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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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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仪喜峰 《河北法学》2012,(12):78-84
人格尊严的规范被誉为现代宪法的核心价值,保障人格尊严既是"规范宪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判断宪法正当性的重要基石。规范宪法要求涉及人格尊严的宪法规范必须完备、充分,并积极吸收国际条约中的人格尊严条款;宪法的正当性可以通过人格尊严保障的主体广泛性、标准复合性以及方式多样性等途径得以体现和证明。  相似文献   

2.
宪法实施与中国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30年来,在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进程中,1982年宪法成为国家与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奠定了国家治理的正当性基础,确立了国家与社会的价值观与目标,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1982年宪法为中国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之一是通过宪法治理初步形成了社会共识,凝聚了民心,维护了国家统一与社会稳定。未来的宪法发展应当以宪法理念为本,重视宪法运行机制,以宪法意识处理国家和社会事务,通过宪法的发展推动国家社会的发展,维护人类和平与人的价值。  相似文献   

3.
宪法文本是一种价值与规范体系,其存在形式表现为文本之上、文本之下、文本之内、文本之外,构成完整的价值与规则体系.“82宪法”体现了让社会治理回归制度理性、弘扬人性旗帜的目的,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民众权利保护诉求的积极回应和满足,是对人的尊严、制度理性的恢复与塑造,30年来中国社会的转型是通过宪法实现的.我们要肯定宪法的正当性、合法性,尊重宪法文本,坚持宪法的基本立场,从文本出发思考、解释与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宪法问题.在未来的社会治理中,应当保障宪法的规范效力,以我国宪法文本为基础,建构解决我国问题的解释技术、解释程序、解释理论,关注实践中的宪法问题,突出宪法的调整功能与社会问题的宪法化,在宪法与社会的互动中实现社会治理方式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4.
章剑生 《法学论坛》2005,20(4):95-98
一国的宪法是支撑行政程序正当性的规范基础.从世界范围看,作为支撑行政程序正当性的宪法规范主要有三种表述即"正当法律程序"、"法律(定)程序"和"法律规定".我国现行宪法虽然没有直接为行政程序正当性提供规范依据,但是我们可以从"主体参与"和"法治国家"的宪法规范表述中,获得行政程序正当性在宪法规范上的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5.
作为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审判独立原则体现不同国家宪法体制与本土化的经验。1954年宪法第78条确立的审判独立原则为新中国司法体制奠定了合宪性基础,体现鲜明的中国宪法传统与特色。在司法改革成为法治“热门话题”的今天,认真回顾1954年宪法“审判独立原则”的形成过程,有助于我们准确把握审判独立原则的现代价值,从历史的正当性与合法性中寻求实现审判独立的内在动力。  相似文献   

6.
论宪法原则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从宪法逻辑学的角度出发来研究宪法原则。涉及了宪法原则的三个法理特征,即宪法原则的正当性、确定性和有效性。作者认为,宪法原则是一个典型的价值问题,而非事实问题,因此,解释以价值形态存在的宪法原则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应当是“宪法原则应该是什么”,而不是“宪法原则是什么”。作者主张,宪法原则应该是“决定‘形式宪法’形式和内容的基本价值准则”,宪法原则的功能在于“反对特权现象”,宪法原则源于立宪主义的实践和对宪法功能与普通法律功能的区分。宪法制度必须以“反对特权”为目的来设计相应的手段性措施。这是宪法制度构造的逻辑起点。由此可以产生“目的性宪法原则”与“手段性宪法原则”两类互为因果的宪法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7.
依法治国不是政治口号,是重要的宪法规范;依法治国的权力主体是人民,义务主体是政府;依法治国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和政治上的合理性;依法治国植根于社会的客观实际;依法治国有特定的对象、时间和空间效力;反对把依法治国庸俗化。  相似文献   

