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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安乐死的非犯罪化并不等同于合法化。安乐死非犯罪化的法理依据符合违法性阻却事由、刑法的谦抑性以及刑罚目的理论。  相似文献   

2.
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都有其各自独立的价值。在立法的犯罪化趋势不可逆转之际,对某种危害性行为的入罪与设刑、定性与定量必须探寻最为适当的设置模式。目前在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进程中,我国刑法理论学说对于犯罪构成、刑法解释的方法等问题,可谓百花齐放、聚讼纷纭,亟需创建合理的司法技术规则,并以严密的推断及论证过程确立司法规则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相似文献   

3.
《政法学刊》2021,(4):21-28
企业承担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不能墨守传统自然人犯罪的意志中心主义,而应当秉持单位文化责任论。对企业配置重刑的法理不在于报应主义或预防主义,而在于发挥巨额罚金刑对企业犯罪的威慑效力,并辅之以较大的刑罚优惠空间,构造"轻轻重重"的法定刑配置模式。对于合规企业减让刑罚的法理,需以社会契约论廓清国家刑罚权的来源,刑罚减让机制不但能有效抑制企业致罪因素,更有助于激励企业参与到"国家-企业"犯罪合作治理的格局中。  相似文献   

4.
行政前置性要件作为刑法分则个罪中的限制性要件,强调行政处理优先性,包含着以刑罚处罚确保行政执法效果的制度期待,是刑法谦抑性的新表达。在法定犯日趋增多的时代背景下,刑法修正中的犯罪化不可避免,单一强调犯罪化或非犯罪化均存在较大副作用,在个罪中设置行政前置性要件,重视法益恢复在阻却犯罪成立中的积极价值,有利于追寻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最佳平衡点。行政前置性要件的法理基础在于部分犯罪存在法益侵害待定状态。立法者在增设法定犯时,若认为该犯罪存在法益侵害待定状态,并且不直接涉及人身法益,当优先考虑设置行政前置性要件。  相似文献   

5.
犯罪化的过程即犯罪范围的选择,事关刑事立法的正当性,而这首先与犯罪的本质特征相关。社会危害性和法益侵害性,分别属于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的犯罪概念的本质特征,各有其特征、作用。犯罪化的过程事实上是从社会危害性到法益侵害性的过程,将这一过程进行阶层化构建,有利于强化刑事立法的正当性:第一阶层检验某一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即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深度冒犯和高度危险(风险)。第二阶层检验将该行为犯罪化是否具有公众认同基础。第三阶层检验将其犯罪化是否符合效益原则。  相似文献   

6.
当前,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诱惑侦查的事实,一些案件也起诉到了法院。但是,对于被侦查人员诱惑实施的犯罪(以下简称“被侦查诱惑之犯罪”)而言.法官能否对其定罪量刑呢?这是亟需予以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从法理上说,被侦查诱惑之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诱惑侦查合法与否对被侦查诱惑之犯罪的刑事责任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预防性犯罪化立法:路径、功能、弊端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防性犯罪化立法作为我国近年来刑法立法的重要实践,在预防犯罪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预防性犯罪化立法主要有预备行为犯罪化、持有行为犯罪化、煽动行为犯罪化、抽象危险犯这四种实践方式,具有抵御日益积聚的刑事风险、实现刑罚双面预防目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刑法功能。然而,预防性犯罪化立法又存在着引发刑法工具主义滥觞、冲击谦抑主义刑法精神的弊端。随着风险社会的到来,预防性犯罪化立法还将呈现扩张趋势,探索预防性犯罪化立法的科学有效路径势在必行。就未来的预防性犯罪化立法而言,必须以宪法为引领,以刑法的基本原则为遵循,并采取多轨制的刑法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8.
此次涉新冠疫情犯罪,对刑法教义学提出了新挑战,使涉疫情犯罪教义学成为可能,同时带来非常时期刑事政策、刑法理念与规范等方面的争议。依法从严从重涉疫情犯罪之战"疫"刑事政策,并不只是量刑意义的,也涉及从严解释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区分中的实现,涉疫情犯罪的不法性在非常时间尚需进行个别化判断,并需要立足于义务冲突理论化解不法性等争议问题。《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界限上,没有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这会导致从严解释的政策意图落空。区分涉疫情犯罪之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标准,除传统的法理标准外,还需强化政策标准,并发展与实践"明确优先于不明确"的法理标准。  相似文献   

9.
牟波  李正华 《律师世界》2002,(11):46-47
这是一个简单的案例。A村、B村是相邻的自然村,A村张某价值6800元的数码相机被盗,后张某发现被盗的数码相机在王某家中。于是张某趁王某不备,将数码相机拿回家里。后二人发生冲突。张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我们从法理角度来分析,透视该案例所反映出来的有关法律问题。一、刑法上,行为人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且构成何罪?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精神及相关规定,认定犯罪应从犯罪构成要件方面考虑和认识。犯罪构成包括四个方面,即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及犯罪客体。该案例中,行为人张某在主观方面具有乘人…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九)》的犯罪化立法中存在刑法介入早期化、行政违法行为犯罪化的方向问题,值得研究。无论是否赞同风险刑法理论,都应该肯定刑法介入早期化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但应当将刑法介入早期化控制在造成大规模人身伤亡后果、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犯罪类型之内。不应普遍降低乃至取消入罪标准而对行政违法行为实行大规模犯罪化,但应对那些侵犯公民人身与财产权利、危害公民切身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中危害比较严重情形进行犯罪化,对于那些扰乱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尽管不能完全否定实行犯罪化的必要性,但应当慎之又慎。  相似文献   

