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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行政私法行为是一种以私法方式完成公法任务的行为。在给付和规制行政领域,它是一种兼具公法和私法属性的复合行为,受到法律保留和合目的性原则的制约。在法律适用方面,对这种公私复合的行为,应当综合适用公法、私法。  相似文献   

2.
公法文化是私法文化的对称 ,这种区分是基于公法与私法的性质、内容及运行机制不同作出的。公法以刑法为典型 ,私法以民法为代表 ;公法文化是主要体现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刑法化的法律文化 ,具有鲜明的国家化色彩 ,私法文化是重点突出个人化利益的民法化法律文化呈现出浓郁的个人化特质。从这个意义上对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进行比较 ,不难看出 ,由于中国传统的礼治文化、地理环境、民族习尚和专制政治制度等因素影响 ,绵延几千年所形成的完备的刑法、发达的官制法和民法的不独立及其被刑法化 ,充分表明了中国古代的公法特质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典型的公法文化  相似文献   

3.
从行政公法与刑事公法形成的历史动因来看,公法与私法的区分并非基于某种抽象的学说,而是基于特定的司法裁判程序设置以后审判实践之需要,法律程序在相当程度上形塑了法律规范的内容。宪法规范的调整范围涵括了公法与私法两大领域。代议机关的“立法程序”、行政机关的“肯定性行动”、特定机构的“宪法审查”等公法程序,构成了宪法实施的“公法机制”类型。“物权法”相关条款承接与转换宪法上的“国家所有权”条款,构成了宪法的私法实施条款。此外,司法机关在民事案件审理中的“合宪性推定”、“合宪性解释”,亦得构成宪法实施的另外一种“私法机制”。不过,宪法条款经由公权部门之适用介入私权领域和私法体系时,在侵权案件中还需遵循“私法规范优先适用”原则,在公权介入时还需遵循“比例原则”与“辅助性原则”。  相似文献   

4.
把法律划分成公法和私法是传统法律的划分方法。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综合和系统发展 ,随着国家经济管理职能的加强 ,出现了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的趋势。公司法就是典型的公法化的私法 ,因此不能明确地把公司法归入公法或私法 ,应根据法对社会关系调整的需要归入多个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5.
行政法的嬗变:由公法到公私法合一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公法私法的融合趋势、弱权力和非权力行政领域的出现、行政权力权利化和职责化、平等型行政法律关系的生成和拓展等因素,导致作为传统公法的行政法正逐步嬗变为集公法私法于一体的法律部门。私法介入行政法必须遵循法定、私法优先等基本原则。行政法的私法化不是全方位的,它受权力弱化、平等理念的深化、权力职责化、行政公共性和服务性理念的拓展等因素的掣肘。  相似文献   

6.
商法公法化属性的法理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法律的逐渐完善,商法规范中引入了公法性质的法律规范。通过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分析民法、商法、经济法三者的序列关系,从历史的角度分析美国私法领域中商法公法化的社会原因,以体系化的学理视角分析私法公法化环境下商法公法化的实质内涵,可以看出商法的私法属性是无法动摇的,商法的公法化是私法领域“再市场化”的立法体现,是商事活动的自我规制与国家经济行政干预规则相统一的技术措施,反映了社会发展的法律工具主义的需求。  相似文献   

7.
私有财产权中的"私有"应解为"私人享有"而非"依私法享有",因此,私有财产权既可为私法上权利,亦可为公法上权利.公法上财产权存在的根据在于宪法上私有财产权在行政法上的直接适用和宪法规定在行政法上的具体化.公法上财产权不能由公法规范和公权力主体的义务直接导出,其成立还需要以该公法规范至少同时亦具有保护特定私人财产利益的目的为前提.基于私人在公法上的一般法律地位,公法上财产权可大致区分为消极的公法上财产权和积极的公法上财产权两大类.  相似文献   

8.
刑法公法化的疑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随着人们对大陆法系公、私法划分理论的接受,刑法被人为地公法化了。然而,刑法公法化的理论存在诸多疑问。既不符合公、私法的划分理论,也不符合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而且,从刑法公法化的理论出发,更无法解释我国当前正在兴起的刑事和解的制度实践。因而,不能将刑法的公法性与刑法是公法等同起来,刑法只能是一种保障法,是保障公法、私法、社会法和生态法实施的法律。  相似文献   

9.
行政补贴实务中的诸多问题一定程度上可归因于对补贴的定性不准,而目前理论界对此缺乏系统的分析。本文结合WTO中的《SCM协定》的相关规定,探讨了行政补贴的法律性质。在公法行为、私法行为或“两阶段”方面,行政补贴属于公法行为且为“一阶段”的行政行为;在授益行为或负担行为方面,行政补贴具有授益和负担两个方面的特性且部分具有第三人效力;在羁束行为或裁量行为方面,行政补贴一般为羁束行为,部分补贴则为裁量行为。  相似文献   

