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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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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构和谐网络著作权生态的制度路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互联网环境下的著作权问题和与之相关的制度困境已经成为了制约我国互联网产业持续发展和我国著作权法制度完善的"阿喀琉斯之踵".从我国互联网与著作权十年来博弈生存的现实,到网络市场化背景下全球著作权制度面临的文化转型的尝试,我国著作权制度体系中应当尽快建立或者完善开放创新与保护权利间的平衡机制、著作权集体管理的中介机制、著作权利益扩散的回馈机刺.以实现著作权侵权与互联网发展从对立向共赢的结构性转变,建构良性和谐的网络著作权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2.
以开源运动和创作共用运动为代表的知识共享运动主张摈弃传统的知识创作和权利许可模式,是反知识产权思潮在实践领域的体现。知识共享运动特有的知识创作和权利许可模式,使权利人面临著作权保护和管理困境。引入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应对困境的一个有效途径,它可以弥补权利人个人维权和管理能力的不足,但基于知识共享运动作品创作与权利许可特性,知识共享运动中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在制度设计上应与音乐和文字作品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3.
张曼 《知识产权》2013,(1):48-53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正当性基础可分从三个层面进行分析,首先维护著作权多元利益平衡;其次增进言论自由和文化繁荣;最后促进衍生作品创作.其中,著作权多元利益平衡和保护言论自由是著作权限制制度的基本共性.但是,鼓励衍生作品创作,解决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衍生作品创作的法律困境是法定许可相比其他限制制度所独有的价值和作用.因此,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正当性分析包括共性和个性的分析,两者共同构成著作权法定许可正当性的基础.  相似文献   

4.
《北方法学》2021,(6):84-96
我国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使著作权权利体系更趋立法上的科学性和司法适用上的合理性。但遗憾的是,本次修订对著作权制度设计的基础缺少正当性的必要反思和审视,而未能解决著作权法之基础性问题的修法目标。从著作权制度运行层面来看,著作权正当性理论与著作权法实践存在互动异化,呈现出"二律背反"的现实效应,即著作权之自然法基础与著作权保护的单一化,以及著作权之功利主义理论基础与著作权保护的片面化之间的逻辑悖理。鉴于此,应以著作权正当性理论与著作权法实践的互动为视角对著作权制度设计基础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的反思和审视,从公众使用权的构造、公有领域立法条款的增设以及权利保护与作品传播之平衡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以提升著作权的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5.
正近日,今日头条因涉嫌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而引发了业界和学界的广泛关注。从新闻传播生态视角来看,这是以新闻个性化推荐为亮点的新的商业模式与以新闻内容提供为业的传统网媒之间的一场利益角逐。从法律视角而言,这是著作权制度和反不正当竞争制度在技术创新环境下受到的新一轮冲击和挑战。对于今日头条,我们不仅需要"揭开技术创新的面纱",更需还原其法律真面目。笔者将着眼于我国现行法,对该案件可能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剖析。  相似文献   

6.
文化参与、文化分享与文化创新成果利益保护,是国际公约和我国宪法保护的应然文化权利.在文化权利从应然权利到实然权利的保障机制中,著作权法通过调整文化创新成果的创作、传播与利用关系,不仅使文化成果收益权经由著作权保护而得到切实保障,而且通过著作权保护条件、范围等制度设计,为公众文化参与、文化分享权利提供资源保障与行为指引,从而使宪法上应然的文化权利得到具体的部门法保障.著作权法对文化权利的保障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其激励作品创作与传播的功能、机制,为个人文化参与和文化分享权利的实现提供内容保障;其作品市场化传播的利益实现机制,为公众文化知识的接触、分享和利用提供现实可能;其合理使用等著作权限制制度,为公众可以自由利用的文化空间提供保障;著作权法对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就其作品著作权充分而有效的保护,是公众文化收益权的直接保障机制,是著作权法促进文化权利实现的关键.  相似文献   

7.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兴起拓宽了作品的传播渠道同时使得传统的著作权保护法律制度面临新的挑战。本文旨在分析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面临的困境以及法律规制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本文认为无论从邻接权制度的效用还是从技术革新与著作权制度演进的密切关系来看,关注互联网对著作权制度的影响,都应该将重点放在传播者的权利上。网络传播技术产生了新的传播主体——网络传播者;从邻接权保护作品传播者智力劳动成果的权利这一制度目的和《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来看,都应构建起网络传播者权,以更好地保护网络传播者在传播作品过程中的相关权益。  相似文献   