11.
丈夫拒绝签字导致妻子死亡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杀人。肖志军因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而成立不作为;刑法应偏向患者利益,在医疗领域中采用风险增高理论来判断因果关系;在拒签时,肖志军认识到了妻子死亡的具体危险性,这决定了他属于间接故意的杀人。在社会救助体制缺失时,刑法期待通过强化个人责任而确立"全力救助患者生命"的价值导向。  相似文献   

12.
"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思想源于古希腊自然法思想之正义观。作为一项法律规范,它最早出现于古罗马时期。在法律文化的变迁过程中,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刑法谦抑主义、正当程序等刑事法律思想为该原则的形成提供了思想滋养与理论支撑。但是,由于缺乏对该原则内涵的准确把握,导致我国司法实践中至今仍存在多种滥用该原则的现象,这不仅损害了司法公正,也削弱了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所以,对该原则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和使用阶段需要从司法实践出发认真思考。  相似文献   

13.
中国公安机关在调查违法犯罪行为时经常发生“两栖案件”现象,即涉案行为在治安违法与刑事犯罪两者之间难以界分,导致在立案环节既可能被受理为治安案件,也可能被立为刑事案件,或者在调查程序申,发生改变案件类型和处理程序的情况。在案件处理结果上,也存在着治安处罚、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几种可能性。“两栖案件”的产生缘于中国法制将本质相同的危害社会行为政策性地二元界分为治安违法和刑事犯罪,这种二元界分法存在诸多违背法学理论或法律原则的缺陷,也导致现实中的执法障碍。立法部门和理论研究者应当反思这种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4.
董泽史 《时代法学》2013,11(1):38-46
自然主义的犯罪论体系是既无评价对象又无评价标准的“无体无层”的体系,存在论的犯罪论体系是评价对象与评价标准不分的“体、层不分”的体系,规范论的犯罪论体系是只有评价标准没有评价对象的“有层无体”的犯罪论体系,组合式的犯罪论体系是“体、层矛盾”的犯罪论体系,诸种体系皆为不当。事实与价值绝对二分论、一体论必须向相对二分论“温和”转向。犯罪论体系应建构评价对象与评价标准相对二分的“一体四层”的体系。  相似文献   

15.
张明楷 《法学研究》2006,(3):98-111
确定具体犯罪的罪过形式时,不能以“事实上能否出于过失”的归纳取代“法律有无规定”的判断,而应当充分考虑并贯彻刑法第15条第2款“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将某种犯罪确定为过失犯罪的法定标准,是法律有文理规定。根据尊重人权主义的原理,对于法益侵害并非严重的行为,不宜确定为过失犯罪;按照责任主义原理,不能出现某种犯罪只能由过失构成而不能由故意构成的局面;依循刑法的谦抑性原理,罪过形式的确定,不能以其他法领域规定的过错形式为标准。  相似文献   

16.
刑罚的流弊引发了西方国家的非刑罚化运动。对于西方国家的非刑罚化运动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国内学者认识不一。目前在我国,非犯罪化是广义的"非刑罚化"的内容之一,狭义的"非刑罚化"应当包括免予刑事处罚单纯宣告有罪、免予刑事处罚予以非刑罚处罚、对犯罪独立适用的保安处分等内容,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当保持清醒的认识。  相似文献   

17.
本文突破刑法理论界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犯罪问题论述的通说观点,结合特定的历史条件,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犯罪问题的论述进行了新的探讨:(1)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中封犯罪的阐述,是从无产阶级成长的过程角度来评析,犯罪是工人早期用来反抗资本压迫的行为方式,旨在分析资本的残酷剥削和压迫是产生犯罪的原因;(2)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有关对犯罪的论述,是从政治的角度封犯罪本质的揭示,即反抗统治关系的斗争,并非从刑法学意义上对犯罪概念的界定。  相似文献   

18.
目前,我国环境刑事立法体例已经很难适应愈演愈烈的环境犯罪.我国现行刑法对环境犯罪的客体界定不清,对环境犯罪罪名的规定散乱不成体系;环境犯罪在现行刑法中的位阶较低,不利于有效地惩治环境犯罪.我国环境犯罪的刑事立法,应当遵循人本主义同时兼容生态主义的原则,充分尊重生态环境本身的独立价值,借鉴德国环境犯罪刑事立法模式,选择环境犯罪在现行刑法典中独立成章的立法体例,调整部分有关环境犯罪且散见其他章节的罪名,扩充环境犯罪罪名涵盖的范围.  相似文献   

19.
姜涛 《法律科学》2013,31(1):100-109
在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为主旨的法治国家的实现中,比例原则以其具体性、规范性和目的性在限制刑事权力上有着重要担当:能够弥补刑法的基本原则无法防止立法泛滥及刑法的谦抑性所不具有的硬约束力之缺陷.也因此,刑法学有必要引入比例原则分析范式,并以其三项子原则——妥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禁止过度原则的建构为突破口,追寻一种理性的罪刑规范,并形成如下学术路向:把比例原则作为罪刑关系配置的基本原则,刑事立法应该考虑刑法上的可罚的违法性,在刑法解释中强化合目的之法律解释方法.  相似文献   

20.
蔡惠琇 《证据科学》2009,17(1):25-32
在刑事案件审理时,不在场证明是律师反败为胜的最佳工具。但如何证明不在场,却不是那么容易。本文即欲探讨,关于不在场证明到底如何论证,并以台湾地区“南回铁路翻车案”为核心,来说明不在场证据的证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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