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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对于网络著作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要.署名权和发表权在网络环境中的行使方式与普通环境不同.作品的电子复制侵犯了原作者的复制权.未经作者许可将作品在网络上传播则侵犯了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本文将从署名权、发表权、复制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四方面讨论网络环境下媒体侵犯作者著作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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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中规定的"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与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草案送审稿中曾拟定的"署名权,即决定是否表明作者身份以及如何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的表述,都以偏概全,名不副实。其实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权的下位概念,表明作者身份权又是保护作者身份权的下位概念。建议在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中,将"署名权"改为"主张作者身份和反对损害作者身份的权利"的保护作者身份权。我国著作权法中的著作人身权应当由保护作者身份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与发表权共同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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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音乐电视作品上,音乐作品作者与音乐电视制版人的关系不是影视作品创作者和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关系,而是基础作品著作权人和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关系,所以在音乐电视作品上存在音乐作者和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人的双重著作权。因为音乐电视作品中音乐价值的突出体现,应当保护音乐作品作者的权利,不能规定音乐作品作者的著作权推定转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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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有的国家把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称之为精神权,把财产权称之为经济权。人身权包括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内容。其中作者的署名权是一项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权利,是整个著作权利确认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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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著作权人是进行网络著作权贸易的主体,其身份是发生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时主张权利的基本前提.网络著作权权利主体身份的确认主要涉及到网络作品作者身份的确定,在实践中可依据署名推定网络作品的作者,倘若署假名或未署名,可利用网络注册号和密码验证、由网络服务商提供证据、借助数字作品版权登记等平台和通过公证的书证认定网络作品作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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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权的本质在于彰示作者与创作行为及作品之间的准确关联。署名权是一种彰示性权利,集中体现了作者的人格尊严,其主体和对象的指向性都相对薄弱。署名权的主体不仅包括著作权人,还包括演绎作品的原作品的作者、复合作品的被复合内容的作者,甚至在理论上可以类推到著作邻接权人(主要为表演者)、非著作权人的作者,以及其他智力劳动者;署名权的对象不仅包括作者因创作行为直接产生的作品,还包括与该作品具有一定联系的相关作品,甚至包括与创作行为毫无关联的其他作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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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权的本质在于彰示作者与创作行为及作品之间的准确关联.署名权是一种彰示性权利,集中体现了作者的人格尊严,其主体和对象的指向性都相对薄弱.署名权的主体不仅包括著作权人,还包括演绎作品的原作品的作者、复合作品的被复合内容的作者,甚至在理论上可以类推到著作邻接权人(主要为表演者)、非著作权人的作者,以及其他智力劳动者;署名权的对象不仅包括作者因创作行为直接产生的作品,还包括与该作品具有一定联系的相关作品,甚至包括与创作行为毫无关联的其他作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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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是作者享有署名权的前提和载体,离开了作品,离开了著作权法领域,就不存在署名权。电影作品的署名权应以作品本身为载体,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为宣传影片而制作的户外广告和宣传海报并非电影作品本身,有关署名的不当行为并不构成侵害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署名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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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救济和获得救济的权利——救济权的法理阐释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救济权是基本的法律术语,但是与人们对救济权这一名词的高度熟悉和救济权在法律中的基础性地位形成对照的是,对救济权的专门研究很少,甚至迄今为止,关于救济权的为数不多的概念界定仍然是模糊不清或带有浓重的部门法色彩的。基于救济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有必要对其依基本法理作出阐释,以明晰其确切所指和作为一种人权的基本属性,从而为救济权保护的理论模式和制度设计给出基本的理论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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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权利——一种权利类型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二十世纪 6 0年代以来 ,以蓬勃发展的信息技术为先导 ,人类开始步入信息社会。信息问题成为最具时代魅力和理论潜能的前沿领域 ,进而成为法学研究所关注的对象。信息是信息社会中极为重要的资源形式和社会的构成性元素。作为法律概念的信息是满足特定条件的符号系。信息权利是一个以信息为客体的法律权利束 ,作为一个权利类型具有解释性和制度性的双重功能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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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具备涉他性效力的正当基础在于该权利能够为他人知晓或识别,亦即权利具有可公示性.鉴于成本与效率等方面的原因,公示制度仅在物权法领域内被广泛适用,从而可以使物权呈现出涉他性效力,而没有在债法领域获得广泛的适用,因而无法使一般债权呈现出涉他性效力;现行的物权债权区分理论正是以此种认识为基础的.随着权利公示制度的完善与公示技术的发展,债权公示的可行性正在逐步提高,债权在很多情形中也能产生涉他性效力.另一方面,物权也并非在任何情形中都具备涉他性效力.债权与物权在本质上都是支配权,以是否具有支配为依据区分物权与债权的理由并不充分.由此其能否继续充任未来民法典体系构建之基础值得深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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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在先权利的冲突与解决问题”,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之前,我刊就已有所探讨。但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之后,这个问题似乎并未得到完全的解决,依然成为了关注的焦点,于是我刊组织了这样一个小专题,两篇文章的作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此问题修改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和完善途径。虽然文有异同,却是各有千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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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经济时代,产品竞争逐渐演变成商标竞争,商标成为企业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之下.企业投入资金培育商标可以提升商标的无形价值;运用商标权进行多种形式的投资可以使商标从无形资产转变为有形资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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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诉权的历史发展和请求权概念产生的过程来看,二者有着一个从统一到分离的过程.目前,请求权是纯粹的私权,而诉权则是纯粹的公权,从民事权利实现的机制来看,有着一个从基础权利到请求权再到诉权的过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