,是指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其范围不得超过他订立合同时所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的规则。一、英美法可预见性规则运用的两对基本范畴(一)推断的认识(im…  相似文献   

11.
Proponents of specific performance as a remed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have found support in the alleged use of the remedy in Civil Law countries. However, we provide evidence that specific performance is in fact a rare remedy in Denmark, Germany and France, and under CISG, when performance requires actions to be undertaken, and we relate this to costs of enforcement. We argue that it is administratively costly to run a system of enforcement that renders specific performance attractive to the aggrieved party, and that the Civil Law countries have (like Common Law countries) chosen not to incur these costs of enforcement. This is especially clear in the case of Denmark, where specific performance of actions has been abandoned as a legal remedy.At the normative level, we argue that enforcement costs provides an additional rationale, over and above the rationales of the theory of efficient breach, for damages and against specific performance as the general remedy.  相似文献   

12.
实际履行责任及其法律适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谭玲 《现代法学》2000,22(5):85-88
本文认为 ,实际履行责任有其自身特定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 ,它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以及其他补救方式一道 ,共同构成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3.
论强制实际履行合同中的价值判断与选择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叶昌富 《现代法学》2005,27(2):152-157
强制实际履行是对违约的一种重要的救济措施,但各国对此适用的条件和态度有所差异,本文通过比较分析两大法系关于强制实际履行的价值判断与选择,认为在适用中应引入经济分析的方法加以考量,并对我国《合同法》有关问题的完善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4.
对加害给付概念与救济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加害给付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侵害对方当事人固有利益的违约行为,构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受损害方有权在二者中选择其一保护其利益。这是我国关于加害给付的主导观点,其影响了我国合同法第122条。然而,这种观点是否得当颇值商榷。加害给付应为债务人有责违反合同义务,给债权人造成履行利益以外的人身、财产利益损害并不排除可能同时侵害债权人履行利益的行为;对于加害给付的救济并非只能依据合同法第122条规定的责任竞合来处理,而应根据加害给付侵害的利益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5.
徐亚龙 《现代法学》2004,26(6):161-165
预期违约成立后,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违约属性的消解,从而构成预期违约的违约阻却。我国《合同法》在经由不安抗辩权机制发生的特殊预期违约制度中设定了预期违约阻却机制,其机制设定模式缺乏严谨,体系亦欠完备,有待补充与完善。  相似文献   

16.
The Coase theorem tells us that monetary damages and specific performance remedi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 have identical effects when transaction costs are zero. This has become a standard part of the literature on the economics of contract law. This note argues that the traditional view is somewhat misguided, as monetary damages and specific performance remedies are unnecessary in a zero transaction costs world. We go on to show how the presence of transaction costs impact the decisions of contracting parties as between the inclusion of liquidated damages clauses in contracts and resorting to litigation that could result in the application of either monetary damages or specific performance remedies.  相似文献   

17.
王海涛 《法学研究》2014,36(2):152-165
讨论行政法规范之违反与过失实行行为之认定的关系,对于我国过失犯罪,特别是业务过失犯罪的认定,有重大意义。对此,应当从不同的过失犯构造理论出发,做体系性思考。立足于行为无价值的新过失论,将过失实行行为定义为违反结果回避义务,不仅能合理限制过失不法的范围,理论立场上也更为首尾一贯;而且通过注意义务的类型化,更能贯彻刑法的自由保障功能和法益保护功能。在新过失论的框架下,行政法规范上的义务和刑法上的注意义务在范围、性质上均有不同,但也存在相同之处:前者的危险防止义务是以定型的危险为前提而课予一般人的义务,后者则是以个案事态为前提而课予(处于行为人地位的)一般人的义务。违反不以避免构成要件结果为指向的行政法规范上的义务,并不构成对刑法上注意义务的违反。而违反以避免构成要件结果为指向的行政法规范上的义务,如果该义务对于个案中的结果回避是必要的或不足的,则构成对刑法上注意义务的违反;如果该义务对于个案中的结果回避是不必要的、可替代的,或者会起消极作用,则不违反刑法上的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   

18.
专用性投资、劳动者保护与劳动合同解除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劳动法要实现专用性投资和劳动者的双重保护,而不能仅仅强调劳动者保护绝对主义。目前主流观点将《劳动法》第31条理解为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观点是有缺陷的,其没有认真对待专用性投资保护以及劳动合同自身要求的对合同期限的合理规定。涉及专用性投资的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向对方支付合理的补偿,否则法律可以对其进行适当的限制。同时,法律法规也应当确立补偿费的标准。  相似文献   

19.
我国给付不能制度体系之考察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洪亮 《法律科学》2007,25(5):134-144
我国给付障碍统一构成要件规则来自于德国"不履行"理论,但合同法并未统一法律效果,也未根据法律效果结构请求权基础,履行不能的制度功能并未因为统一构成要件而消失.在履行不能制度功能上,由于免责事由规定过窄,出现了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失衡的情形,而且没有规定对待给付当然消灭规则.在履行不能类型上,没有规定自始不能、部分不能、暂时不能、人身不能等规则,对此需要通过理论继受加以补充,在法律上还要明确经济上不能与情势变更之间的关系.在履行不能与瑕疵担保规则、风险负担规则竞合的情况下,应优先适用瑕疵担保规则、风险负担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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