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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要求行政主体建立起新的与行政相对人交往的规则,行政裁量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重要的交往互动空间。行政裁量包括表象裁量、经验裁量与合理裁量等三个要素。通过对行政裁量运作过程以及实践的治理,祛除不必要的裁量,达到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正当交往与沟通,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相似文献   

2.
为应对社会变迁中的治理困境,行政机关的决策活动越来越多地被赋予了广阔的裁量空间,形成裁量目的手段式的规制技术有别于传统行政裁量的要件效果模式,同时,行政决策与传统行政活动在功能任务类型、合法化逻辑、公共利益客观性等方面的差异也决定了两者迥异的裁量属性.但行政决策中形成裁量的法律规制要区别于传统的行政裁量,重点在于克服民主正当性缺失、实现利益衡量的公正、纠正系统性偏见以及裁量基准的创新.  相似文献   

3.
裁量基准的正当性问题研究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现代法治背景下,伴随着行政裁量治理转型而大量涌现的裁量基准.日益成为一种普遍的行政法现象和创新的行政自治制度。考察裁量基准的正当性基础。除了其本身具有限定裁量范围、防止"同案异判"而有损个案正义的内在功能之外,直接源于西方限制性授权理论的发展。裁量基准作为一种解释性行政规则,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存在当然的拘束力,并具有一定的外部效力,可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但只要说明正当的理由,仍可以逸脱裁量基准的边界,以实现个案正义。为保证裁量基准的正当性,在制度上应引入比例原则,完善行政参与和公开公布机制。  相似文献   

4.
就传统行政法理论框架下的行政裁量而言,规范主义控权模式可能已经不再是绝对有效的裁量治理模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以法律原则为取向的功能主义建构模式的改革,尤其在公私合作的大背景下,现行法规范的滞后性已无法满足私法行政形式多样化之需求,凸显这种超越僵硬规范主义的裁量治理模式尤为必要。在这一裁量治理模式的建构下,需要设定几个界限,贯彻法价值理念和行政法基本原则,从而实现法治框架内的行政行为形式选择裁量。  相似文献   

5.
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发布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大量制定裁量基准的行政法现象。这一行政法现象的出现,意味着各级行政机关在努力依法行政,中国的行政法治理在向纵深发展。但我国关于裁量基准的行政执法实践,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阐述了在制定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设定中不可回避的若干问题,提出对建设行政执法行政裁量基准和量裁情节设定应用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对行政裁量的规制一直是学术界的一个理论难题。理性裁量作为行政裁量规制的核心目标,内在地要求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治理。晚近西方兴起的商谈理论认为,通过以宪法为中心的商谈机制可以调整与修正传统行政裁量控制模式的系统性偏见,平衡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紧张关系,促进行政裁量的结构合理化,以实现理性裁量。在行政裁量领域,宪法商谈建制化既需要培养具有商谈能力的公民,又要求完善公民权利保障制度和建构灵活高效的商谈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7.
受益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行政裁量数字化在政务服务的不同场景中得到应用,发挥着辅助决策的功能.行政裁量数字化具有提升裁量结果一致性的技术优势,然而也潜藏着风险,裁量的个案正义可能受到侵蚀.裁量的格式化与特定个案之间始终处于一定的张力之中,数字化裁量所代表的技术理性容易诱发执法者的路径依赖,数字化行政可能引发裁量控制程序逃逸.行政裁量的载体变化,预示着裁量治理的理念转换:通过法律保留框定行政裁量数字化的适用范围,以技术正当程序构建数字化裁量的外部沟通方式,以系统控制程序促进数字化裁量的内部人机融合,进而构建数字化裁量过程的人机协同机制.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成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机关裁量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在实践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行政裁量基准作为一种发源于基层实践的新兴的制度,仍存在着制定主体混乱、形式不统一、效力认识存在差异等诸多问题。本文以温州市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视角,拟对实践中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存在的问题作一梳理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9.
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我国法治政府建立中日显重要,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本身存在局限性不利于行政的实质正义,不能实现行政效率。因此为完善这项制度应明确行政裁量基准主体、行政裁量说明理由制度、行政裁量先例制度、行政裁量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10.
胡延广  窦竹君 《河北法学》2005,23(8):119-123
对行政裁量法律控制机制进行研究,论证了权力机关对行政裁量的法律控制,在分析我国权力机关进行监督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应当借鉴一些国家实行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并结合我国国情加以改造使之符合我国的法治实践,对完善我国权力机关对行政裁量的监督提供了参考思路。在论证行政机关对行政裁量的法律控制时重点放在行政程序对行政裁量的法律控制上,对行政程序控制行政裁量的回避制度、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参与制度、说明理由制度、职能分离制度进行了初步探讨。具体分析了司法机关对裁量的法律控制,提出了行政裁量权属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不能审查,行政裁量属于行政权的运用活动、司法机关可以审查的观点,说明了审查的范围只限于行政裁量的合法性,在认定滥用职权的主观方面时主张采用“过错推定”的原则。结束语说明现代社会对行政机关提出的是积极进行行政裁量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的要求,现代行政法上的行政裁量制度是以有效发挥行政裁量权的积极作用为目标。提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高公务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应当是解决行政裁量问题的最终途径,完善岗位责任制、发展责任控制模式是对行政裁量进行法律控制的最佳方案。  相似文献   

