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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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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死刑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生命,呈现出不可逆性特点。同时,死刑复核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应遵守的审判程序,对防止死刑滥用发挥着重要作用。最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在死刑程序控制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减少死刑适用的视角出发,需要采取必要措施完善死刑复核程序中的辩护权。  相似文献   

2.
死刑复核程序的应有功能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死刑复核程序是刑事诉讼中的特殊审判程序,是死刑案件的必经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的设计以及死刑复核程序能否被严格遵守,则直接关系到死刑案件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死刑的准确适用和严格适用问题。而准确把握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又是科学设计并严格贯彻实施该程序的关键因素,从应然的角度看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死刑复核程序应当具备:人权保障、权力制约、法益保护三个功能。  相似文献   

3.
王喆 《长白学刊》2009,(5):82-87
限制死刑的路径有两条:一是通过刑法立法来限制、减少设置死刑之犯罪;二是本着“慎用死刑”的原则,通过设立完善的刑事司法程序限制死刑。在死刑依旧客观存在并将长期存在于我国的刑罚体系之中的情况下,加强死刑的程序控制具有现实意义。目前在我国死刑案件审判过程中,定罪与量刑程序合一,法庭审理活动“重定罪、轻量刑”,这不利于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在确定被告人有罪的前提下,研究如何通过完善量刑程序来限制死刑的适用就成为必要。  相似文献   

4.
王喆 《求索》2011,(1):155-157
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判例实现了美国死刑量刑程序的现代化。与普通案件刑事诉讼程序相比,美国死刑案件量刑程序具有分离的程序模式、细化的法律标准和规则以及对被告人特殊的权利保障机制,以此来协调死刑案件量刑的统一性与个别化冲突,实现死刑适用的司法控制。对美国现代死刑量刑程序的考察,将为中国死刑案件量刑程序规范化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5.
随着国际社会废除死刑的呼声不断高涨,死刑的程序控制也引起了方方面面的关注。在上诉程序中规定强制上诉制度,确保死刑案件得以公正地审判,对死刑的限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不同方面论证构建强制上诉制度的必要性,对比研究国内外关于强制上诉制度的立法例,提出在我国构建强制上诉制度的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6.
死刑复核程序为我国大陆死刑案件裁判生效之必经程序,对于保障死刑适用之审慎性和准确性有着重要意义。但由于死刑核准权之下放、法律规定之死刑复核审理方式不科学等原因,我国大陆死刑复核程序存在程序虚置、复核标准不统一、行政程序色彩浓厚等问题。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有废除论和完善论两种观点,而以完善论为主流之观点。完善论提倡以保留我国死刑复核程序为前提重构我国死刑复核程序和法院体制。在此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扛起改革大旗,收回死刑复核权之同时,改原来死刑案件二审之书面审为开庭审,是为我国大陆死刑复核程序之重大进步。死刑复核程序之改革蕴含着公正与效率的博弈,其改革无非是还原其司法程序性质和本来的价值追求,目前之改革趋势亦朝着此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7.
死刑案件作为最后一道关口,死刑复核权的收回无疑是我国刑事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而律师的参与,无疑会使死刑案件更加公正、公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行使的一年则让人有喜有忧,一方面死刑复核程序越来越严谨;另一方面,律师介入死刑复核程序,依然困难重重。许多法学专家为进一步完善死刑复核程序.仍在发表看法,提出建议,他们希望刑诉法等相关配套法律尽快完善。本版块刊发的一组稿,就向读者介绍这方面的情况。  相似文献   

8.
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我国刑诉法专门规定了死刑复核程序,要求所有死刑立即执行案件都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这项法律规定没有落实到位。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司法制度。就一般案件而言,目前我国在刑事诉讼中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原则。但凡判处死刑的案件,在经过普通的一审或者二审程序后,尚不能发生法律效力,还必须经过一个特别的复查核准程序。其目的是为了防止错杀,坚持慎杀。同时,它也能对…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死刑核准制度,是我国限制死刑的一项重要程序。死刑核准权是国家审判权中的最高权力,理应由最高司法机关行使。收回死刑核准权,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务上都是必要的、现实可行的,并且可以有效避免因为核准权下放所带来的种种弊端,从根本上保证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和被告人的人权。  相似文献   

10.
刘世强 《求索》2010,(9):165-166,68
因为死刑关涉至高无上的生命权,为死刑审判设置有别于普通案件的特殊程序便具备了正当化根据。死刑一审应当构建特殊的审判组织,适用特殊的评议标准、特殊的量刑程序和特殊的证明标准,以保障死刑审判质量和控制死刑适用数量。  相似文献   

