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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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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智良 《求索》2015,(3):121-124
不同种类身份犯之共同犯罪的定罪问题是我国刑法理论界长期争论的问题,也是司法实务界非常困惑的问题。笔者认为身份因素产生的依据不同,必然对定罪与量刑的影响作用也不同。因此,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定单一罪名或者不定单一罪名,而是要依据身份因素对定罪与量刑的作用来决定罪名与刑罚。由于我国刑法总则对身份犯之共同犯罪的定罪与量刑没有指导性条文,导致司法实务难以操作与混乱现象。笔者参考国外立法经验,提出合理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在侵犯人身权利的案件中,犯罪的发生一般是源于犯罪人和被害人相互作用的结果,但我国刑法以犯罪人为中心,被害人过错在定罪量刑的过程中常常被忽视。对于以犯罪人和国家的二元结构模式,不利于犯罪人权利的保障。因此,司法机关在处理聚众斗殴的案件中很少考虑被害人是否有诱发和促进犯罪的发生。在聚众斗殴过案件中,一旦出出现有刑事被害人死亡的情形,司法机关通常按照刑法292条中的规定,以刑法232条故意杀人罪对犯罪行为人进行定罪量刑。鉴此,有必要将被害人的过错纳入聚众斗殴罪之定罪量刑中,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对犯罪行为人进行归罪惩处。  相似文献   

3.
论正犯     
姜敏 《求索》2007,(3):101-103
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普通法系,其刑法都会涉及到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以实行行为为基础的正犯是共犯理论的基础和核心,也是理解共同犯罪的纽带。我国刑法没有正犯概念,也没有对共犯的分工做很详细的说明。但是要很好地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进行合理的定罪量刑,我国的刑法还是应该重视正犯理论及其在实践中的机能作用。本文采用比较的方法,对德国、日本等国家的正犯概念、正犯理论、正犯和共犯的立法模式等方面进行了考量,以期对我国的正犯理论和共同犯罪学说与实践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4.
在西方国家,被害人有过错具有积极的刑法学意义,它是减轻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法定事由之一。但我国刑法没有关于被害人过错影响量刑的具体规定,造成刑罚适用上的不均衡。通过研究被害人过错责任、影响被害人过错责任大小的因素以及认定被害人过错的方法,将对定罪量刑和完善刑法理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高艳东教授提出的"量刑与定罪互动论"试图解决立法与理论缺陷带来的量刑过重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是变换罪名。之所以可以变换罪名是因为:其一,罪名标准具有随意性,追求精确定罪乃作茧自缚;其二,量刑才是刑法重心,定罪应为量刑公正而让路。事实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立法与理论缺陷带来的量刑过重问题",也不存在"罪名标准具有随意性"的问题,只不过是高艳东教授没有全面恰当解释刑法而已。同时,刑法的公正包括定罪和量刑公正,二者缺一不可。即通过刑法解释可以解决高艳东教授所担心问题,"量刑与定罪互动论"没有存在的必要。  相似文献   

6.
论犯罪工具     
犯罪工具是一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抽象出来的理论概念。犯罪工具是犯罪人为实行犯罪而利用的物或人。犯罪工具能否便利犯罪,依赖于犯罪人主观认识来判定。在实践中,犯罪工具对犯罪行为可以产生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对一些犯罪的定罪量刑也有相当的影响力。对于犯罪工具,应分别情况加以不同处理。  相似文献   

7.
共同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形态,中、韩两国刑法典在共同犯罪人种类、共同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多方面存在差异,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于构成要件中的特殊问题如同时犯、片面共犯、共谋共同正犯、承继的共同正犯等问题的研究立场和结论也有差异。  相似文献   

8.
胁从犯立法之反思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刑法在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上划分出胁从犯 ,对于实行刑罚处罚上的区别对待虽有可取之处 ,但将胁从者一律纳入刑事追究的范围是不合理的。又由于胁从犯的划分根据与其他共同犯罪人种类的划分根据不同一 ,导致胁从犯与其他共同犯罪人种类之间的相容和界限不清。为此建议 :在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上 ,实行分类标准同一化 ,不再将胁从犯作为独立的共同犯罪人种类 ;立法上应将一定条件下的被胁迫作为一种免责事由 ;对于不能免责的被迫行为 ,应将被胁迫作为一种量刑情节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9.
误区一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构成共同犯罪。 简析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显而易见,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明知其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因此,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误区二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里的“人”仅指自然人。 简…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没有将共同过失犯罪的各行为人以共犯处罚的规定,导致定罪量刑偏轻,大大放纵了犯罪分子。关于共同过失犯罪,域外有三种立法模式:积极明确共同过失犯罪、消极承认共同过失犯罪、全面否定共同过失犯罪。我国应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加强共同过失犯罪立法,以保护法益,解决共同过失犯罪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促进人权保障和社会防卫的有机统一。我国刑法应当在肯定共同过失犯罪的基础上将其限定为共同过失正犯,即共同过失实行犯,立法上需要解决共同过失犯罪的界定及成立条件、成立范围、刑事责任分配、处罚原则等问题,可以修改刑法第25条第2款,明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颁布的《解释》第5条和第7条。  相似文献   

