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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民法本质追求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部门法的民法,源自古代欧洲的罗马法,当时叫“市民法”,后被注入“私法”、“私权法”、“市民社会的法”等诸多信息。中国通过日本从西方民法及至罗马私法那里继受了作为表征基本部门法的民法。西方传统理解民法或私法的实质含义,是在个人与国家对立的基础上进行的。民法以人为中心,以权利为基点,以行为手段,以责任为保障。民法上的人即市民、私人和私主体,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等。近代社会的个人是个人主义的个人,而现代的个人是兼顾社会乃至自然理念中的个人。称民法人是“经济人”、“具体人”、“抽象人”等多是用作分析民法问题的方法。兼顾社会乃至自然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是民法的哲学基础。民法并未真正社会化。民法所涉及的领域是有限的。民法在精神方面追求平等和自由。这些都涉及到民法本位即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问题。  相似文献   

2.
民法中"人"的再发现--评王利明先生著《人格权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特 《法学论坛》2006,21(3):142-144
现代社会,人格权日益成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目前的学术著作对其阐释相对于财产法领域存在不足。王教授的《人格权法研究》一书通过对人格权制度的设计和理论探索,揭示了从传统民法到现代民法中关于“人”主体预设的转向,从而使民法回归到“人法”的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了平等主体,但是,主体的平等性不仅仅是规定于法条中的词句,它更需要深刻的反思。从罗马法、教会法、封建法、庄园法、商法、城市法直至近现代民法的产生,其中包含着对于主体及主体的平等性的觉悟和规范。本文通过对民法中平等主体的发展过程,认为人法在近现代民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是近现代民法的重要特色。揭示了平等主体是民法的灵魂,也是民法移植过程中需要正视的重要问题。不重视主体的平等性,民法将失去其灵魂  相似文献   

4.
诚信·公平·权利——“民法人”教学新理念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足于现代高等教育应当培养什么人的问题并结合民法学精品课程建设的实践,需要对“民法人”这一教学理念进行探索和阐释。民法人的素质或品质可以定义为:民法人是讲诚实、守信用的人,民法人是具有平等价值观和公平观念的人,民法人是懂得尊重他人权利的人,民法人是具有社会公德意识的人,民法人是具有义务观和责任感的人,民法人是系统掌握和精通民法知识的人。  相似文献   

5.
对“民法上人”的特点或称“色彩”的假设是民法制度展开及其正当性的基础。罗马法上的人具有多神社会中“家”的祭司和二元社会中“家”的主权者双重色彩。近代民法上的人像包括人是“主体”的世界、抽象理性人、孤立的“经济人”三重色彩,其底色——对理性和人性的乐观主义,是近代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法律制度正当性的真正基础。人在工业社会的异化摧毁了乐观理性主义。社会学的发展揭示:人与人被无可避免地连结,非物质因素、非理性因素经常分别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行为中的决定性因素。嬗变中的现代民法上人像色彩包括:被连结在社会网络中受约束的人、混合了自利和激情的有限理性人、平等性丧失的“具体”人、去神圣化的人、相互协作、相互关心的人。  相似文献   

6.
私法自治的变迁与民法中“人”的深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私法自治是民法的基础理念。但在现代民法中 ,私法自治出现了国家强制加强与局部适用扩张的趋向。本文对私法自治的形成、哲学基础进行了探究 ,并着重从理性人角度分析了私法自治的内涵 ,指出正是因为理性人的出现 ,才形成了近代意义上的私法自治 ,而现代民法由于对“人”的认识的深化 ,导致了现代民法上私法自治出现的两种趋势。  相似文献   

7.
什么是民法?对于民法理论体系中的这个首要和基本的问题,社会主义民法学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的认识过程。最初,苏联民法学者根据列宁关于社会主义民法不是私法的论点,批判了资产阶级的“私法”说,建立了“调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说。  相似文献   

8.
千古洲  王洋 《中国律师》2004,(10):33-36
众所周知,中国民法典的起草和编纂,始终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在法学界,目前大概有三种探讨思路:一是“松散式、邦联式思路”;二是“理想主义思路”;三是“现实主义思路”。著名法学家王利明教授是一种什么样的思路呢?《民法总则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是王利明教授民商法研究的又一部学术专著,作为“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系列”之一的《民法总则研究》是王教授在对物权法、债法总则、合同法、侵权法、人格权法等具体民法领域中的问题进行深入真切的研究后,进而对民法总则问题产生的更新的、更全面的认识。王教授笔耕不辍将其体会化成文字、整理成书奉献给读者,这无疑将为我国的民法学界对总则问题的研究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将对我们国家加快民法典制定的步伐起着极大的促进作用。毫无疑问,其意义是非同凡响的。于是,在甲申秋日,在王教授从中南海归来的特别日子(今年4月27日,他担当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学习法律的主讲人),我们走进了中国人民大学,走进了贤进楼。  相似文献   