11.
<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颁行是我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方略重要举措,是刑事司法制度改革重要成果,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提出了新标准和要求.公安机关应针对刑事证据收集中存在的民警取证意识淡薄、取证程序违法、调查取证不全、证据运用保全不当、取证时机不妥、证据标准不清等问题,从转变执法观念、...  相似文献   

12.
死刑复核是在刑事诉讼中对死刑适用的一种有效限制和质量保障。死刑复核权的下放不符合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集中统一行使,目前最可行的方式就是派出法庭巡回复核,逐步实现死刑复核由内部审核程序向诉讼程序、由书面审理向开庭审理、由单方控制向多方参与的转变。死刑复核作为重要的刑事诉讼活动,不应游离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之外。死刑复核案件的法律监督应根据情况区别进行:最高人民法院采用非开庭的方式进行复核的案件,可由第一审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行使部分法律监督权,发现问题后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复核的案件,应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行使法律监督权。  相似文献   

13.
黄卫华 《求索》2010,(12):162-163
作为我国两审终审制例外的死刑复核程序,是一种仅适用于死刑案件的特殊审判程序。是为了贯彻我国"少杀、慎杀,防止错杀"的刑事政策,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规定而设置的一项特有制度。我国的死刑复核程序作为我国在保留死刑和将来废除死刑之间的一个过渡,将在一段时间内长期存在。  相似文献   

14.
从实证角度出发,以"生效判决曾被判死刑(含死缓)而再审后改判无罪"为标准筛选出19起死刑冤假错案,运用案例统计分析的方式,对样本案例中暴露出的被告人供述虚假、鉴定活动非法、证人证言真实性存疑、关键物证缺失、辨认出现误认、审讯录像存在造假等证据问题进行类型化分析可知,死刑冤假错案证据问题之成因在于严重的刑讯逼供导致被告人供述的虚假性、盲目轻信及制度缺陷导致鉴定乱象丛生、暴力取证及立法瑕疵影响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证据搜集不充分导致关键物证缺失、程序违法及瑕疵导致辨认出现误认、电子证据规则的缺失导致审讯录像未规范化使用。应规范口供取证程序,完善鉴定体制设计,健全证人出庭相关立法规定,增强辨认过程的程序性,修正侦检部门协作机制瑕疵,完善电子证据规则,严格死刑案件证据制度,提高死刑案件质量,构建死刑冤假错案的预防和纠正机制。  相似文献   

15.
为确保死刑案件的办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和律师辩护、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现就人民法院审理死刑案件,律师依  相似文献   

16.
李玉华 《人权》2006,(5):50-51
2005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这是保障死刑案件的质量和被告人人权的一个重要  相似文献   

17.
论死刑复核的履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判处死刑的案件,一律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是,后来的补充立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决定,已将绝大部分死刑案件的复核权下放给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使.这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中的一个突出的问题.文章回顾了唐朝的“五复奏” 和重温了毛泽东同志关于“慎杀”的论述,分析了死刑复核权下放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三个方案:一是把死刑复核权重新收回最高人民法院集中统一行使;二是将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派出巡回复核庭专门履行死刑复核程序;三是如果修改立法时,觉得以上两个方案暂时还难以办到,继续允许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代行死刑复核权,但必须规定复核程序,加强必要的监督和制约.  相似文献   

18.
联合国鼓励废除死刑,但不强制废除死刑,适用死刑必须严格遵循程序法和实体法。我国死刑案件的审理,需要通过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健全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完善直接言词原则及传闻规则、提高判处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补强证据规则,来提高死刑案件的质量,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19.
张忠军  秦涛 《理论月刊》2007,(2):129-131
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基本上是家喻户晓,这件并不疑难的案件留给我们的思考角度很多,特别是体现在审判程序上的复杂状况更是另人眼花缭乱。这一案件的最终结案简单得令人咋舌,可为什么一件并不难的案件如此复杂?笔者认为主要是清代的地方死刑案件的审判、复核程序设置不合理,加之清末特殊的时代背景,地方的总督、巡抚权力过大,本案就是这种情况在司法上的具体表现,从程序方面分析本案的复杂性原因。  相似文献   

20.
阿计 《公民导刊》2008,(4):26-28
“通过正义的途径运输正义”是现代刑事诉讼的终极价值,而“保障一人权”、“司法公正”则是现代刑事诉讼法制的两大基点。尤其是对于死刑——这一“以国家名义合法杀人”的最高刑罚,究竟应该设计怎样的程序正义。以避免错杀、冤杀等悲剧,这既是近年来司法。改革的一大主攻点。亦是屡屡引发坊间争议的一大敏感源。目前,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已提上议事日程,死刑案件诉讼程序、死刑制度改革等等,亦随之成为法学界、司法界日益升温的重大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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