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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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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民发展权保护的法律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丁德昌 《行政论坛》2009,16(3):52-56
发展权是一种新型人权,而农民发展权是农民自由参与和增进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等全面发展并享受发展利益的权利.农民发展权是一种母体性权利,其保护对促进农民主体性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在实践中,农民发展权保护严重缺失.究其原因主要是:二元体制的弊端,政府责任的缺失,维权组织缺位和主体权利意识阙如等.加强农民发展权保护,首先,消除二元歧视,确立农民发展权的法律主体地位;其次,强化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培育能力;再次,培植维权组织,引导农民组织化维权;最后,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培育新型农民.  相似文献   

2.
当前我国农民维权能力发展态势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对自身权益的维护能力逐渐提高,其发展态势体现在权利意识渐增、维权资源的善用、维权技能和组织化程度的提高等几方面。农村和谐需要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而农民维权能力的高低反映着农民权益保障的水平,同时也反映着农民参与政治生活和影响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的能力。当前我国农民维权能力的进一步提升需要农民主体权利意识的进一步增强、维权资源的充分享有与有效利用、维权技能的进一步提高以及农民维权组织的培育和发展。  相似文献   

3.
戚如强 《理论导刊》2007,3(10):81-83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是新农民,新农民不仅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更重要的是新农民应该是一个"权利"公民,有权利意识并被赋予权利。在多维的权利构成中,平等的政治参与权、保障人格独立的产权和社会生活的自由选择权是农民权利的基本方面。作为权利的制度供给者,政府应该提高权利认识,做好农民权利的界定和保护。  相似文献   

4.
农民权利就是农民基于其农民身份而享有的权利。与私法的消极维护相比,公法的功能在于积极的保护。宪法的静态规制功能是赋予农民权利以平等保护的前提,行政法的动态调整功能是给予农民权利以倾斜性保护的条件;农民权利的享有和行使是对宪法合理性的证成,其享有和行使的程度是行政法价值的体现。  相似文献   

5.
乡村振兴战略为我国农耕文化传承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传承农耕文化既要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又要协调和平衡与农民权益保障间的互动关系。农耕文化传承对促进农民权利发展与实现有推动作用,能够促进农民权利主体化、体系化、法治化;农民权利的认知不足、权利保障缺失、法律缺位又制约着农耕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因此,通过法律、制度、机制等层面的架构,培育农民法治意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赋予农民相关权利;建立明晰的管理制度、农业文化遗产登记制度、资金保障制度;实施和引入协调保护机制、政策激励机制、利益分享机制、多方参与机制,相互融合,才能真正实现乡风文明、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6.
陈多旺 《学理论》2014,(20):96-98
农民权利系农民基于城乡二元制度所定位之农民身份而享有。农民的身份性也为今天给予农民权利以公法保护提供了客观基础。公法具有不可消解的内部张力,这是推动公法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公法之所以能够为农民权利提供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保护的原动力。宪法的静态规制功能是赋予农民权利以平等保护的前提,行政法的动态调整功能是给予农民权利以倾斜性保护的条件;农民权利的享有和行使是宪法的价值追求,其享有和行使的程度是行政法价值的体现。  相似文献   

7.
《学理论》2014,(35)
当今中国已进入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时期,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解决农民问题已刻不容缓,尤其是农民权利的维护更是工作的重中之重。现今中国已进入了"法治中国"的新时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更加明确了法治将成为中国共产党今后的治理方向、治理方式及治理途径。因此,依法维权将成为今后农民维权的一个重要选择。  相似文献   

8.
论农民土地权利及其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民拥有事实上的土地权利始于家庭承包制,但直到2002年颁布《土地承包法》,农民的土地权利才得到法律确认。实际中,农民享有土地权利的现状不容乐观,现行农地制度安排不利于对农民土地权利的保护,农民寻求权利救济相当艰难。农村承包地不仅是农民基本的生产资料,更是农民基本的生存保障,只有真正落实农民的土地权利,才能为广大农村社会奠定稳定的基石,其核心要求是在农村土地国有制的基础上,赋予农民土地永佃权,同时加强和完善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9.
体系化是法律科学的重要方法,其在农民权利领域的应用凸显了人们寻求合理的农民权利体系的努力,展现了人们对农民权利结构化、科学化的向往。而体系化本身所具有的总结、创新、美学和法治等功能,也能够为农民权利发展提供来自于体系结构的有力支撑。在农民权利体系化研究方面,理论界已提出不同构想,但仍存在农民权利特性不彰、体系关联机理不明、内部体系关注不够等功能性缺憾。消解这些缺憾,需要综合运用权利的社会理论、规范理论和价值理论,在农民权利体系化的进路上寻求突破,以期推进农民权利体系建构,实现农民权利体系的社会基础、规范表达和价值追求的统一整合与相融共生。  相似文献   

