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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核心提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开通,对于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强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全面推进廉洁准入制度,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过程中,投标人使用虚假证件的问题比较严重,本文从虚假证件存在的形式入手,分析  相似文献   

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12月16日发布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第一款是这样规定的: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持有关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可以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活动,查询人员出示法院立案证明和律师证件,可以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的第七条第一款明确限定了有权查询企业书式档案资料的人员范围和应出示的证件应该是无可非议的,也是完全正确的、必要的。但就该款的行文总体上尚有诸多欠妥之处…  相似文献   

3.
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进行监督是职责所在。虚假诉讼的主要发案领域,包括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房地产权属纠纷案件、涉及析产类的财产纠纷案件、以特定企业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机动车保险理赔案件、驰名商标认定案件等几大类。虚假诉讼具有当事人之间有特殊关系、庭审过程场面缓和、诉讼程序较为简便快捷等共同特征。检察机关应加强审查涉嫌虚假诉讼案件、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及时固定关键证据。  相似文献   

4.
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检察机关将构成行贿犯罪的个人和单位的相关信息录入电子档案系统并对外提供查询服务的工作制度。它是检察机关运用技术手段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专业措施,也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各地检察机关均积极开展有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  相似文献   

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是检察机关预防贿赂犯罪的创新举措。2012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开通仪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正式实现全国联网。海门市检察院自2009年5月正式启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以来,不断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机制,优化查询方式,共受理查5000多条,在防控贿赂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诚信建设和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服务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在实践中,当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主要还存在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6.
2012年2月16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了全国联网,这对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来讲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如果讲2006年1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正式对社会公开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意味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全面启动的话,那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就意味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完成了"革命性"的推进、改造和升级,实现了"跨跃式"的发展。一、为什么要实现全国联网(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持续推进、不断深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从本世纪初开始探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2002年敢为天下先的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  相似文献   

7.
一日,笔者到邮局去取汇款,工作人员对我的工作证半信半疑,最后只好用身份证取出了汇款。由此笔者想起去年参加初任检察员助理检察员考试,桌面上摆放的工作证,有的是个小本本,有的简单得像个胸卡。只要不是同一个检察院的,样式就不一样,甚至有的检察院还没有工作证。该考试可能因此而规定,工作证必须与身份证同时使用。那么,在检察系统内部都不能单独使用的证件,又怎能在社会上使用呢?笔者建议,检察机关工作证件应由高检院或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印制或统一格式,并向社会公示。确定统一的、标准的工作证件,一是证件发展的趋势,如行政执法证早…  相似文献   

8.
"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是一份综合性司法文件,其中不少条款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程序设置相关,包括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中线索来源、甄别发现、调查核实、监督方式、犯罪线索移送等具体问题。构建出较为完整、系统的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体系,对检察机关履行民事检察职能、监督纠正虚假民事案件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对民事虚假调解书采用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监督方式、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民事强制措施建议权制度等新规定要准确理解内容、严格适用程序、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依法惩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合力。  相似文献   

9.
正为了预防贿赂犯罪的发生,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自2006年起开展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随着此项工作的逐步推广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成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高发主体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了更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必须将其与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相衔接。  相似文献   

10.
虚假诉讼日益活跃,不仅损害司法的权威及公信力,同时也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监督机关,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有力打击虚假诉讼.本文旨在通过对虚假诉讼特点分析,从检察监督的现状入手,探讨如何强化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11.
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重受贿、轻行贿"现象,要纠正这一错误倾向,应当取消特别自首制度,明确行贿犯罪与受贿犯罪在立案过程中的平等地位。要实现刑法对行贿犯罪的有效规制,还需完善行贿犯罪的构成要件,将贿赂犯罪中的"财物"改为"不正当好处",将行贿犯罪中的"给予"改为"提议给予、许诺给予、实际给予";完善行贿犯罪的刑罚配置,为行贿犯罪全面配置罚金刑,并完善行贿犯罪的资格刑,对行贿犯罪与受贿犯罪实施同等处罚。与此同时,行贿犯罪的罪名体系也应作出适当调整。  相似文献   