9.
杨建学 《河北法学》2008,26(4):137-141
网络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人们通过互联网可以获取自己所需的各种各样的信息,了解和掌握社会最新的发展动态,极大地节省获取信息所需的成本。然而,网络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我们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对传统的著作权制度造成较大的冲击,随之出现了著作权人和以社会公众为代表的作品使用者之间新的利益平衡的问题。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遇到的一些新问题及其发展变化,需要从法理的角度进行探讨,以保护网络环境下权利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0.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源于媒介和促进著作权交易的需要.延伸性集体管制度并非著作权利用制度,而是一种著作权限制制度,将其作为一种著作权利用制度植入著作权法中并不合适.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该是市场经济主体,而非行政管理主体,我国现行法将其错误地定位为行政管理主体或类行政管理主体,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如果在这种制度环境中不加选择与判断,无条件地引入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将会无限放大现行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立法缺陷.著作权是私权,一般而言,只有在著作权人授权的前提之下,集体管理组织才有权管理其权利.在著作权权利限制制度之外所建立的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中集体管理组织没有正当的权力来源,该制度也不可能有好的运行效果.因此,在我国现阶段,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草案语境下的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应该缓行.  相似文献   

11.
夏劼 《法制与社会》2011,(18):283+292-283,292
著作权制度是一种中性制度,即包括了著作权的取得和限制两个方面,是一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践宪法的制度性安排。因此,本文试图从宪法的角度出发,在现代和本土语境下为为著作权的正当性寻找一个合适的支点。一方面,宪法规定了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和人权的保护,即为作者的著作权获得奠定了宪法基础;另一方面,公民有从事文学艺术创作共享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即宪法保障后续作者和其他使用人对他人作品利用的权利。因此,著作权的正当性应当建立在对上述宪法目标的实现上。  相似文献   

12.
著作权权利的客体(作品)是人类的智力成果,具有无形性的特点,使得权利人对其只能施以虚拟占有,而著作权人在其作品上署名是这种虚拟占有的有效表现形式。正是因为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拟制占有而非现实的占有,容易出现著作权人将其权利多次转让给几个受让人所产生的善意取得问题。笔者尝试着从著作权的公示方式角度出发,并结合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对著作权是否存在善意取得问题进行初步的分析,并对建立和完善著作权权利变动的登记制度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13.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各国著作权制度中对著作权限制的主要内容。合理使用制度体现了著作权法保护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利益与促进知识与信息广泛传播的双重目的。合理使用的正当性可以从多方面加以认识,包括激励与接近之平衡、宪法与公共利益、以交易成本和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经济学分析等。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仍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我国颁布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合理使用的规定即是这种体现。  相似文献   

14.
作为著作权权利限制方式之一的著作权强制许可使用制度,在限制权利滥用与促进文化传播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具有独特的行政强制性的著作权强制许可使用制度在我国目前的著作权法律体系中并未得到体现,然而,无论是从著作权国际立法的趋势与特点而言,还是我国社会自身的发展现状对该制度提出的需求——利用著作权强制许可使用制度来满足发展需要,弥补自身不足的角度而言,在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时引入该制度,完善我国的著作权法律体系都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  相似文献   

15.
刘函 《法制与社会》2011,(5):259-260
在现代数字化背景下技术保护措施运用越来越广泛,在带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消极影响,通过对技术保护措施与著作权制度的研究,分析出技术保护措施对著作权法的制约主要表现在合理使用、版权穷竭、作品保护期限等方面。这些制约因素明显影响到各方利益,需要进一步从立法层面对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进行规范,以此来平衡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16.
文物修复引发的著作权纠纷实质是修复主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其核心问题在于判断修复成果是否具备独创性。借助独创性层次理论可以科学建构作品的概念,却得出文物修复成果不可认定为作品的结论,引发狭义著作权难以保护文物修复成果与修复方智力劳动之困境。尝试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版权的立法制度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分析引入制版权的正当性,从词义、制版权建构的法律关系等角度考察,可将其纳入邻接权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7.
互联网为信息的广泛传播和利用提供了巨大平台,同时也使传统的著作权行使方式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平衡著作权保护与合理使用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本文针对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实际情况进行探讨,在分析该项制度面临困境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建议,以期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与社会公众利益达到新的平衡。  相似文献   

18.
张春艳 《法学杂志》2012,33(9):80-84
从世界范围来看,电影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主要有两种立法例,一种是创作者立法例,另一种是制片者立法例。结合我国的著作权制度和法律传统,比较两种立法例的优劣,我国在第三次修订《著作权法》时,应该采纳创作者立法例,规定电影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制片者通过与作者签订合同获得电影作品的独占使用许可权。  相似文献   

19.
视听作品的大量涌现和传播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特别是著作权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出现的新问题在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中得不到圆满的解释和适当的规范.从著作权法的角度出发,对国内外的相关立法状况进行比较研究,试图阐明视听作品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并对我国视听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0.
曹新明 《法治研究》2013,(11):41-52
著作权领域有一项基本定律:作品载体所有权与作品著作权是相互独立的两种权利。前者法律状态的改变对后者不产生直接影响,反之亦然。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作品载体的事实处分对作品著作权的行使或作品的利用可能产生阻碍效果,因此,著作权法针对作品原件的事实处分有必要作出规定。从权利角度规定作者享有接触作品原件的权利;从义务角度规定作品原件所有人以毁损性方式处分作品原件时应负有告知义务。我国正在进行《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修订草案建议稿第三稿第20条第4款就作品原件所有人的告知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本文在充分肯定该项规定之积极意义的前提下,详细检讨了其弊端,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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