10.
社会成员基本权利状况,既反映出社会成员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具体处境(结果)如何,也是造成社会成员未来生存和发展状况的一种十分重要的条件(原因)[1]。因此拥有基本权利是农民平等融入现代社会的最起码条件,更是农民平等生存和普遍发展的必要前提。而中国农民一贯是中国改革的原动力,当下农民缺少的不是进行创新的动力和能力,而是缺少必要的权利和自由,遭受了许多不公正的待遇。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关键在于消解对农民的歧视、重建制度,还农民以公民身份和平等的权利,不断提高农民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使农民有更新、更好地全面自由的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11.
赋予农民生态权可以使农民成为农村生态维护的权利主体,为农民在生态立法上争取话语权奠定制度基础。然而,生态资源的公共性导致农民生态权权益主体的权利不明晰,生态资源的有限性引发生态权利冲突,这使得农民生态权在农村生态保护中遭遇实施困境。为了使作为抽象人权的农民生态权在农村生态保护中得到落实,在理论上应明确生态权在权利体系中的地位,在立法上需要具体规定作为农民生态权权能的生态知情权、生态参与权和生态公益诉权。  相似文献   

12.
农民权利缺失不仅表现在经济、文化、社会权利的缺失,更主要的是表现在政治权利上的不平等。本文通过对革命和建设两个不同阶段中农民地位分析,认为社会我们党依靠农民阶级的大力支持和加盟取得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执政群体不应以特殊的身份去谋取经济利益,应当兼顾及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均衡,努力做到全体人民的权利平等。  相似文献   

13.
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赋予的选举权、劳动权、就业权和社会保障权等基本权利方面均未得到平等的保护,这是对宪政精神的背离.因此,对农民权利实现平等保护,既是作为法律灵魂之平等原则的基本体现,也是我国宪法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14.
赵晓峰  钟琴 《青年研究》2012,(1):83-93,96
权利二重性是理解30年来农民自杀率变迁逻辑及其区域差异现象的重要理论视角。其中,权利启蒙论认为,分田到户以来,市场改变了资源的代际分配结构,农民的权利意识不断被启蒙,农民的行为逻辑逐渐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从而引发了农民家庭权力结构和家庭伦理秩序的适应性调整,使农民自杀现象在社会转型期得以凸显。权利规约论认为,农民的权利表达一旦失去有效的规约机制,就有可能在农村社会形成不利于老年人的自杀秩序;而如果能够得到村庄内部结构性力量的有效规约,农民代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会在新的水平上达成均势状态,农民的自杀率随之就会出现明显的下降现象。  相似文献   

15.
农民的公民意识问题及其增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农民的公民意识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民公民意识缺乏系统性,呈现"碎片化"状态;不能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旧有的农民意识虽日益"边缘化",但现代公民意识还不够强;政治参与意识较差,参与主动性不高。增强农民公民意识,必须加强对农民的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发展农村市场经济,不断提高农民的政治参与水平。  相似文献   

16.
曹艳 《理论探讨》2005,(5):78-80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实质又是农民的权益问题。农民权益的缺失,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痼疾,保护农民权益,已成为我们实践“三个代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其政策选择和制度安排是:端正指导思想,切实保障农民的各项基本权益;提高农民的素质,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建立符合法律规范的农民权益保护组织。同时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为农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  相似文献   

17.
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提速。随着农民大规模进入城市,横亘在城乡之间的二元体制逐渐为城市权利所瓦解。由于土地的集体所有,长期以来农村的集体耕作与农业生产启发了农民集体权利的形成,因此,在这场世界最大规模的城市化移民过程中,农民进城体现为个体城市权利的实现,本质上却是集体城市权利的实现。为了维系城市的空间安全,城市政府通过积分落户等城市政策实现农民的个体权利,但是这一政策事实上形成农民精英的个体抽离,从而削弱了农民集体性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18.
青年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只有不断提升他们的发展能力,才能确保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性。从整体来看,当前我国青年农民的学习能力较弱,竞争能力与创新能力不够,交往范围狭窄,合作能力和维权能力比较薄弱。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政府制度供给存在缺陷,农民组织不健全,农民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为此,要努力实现政府提供培训与农民自主学习相结合,转变农村经营体制与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创设组织相结合,农村公权力的完善与农民维权意识的培育相结合,不断提升青年农民的发展能力。  相似文献   

19.
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民对土地享有的权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一些地方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宅基地权利的现象屡屡发生。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是政府对宅基地发展权的垄断、政府土地行政权行使的失范、土地征收程序的无序,村委会维护农民宅基地权利的无力、基层民主不畅和农民话语权的缺失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相似文献   

20.
《学理论》2015,(32)
散居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是散居少数民族权益的重要内容。但是,目前保定市散居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的保障状况不容乐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市和谐民族关系的发展。加强保定散居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保障要从内外两方面着手,外在的保障机制要完善立法,加强保障工作力度,内在的保障机制要提高散居少数民族群众自身的维权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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