8.
生命权集中体现了人的价值与尊严,构成了宪法价值的基础和核心。生命权的宪法化体现了生命权是国家与社会的最高价值,在任何情况下国家不能把人的生命权作为实施统治的一种工具或手段,生命权的宪法确认则意味着国家或政府负有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生命权的道德的、法律义务,使生命权成为社会共同体价值体系的基础。21世纪的社会发展对生命权的宪法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当主动、积极地寻求扩大生命权价值的有效形式,强化生命权的宪法保障,为人权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知识、与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9.
试论宪法解释的界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对宪法解释施以一定的界限是为了防止解释中可能出现的主观恣意 ,以维护宪法的规范性价值 ,在宪法的产生与实现过程中 ,制宪权、修宪权与解释权分别起着不同的作用 ,制宪权与修宪权的作用范围就构成了宪法解释的界限。宪法解释必须在宪政的基本精神和宪法文字的可能含义的范围内进行 ,以调和社会现实与宪法规范之间“正常的冲突” ,但制宪权与修宪权也不可侵入解释权的作用范围 ,而应当保障解释机制功能的充分发挥 ,避免频繁修宪。同时 ,社会现实的合理要求也是宪法解释的界限所在 ,这体现着宪法的现实性价值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正当性(legitimitat legitimite legitimoly)源于拉丁语(legitimus legitimitas)是对某一事物合理性的一种判断。宪法没有正当性就难于在现实中实现其价值。当宪法本身具有正当性,并在实现宪法的各种环节上,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制度时,现实中的宪法价值的实现才有一定的保证。  相似文献   

11.
喻中 《现代法学》2007,29(2):3-8
宪法与政党之间的内在关联是:一方面,宪法源于政党,宪法是政党活动的产物,不同文化背景之下的政党制度塑造了不同类型的宪法制度;另一方面,政党依赖于宪法,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尤其依赖于宪法提供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下思考宪法与政党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这样一个现实:中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中国宪法是党的主张的法律化——这种判断,已经得到了承认,但是,中国共产党享有的执政地位对于宪法的依赖关系,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应当认真对待“中国共产党依宪执政”这样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  相似文献   

12.
生命权集中体现了人的价值与尊严,构成了宪法价值的基础和核心。生命权的宪法化体现了生命权是国家与社会的最高价值,在任何情况下国家不能把人的生命权作为实施统治的一种工具或手段,生命权的宪法确认则意味着国家或政府负有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生命权的道德的、法律义务,使生命权成为社会共同体价值体系的基础。21世纪的社会发展对生命权的宪法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当主动、积极地寻求扩大生命权价值的有效形式,强化生命权的宪法保障,为人权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知识、与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3.
张翔 《中外法学》2013,(5):916-936
法学的核心工作是为法律人解释法律和处理案件提供规则指引的法教义学。中国宪法学尽管有其特殊性,但只要取向于实现宪法政治,就不能脱离此基本进路。宪法是"政治法",但其高度政治性并不妨碍宪法学的"教义化"。并且,宪法学的教义化并不会取消政治,而是会为政治系统保留功能空间,宪法学术也可借此避免沦为政治的工具。尽管中国缺乏运行良好的违宪审查制度,对现行宪法的教义学操作也存在若干正当性和技术性困难,但如果我们面对中国法治发展的真实问题,在既有的成文宪法之下,将各种利益纷争和意识形态对立限定于规范的场域,将各种价值争议技术化为规范性争议,完全可以实现宪法调和利益冲突、建构社会共识的功能。中国宪法学应该确立此种法教义学的基本进路。  相似文献   

14.
地方立法权扩张的合宪性与宪法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立法法》 修改扩张地方立法权引起了合宪性争议。宪法对地方立法权的规定十分模糊,并存在很多空白,给国家立法机关留下了较大空间。《立法法》修改是立法者阐明宪法的不确定性、填补宪法空白的表现,形成一种由立法者发展宪法的模式。在规范意义上,地方立法权扩张在民主基础上扩大了地方自治。在功能意义上,它契合八二宪法鼓励实验的精神,有利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地方立法权扩张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是其发展宪法的理性依据。这个例证表明宪法通过民主机制发挥效力的路径。它构成了我们运行中的宪法。  相似文献   

