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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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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设区的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大、中医学院各附属医院:为了更好地执行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闽价[2004]服227号)和《福建省省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闽价[2004]服237号),确保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收取医疗服务费用,规范收费行为,统一收费项目的会计核算口径,完善费用清单并使医院信息系统适  相似文献   

2.
<正>鲁价费函[2014]1号省卫生厅:你厅《关于申请临床输血相容性检测室间质量评价收费标准的函》(鲁卫规财字[2013]128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省输血质量控制中心依医疗机构申请开展临床输血相容性检测室间质量评价服务,核定其收费标准为:每个医疗机构每年1300元。评价项目包括:红细胞ABO血型(正定和反定)、RH(D)血  相似文献   

3.
<正>黔府函[2014]236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请求将贵新高等级公路马场坪收费站更名为福泉南收费站的请示》(黔交呈[2014]10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同意将贵新高等级公路马场坪收费站更名为福泉南收费站。二、福泉南收费站收费年限、收费标准等事宜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收费公路收费年限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府函[2012]30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矧》(黔府办发[2007]37号)执行。三、收费单位须抓紧办理更名相关手续,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并亮证收费。要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收费工作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4.
<正>鲁价格二函[2015]3号省卫生计生委:你委《关于申请血液辐照项目收费的函》(鲁卫财字[2014]120号)收悉。现将血液辐照价格函复如下:一、应医疗机构要求供应经辐照的血液,可以在血站供应价格的基础上加收辐照费。其中:辐照全血(200ml)、成分血(200ml全血制备)、单采血小板每单  相似文献   

5.
<正>鲁价费函[2014]53号省教育厅:你厅《关于申请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试行学分制收费的函》(鲁教财字[2014]2号)收悉。同意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的学分制收费改革方案。各高校学分制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本通知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8月31日。  相似文献   

6.
<正>黔府函[2015]124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G60高速公路安顺西收费站更名为龙官收费站的请示》(黔交呈[2015]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清镇至镇宁高速公路安顺西收费站更名为龙宫收费站。二、龙宫收费站收费期限、收费里程、收费标准等事宜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清镇至镇宁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府函[2004]224号)执行。三、收费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并亮证收费。要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收费工作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7.
<正>黔府函[2014]243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黔西至大方高速公路石板至东关段设站收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黔西至大方高速公路石板至东关段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黔西、林泉、黄泥塘、六龙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31日起,至2044年12月30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相似文献   

8.
<正>黔府函[2014]23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松桃至铜仁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2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同意松桃至铜仁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两河口主线收费站,黄板、松桃北、松桃南、苗王城西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26日至2044年12月25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你们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相似文献   

9.
<正>鲁价格二发[2014]9号驻济省(部)属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的有关规定,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予以公布,请遵照  相似文献   

10.
<正>鲁价格二发[2015]3号驻济省(部)属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的有关规定,省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时修订了部分可另收费的一次性耗材目录,现予以公布,请  相似文献   

11.
<正>鲁价格二函[2014]10号省机关事务局:你局《关于征求省级机关汉峪住宅区公寓房租金标准意见的函》(事管函字[2012]49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汉峪省直住宅区公寓房租金标准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征收,基准租金为5.5元  相似文献   

12.
<正>SDPR-2014-0460018鲁价格二发[2014]66号各市物价局、卫生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驻济省(部)属医疗机构: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及时公布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各  相似文献   

13.
<正>鲁价费函〔2014〕70号省交通运输厅:你厅《关于重新审核公布内河船员适任培训收费标准的函》(鲁交财函[2014]51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我省依法取得内河船员适任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按照规定开展内河船员适任培训工作,其收费标准详见附件。除国家规定的培训教材按定价收取外,培训机构不得加收任何形式的押金和其他费用。二、学员因考试不合格要求继续参加相应培训的,培训费按实际培训学时和相  相似文献   

14.
《贵州政报》2015,(1):21
<正>黔府函[2014]24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遵义北环(檬梓桥至乐理段)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遵义北环(檬梓桥至乐理段)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海龙、乐理2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20年,自2014年12月27日起,至2034年12月26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  相似文献   

15.
《贵州政报》2015,(1):24
<正>黔府函[2014]252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凯里南、大寨、兴仁、丹寨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44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  相似文献   

16.
《贵州政报》2014,(11):17
黔府函[2014]186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贵安大道南环线设置天河潭收费站的请示》(黔交呈[2014]8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同意贵安大道南环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天河潭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从2014年9月24日起至2039年9月25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即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  相似文献   

17.
<正>鲁价费函[2015]50号省教育厅:你厅《关于申请山东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函》(鲁教财函[2015]20号)收悉。同意山东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的学分制收费改革方案。各高校学分制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本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  相似文献   

18.
<正>鲁价费函[2014]58号省教育厅:你厅《关于申请调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字[2014]33号)收悉。同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费标准按附件规定执行,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8月31日,适用于2014年、2015年新招收的学生。  相似文献   

19.
<正>黔府函[2014]242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驾欧至荔波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驾欧至荔波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荔波东主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44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  相似文献   

20.
<正>SDPR-2014-0460013鲁价费函[2014]51号省教育厅:你厅《关于申请调整山东艺术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特色专业学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字[2014]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我省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特色专业学费标准详见附件。二、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票据,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征收,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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