12.
我国乡村贿选及其治理对策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我国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乡村贿选问题。乡村贿选侵犯了村民的选举权,滋生了村官腐败现象,败坏了社会风气,危及到农村的社会稳定。乡村贿选是行贿人(候选人)、受贿人(选民)等相关人员在特定的法律制度背帚下为了自身的利益而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需要加快法律制度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强化对贿选的惩罚力度,提高贿选的违法成本,使行贿人和受贿人双方都无利可图,从而有效地遏制贿选的发生和泛滥。  相似文献   

13.
受贿罪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吕哲 《河北法学》2004,22(8):139-142
受贿罪是我国目前多发而且社会危害性非常严重的犯罪之一。在分析了国内和国外相关法律规定和学者观点的基础上,认为受贿罪侵犯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犯罪对象为多种利益,既包括财产、财产性利益,也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在此基础上,作者还认为性贿赂也可以成为受贿罪的犯罪对象,因为性贿赂与普通的财物相比具有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无论是国内立法还是国外刑法理论和法律规定都有类似规定,认定性贿赂为受贿罪的内容符合我国立法本意。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除此之外,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因为存在着"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也可以成为该罪主体,符合司法实践和我国刑法理论,也与我国国情相适应。  相似文献   

14.
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严重危害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呈现新的特点.对已查处的商业贿赂犯罪进行实证分析,探讨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进而探索完善我国治理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制度.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法律语境下,受贿罪的实质是"权钱交易",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自身的权力和请托人进行财物交换的行为,此处的权力应仅限于国家的公权力,不应扩大到影响力,而且利用公权力的行为人应与公权力的拥有者相统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不符合受贿罪的本质特征,与传统的受贿罪理论存在冲突,应借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之规定,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定位为利用影响力交易罪。  相似文献   

16.
贿赂犯罪作为一个古老的社会现象,在中国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似乎愈演愈烈,甚至渗入被视为象牙塔的教育领域,成为现代法治社会的一大毒瘤,严重影响了创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笔者在分析中国高等教育系统贿赂犯罪的现状与特点基础上,拟就如何采取侦查和预防对策,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期有效地控制高校领域的贿赂犯罪.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之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的规定可以概括为两个罪名,即"密切关系人受贿罪"和"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密切关系人"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以及其他与之关系密切的人,其范围比"特定关系人"要广,除了近亲属、情妇(夫)和有共同利益的人之外,还可以是同学、老乡、同事、战友、朋友等。其实质在于,行为人基于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这种关系,能够或者足以影响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进而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实现与请托人之间的权钱交易行为。由于近亲属等密切关系人和离职国家工作人员既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也可以独立构成密切关系人受贿罪与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此,要将其与斡旋受贿、共同受贿等行为相区别。  相似文献   

18.
于巍巍 《行政与法》2007,(9):124-126
受贿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个重点罪名,也是刑事司法实践中一种多发性的腐败犯罪。本文以受贿罪的犯罪构成为线索,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视角,提出刑法规定应该扩大我国受贿罪犯罪主体的范围,扩大"贿赂"的范围,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犯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9.
梁瑞琴 《河北法学》2012,(2):195-200
贿赂犯罪作为以谋取利益为目的的犯罪形态之一,其发展和变化总是同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现状具有必然的联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经济成份、激励机制和国家机关调控经济的职能手段都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经济结构的变化必然引起与此相关的犯罪形态的变化,贿赂犯罪的犯罪形态变化体现在犯罪手段、犯罪目的、犯罪数额等各方面。同时由于司法机关对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新时期的贿赂犯罪呈现一些新情况、新特点。如何有效遏制贿赂犯罪的发展态势,已成为检察机关在打击职务犯罪上重点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商业受贿罪客观要件之我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牛忠志 《法学论坛》2006,21(5):8-11
商业受贿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从国外立法和我国实际出发,在商业受贿罪客观构成要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包括直接利用和间接利用,也包括利用过去职务之便和利用将来的职务之便;不应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要素;“贿赂”应当包括财产性和非财产性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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