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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物证是我国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在各国诉讼实践中也被普遍应用。物证不仅具有区别于"实物证据"、"物的证据"、"以物证为基础产生的笔录证据或鉴定证据"等证据法概念的语义内涵;而且具有真实可靠性、相对稳定性、间接证明性、直观说服力等证明特征。除此之外,物证的大量应用还具有历史与现实、实体与程序等多维度意义。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证据种类之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借鉴前苏联相关制度基础上建构的我国现行证据种类并不具有科学合理性,应以证据信息说为基础,以证据载体之不同作为证据种类划分的标准,将证据分为人证和物证两大类,对其他证据作“降格处理”。将人证分为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两个基本类型,将物证分为实体物证和书证两个基本类型,而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视听资料归入物证中的书证范畴,以此构建新的证据种类系统。  相似文献   

3.
刑事证据立法与犯罪侦查观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从理想的角度出发 ,我国最好采取制定统一证据法典的立法模式 ;但是考虑到司法实务和立法技术等具体问题 ,分别制定刑事证据法和民事证据法也不失为一种比较现实的“次佳”选择。我国的刑事证据立法应该坚持以“法定证明”为主、以“自由证明”为辅的思路。刑事证据法的内容应该包括一般原则和具体规则两大部分。根据刑事证据立法的趋势 ,犯罪侦查观念应做如下转变 :从一元片面的价值观转向多元平衡的价值观 ;从侦查中心的司法观转向审判中心的司法观 ;从查明事实的办案观转向证明事实的办案观 ;从倚赖人证的证明观转向重视物证的证明观 ;从偏重证明力的证据观转向强调可采性的证据观  相似文献   

4.
客观、公正、准确地处理交通肇事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的基本办案原则,但其基础是证据——遗留在肇事现场的各种痕迹物证。交通肇事现场常见痕迹物证种类有形象特征痕迹、附着物痕迹、散落物痕迹。痕迹物证在交通肇事中的证据作用主要体现在判断交通事故的性质、提供缩小侦查范围的线索、刻画肇事者的有关特征、揭示事故发生过程和查找认定肇事车辆。  相似文献   

5.
关于物证鉴定体制改革的几点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证鉴定是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在法律领域的具体运用,它有独特的法律涵义。物证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按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当事人申请,司法机关决定,或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指派、聘请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人,对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的认定或判断。物证鉴定作为诉讼中的科学实证活动,既要面对某种涉案事实进行科学判定,从而解决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问题,又要对成为物证、书证、音像证据的材料进行科学鉴别,明确其证据效力。所以,物证鉴定结论作为诉讼法规定的七种证据之一,不仅本身具有证据效能,而且具有对其他证据审…  相似文献   

6.
证据形式问题属证据法的基础问题。从法律上看,《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分别规定了七种证据形式,构成了我国的证据种类体系。证据种类的划分是证据发挥其证明作用的前提,也是世界各国证据理论上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我国有必要建立一个系统的证据体系,一方面使证据种类体系具有开放性、包容性和逻辑性,另一方面有利于审判的进行。  相似文献   

7.
刑事证据形式划分是刑事证据立法和理论研究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对我国的刑事证据形式划分进行检讨并进行合理的重构,不但有利于证明主体正确运用证据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而且有助于法官正确地对刑事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和采信,从而实现司法公正。建议重构刑事证据形式划分体系,将证据形式划分为物证、书证和人证。  相似文献   

8.
在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论著中,常常出痕迹与物证并列的现象,作者认为这里一种法律概念的逻辑错误,其理由有三方面:(一)从物证的表现形式看,痕迹是物证的一类表现形式;(二)从物证的概念看,痕迹是物证的一部分;(三)从法律的依据看,痕迹不是独立的种类证据,而是包含在物证之内的刑事诉论证据。  相似文献   

9.
各国证据学的发展均严重滞后 ,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解决证据观问题。所谓解决证据观问题就是要废弃形式证据观 ,确立实质证据观。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划清证据同证据资料的界限。而划清这条界限的关键在于搞清勘验、检查笔录和鉴定结论的性质。勘验、检查笔录和鉴定结论不是与物证并列的两种独立的证据 ,而是反映了物证的物证资料。  相似文献   

10.
用“根据”来定义“证据”有循环定义之憾,最好还是用“事实”来定义。事实也是中性的概念,其中立性源于事实的客观性。对证据客观性的理解应该具有两个方面:证据材料的物质属性和证据事实反映案件事实客体的联系性。司法证据应该具有求真的价值取向。深入研究证据,应该区分证据事实、证据材料等下位概念。证据材料是证据事实的载体。证据材料的不确定性和待证性,使其在判决和定案阶段的材料还是证据材料,而不是证据事实本身。证据事实具有认知性,并不等于客观的案件事实。诉讼证据的法律性,使法律证据的主观性更加明显。辨析证据概念,应该具有批判的学术精神。  相似文献   

