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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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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计算法学作为新法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范式的变迁,在于数字信息文明进程中新科技发展的冲击与法学研究范式的影响,因法律与科技相融而形成新的研究方法、领域和命题。计算法学研究范式的整体构建,需要在计算法学初步成形基础上,提炼出计算法学蕴含的主要命题,包括法秩序有序性、整合模式、法治协调共生等,并使计算法学的构造与原理体系化。计算法学研究范式基本课题的构建,既是对人工智能法学、数据法学到数字法学的理论概括,也是对法律与科技在法学方法论、法律规制论、法律数字化层面的转型升级,还是回应数字信息文明中数字正义、数据包容、协同共治的数字法治范式的展示,合力于数字法治建设以及全面提升作为新法科之计算法学研究的说服力和影响力。  相似文献   

2.
对数字技术发展所带来法律问题的研究推动数字法学作为学术命题被提出。虽然数字法学发展迅速,已成为学界热门研究领域,但关于数字法学立论基础等理论问题的研究仍较为薄弱。一方面,数字法学缺乏明确的问题领域,所研究的问题本质上是技术问题,可以通过对现有法学理论体系的完善获得解释;另一方面,数字法学缺少充分的理论建构,既没有突破传统权力理论框架,也没有提出技术超越理论。因此,数字法学在问题领域和理论建构两方面均无法被证成。与其说数字法学是一种法学研究新范式,不如承认数字法学本质上是对技术应用场景的模糊概括。数字社会只是观察社会的众多视角之一,数字社会的到来并不必然意味着法学研究转向了数字法学。在法学理论上,数字法学并不是一个真实的学术命题。  相似文献   

3.
应用法学是应用法律或适用法律的科学,具有突出的操作性、鲜明的主体性、明显的综合性及特殊的方法论特征。应用法学的研究对象是从不同法律职业主体角度探寻各自履行职责适用法律的共性要求,以研究法律适用的基础理论、类案的统一处理、个案的指导示范为基础,建立法律适用的主体论、方法论及对象论,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应用法学学科体系.  相似文献   

4.
法学有两种观察或研究视角,即内部视角和外部视角。简言之,前者是规范(制度)事实视角,后者是社会(事实)视角。因之,法学也可两分为内部视角的法学和外部视角的法学。前者以法律规范为前提和纽带的制度事实为研究对象,以规范分析为基本方法,并强调规范中心和规范决定论;后者则以法律规范与其它社会事实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并运用其他社会科学,如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等的方法作为观察和研究法律现象及运作规律的具体方法。它强调社会(事实)中心和社会决定论。法学(尤其法教义学)是社会"科学"的重要一支,与社会科学之间是种属关系,因之,法教义学与所谓"社科法学"之间,在逻辑上不能以并列关系对待。与其说"法教义学与(和)社科法学",不如说内部视角的法学与(和)外部视角的法学。  相似文献   

5.
彭诚信 《中国法学》2023,(1):85-106
数字法学是研究数字社会中可数字化之客体、行为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的学科。其前提性命题是数字社会的存在、对数据(含个人信息)的算法处理以及数字伦理对算法的约束,而作为数字社会物质基础的数据及其上的基本法律问题,如个人信息的客体属性、权益属性、权利归属等,构成了数字法学的核心范式。个人信息客体属性、权益属性、权利归属的复合性及基于算法的可计算性特征,决定了数字领域法律关系的多元性、法律救济的特殊性。数字法学的这些特征决定了不能简单将其定性并归入线下社会的某一部门法,而应定位为纵(公法、私法)横(国内法、国际法)兼具、横跨多个法部门的综合性、交叉性、融合性法学学科。  相似文献   

6.
基于科学研究的第四种范式——数据科学,可提出继法教义学、实证法学、计算法学研究之后的第四种法学知识新形态——数据法学。数据法学是法学研究创新发展的新方向,也是一门独立的法学新学科。数据法学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方法和内容。数据法学特定的研究对象是法律数据。法律数据是指以任何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形式完好的、具有意义的、能给予相关参考点一个值的法律信息的记录。数据法学特定的研究方法是法律大数据方法,而非法律解释方法和实证法学方法。数据法学的本体论内容是数据权益,涵盖个人数据权益、企业数据权益和数据安全利益。数据法学的认识论内容是关于相关关系的研究,涵盖法律数据产品的创造和法学知识的发现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7.
谈萧 《法律科学》2012,(4):37-42
规范法学的地位是由其方法论即规范分析方法奠定的。规范分析方法由合法性分析、规范性分析和实效性分析构成。合法性分析用来评价被分析的对象是否符合实在法;规范性分析用来检视法律权利语句和法律义务语句的清晰性和逻辑性;实效性分析用来判断逻辑语义上的法律秩序在多大程度上转化为实践行动中的法律秩序。规范分析方法一方面可在纯粹的规范法学领域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也可超越规范法学领域,为其他学科研究对象提供方法论。  相似文献   

8.
法学方法不仅是法律认识,法学研究和法律发展的工具,而且对其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分析西方三大法学流派方法论的基础上,从社会分析方法入手,探讨法治资源本土化的依据及其合理性,对中国法治建设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培养一名合格的法学本科生应以形成较高的思想素质、法律素质、人文素质为目标。即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和认同职业伦理、恪守职业道德的自律精神;具备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广泛的知识背景、工具性技能和人际沟通能力。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比较注重向学生传授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相对轻视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培养。但是,法律人才的培养,取决于法学教育的正确定位和不断创新。与此同时,建设法治国家,要求法学教育精英化和职业化结合起来。因此,对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必须进行改革与创新。  相似文献   

