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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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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利益法律化:理论、路径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倪斐 《法律科学》2009,27(6):38-50
在多元社会背景下,为了整合各种形态的特殊利益,代表公共利益的国家借助法律的形式,建立起一种法律秩序,使其对社会的控制和管理合法化。公共利益也表现出从法律外的抽象政治理念到具有实质内容法律概念的现代转向,公共利益法律化的主要内容在于寻求公共利益的确定法律内涵。从实体和程序两个角度探讨公共利益的法律化忽视了公共利益作为法律概念与非法律概念的区分。将公共利益视为一个不确定法律概念,围绕着其规范目的进行具体化研究是公共利益法律化的有效路径。因而,公共利益的法律化不应停留在立法对公共利益概念的表述,更应当完善确定公共利益法律内涵的法律界定模式。  相似文献   

2.
公共利益被普遍认为是一个具有不确定性的法律概念,这种不确定性表现在利益内容和利益主体不确定两个方面。为明确公共利益概念的内涵,学者们提出了性质、内容、形式和功能等判断标准。这些判断标准对公共利益进行类型化研究,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然而,这些判断标准对我们理解作为法律概念的公共利益仍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以公共利益在法律文本中的规范目的为标准进行类型化分析,可以对上述标准起到纠偏作用。同时,以规范目的为标准有助于区分公共利益概念的法律意义和日常意义,在理论上拓宽公共利益的法学研究视角,在司法实践中保证公共利益解释的一致性和客观性。  相似文献   

3.
定义"公共利益"的方法论及概念诠释   总被引:33,自引:0,他引:33  
范进学 《法学论坛》2005,20(1):15-19
何谓公共利益 ,如何理解和解释公共利益 ,不仅是法律解释的难题 ,而且在学理上亦不易把握。本文就定义“公共利益”的方法论作了简要的检视 ,认为定义“公共利益”的方法 ,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加以理解和解释 ,即公共利益的一般学理特征、程序原则的限定以及法律列举与概括式规定。总之 ,公共利益不是目的 ,它仅仅是人实现其权利和自由的手段 ,为了人的尊严 ,为了人的价值 ,公共利益必须以宪政的名义进行  相似文献   

4.
公共利益由于自身的抽象性、动态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使得对其法律界定的研究一直是学界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国虽然有很多法律、法规都涉及公共利益,但一直都未给出明晰的界定,即使是刚刚出台的、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等保护贯穿始终的《物权法》,在公共利益的界定方面也未能有所突破,给实践中的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都增加了难度。考察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对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主要采纳两种方式,即概括式和列举式。这两种界定方式孰优孰劣,本文认为他们利弊参半,因而建议我国分别吸收二者的可取之处,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利益法律界定之路。  相似文献   

5.
公共利益的法律解读与界定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公共利益是一个使用频繁而意义重大的法律概念,其作用和意义在不同的法律中不完全相同,其内涵的不确定性给人们在实践中准确把握其范围带来了困难。国内外学者对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的讨论,揭示了公共利益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这一基本含义和内容的不确定性这一基本特征,并为合理界定公共利益指明了方向。在现代法治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中的形成和界定,更多地应通过立法、行政、司法等法律程序确定。  相似文献   

6.
罗伟敏 《法制与社会》2010,(33):164-165,168
公共利益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本文通过考证公共利益的词源,回顾我国法律文本中对公共利益的表述,探索现阶段我们进行公共利益法律内涵界定的思想渊源;并引证法学家的观点,比较国内法学界对公共利益的相关表述,对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的现状进行分析,得出公共利益法律界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再立足于公共利益的基本属性和界定基本原则、标准,对公共利益法律界定中的几个核心问题予以了探讨,以期为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提供更为深刻和具体的分析路径。  相似文献   

7.
我国法律中对于何谓公共利益,至今尚无明确规定,这不利于对个人私权利的保护。在学界,该问题也无统一的认识。其他国家对公共利益的立法上有概括式、列举式、混合式三种模式,但分别有其弊端。本文认为,首先对属于公共利益事项尽可能的列举,然后补充一个程序性条款,即遇到新情况时,由立法机关来决定是否属于公共利益。这样,一方面加大了立法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也显示了法律的开放性。  相似文献   

