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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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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史金国 《法制与社会》2011,(33):134-135
直接言词原则是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贯彻直接言词原则有助于实现现代司法的公正和效率价值;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应以直接言词原则为指导思想,为此,必须做到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规定。本文从直接言词证据这一原则出发,对我国刑事诉讼中,直接言词证据规则的确立及完善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2.
李卫静 《河北法学》2004,22(5):123-126
直接言词原则作为一项基本的刑事诉讼原则 ,已被现代许多法治国家立法所采纳。我国《刑事诉讼法》虽未明确规定直接言词原则 ,但其有关立法已体现出直接言词原则的精神 ,可是其对证人参与刑事诉讼及证言的使用范畴规定得不甚明了 ,不能真正体现直接言词原则在刑事证人证言适用中的重要价值。分析直接言词原则的起源及其诉讼价值 ,针对我国的实际及国际发展趋势 ,我国应在立法上明确这一原则 ,并吸收一些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3.
我国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新的庭审模式,证人出庭作证成为这种审判方式得以顺利实施之重要基础。但目前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难的现状在很大程度上困扰了我国刑事审判的顺利进行。本文在分析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难的现状的基础上,针对证人出庭作证难的症结——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提出确立直接言词原则、明确证人出庭作证范围以及完善强制证人出庭制度三点对策。  相似文献   

4.
直接言词原则不仅与发现真实密切相关,更在宏观层面上影响刑事诉讼的权力配置。双重价值维度使得该原则对刑事诉讼构造、庭审中心主义、审判公开实质化、刑事错案防范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反对使用庭外笔录是该双重价值维度的主要制度体现。我国刑事审判制度中证人到庭作证与庭前询问笔录、被追诉人当庭陈述与庭前讯问笔录等问题应以直接言词原则的双重价值维度为视角加以剖析。在落实直接言词原则的过程中,三个问题值得思考:一是该原则的范畴边界,厘清其"界外"、"例外"、"违反"三者间的界分;二是正确理解该原则的相对性;三是该原则应成为当前制度的解释指南。  相似文献   

5.
徐琼 《法制与社会》2010,(36):268-268
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直接言词原则的技术功能越来越受到重视,因而大陆法系国家普遍确立了直接言词原则,但我国尚未确立直接言词原则。本文通过对直接言词原则基础理论及价值的分析,提出了在我国落实直接言词原则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6.
论直接言词原则与公诉案卷的移送及庭前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直接言词原则对法庭审理过程中证据调查和辩论及法院判决时证据的运用都有严格而系统的法律要求。我国立法对公诉案卷移送及庭前审查制度的规定在许多方面都违反了直接言词的要求及各国立法的通例。直接言词原则的彻底贯彻要求我国立法对公诉案卷移送及庭前审查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什么是真正的直接和言词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瑞华 《证据科学》2016,(3):266-269
众所周知,要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要贯彻直接和言词原则。那么,究竟什么是直接和言词原则呢?对于这一问题,法学界似乎已经形成了共识。但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越来越强调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甚至专家辅助人的出庭作证,重视控辩双方对这些人的交叉询问。那么,法院仅仅将证人、鉴定人等传召到法庭上,使其接受各方的交叉询问,直接和言词原则就能实现了吗?答案绝对没有这么简单。  相似文献   

8.
在有关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探讨当中,有众多学者主张应当移植传闻证据规则用以解决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率低以及各类书面证言泛滥的顽疾,但与英美法不同的是,我乙国学者的建议更关注该项规则的传闻排除一面,而对于例外容许一面则留下了模糊与自由裁量的空间.对比大陆法系国家而言,在要求证人必须出庭向法庭陈述其证言这一问题上,各国大多采用了直接言词原则加以规制,即使移植了传闻证据规则的刑事诉讼法也体现了直接言词原则的基本视角.对照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我国移植传闻证据规则的主要语境存在不妥之处,其与我国现行诉讼制度也存在融合上的障碍,应当借鉴和贯彻大陆法系国家的直接言词原则来解决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9.
证据制度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法律制度。举证、质证、认证是诉讼中庭审阶段的核心,也是证据运用的主要内容。我国现行刑诉法虽然设专章规定了证据制度,但是由于立法本身存在不足,无疑会阻碍诉讼目的的实现。在我国刑诉法中确立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直接言词原则、质证程序设计及证据展示制度等证据运用规则,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0.
直接言词原则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直接审理原则,要求法官能够亲自参与到案件审判的每一个程序;二是言词审理原则,要求控辩双方能够以针锋相对的语言辩论形式推进庭审的进行.研究和借鉴直接言词原则对于改善我国审判现状,促进庭审的实质化有着非凡的意义.然而,我国审判实践中却存在着很多阻碍直接言词原则贯彻的情况,如证人出庭率过低、诉讼资源短缺、法官能力参差等,应当通过改革审判委员会、多途径提高诉讼效率等方式贯彻直接言词原则.  相似文献   