11.
内地和港澳之间的跨境网络犯罪主要包括通过网络实施的传统非跨境犯罪、传统跨境犯罪以及新型经济犯罪。这些网络犯罪主要以牟利为主,数额巨大;犯罪形式多样,有组织化;犯罪成本小,打击难度大。为了惩治跨境网络犯罪,内地和港澳警方采取了一系列合作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内地和港澳三地在法律、技术和协作程序方面存在缺陷,三地警务合作仍然面临挑战。深化三地警务合作必须缩小各方的立法差距,增强对网络犯罪的调查、取证技术能力,建立跨境网络犯罪的协查机制。  相似文献   

12.
前科报告义务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犯罪人的义务,这一规定往往给前科人,特别是未成年前科人造成广泛且严重的负面影响。2011年颁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有条件地取消了未成年人的这一义务,为在中国最终建立前科消灭制度奠定了基础。在分析其重大意义的前提下,人们亦应理性地看到其局限性和时代性,以期完善之。  相似文献   

13.
破坏监管秩序,是罪犯在监狱及其他监管场所服刑期间时有发生的行为,破坏监管秩序,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315条规定了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构成及其刑事责任。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被依法关押在监管场所服刑的罪犯,殴打监管人员,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的监管秩序,殴打、体罚或指使其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行为。破坏监管秩序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14.
对于需要处罚的未遂的故意犯罪,我国刑法分则通常以既遂为标本规定基本法定刑,但对于基本罪状的规定则既不同于意大利刑法明示的既遂模式,也不同于德、日刑法在逻辑上隐含的既遂模式,而是一种非既遂模式。这种法定刑上的既遂模式与罪状上的非既遂模式之间存在逻辑上的矛盾,也导致了学界对我国刑法分则中罪状模式的误解,并由此支撑着一个虚假的犯罪既遂理论。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应当借鉴意大利刑法的既遂模式,将犯罪的既遂要素明确规定在基本罪状中,并通过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明确未完成行为的刑事可罚范围。  相似文献   

15.
非法持有毒品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有关毒品犯罪的重要罪名。人们对非法‘特有”的内涵与外延、行为人认识错误的法律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数量标准、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罪数形态、共同犯罪等问题研究的还不够深入。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系统研究,可为司法实践提供一定的借鉴。  相似文献   

16.
自首从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刑罚制度 ,也是一项重要的量刑法定情节。自首的两个构成要件是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其中更应该注意的是关于余罪自首的法律认定。刑法规定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一制度对感召犯罪分子主动投案 ,鼓励犯罪分子改过自新 ,有效惩治犯罪 ,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刑事和解的量刑规范化建设,是合理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实现量刑公正的重要保障。因此,对《刑事诉讼法》视野下刑事和解各种量刑情节的量刑幅度,各种和解方式作为量刑情节的资格及对量刑幅度的影响,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情节的认定,因侵犯法益比例不同而影响量刑幅度,被害人或被告人人数众多的刑事和解案件的量刑方式,以及对重罪案件刑事和解的量刑规范化等问题进行了研究,以期对指导和规范刑事审判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在刑法学、犯罪学等刑事法学理论体系中,研究犯罪概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犯罪概念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实质的犯罪概念,另一种是规范的犯罪概念。在此基础上,文章对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实质的犯罪概念进行了比较研究,指出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实质意义上的犯罪概念先于规范的犯罪概念,实质的犯罪概念的界定与统治阶级的犯罪观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即有什么样的犯罪观便有与其相应的实质的犯罪概念。  相似文献   

19.
量刑原则是指刑法规定的对于量刑活动具有指导意义和制约作用的法律准则。遵循合理科学的量刑原则,对于避免量刑偏差和实现刑罚目的都具有积极的作用。量刑的一般原则有依法量刑原则、罪责相当原则和量刑平衡性原则。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量刑原则不明确、随意性大、量刑不均衡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刑事立法、实行量刑建议制度及提高法官素质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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