8.
论法律中的公共利益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当今世界各国立法日益重视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也是常见的法律范畴。表面上看 ,法律上业已对公共利益作出了规定 ,但是 ,公共利益的主体不明确 ,又没有自己确定的、具体的内容 ,这样增加了认识上的混乱。我们认为公共利益具有整体性和普遍性两大特点 ,它应该包括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两层含义 ,在法律上和法律实务中应当正确处理公益与私益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论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从要素解释的路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共利益是一个非常重要但又相当模糊的法律概念,公共利益内涵的法律界定处于理论困惑与实践需求的矛盾之中。这个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包含价值选择概念和历史性概念。尽管公共利益基于自身的特性而无法厘清其确切、绝对的边界,但亦非不可捉摸。本文采用要素解释的方法,通过对公共利益的历史解释、公共利益的本体解释、公共利益的主体解释和公共利益的程序解释,进而阐述公共利益的内涵,并通过要素解释描绘公共利益的可能景象。  相似文献   

10.
新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应细化“公共利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方政府与城市房屋拆迁利益攸关,地方政府实际上是城市房屋拆迁的利益中人。在我国现行权力配置格局和法律制度下,法院也承担不了充当公共利益判断主体的重任。因此,由全国人大立法或中央政府制定行政法规,采用列举方式具体界定公共利益,是克服公共利益虚置的唯一可行方式。公共利益具有宽泛性、发展性、主观性、层次性,给列举式立法带来了困难,但并不构成列举式立法界定公共利益不可克服的障碍。公共利益的列举立法方式宜采用正面列举的方式。  相似文献   

11.
于韵 《行政与法》2012,(9):124-129
私法自治是民法的理念,决定了民法理论体系的构建和制度生成。民法的理念决定了民法理论体系的立场是个人主义。私法中所坚持的是个人主义立场,因此决定了个体主义方法论是民法的基本研究方法。自然人与法人是最重要的民事主体类型,是民事主体制度的重要内容。法人是一个组织,但其行为需要由法人机关实施,因此如何合理设计法人法律制度,促使法人内部团体意志有效形成并通过法人机关实现,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参与法律交往,实现法人的利益,同时能够有效约束法人机关,防止其利用代表权谋取私利损害法人的利益,对促进民法体系的完善与成熟,意义重大。本文从个体主义方法论的视角对我国《民法通则》中有关法人人格、法人分类、法人机关等法律制度进行评析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2.
私法原则、规则的二元结构与法益的侵权法保护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白飞鹏  李红 《现代法学》2002,24(2):55-58
私法是由原则与规则组成的。侵权法对法益的保护途径有如下两种 :1.通过规则实现法益保护即以保护权利之名保护法益 ;2 .通过原则实现法益保护即以一般的立法条文制裁故意违反公序良俗行为。我们应该分析两种途径的利弊 ,确定我国侵权法对法益的保护方法。  相似文献   

13.
孙山 《河北法学》2020,38(4):64-87
《民法总则》第126条中的"利益",与我国民法学界持者甚众的狭义法益说中的"法益"含义大致相同,指的是权利之外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客体,是立法者为解决其预见性不足的弹性规范设计。上述界定与"法益"概念的原意不符,和刑法学界的惯常用法存在明显差别,属于概念移植过程中的本土化改造。"民事权利和利益"的二分法和狭义法益说在法理、逻辑上都不能成立,也不具备法益理论应当具备的分类、区分保护和评价功能,必然会造成立法表述与司法裁判说理中的冲突。"法益"概念的本土化界定,应当建立在共识的基础上,寻求统一的、适用于包括刑法、民法等在内的各个部门法的"法益"概念。"法益"是应当受到法保护的利益,此处的法既包括实然意义上的法律,也包括应然意义上的法。法益是权利的上位而非平行概念,《民法总则》第126条中的"利益"实质上是未被立法明文规定的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未来修法时应将该条修改为"民事主体享有其他民事权利和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  相似文献   

14.
于飞 《法律科学》2009,27(1):142-151
《罗马条例Ⅱ》的诞生,标志着欧盟国际私法统一化的最新发展——非合同义务领域法律适用的统一,从而使非合同义务的法律适用增加了一种“超国家”法律渊源。而且,统一的内容涉及侵权或不法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非合同之债的主要方面,统一的法律选择力求在法律适用的确定性与灵活性、管辖权选择与内容定向法律选择、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等方面达到平衡。欧盟非合同义务法律适用的统一化给中国国际私法立法以启示。  相似文献   

