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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论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有着严格的区别:从对应关系看,行政权力与职责相对应,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从自由度看,公民权利有的可转让或放弃,而行政职权不可;从法律地位看,行政职权伴随着强制力,而公民权利在法律关系中则处于平等地位;从代表的利益看,行政权力具有公益性,不能代表个人利益,公民权利可以代表国家的或集体的利益,也可以代表个人利益;从来源看,行政权力来源于公民的权利,而不是相反;从性质看,公民权利是目的,行政权力是手段。同时,两者又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可以彼此影响、相互转化。  相似文献   

2.
高凛 《政法论丛》2013,(2):67-74
政府部门立法或人大委托政府部门起草法律法规时,政府部门往往会将自身权利最大化、自身义务最小化,把不正当的部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夹带进来,从而导致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出现。部门利益法制化使得当前相关的立法质量得不到切实保障。在中央和地方立法中,部门利益容易导致权力与权利关系的不平衡,权力与责任关系的不协调,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不一致。市场经济带来的一个必然结果,是社会多元化和利益格局多元化,其必然又带来中国立法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利益博弈。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保持法律法规公正、集中地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遏制“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现象,就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而拓宽法律法规起草渠道、规范法律审议程序、立法公开透明化等具体措施可以从源头上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相似文献   

3.
一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婚姻关系,与资产阶级所鼓吹的“个人本位”和封建社会所实行的“家族主义”有着原则的区别,强调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高度统一。既坚持婚姻自由原则,尊重公民婚姻家庭方面的自由权利,又重视对婚姻关系的法律调节和行政干预,是早在革命根据地中就已形成的优良传统,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为了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  相似文献   

4.
权利本位的理论逻辑——与童之伟教授商榷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童之伟教授《权利本位说再评议》一文对于深化法本位问题和权利本位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但他指责权利本位说没有给予权力问题以应有的关注 ,只关照到私法领域 ,而不能适用于公法领域 ,其理论框架是过时的和不切实际的等 ,是偏颇的和有失公允的。他认为权利本位只存在于权利与权力关系领域 ,在权利与权利、权力与权力关系中不存在法本位的问题 ,具有独断论的色彩。实际上 ,权利本位说已经充分关注到了权利与权力的关系问题 ,并且坚持在这一领域应当坚持权利本位 ,反对权力本位 ;不能认为权利本位仅存在于权利与权力关系中 ,而应当从三个方面全面把握权利本位的基本内涵和理论逻辑 ,即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中坚持权利本位 ,在权力与权力 (职权与职责 )关系中坚持职责本位 ,在权利与权力关系中坚持权利本位  相似文献   

5.
市场经济与国家权力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家权力是国家凭借和利用对资源的控制,以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部从其意志的一种社会力量和特殊影响力。本文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国家权力应当如何定位,国家权力如何介入市场经济、干预市场经济,法律如何规制国家权力,制约国家权力等问题作了简明阐述。  相似文献   

6.
郑曦 《法制与社会》2010,(31):265-266
赠与合同本是民法上的概念,是指在经济社会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依据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民法基本原则进行赠与财物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但是,现实社会中,市场经济条件下,无限制的合同自由容易导致权利的滥用,导致垄断,损害事实上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从而形成结果不公平,最终损害了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追求社会整体利益和实质正义,强调公共利益优于个人利益,以实现社会范围内的公平,这就要对强调意思自治的原私法关系进行变更,对无限扩张的个人权利进行限制。本文正是从经济法的角度出发,探析了在赠与合同这一私法领域由于赠品瑕疵担保的这一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而带给弱势受赠人的损害事实,提出了如何进一步完善该制度,以实现实质公平这一法律价值目标的构想。  相似文献   

7.
论国家的义务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国家有权力必有义务,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简化为权利———权力关系是不正确的,“国家在法律上的代表就是权力”是一个错误的命题。国家的义务是满足公民权利的需要。权利、国家义务、国家权力三者的关系是:“权利的需要”决定国家义务并进一步决定国家权力;国家权力服务于国家义务并进一步服务于公民的权利。如果要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简化为一个更简洁的模式,那么,这个模式不应当是“权利———权力”,而应当是“权利———国家义务”。国家义务理论具有很大的实用价值。  相似文献   

8.
邓小平讲: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和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这一精辟论断,不仅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是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我们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也为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了新的思想武器。一、社会基本制度、市场经济与法的关系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手段不能单独存在。它必须同一定的社会基本制度相结合,以一定的生产资料…  相似文献   

9.
马岭 《法律科学》2009,(5):74-84
利益不是权利而只是权利的要素之一,他人可能维护你的利益,但不能代替你享有权利。我国《宪法》第51条关于“利益”与“权利”的区分对宪法理论和宪政实践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公民权利不可能与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权利”而只可能与其“利益”发生冲突,权利只存在于平行主体之间(如国家与国家之间、集体与集体之间、集体与集体外的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或非平行关系中的“弱势”一方(如国家与集体关系中的集体、集体与个人关系中的个人、国家与个人关系中的个人)。公民权利也并非都会对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构成威胁,有些权利不可能损害其利益,如信仰、思想、良心自由;与其利益冲突的主要是个人权利中具有明显利益成分的权利,如财产权、社会保障权等;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一般不能成为剥夺人身权(如生命权、健康权)的理由。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亦有别于“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0.
国家与社会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国家和社会的本质关系是社会普遍利益与社会特殊利益之间的冲突与平衡,表现形式是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之间的影响和渗透。虽然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论证了社会主义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一致性。但是,当下中国并非完全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而是受多元经济利益、多种文化价值观念影响并融入中国传统思想,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以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矛盾和冲突在客观上是存在的,也是不可避免的。通过国家的强制执行力和社会的道义评价力调适、减缓和化解矛盾,实现社会和谐是当下中国所需解决的主要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11.
由救助走向补偿──论刑事被害人救济路径的选择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刑事被害人国家救济主要包括救助、补偿两种可供选择的模式。如果以国家利益为主要考量因素,国家应当在刑事侵权损害已经或者必将危及稳定与安全的情况下,从关怀刑事受害人的角度给予救助;如果以社会利益为主要考量因素,国家应当以满足公众安全感、公平感为标准,承认刑事被害人平等获得国家补偿的权利。  相似文献   