11.
自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宪法之后,"有法可依"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内容必然得到重视和加快。近些年我国制定了数以万计的各类法律、法规等。其中部分都涉及行政处罚条款,而这些条款几乎都给予行政机关行政裁量权。行政裁量在行政管理领域如此广泛,如此普遍,乃至于可以说达到了"没有行政裁量就没有行政管理"的程度。也正因为如此,现实中,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有着很大的自由决定的空间,缺少明确具体的标准,滥用行政裁量侵犯公民权利的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对行政裁量的限制与治理成为了行政法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  相似文献   

12.
行政裁量基准的设定与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行政裁量基准是指行政机关以判断选择的标准化方式将行政法规范授予的裁量权限予以具体化。从平等原则出发,应将设定裁量基准规定为行政机关的义务。裁量基准相对于立法而言是裁量权的一般行使,相对于公务员而言则又是裁量权的控制手段。裁量基准虽非立法,但经由平等对待、信赖保护等原则的转换而对行政机关具有事实上的拘束力。适用裁量基准并不免除行政机关的个案考虑义务。在裁量基准适用的典型案件中,行政机关应当适用裁量基准作出决定;在非典型案件中,行政机关可以不适用裁量基准,但应当说明理由。在审查存在裁量基准的案件时,法院要进行两阶段审查,先审查裁量基准自身有无合法性,再审查在适用裁量基准上有无合法性。  相似文献   

13.
周佑勇 《法学研究》2007,(2):121-132
行政的生命在于裁量,行政法的核心在于通过法治实现对行政裁量问题的有效治理。在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法治发达国家,治理方案已从传统主流的规范主义控权模式拓展到功能主义的建构模式。在我国,着眼于全球化的视野和中国的现时状况,应当着力倡导一种以"原则"为取向的功能主义建构模式,即在法定、均衡和正当等行政法原则的统制之下,通过行政规则、利益衡量、意志沟通和司法审查等功能因素的有效发挥,达到行政裁量的最佳建构。  相似文献   

14.
<正>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行政裁量基准”,为新时代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全面推进行政裁量基准的法治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新的使命任务。行政裁量基准,是近年来伴随着裁量权治理转型而在我国执法实践中逐步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兴制度,旨在通过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的具体行使标准来实现对裁量权的自我规制。 1作为一种执法实践创新,行政裁量基准植根于中国本土实践,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以探究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方式为目的,结合我国的判例材料,对日本的"判断过程审查方式"进行考察.判断过程审查方式立足于"行政裁量等于法律的程序性实体拘束"这一行政裁量观念(发展了的裁量一元论),对行政裁量进行程序性实体审查.它作为"行政裁量问题的大陆法范武",对我国构建行政裁量论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16.
碳中和、碳达峰旨在实现国家和全球的生态环境可持续治理,也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高质量推进指明了方向。为提升执法效能,行政主体已逐步部署算法装置,用于环境违法问题的非现场治理。面对环境执法从街头官僚向算法官僚的转变过程,社会一般主体对技术裁量正当性的疑问成为了行政法治关注的焦点。况且,自动化裁量质效的提升通常基于对海量数据的训练,鉴于政府自身数据记录的局限性,引入并调度私人部门的数据存量用以形成更全面、准确的裁量模型,也是推进自动化裁量高水平演进的题中之义。此外,环境执法部门应正视裁量基准的正向价值,通过完善裁量话语体系的方式,达致生态友好型行政执法的法理情相统一。  相似文献   

17.
行政裁量概念的比较观察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行政裁量是一个“舶来品”。由于我国学者在“拿来”这一概念时欠缺科学的梳理与鉴别,因而直接导致我国行政法学界长期以来对这一概念的误读、泛化,甚至滥用。本文在辨析考证域外行政裁量概念之演变和反思我国关于行政裁量理论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厘清了行政裁量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及其存在状态。  相似文献   

18.
葛睿飞 《法制与社会》2010,(10):273-273
“行政法的精髓在于裁量”,我国对行政裁量尤其是行政自由裁量多有研究,但对其内涵的理解多有分歧。对此问题,学界近年出现了以行政裁量取代行政自由裁量的观点。笔者认为对行政自由裁量的正确认识,有助于解决我国行政自由裁量内涵泛化的现象,规范我国行政自由裁量行为。  相似文献   

19.
现代行政是一种"自由裁量"的行政,行政自由裁量能使行政主体审时度势,灵活机动地处理问题,极大地提高行政效率,但是也容易导致行政权力行使的主观性,任意性,造成行政权的滥用与失控,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因此对行政自由裁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已成为行政法学者的共识,在阅读了余凌云教授的《行政自由裁量论》之后,本文试从行政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是否在同一层面对行政自由裁量进行控制这一角度出发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0.
功能主义建构模式下,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应实现控制向治理的重心转移。司法审查对行政规则的尊重,尚不能构成司法审查标准向行政法原则的转化,因此需要遵循法律系统发展的逻辑,实现从规则到原则的抽象化过程。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典型案例的抽象,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行政裁量司法审查标准的原则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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