10.
论物权法平等保护合法财产的法理依据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所有制是经济学的范畴,财产权是法学的范畴。凡属存在于公法领域的国家财产,为公共利益的载体,其地位高于私人财产,但凡属存在于私法领域的国家财产,则被视为个别利益的载体,其权利由法人(公法人或者私法人)享有。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财产权归集体企业法人享有;农村集体土地因权利主体缺位,导致农村集体所有制与集体财产所有权之间无法达成法律技术的转换,但因集体土地及其他集体财产而设定的他物权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一旦进入民事领域,即成为私法上的民事主体(法人)所享有的一种“私”的利益,与自然人和其他法人财产具有同等的民法地位。就个人财产而言,财产与身份相剥离,是近代社会以来的基本原则。物权法是财产保护法而非财产分配法,不具有矫正不合理分配制度的功能,即使现存法律框架范围内的分配制度存在某种不合理性,也只能通过改变分配法律的方式进行调整,但对于已经形成的分配结果,却必须予以平等的法律保护,这是法制社会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1.
公共利益的法律意义,是关系到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划分的宪政问题。以公法与私法之区分理论为分析框架,是实现公共利益含义具体化的重要进路。在公法、私法两个法域中,公共利益分别体现为:价值定位上的内在根据与外部界线,规范模式上的命令性规范与禁止性规范,法律后果上的法律制裁与行为无效。  相似文献   

12.
内容违法的民事行为的效力的理论和比较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行为效力在各国的理论和立法实践中包括三种:有效、无效和效力待定.法律行为生效,必须在内容上符合法律要求.但在内容上违反法律的民事行为的效力并不一定无效,由于私法自治原则及市场经济的要求,需要对内容违法民事行为的效力问题进行相关研究。  相似文献   

13.
“公私法混合”、“公法私法化”与“私法公法化”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公私法观念重新得到中国学界的重视,就目前的研究状况而论,在公私法观念上也存在着一些误解和含糊之处。这比较突出地体现在"公私法混合"、"公法私法化"与"私法公法化"这三个概念的使用上。"公私法混合"、"私法公法化"与"公法私法化"往往被当作"标签"来指代法律社会化这个法律内容,二者之间被机械地建立起等值关系。但这一方面会限缩法律社会化的表现形式,另一方面又会不适当地扩张法律社会化的指涉范围。  相似文献   

14.
公法主体违反"自律条款",除产生公法上的责任承担效果外,通过"转介条款"的应用,也将产生私法上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就公务员股东资格问题而言,在私法上对公务员的营利性投资入股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使其自始不能取得股东资格,这将是"私法反腐"的行动典范。  相似文献   

15.
同居案件争议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所谓同居案件,应指未婚同居和无效或被撤销婚姻案件之总称。我国目前解决这类案件的立法存在简单和概括之弊,且缺乏原则性的规定,实践中的争议问题,主要集中在财产的定性以及共同财产的范围、经济帮助请求权,相互的继承权等问题上。解决此类争议的思路在于:未婚同居行为是当事人对生活方式的一种自主选择,从私法自治和人性的角度出发,法律就不应否认。对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问题,因不受有关婚姻法律的保护,应当从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理出发考虑。  相似文献   

16.
不动产登记由于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在纠纷中一般会出现民事与行政诉讼交叉的情形。中国现阶段对于此类案件一般采用民事与行政分别审理的模式,但由此带来了民事与行政审判在事实认定等一系列问题上的冲突。通过对不动产登记的性质分析可以发现,不动产登记属于行政行为,同时由于其公示的是一种民事权益,该登记行为同时具备私法的功能,甚至主要是一种私法功能的体现。从降低诉讼成本、维护司法统一、协调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关系的角度来讲,应构建不动产登记民事附带行政诉讼的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17.
政府采购作为一种政府商事行为 ,同时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属性 ,政府采购合同在合同的主体、合同法律关系的权力和权利要素、合同的责任和救济等方面具有明显不同于行政合同和一般民事合同的特点。只有针对它的特殊性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法律关系 ,才能使政府采购行为实现真正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18.
经济法的起源问题是经济法理论研究中必须要解决的一个基础性问题。本文从经济和法律两个角度系统论述了经济法的起源问题,并就此提出经济法是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干预的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是“看不见的手”与“国家之手”相结合的产物,是从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的法律运动中产生的。  相似文献   

19.
从广义来看,提存具有双重性,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为私法关系,债务人、债权人与提存机关的关系为公法关系。从狭义角度分析,提存的法律性质为债之消灭。  相似文献   

20.
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一类是法律地位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另一类是国家凭借公权力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关系,由此决定了规范这两类关系的法律性质上的差异,即公法和私法的差异。确认经济法是公法,不仅符合公法、私法划分的基本要求,而且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对于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对于加强和完善经济法治,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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