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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为了解决我国交通肇事罪中共犯的争议,应当对我国刑法第25条、第29条作出新的解读:"教唆他人犯罪",可以理解为包括故意教唆他人过失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宜理解为共同犯罪通常是共同故意犯罪的简称;"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是指故意教唆过失犯罪,不以共同故意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是提醒我们在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前提下,对于不同主体间的混合罪过行为,如果故意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更重的犯罪,要以其所触犯的更重的罪名定罪处罚。这是"从违法层面判断是否成立共同犯罪,从责任层面个别地判断各个参与人是否承担责任及何种责任"的共犯处理原则的应有之意。如此,就可以从故意教唆、帮助过失行为的全新视角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阐述。  相似文献   

2.
关于共同犯罪,我国刑法学已作了多方面的研究。但是,从犯罪心理学角度进行研究目前可谓刚刚开始。笔者愿把愚见提出,引起这方面的深入探讨。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和形式共同犯罪的概念源于刑法第22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具体的共同犯罪案例中,共同犯罪又表现为多种形式,刑法学对此进行了各种划分,其中从“有无组织形式”这一标准划分,把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从量刑而言,这样划分比较概括,但对于研究共同犯罪的心理基础及形成规律而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第十一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可见,“明知”,是构成一切故意犯罪的首要前提。确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明知”,对于故意犯罪的认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谓“明知”,其本义乃明确认识。我国刑法上所规定的“明知”,赋有特定的含义。它是指故意犯罪人在主观上对构成犯罪的客观事实——即“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总则规定,共同犯罪为共同故意犯罪。在刑法分则中,交通肇事罪的主观罪过为过失。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指使者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以共犯论处,从而与传统刑法理论和刑法的规定形成了冲突。解决这一冲突的途径在于犯罪的复杂罪过理论。共同犯罪的核心在于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过程,而非局限于所犯之罪是故意犯还是过失犯。在无需更改刑法条文和不引入其它颠覆性理论的前提下,复杂罪过理论可以为司法解释关于交通肇事罪共犯的"合法性"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5.
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似文献   

6.
过失犯罪能否成立共同犯罪?国内外刑法学界争议颇多。我国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界的通说都认为过失犯罪不能成立共同犯罪,各个共同犯罪人之间在主观上只能是共同的故意而不可能存在共同的过失,亦不可能存在故意和过失并存的主观内容。但是,笔者认为,无论是在刑法理论上还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过失共同犯罪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没有将共同过失犯罪的各行为人以共犯处罚的规定,导致定罪量刑偏轻,大大放纵了犯罪分子。关于共同过失犯罪,域外有三种立法模式:积极明确共同过失犯罪、消极承认共同过失犯罪、全面否定共同过失犯罪。我国应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加强共同过失犯罪立法,以保护法益,解决共同过失犯罪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促进人权保障和社会防卫的有机统一。我国刑法应当在肯定共同过失犯罪的基础上将其限定为共同过失正犯,即共同过失实行犯,立法上需要解决共同过失犯罪的界定及成立条件、成立范围、刑事责任分配、处罚原则等问题,可以修改刑法第25条第2款,明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颁布的《解释》第5条和第7条。  相似文献   

8.
片面共犯能否在我国刑法制度中得到肯定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根据刑法第25条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必然是否定片面共犯。然应从“共犯”中“共同”的本质入手,突破原有法条所形成的思维禁锢,从犯罪构成要件的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将片面共犯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纳入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9.
<正>我国现行刑法是在七九年颁布的刑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它继承了原刑法之有效的制度,避免了原刑法的许多不足,增补了许多新内容。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共同犯罪继承了原刑法把共同过失犯罪排除在共同犯罪的概念之外,增加了犯罪集团的科学规定,使该立法比原来科学完整。这种既为刑法指明了打击重点,又便于司法部门实际操作,使共同犯罪在规定上具有了鲜明的中国特色。不过,笔者还想指出其美中的不足。  相似文献   

10.
挪用公款罪,作为一个罪名,首先规定在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中,其中第3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以贪污论处。”修订后的刑法第384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一修订表明:对挪用公款后不能归还的,不再以贪污论处。笔者就此谈点个人认识。  相似文献   

11.
投毒罪存在犯罪中止,其实质是实害犯的犯罪中止,处罚时尚未造成损害的应免除刑罚,造成损害的应适用刑法第114条的法定刑。既遂犯与中止犯竞合时应适用牵连犯或吸收犯的“从一重论处”的原则。共同实行犯的犯罪中止一般要求有效制止其他实行犯的犯罪行为或有效防止共同犯罪结果的发生,但也有例外,本文着重讨论这一例外。  相似文献   

12.
过失共同犯罪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理论界对于共同犯罪的研究,一般认为只包括共同故意犯罪,而将过失共同犯罪排除在外。事实上,过失共同犯罪的确客观存在。因此,对过失共同犯罪的理论纷争进行梳理,研究国内外关于过失共同犯罪的实践以及探讨过失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尤显必要。  相似文献   

13.
强调过失犯罪才负刑事责任,是相对于故意犯罪而言的。当然,故意犯罪也需要法律有规定才负刑事责任,否则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但区别在于,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是以故意犯罪为常态的,只有其中一小部分犯罪过失也能构成。分则中有的犯罪在罪状中就写明了“故意”,自然排除了过失适用的空间,如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  相似文献   

14.
正《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这一规定,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是指在共同犯罪的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而属于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在司法实践中,单独犯罪的犯罪中止比较容易认定,但对共同犯罪中如何认定犯罪中止颇具争议。笔者认为,及时性、自动性和有效性是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成立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相似文献   

15.
过失犯的本质是违反注意义务,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故意"教唆"他人违反注意义务引起过失犯罪的行为,其可罚性已经得到了司法解释的认可;但是在现有的刑法理论框架内,为教唆人找到处罚依据似乎还存在一定的障碍。我国共同犯罪理论强调行为人之间的犯罪意思联络,以共同故意为其成立条件,因此过失共同犯罪这种犯罪类型被拒之门外;如果认为教唆人与被教唆人以各自的行为成立过失犯,单纯的教唆行为是否具有过失犯的实行行为性存在疑问。在立法层面,不管是共同犯罪的规定还是教唆犯的规定,都为处罚"教唆"他人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设置了障碍。考察国外的立法规定,应修正我国有关共同犯罪的立法规定,为处罚过失共同犯罪扫清障碍。  相似文献   

16.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2月25日(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此规定被认为是类似于大陆法系中原因自由行为的立法例。所谓原因自由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的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而实施犯罪的行为,因其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理应对此行为进行处罚。但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严谨,故此有必要在我国刑法中引入原因自由行为的概念。  相似文献   

18.
从《刑法》体系看,虽然我国刑法中未出现“商业贿赂”字眼,但通常认为:我国刑法涉及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定是第163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第164条规定的“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相似文献   

19.
论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由于立法的不明确,在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问题上,众说纷纭,可谓百家争鸣。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性与处罚,不能不加区分地一律适用刑法第133条第3档法定刑,而应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结合行为人的主客观情况,作出正确的定罪与量刑。  相似文献   

20.
曹华 《求索》2011,(1):164-166,235
我国刑事立法上不能对共同过失犯罪适用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从而不利于对共同过失犯罪的处罚,导致了诸多共同过失犯罪没有处罚的依据,也给理论和实践带来了冲突。文章选取了共同过失犯罪的定罪、量刑两个角度对共同过失犯罪刑事责任的实现进行了初步的探讨,试图在庞大、艰深的共同犯罪制度和现代社会复杂多变的共同犯罪问题中寻求最佳契合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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