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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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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美英对抗式诉讼制度的一些要素,确立了我国刑事审判中的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为建立完善我国刑事审判制度尤其是证据制度,深入讨论坚持实行直接言词原则的重大意义、坚持实行直接言词原则的法律根据、实行直接言词原则的现状、坚持实行直接言词原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证据制度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法律制度。举证、质证、认证是诉讼中庭审阶段的核心,也是证据运用的主要内容。我国现行刑诉法虽然设专章规定了证据制度,但是由于立法本身存在不足,无疑会阻碍诉讼目的的实现。在我国刑诉法中确立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直接言词原则、质证程序设计及证据展示制度等证据运用规则,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熊秋红 《证据科学》2010,18(5):569-576
刑事证据两个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的重点与难点予以规范,初步确立了现代刑事证据法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和规则,标示着我国刑事证据立法取得了阶段性进步。但是,从比较法的角度看,在两个规定中.对于正当法律程序、直接言词原则的体现并不充分;非法口供排除规则未能强调“任意性”标准,只是一种最低限度的排除;而对非法获得的实物证据采取宽容态度,不利于对公民财产权、隐私权的保护;大量的关于瑕疵证据可以进行补正和解释的规定,大大降低了刑事证据的可采性标准。目前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具体的制度规范,积极改善司法环境,促进两个规定的贯彻实施.推动我国刑事法治向前发展。  相似文献   

4.
作为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证据调查在刑事庭审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刑事证据立法的相对滞后以及庭审证据调查原则的缺失,使得庭审证据调查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本文基于理性思考,提出并建构了包括平等参与原则、依法调查原则、直接言词原则和正当询问原则等在内的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5.
英美法系国家的传闻法则原则上排斥传闻证据的适用,只有符合例外情形时才允许采纳传闻证据。大陆法系国家的直接言词原则要求法官亲自参与审判,不得以间接的证据方法代替直接的证据方法,除非符合法定的例外情形。传闻法则与直接言词原则虽因法律传统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两者所欲达成的目的一致,并非对立的概念。我国由于既没有确立传闻法则,又没有规定直接言词原则,导致言词证据的证据能力不受规制,传闻证据大行其道。这样既侵犯了被告方的诉讼权利,又不利于案件真实地发现。为此,我国宜确立传闻法则,但同时应借鉴直接言词原则的成功经验。  相似文献   

6.
英美法系基于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限制,证言笔录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具有证据能力,即便如此,其证明力也会受到对方的攻击和质疑;大陆法系国家则采用直接言词愿则来限制证言笔录的使用.而我国刑事诉讼中,证言笔录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无法受到有效的实质审查,且证据能力附属于法官对其证明力的判断.要合理规制证言笔录的证据能力,除了确立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或者直接言词原则、完善我国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当庭质证制度之外,在庭审的实质化、裁判书说理等方面也需要相应地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7.
李卫静 《河北法学》2004,22(5):123-126
直接言词原则作为一项基本的刑事诉讼原则 ,已被现代许多法治国家立法所采纳。我国《刑事诉讼法》虽未明确规定直接言词原则 ,但其有关立法已体现出直接言词原则的精神 ,可是其对证人参与刑事诉讼及证言的使用范畴规定得不甚明了 ,不能真正体现直接言词原则在刑事证人证言适用中的重要价值。分析直接言词原则的起源及其诉讼价值 ,针对我国的实际及国际发展趋势 ,我国应在立法上明确这一原则 ,并吸收一些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8.
论刑事非法证据的排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栩 《法制与社会》2010,(35):26-27
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建立,应当从完善对于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相关规定入手,扩大非法言词排除的范围,建立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设立完整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明确对于非法证据排除的举证责任。本文从确立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面临的问题、构建我国的刑事证据排除规则以及我国刑事证据排除制度的新动向等三个大的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证。  相似文献   

9.
论直接言词原则与公诉案卷的移送及庭前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直接言词原则对法庭审理过程中证据调查和辩论及法院判决时证据的运用都有严格而系统的法律要求。我国立法对公诉案卷移送及庭前审查制度的规定在许多方面都违反了直接言词的要求及各国立法的通例。直接言词原则的彻底贯彻要求我国立法对公诉案卷移送及庭前审查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黄印 《政法学刊》2001,18(2):59-60
言词证据是诉讼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宗刑事诉讼案件,都会涉及言词证据。合法取证,提高言词证据的质量是刑事斗争实践的迫切需要。但是,言词证据的形成过程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了解和掌握获取言词证据的过程及方法是侦查员必备的常识和基本技能。  相似文献   

11.
违法取得的刑事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司法警察、检察官和法官(在有的国家,法官没有收集证据的职责)违反国家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关于收集证据应当遵守的原则和程序的规定所收集的证据。①违法取得的刑事证据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以违法方法取得的言词证据;二是以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实物证据。  相似文献   