12.
民主与法治关系的原理告诉我们公民财产权产并不能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由多数人来决定,因为公民财产权本身就是多数人通过民主的形式而确定的一项法律权利。"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原本也只是一项道德原则。将这一道德原则上升为立法原则,是建立在"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一致"的虚幻前提之上的。强调集体利益对于个人利益的正当性与优先性,其结果是公民在法律上的财产权利因为集体利益的随意性而陷于一种不确定性的状态,最终公民的财产权不能自保。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以集体利益的名义对个人利益的蚕食。  相似文献   

13.
一个神圣的字眼——监督权力的权利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监督权力的权利之发展大致可以分为这样几个有里程碑意义的阶段 :个体完全匍匐于国家权力之下 ,无所谓监督公权力之权利的存在 ;受某种国家权力直接影响的个体有利用国家的另一种权力予以抗衡的权利 ,是一种特定个体可介入其所涉之公权力关系的权利 ;与公权力具体行使无涉的个体可以依法对公权力的行使过程或结果予以质疑 ,并有程序上之保障 ,这种质疑仍需借助另一种国家权力的力量 ,但与第二阶段不同的是个体的广泛性与不特定性。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看 ,监督权力的权利的发展过程也体现在人民通过斗争从权力者手中夺回权利 ,使个体权利与国…  相似文献   

14.
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职能资本不能只保留最终所有权,而必须掌握支配权。这是国有职能资本坚持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性质营运的保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把国有职能资本支配权关系分解为国家掌握的外控制权、授予企业的内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外控制权包含着促进企业适应市场经济、提高资本营运效益、保证企业坚持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等若干重要权利。外控制权主体应由处于企业外部的统一管理机构来承担,并对企业掌握的权利实行控制。应当把这个代表全民利益的控制主体机构与一般持股公司控股机构区分开来  相似文献   

15.
论文化权利的宪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的文化权利与公民所享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一样,都是公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翁所必须享有的法律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保护公民权利是社会主义事业一贯的宗旨。从宪法角度来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最主要的是应当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应当在宪法文本中明确文化权利的基本权利宪法地位,明确国家和政府在保障文化权利方面应当承担的职责或义务,加强对文化权利的平等性的保护以及应当制定文化基本法律,来保障文化权利的实现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6.
公法体系要以公民的公权利为本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郭道晖 《河北法学》2007,25(1):11-14
要实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公法体系)的立法规划,应当转变立法思路上的偏颇,在立法指导思想和立法重心上予以适当词整:从以经济立法为重心,转变到以人为本,以公民的私权利和公权利为本,实行以政改立法和社会保障立法优先的方针.公法不应当只是保障国家的公权力的法,而是规范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的法,是公权力与公权利的关系的法.公法不意味着只是以国家利益为本位,而应当以人为本,以人权和公民权为本;不应该只是以经济为中心,仅仅是把法律作为对经济保驾护航的工具;应该以宪政的立法为核心,为首脑,而人权和公民权是这个体系的心脏、灵魂.  相似文献   

17.
权利与个人利益有着必然的价值关联,但个人利益没有穷尽权利的价值构成,个人利益与权利之间经常出现价值上的不对称.在填补个人利益与权利的价值缝隙上,主体资格、加总公益与共享公益是三个可能的价值选项.基于主体资格解释权利的价值与权利的实践形态相脱离,缺少现实关怀;着眼于加总公益只能解释部分不对称情形,缺少理论普适性;只有基于共享公益才能为权利的价值做出兼具现实性与普适性的解释.透过权利的共享公益价值可以看到,权利的社会功能不止自我防卫、对抗他人,同时还营造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合作形式,体现了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和谐.  相似文献   

18.
有关权利问题的法哲学思考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利益、行为自由和意志构成了权利要素;权利是一个主客观统一的价值范畴和关系范畴,它依赖于社会经济关系,既具有阶级性,又有社会共同性.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是权利的三种形态.法的本体是权利。权力与权利在本源上是一致的,即归根到底都根源于社会经济关系及其矛盾运动,无所谓谁先谁后。把权力看成是权利的渊源,只是形式上看问题.  相似文献   

19.
(100)市场主体的权利本位与权力本位“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主体的权利为本位、为轴·G的平权经济。”(第587)“行政权力的首位界限是公民和市场经济主体的权利。这即是‘权利本位’原则。市场经济以市场主体的权力为本位.……”(第591页)这说的不像我国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按照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在这种市场经济中,国家宏观调控是前提。我们曾经在“(7)”中举过一个例子,即国务院整顿粮食…  相似文献   

20.
法与社会分配正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市场经济是一种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当我们从计划经济这一权力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利益多元化与利益分化日趋复杂。收入和财富如何在人们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就成为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分配不能任凭盲目的市场力量的自然安排,也不能由社会职能力量的权威性随意来解决。公平分配必须付诸法律化、制度化。而实现分配公平的法律规范又是以一定的关于分配正义的社会价值观为指导的,是分配正义观的集中体现。因而要制定和完善有关实现分配公平的法律体系、制度与规范,就必须确立一系列正义原则,以便在各种不同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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