11.
本文对刑事证明中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为:“以事实为根据”实际上就是以“证据证明的事实”为根据;案件事实除了客观的案件事实外,还有形成的证据事实、收集的证据事实、举证的证据事实和认证的证据事实等;我国的刑事证明标准应采“二元”结合的证明标准,体现“一个幅度”、“三个层次”,单纯的“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证明标准皆不可行;应当加强案件证据关系特别是印证关系的研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可合理规定刑事证据的证明力法则。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仅能从形式上排除非法口供,非法口供实质上已经通过庭前案卷移送预先进入审判者的视线,并最终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发挥重要作用。同时,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对是否排除“重复自白”和以非法口供为线索取得的物证是否排除没有规定。这些问题都会影响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能否达到彻底排除的效果,因此有必要从证明力的角度对非法口供进行研究,并对我国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3.
随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电子证据成为法定证据种类,但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如何使用电子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分析电子证据鉴真的美国经验,从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对电子证据鉴真的原则、内容和方法进行探讨,对于我国相关规则的建立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4.
目前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仅能从形式上排除非法口供,非法口供实质上已经通过庭前案卷移送预先进入审判者的视线,并最终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发挥重要作用。同时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对是否排除“重复自白”和以非法口供为线索取得的物证是否排除没有规定。这些问题都会影响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能否达到彻底排除的效果,因此有必要从证明力的角度对非法口供进行研究,并对我国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进行再完善。  相似文献   

15.
2012年《刑事诉讼法》在证据种类中增加了“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确立了辨认、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等侦查笔录的法定证据地位。这是证据制度变革中的重大进步与发展,它一方面完善和丰富了法定证据种类,为司法机关证明案件事实提供了更多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对侦查机关依法实施侦查行为和规范制作侦查笔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要在对侦查笔录的特征及证明功能分析基础之上,反思侦查笔录的现状,结合与侦查笔录类证据有关的程序性机制的研究,对如何规范侦查笔录作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6.
行为证据论     
行为证据是依据涉案行为形成的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界说其概念,"行为"也能作证据载体。我国的视听资料、人证等可直接表现行为证据,物证、书证等可经行为分析表现行为证据。行为证据是相对环境证据而言的,其动静相互对应与依存,使环境物证与行为分析意见对立统一。在人证中,情态与言词伴生,成为行为证据的一部分,影响其证明力。它们有经验性,也需科学鉴识。行为证据的基本功用,在案侦中主要有犯罪心理画像、犯罪重建、并案侦查和证据体系的组织,在公诉中主要是对证据的整体认识和运用。我国行为证据法定,具有现实可能性。  相似文献   

17.
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所谓“以事实为根据”,应当理解为,以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为根据。在一个具体案件中,许多事实都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人民法院只能以经过证据证明了的事实作为审理和判决的依据。因此,证据在审理和判决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本文拟就裁判文书中有关证据的具体写作问题作一简单的探讨。  相似文献   

18.
痕迹物证鉴定结论作为一种诉讼证据,它不仅是查明案件事实,确定案件性质的重要依据,是审查、鉴别案件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是分析案情的重要条件,是促使作案人认罪服法,如实交代犯罪行为的有效手段,同时它也会出现虚假、错误的可能,往往不能作为定案判决的唯一依据。只有正确认识痕迹物证鉴定结论的证据作用,对痕迹物证鉴定人的资格和业务水平提出明确的要求,不断更新和优化鉴定设备,鉴定时明确鉴定目的和要求,鉴定过程在具有充分、可靠鉴定材料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进行,才能充分发挥痕迹物证鉴定结论的证据作用。  相似文献   

19.
证据种类是根据证据的外在表现形式对证据所作的划分。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各主要国家及地区看,证据种类的划分主要是以学理讨论的形式出现的,立法往往不对证据种类进行明确的封闭式规定。在我国,三大诉讼法对证据种类作出了明确规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这种证据种类立法体例的弊端不断显现,亟需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际上是要实行以司法审判标准为中心。分类证据的审查判断是审查全案、认定事实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从物证、书证的审查;言词证据的审查;鉴定意见的审查;勘查笔录的审查;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审查这五个方面对证据审查判断的技能进行分析,有助于证据审查技能的共同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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