9.
我国民法“重大误解”极可能是借鉴苏俄民法,而后者却受到德国法的重大影响。但我国立法的继受混合而间接,亦未结合理论建构,发端于继受过程中的“误解”一语的不当使用造成了司法实践的混乱。台湾地区现行“民法”,为国民政府立法院在《大清民律草案》的基础上修改制定完成的“中华民国民法典”。其意思表示错误部分的规定亦大多源于《德国民法典》。但其第88条第1款规定中“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为意思表示”之规定虽源于德国,却与德国法规定及解释皆不相同。这一问题在司法中造成了混乱,而学说也未能找到妥当的解决方案。建议在我国民法总则的立法中回归传统民法意思表示错误的概念,并明确其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0.
法律语言和法律表达不仅是专业学习与学术交流的工具,也是法律历史文化及其观念认知的展 现与反映。“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法律表达,不仅与“自然人”在内涵上存在差异,而且与传统民法所崇扬的 理性、自由、人文主义精神也大异其旨。回溯“公民”表达之起源可以发现,从苏联民法到俄罗斯民法,民事主 体的立法表达经历了由“公民”向“自然人”的转变。而我国民事立法仍然充斥着“公民”之表达,这不得不 使我们思考是否应当在“公民”与“自然人”之间做出选择与取舍,以契合民法观念的当代发展。  相似文献   

11.
论禁治产人与无行为能力人的当代私法命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霞 《法律科学》2008,26(5):81-87
古老的禁治产人制度因背离当代人权保障的理念,陆续退出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民法典。作为继受了禁治产人制度的我国成年无行为能力人制度,除了在理念上存在着与禁治产人制度相同的问题外,在立法和适用中还面临着诸多问题。未来民法典对成年人应取消无行为能力人一级的司法拟制,保留限制行为能力人。对限制行为能力人,实行个案审查以确定行为人的行为能力的欠缺范围。新设监护登记替代行为能力宣告的公示方式。  相似文献   

12.
民法总论逻辑结构不但使民法总论能够避免沦为概念和原则的简单堆砌,而且还是民法总论"内在体系"和"外在体系"融合的桥梁,它已成为现代民法学的基石。学界对其论述颇多但缺少法哲学基础,拟从伦理人格主义哲学入手来探寻民法总论逻辑结构的发展规律,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民法总论,进而为我国未来民法典的制定略尽绵力。  相似文献   

13.
This essay explores a number of issues related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technology in real estate transactions. It examines these issues with reference to differences in property law concepts in a global context, looking at both civil law and common law ideas, for instance. The essay also discusses the integration of technology into real-estate development projects and the infrastructure requirements for promoting real estate markets in countries with emerging and transitional economies. A key observation of the essay involves the need to think about property law questions in an integrated manner. It is no longer possible to think in a compartmentalized way regarding real propert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 in modern real estate transactions these areas are fully integrated.  相似文献   

14.
民法典总则与民法典立法体系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尹田 《法学研究》2006,28(6):3-10
德国民法典总则的形成,是一种逻辑思维方法及立法技术运用的必然结果,其本身并不包含任何价值判断。身份权的独立所导致的“人法”的分裂,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所导致的“物法”的分裂,以及法律关系一般理论的创制对于法典体系结构的影响,是该法典设置总则的技术原因。理论界对潘德克吞体系“重物轻人”的批评,混淆了罗马法与近代民法中“人法”以及“身份”的不同概念。鉴于民法典总则的体制价值和制度整合功能,中国民法典应当设置总则编。  相似文献   

15.
从宗法社会到公民社会——法治建设的逻辑进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宗法社会是我国传统社会的社会结构,是人治的土壤。现代公民社会则是法治的必然结果。公民社会成熟的程度体现了法治实现的程度;反之,公民社会的成熟又有力地推动着社会法治的完善。  相似文献   

16.
民法典的体系化就是法典化。民法典体系化的哲学问题至少应该回答如何使我国民法典回应社会需要、如何在守成与创新中发展自己的民法典、如何克服19世纪法典中心主义所带来的挑战,如何使民法典适应中国本土需要的同时与国际接轨等问题。《民法典体系研究》对此进行了系统探讨。  相似文献   

17.
汪渊智 《法学杂志》2012,33(3):83-88
随着欧盟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客观上要求欧盟在私法领域制定一部内部协调统一、具有宏观性、体系性的民法典,经过法学家的理论准备,欧盟官方对学术研究的响应和对私法发展方向的正确选择,最终促使《共同参考框架(草案)》(DCFR)的完成。欧盟私法法典化进程中,虽然具有浓厚的工具色彩,但融合了不同的法律文化与传统,体现出了现代私法的最新理念与精神。欧盟私法法典化在法典的制定、法典的精神以及法典的结构、内容、统一性方面,无疑对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立法体例与民法典编纂   总被引:27,自引:3,他引:24  
近代民法典的结构是在罗马法体系基础上的改造 ,知识产权立法与近代民法典未能发生历史的机缘 ;现代民法典编纂运动尝试接纳知识产权制度 ,但至今尚无成功的立法例。当代知识产权法是一个综合性、开放式且最具创新活力的法律规范体系 ,不宜将其全部植入民法典。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宜在民法典中作原则规定 ,但同时保留民事特别法的体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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