15.
In my article, I discuss the role of informed consent in the context of biobanking. I argue that the basic issue in understanding the role of the consent is one of identifying the interests at stake and determining which of these interests we intend to promote. The definition of the informational content represents only a consequential step. For this purpose, I analyse the legal status of human biological materials from three different perspectives: "material", "informational" and "relational". Informed consent produces different effects on each of these perspectives. From the material perspective, consent can influence the allocation of property rights over human tissue; from the informational point of view, consent is the legal instrument that permits control over personal data; while from the "relational" perspective, it is possible through consent to ensure that the person's personal beliefs are respected. The crucial point is that the legal effects that informed consent has on the three perspectives overlap. Therefore, 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role of informed consent holistically, in this article I analyse how these perspectives relate to each other. This analysis shows tha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erspectives can vary depending on the interests that we intend to promote. If we intend to promote the freedom of research, then the material dimension can prevail, whilst if we focus our attention on the interests of individuals then the informational and the relational dimensions will prevail. The challenge is to find a good balance between these two extremes.  相似文献   

16.
曹险峰 《法学研究》2013,(6):88-103
依国内学术界多数观点,由于侵权责任法没有对权益进行区分保护,所以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侵权构成模式属于法国法模式。但是否将民事权益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判断要素,才是法国法模式与德国法模式的本质区别。我国侵权责任法契合未来民法典的整体布局,明文以民事权益作为侵权责任成立的判断要素,在立法模式上属于德国法模式。但在适用层面,德国法模式未必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侵权责任法(尤其是第2条)的独特规定及特色不同于德国法,并缺少与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2款和第826条类似的法规范支撑。可依“欧洲侵权法原则”提出的“弹性制度”解释权益的区分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7.
惩罚吸毒的根据——《禁毒法》(草案)引发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内法学界目前在对吸毒行为如何定性问题上有三种观点相持不下,焦点是吸毒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或者说是吸毒的合法化与非法化的问题。是否将吸毒犯罪化,涉及吸毒者是否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对象以及应当受什么惩罚等问题。关于法律惩罚正当性的论证,既有报应主义和功利主义两种思路,又有强调个人自由的古典自由主义以及强调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国家—社群主义两种立场。前者注重吸毒对社会法益的侵害,后者则关注公民反毒意识的形成。  相似文献   

18.
制度利益衡量的逻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司法审判特别是疑难案件审判往往需要进行利益衡量,其中制度利益的衡量极为关键。制度利益具有现实性、具体性、广泛性等特性。与法律制度构造的类型化相适应,制度利益需要区分内部不同的具体类型进行衡量。在利益衡量时,需要对潜藏于法律制度背后的制度利益作深入剖析,可分为两个步骤:一是理清核心利益;二是以制度涉及的社会广泛性为依据,对制度所涉具体利益作广泛的铺陈与罗列。应当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协调是制度利益衡量的基准,它提出两个要求:第一,在复数制度中选择妥当制度,避免误入歧途;第二,结合法律情境探寻制度利益,避免利益误判。从功能上讲,制度利益衡量既是牵引法律制度演进的内在动力,又是判断法律制度效力的实质依据。  相似文献   

19.
孙波 《政治与法律》2021,(1):107-120
目前,我国缺乏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结果溯及力的法律规定,理论上对备案审查结果是否有溯及力等问题也有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被撤销的法规嗣后无效,被要求修改或废止的司法解释自议案通过之日起停止施行。此种规定与理论界的认知存在着较大差异,正式通过的《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则取消了有关溯及力的内容。备案审查结果的溯及力涉及法的一致性、法的安定性、公民和组织的权益、公共利益、信赖利益等多种法益,需要对这些相互之间关系复杂的法益进行综合的衡量。在我国,构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溯及力制度,应以专门且更高级别的文件规定备案审查结果的溯及力问题,对立法性文件和司法解释实行备案审查决定上的无差别适用。与此同时,应在衡量法益的基础上赋予“撤销”和“废止”相同的效果,并对基于无效规范所作的司法裁判及其他行为进行效力区分,还应当在比较规范性文件与其所违反的上位法的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的基础上决定溯及力的起点。  相似文献   

20.
凌斌 《中国法学》2012,(6):5-25
法律经济学上的"卡-梅框架",是从法益保护的效果模式出发,对法律规则做出的一个类型划分。其原初结构是以法益的转移自由和定价意愿为标准划分的"财产规则"、"责任规则"和"禁易规则"。通过引入法益的初始归属和限价方式两个新的划分标准,可以增添"管制规则"和"无为规则"两个新的类型,扩展和重构"卡-梅框架"的救济分类和规则结构。这五类规则构成了法律经济学上可供选择的一个"规则菜单"。一个社会在特定领域的规则选择,对应着国家权力干涉社会生活的不同程度,体现了法律背后的观念变化和权力博弈。对于法律救济规则分类与效率比较的理论研究,有助于深化对中国现行法律的学术理解和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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