11.
英美法系国家的传闻法则原则上排斥传闻证据的适用,只有符合例外情形时才允许采纳传闻证据。大陆法系国家的直接言词原则要求法官亲自参与审判,不得以间接的证据方法代替直接的证据方法,除非符合法定的例外情形。传闻法则与直接言词原则虽因法律传统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两者所欲达成的目的一致,并非对立的概念。我国由于既没有确立传闻法则,又没有规定直接言词原则,导致言词证据的证据能力不受规制,传闻证据大行其道。这样既侵犯了被告方的诉讼权利,又不利于案件真实地发现。为此,我国宜确立传闻法则,但同时应借鉴直接言词原则的成功经验。  相似文献   

12.
审判中心与相关诉讼制度改革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中心不仅是刑事司法规律的体现,也是对现行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关系的完善和发展。为实现以审判为中心,我们首先应当对审判中心的内涵及意义进行阐述,并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相关诉讼制度的改革:保证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完善辩护制度、特别是法律援助制度,完善证人出庭制度、探索贯彻直接言词原则以及保证侦查、审查起诉质量,为公正审判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13.
直接言词原则是近现代各国普遍确立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原则。直接言词原则的诉讼价值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直接言词原则有利于实现实体真实;第二,直接言词原则有利于实现程序正义;第三,直接言词原则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和效益。  相似文献   

14.
李峰 《法律科学》2012,(4):139-145
传闻证据规则是以证据资格为核心的规范体系,直接言词原则是以审理行为为核心的准则要求,不是相互衔接包容的同一路径。由于传闻证据规则与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理论与实践缺乏契合性,即使引入传闻证据规则的规范内容,也不能改变我国以诉讼行为要求为证据运用基本内容的制度特色。在书面证言问题的处理上,只能基于大陆法系的传统采用直接言词原则,在该原则的指导下形成一整套原则和例外的具体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5.
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有着丰富的现实土壤和悠久的文化渊源,也契合了国际现代法治的潮流。适用刑事和解,是刑事司法实践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体现。适用刑事和解要坚持双方自愿原则、合法守德原则、公平正义原则和双向保护原则。刑事和解制度的要素包括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启动程序、成立条件以及案后处理。实践证明,在检察环节适用刑事和解处理刑事案件具有积极的意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也存在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作为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证据调查在刑事庭审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刑事证据立法的相对滞后以及庭审证据调查原则的缺失,使得庭审证据调查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本文基于理性思考,提出并建构了包括平等参与原则、依法调查原则、直接言词原则和正当询问原则等在内的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17.
论“证人未到庭”与言词直接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龚德云 《河北法学》2000,(3):98-101
证人出庭作证是言词直接原则的必然要求,针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大量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情况,亟需在证人作证问题上完善该原则厦相关的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8.
建构我国的刑事判例制度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反对法官造法;两大法系在司法制度、人文背景、价值观念上的差异决定了我国不能实行本源意义上的判例法制度。司法解释本身存在的弊端以及刑法理论对司法实践良性发展的需求,客观上要求刑事判例制度不宜再走司法解释之路,应当将刑事判例制度定位在司法审判的参考和理论研究的载体之上。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率低的现象普遍存在,致使很多案件无法当庭质证,不仅妨碍了直接言词原则的贯彻实施,而且大大降低了诉讼效率,严重者甚至可能导致冤假错案。其原因是,立法规定不明确,证人保护制度、证人补偿制度不健全。对此,我国应当尽快完善证人作证制度。证人保护及对证人的经济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20.
意大利在1988年刑事司法改革过程中确立的两步式刑事卷证移送制度与其适用的混合式诉讼模式、英美化的预审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意大利刑事卷证移送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大陆法系国家全案卷证移送主义的合理因素,又吸收了英美法系国家起诉状一本主义的合理因素,因而在防止追诉权滥用、确保法官中立和控、辩双方平等对抗、保障直接言词原则的实现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应借鉴意大利的经验,构建两步式刑事卷证移送制度,同时应健全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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