15.
论中国宪法制定权的正当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主要讨论中国制宪权,亦即54年宪法制定权的正当性问题。首先从学理进行探讨,制宪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其性质,才能具备正当性基础。接着,结合54年宪法制定背景,证明该制宪权以人民政权为前提,获得普遍社会认同,具有正当性。  相似文献   

16.
王建学 《法学家》2014,(1):162-174
西耶斯并非决断主义制宪权观的源头。在他的理论体系中,制宪权仅限于决定政制,而人权作为价值规范是其前提和目标。制宪权的至上性只是相对于宪制权而言,它服从于国民主权原则之下的代表制,且蕴含以劳动分工为基础的分配正义。大革命之后,西耶斯意识到制宪权的危险并将其掩藏,构想了宪法审查会以实现违宪审查、宪法改良和人权的终极保障。我国"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的主张者在论战中各执制宪权与人权,但都忽视了西耶斯这个重要的理论源头。特别是前者在阐释西氏的制宪权理论时切断了与人权的关联,将制宪权的客体从政制扩大到政治体本身,将规范主义替换为决断主义,忽视宪法在民主正当性之外的规范正当性。"政治宪法学"应当以积极姿态有效地融入人权话语,从而走出理论泥淖。  相似文献   

17.
作为一个历史文本 ,“五四宪法”展示了现代宪法之理念及理想 ,其内在体系具有逻辑自洽性和价值合理性 ,然而作为一个制度实体 ,“五四宪法”的外在运行却遭遇无以化解的困境。“五四宪法”遭遇困境之根源在于宪法认同之缺失与宪法权威之缺位。鉴于宪法之为权威所凭借的民主、法治、人权等价值理念未被习识和采信 ,以宪法为最高权威之法治未能成就 ,在宪法文本和社会现实之间于是出现断裂。“八二宪法”秉承“五四宪法”的价值理念 ,因而“五四宪法”的历史境遇对当代宪政建设仍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8.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要保持其稳定性,同时宪法又必须与现实的社会形态和经济基础相协调,修改宪法又是必要的。即便如此,修改宪法毕竟是极端严肃和需要慎重对待的问题,正确处理宪法稳定和修改的关系至关重要。本文将从探讨我国宪法修改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出发,进而对现行宪法修改状况作一下简要阐述,从而分析现行宪法和四次修正案对我国当代法治或宪政进程的贡献和不足,以期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国宪法的修改。  相似文献   

19.
合宪性推定是宪法审查中一种重要方法。其最初起源于美国,尔后逐渐被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法治国所采用。国内目前对于合宪性推定方法的认识尚有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宪法审查制度的有效运作。对于合宪性推定方法的借鉴,不在于简单移植,重点在于从一般原理的角度来探求其所存在的正当性基础。从人权价值、规范体系、经济理性等多角度对合宪性推定的正当性进行论证,可发现合宪性推定是一种原理性的宪法方法,根基于宪法的最高性、法官的经济理性、人权的目的性、国家权力的手段性等。合宪性推定的正当性论证,在折射出目前宪法方法的贫瘠的同时,也有助于摆脱宪法文本浪漫主义的方法论困境,进而体现出宪法方法兼具政治与法律的特性。  相似文献   

20.
社会转型与中国宪法理念的重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经济社会历史的转型决定了宪法理念的变迁和发展 ,而宪法理念的变迁又是宪法变迁与发展的先导。不同的宪法理念使人们对宪法文本的解读产生差异 ,由此建构起来的宪政秩序也会相异。因此 ,重视宪法理念的建构对于转型期的中国使宪法与社会现实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试图通过对宪法理念的理论、转型期中国宪法理念的基本内容的变化与发展之研讨来建构起适合现时代的中国宪法新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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