12.
确立行政执法证据向刑事证据转化的适用规则是“两法”衔接的重要环节,也是增强现有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提高诉讼效率的必然要求.在行政执法证据转化过程中,实物证据可直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对言词证据,应适用“原则上不可但允许例外”的规则.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得以规范适用,还需由司法解释的出台、人员素质的提高和配套机制的完善来共同保障.  相似文献   

13.
林喜芬 《现代法学》2011,33(2):170-184
两高三部新近颁布的"两个证据规定"(《关于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与《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重申了非法言词证据一般应予排除的原则,修订了非法言词证据的涵义及取证规范,确立了瑕疵证据一般不予排除的操作程式,是我国刑事证据制度改革的突破进展。同时,也存在对严格予以排除的"强制情形"例举不细致,对"诈术情形"的证据效力有待明确,被追诉人口供的排除原理亟需完善,取证禁止规定亟需更高位阶的人权法规范引导,特殊情形下非法言词证据的证据能力仍需补充等五大改革局限。面对这些制度局限,进一步的对策、变革与完善仍值得期待。  相似文献   

14.
一、直接言词原则与证据辩论主义之意旨  坚持证据裁判主义是当今诉讼活动的正当程序价值取向之使然,从证据法意义上,坚持证据裁判主义必须与证据辩论主义相结合,这样既有利于使法官保持中立地位,又有利于法官兼听则明,同时又为当事人用尽其诉讼上的正当权利提供最大的可能。在诉讼中,只有贯彻直接言词原则,才能为庭审证据辩论主义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并使证据辩论主义具有实质内涵。  直接言词原则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一种历史产物,在西方君主专制时期,盛行的是一种纠问式诉讼,在这种审判模式下,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无须…  相似文献   

15.
李燕 《法制与社会》2011,(4):146-146
在检察机关自侦的贪污贿赂案件证据体系中,言词证据因具有证实犯罪事实的直接性而具有重要价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证人改变证词等问题已直接影响到自侦案件的质量。这既有言词证据特点方面的原因.也有贪污贿赂案件特点方面的原因,更有侦查人员收集、固定证据态度方面的原因。应当通过端正侦查人员对待言词证据的态度、采用科学的询问(讯问)方法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并在庭审中贯彻直接言词原则来解决以上问题。  相似文献   

16.
徐琼 《法制与社会》2010,(36):268-268
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直接言词原则的技术功能越来越受到重视,因而大陆法系国家普遍确立了直接言词原则,但我国尚未确立直接言词原则。本文通过对直接言词原则基础理论及价值的分析,提出了在我国落实直接言词原则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7.
浅谈言词证据的固定方法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李慧国包晓勇一、问题的提出(一)言词证据的概念、构成要素及种类依据我国刑事证据理论,言词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由司法机关办案人,依照一定的程序,向有关当事人收集、调取的被调取人的感觉、记忆,通过思维及语言方...  相似文献   

18.
程曦 《人民法治》2020,(4):56-57
直接言词原则。直接言词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关于庭审的一项重要规定,--般分成两个部分,既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直接原则,即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直接审查所有的证据,听取证人、被害人、鉴定人的陈述。这个原则还有审理不间断的含义。言词原则,则要求证人以口头方式作证,只有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作为例外,以书面方式作证。原则上不允许以侦查案卷记载的内容作为法院判决的基础。  相似文献   

19.
试论与当庭供证相矛盾的庭前供证的使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中,就证据运用和取舍,有一个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即被告人、证人出庭陈述,但其供证与审判前阶段尤其是侦查阶段作供证发生矛盾,这种情况下,如何看待和使用庭前书面供证以及庭上的言词证据。具体而言,就此有两个问题必需法庭处理解决:其一,庭前书面供证能否作为庭审证据。既然被告和证人出庭,按照直接言词原则,是否只能将当庭供证作为证据,而不允许庭前供证出示。或者说,庭上陈述的证明效力是否当然优于庭前供证,直至抑制书面供证的法庭出示。其二,庭前供证的证据作用性质。如果允许庭前供证在法庭出示,其…  相似文献   

20.
一、直接言词原则的理论内涵直接言词原则为大多数国家的民事诉讼立法所确认,是民事诉讼的核心和基石。直接言词原则分为直接审理原则和言词审理原则,二者合称为直接言词原则。所谓直接审理原则是指案件的所有参与人包括法官、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必须亲自参加庭审过程。参加庭审的法官应亲自参加庭审调查,亲自听取当事人的言词辩论,直接参与证据的质证,并在主观和客观上都能实际参加法庭审判的全过程,因此该原则又称实际参与原则。判决只能由参加庭审的法官作出,未参加庭审的法官不得对该案作出裁判。所谓言词审理原则是指庭审过程中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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