10.
人文主义法学引论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人文主义法学是指崇尚人的价值、尊重人的本性的法学观点或法学思想体系。人文主义法学的指导思想是将人作为目的。人文主义法学的基本原则及对法律思想的影响表现在如下方面:尊重人的需要和利益原则促进了权利、人权、自由的产生和发展;防范人的恶性原则促进了法治概念、民主政府、分权、法律程序、法律监督的产生和发展;宽容人的弱点原则主张法律对人的行为不宜提出过高的要求;鼓励人的优点原则主张法律允许人们参与法律实践活动、鼓励人的奉献行为。人文主义法学的兴起将促进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中国法学60年,以1978年为界,可划分为两个阶段。就其指导思想即法学认识论和价值论而言,前30年主要是"法学教条主义"、"法律经验主义"、"法律虚无主义"、"法律工具主义"、"法学实用主义"。后30年的进步,主要是摒弃这"五个主义"的结果。经30年的努力,"五个主义"远未彻底摒弃,有些问题仍还比较严重地存在。中国法学如果要起到它指导中国法治建设实践所应当起的作用,只有继续反对和彻底拼弃这"五个主义"。  相似文献   

12.
霍宪丹 《中国法律》2008,(4):27-29,91-95
[引言] 中国法学教育主要包括普通高等法学教育、成人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教育,承担着培养法律人才和培训法律实务工作者的重要任务。法学教育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要素之一。  相似文献   

13.
黄文艺 《法学家》2023,(2):16-30+191
加快法学学科推陈出新、迭代更新、交叉创新的步伐,构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体系,是当代中国法学学科发展的时代主题。这具体包括,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学学科建设,与时俱进推进法学基础学科转型升级,立足中国法治实践发展法学新兴学科,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推进法学交叉学科建设,坚持胸怀天下推进涉外法学学科建设,坚持不忘本来,扶持法学冷门学科发展。随着法学学科疆域的大规模扩展和改写,新时代法学学科体系应划分为法学理论学科群、法律史学科群、部门法学科群、法治运行学科群、国别法与比较法学科群、国际法学科群、党内法规学科群、法学交叉学科群等8个学科群。  相似文献   

14.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建设法治公安。但是,如何科学准确理解法治公安的建设目标、建设路线、建设措施,却缺乏学科理论的支撑。在法学体系和公安学体系中,与法治公安建设相对应的“公安法学”处于碎片化和初创阶段,而已有的警察法学又无法替代公安法学。加强以法治公安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公安法学建设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5.
法治化进程中,随着作为社会规范之一的法律自身地位与作用的凸显和强化,法学教育与研究的范围和方向必然面临进一步拓展和多元化,而文学作为人文领域最具有普世效能的学科,其之于法学教育与研究的意义亦颇值得法学人思索和探讨,这也是社会主导规范的法律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应有之意,所以本丈特从文学之于法学教育与研究的工具价值、史料价值和理论价值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以期些许的裨益。  相似文献   

16.
后现代法学是20世纪下半叶在西方兴起的法学学术思潮,它是以西方后现代的哲学观念和方法作为哲学基础,以对现代的法律概念和法治体系的批判为主要特征,以对未来理想的法治图景的建构为最终落脚点的法学流派。自20世纪后半叶以来,西方社。  相似文献   

17.
以个体还是以整体作为基本研究单元的问题,是认识论上的方法论问题。方法论即论方法的学界认识遮蔽了现代中国法学的方法论问题。古代法学主要以整体主义为方法论,其“不见个体”的先天缺陷使个体湮灭。法学个体主义方法论于古代萌芽,在近代罗马法复兴、古典自然法学形成的背景下得以确立,经近现代“西法东渐”植入中国法学,其历史价值是使个体获得尊重而成为法律主体,但其“不见整体”的天然罅隙不分中西地消弭了社会整体,导致社会问题频发。个体主义方法论法学的本质是个人法学。社会主义中国尊重自然个体也尊崇社会整体,需要法学个体主义方法论和整体主义方法论的相得益彰。以个体主义方法论对待个体性的问题,坚守传统个人法学。以整体主义为方法论,中国法学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革新方案是,还婚姻家庭、环境、农村集体等社会整体以整体内涵,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法学。  相似文献   

18.
划分人大法部门和建立人大法学初论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人大法是指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组织、职权和活动程序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人大法学是一门以人大法为研究对象的部门法学。划分人大法部门和建立人大法学 ,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现实需要 ,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要求 ,也是我国法学理论发展的需要。划分人大法部门和建立人大法学 ,不仅必要 ,而且可行。人大法部门由人大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议事程序法、立法法、监督法构成 ,这也是人大法学的主要研究范围。  相似文献   

19.
王夏昊 《现代法学》2006,28(5):13-18
法学方法论是法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与法律实务最密切相关的部分。但是,中国法学界对其研究的对象和范围没有清楚的认识和界定。应当说,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包括法的渊源、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解释、法律漏洞的填补、法的体系等。  相似文献   

20.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超越了法律斗争论、工具论和政策论的话语体系,表现出从"革命到改革"、从"左右之争"到"古今中西之争"的演进轨迹。从"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法治,不要人治"、"法是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法要以权利为本位"、"法学需要质变式改革"到法律文化论、法律移植论、本土资源论,三十年话语流变史艰难曲折地从法学之外走向法学之内,最终确立了法治国家话语主导权。在学术理路、发展内涵和思想渊源上,中国法学的话语流变从外在分裂走向内在统一;从"批斗封建文化"到"文化热",走向"以文化作为方法";从"排斥西方"到"接纳西方",走向"反思西方",其中也透射出中国法学乃至国家法治走向成熟的希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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