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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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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姚志伟 《北方法学》2015,9(2):125-138
抱告制度是清代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以往学界对其讨论较少,通过对抱告制度在清代的司法实践情况进行全面的检讨,可以看出抱告制度至少在形式上得到了较好的执行,该使用抱告的案件基本使用了抱告。但究其实际运作,则司法实践与律例的规定相差不少。这种差异的背后是百姓对官府司法控制的反抗和官府自身治理原则的矛盾。  相似文献   

2.
虽然清代中国缺乏近代西方那种"职业"的法律专家,但是就刑部官员而言,由于他们享有广泛的司法职能,不但占居着司法机构的顶层地位,而且发挥着司法实践的枢纽作用,因此对法律知识也颇为重视。从诗文、传记、墓志等资料中可以发现,清代中国的刑部官员与读律的关系确实非常密切。刑部衙门有着相当浓厚的法律阅读氛围,官员之间商榷法律问题、合作编撰法律书籍之事,亦不乏记载。刑部官员不但具有丰富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法律阅读的态度比较积极,动机也比较正当,甚至还形成了较为有效的阅读方法。总体而言,清代中国的刑部官员保持了对法律阅读的极大热情,也有相当精湛的法律素养。正是这种素养,使刑部官员基本上胜任了他们肩负的修律和司法使命。  相似文献   

3.
尤陈俊 《法商研究》2012,(2):154-160
由于受治理理念和财政因素等的制约,清代官方始终没有通过增设包括州、县官在内的常规官僚方式来积极应对当时主要由于经济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和人口渐繁而不断扩大的民间词讼规模。在这种简约型司法体制之下,一旦词讼规模超过官府理讼能力所能应对的范围,就会被纳入"健讼"之类的主观评价话语而予以谴责。因此,清代所谓的"健讼"之论,既是对官府理讼能力与民间诉讼需要之间张力不断拉大这一现实的话语体现,也是当时的司法体制在"制度资源"逐渐无法有效应对社会情势变迁之时用来弥补其正当性的一种"话语资源"。清代简约型司法体制下的种种微妙关联对于我们思考当代的司法状况不乏启示。  相似文献   

4.
清代官员在一些司法实践中,有时会采用到"动用鬼神"的方法。通过比较两名清代著名官员蓝鼎元和汪辉祖的动用鬼神的司法实践及他们关于鬼神的思想观念,可以发现,这种"动用鬼神"的司法实践虽然表面相似,但其背后的理念可能并不一致:蓝鼎元纯粹是在"利用鬼神",而汪辉祖则相信鬼神介入司法的力量,希望得到鬼神的帮助。实际上,清代官员的司法实践,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其鬼神信仰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清代司法审判的性质和裁判依据一直以来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从中可以挖掘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来指导今天的司法实践。把清代的司法审判还原到清代的社会现实来进行实证研究,应该从以下两个维度思考:其一,以普通人对法律的认知及司法诉求来探讨其对清代司法审判的影响;其二,以断案官员自身的理念和对普通人的思维模式及行为方式的了解为前提,并且在背景依赖的制约下来探讨官员对清代司法审判结果的影响。清代司法审判的性质和官员的断案基准是在二者的紧张关系中展现的。  相似文献   

6.
邓建鹏 《法学家》2012,(5):115-130,179
清代立法与司法实践主要受皇帝和官方自我利益因素的驱动,将诉讼事件大致分为词讼(或细事)与案件(或重情)两大类。前者常指户婚、田土等州县官自理型诉讼,后者多为徒刑以上案件,包括人命、强盗等严重的犯罪。这种分类标准既与案情本身性质与构成要素有关,同时也包括事后判决结果及量刑轻重。这两类诉讼的告诉时间规定及裁决依据各有不同:清代法制默许官员对词讼可忽视现有法条,不依法审理,当事人的告状时间有一定限制;对于案件,则要求官员依法审理,虽然诸如刑部官员可能运用比附等法律适用方法,但依然是以制定法为依据而展开,这对案件判决有决定性影响。词讼与案件的分类以及官府贬低词讼的态度,显示了官僚集团的自利倾向。这种司法环境促使词讼当事人采取一些无可奈何的制度性回应方式。  相似文献   

7.
穆冬梅 《法制与社会》2010,(20):297-297
我国古代司法文书在国家公务文书中占有重要位置,其种类较多,但其实质却表现为我国古代的司法活动都是官府间的"公务"活动,这说明古代的司法制度是完全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广大贫苦的百姓完全听命于统治阶级的摆布。  相似文献   

8.
命案检验结果是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但命案检验不实问题一直缺乏整体性研究。通过研究实录、报刊、档案等史料可知,清代命案检验不实问题可以分为仵作受贿误验或错验、官员干预或捏造、民众诬告三类情况。清代命案中出现检验不实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仵作和官员的能力、利益的驱使、官员的自保之策和传统观念都有可能会导致案卷所呈现的检验结果与实际不符。清代为解决命案检验不实问题做出了很多的尝试和努力。清代命案检验不实问题反映了传统社会长期存在的制度与实践的摩擦碰撞,以及社会政治与生活的矛盾性与多样性。  相似文献   

9.
睡虎地秦律中的"官"没有官吏的意思,其主要义项是具有特定职能的机构、部门,从而引申出"公家"的意思,不宜泛泛作"官府"解。"官府"在秦律中有特定含义,表示具有保藏或作业功能的机构及其场所,不宜直接以现代汉语的"官府"对译。秦汉之际官署名称从"官"到"曹"的变迁,是秦朝建立前后以行政行为统一称谓用语的结果。里耶秦简中的"守",主要是长官不在时由某官员代为留守官署坐班之意。对里耶秦简中大量出现"守"和"守丞"现象的解释,必须联系睡虎地秦律和里耶秦简的不同文本性质和具体时空背景来理解。  相似文献   

10.
中国传统法律限制特定人群的诉讼资格,并以诉讼代理制度对之作相应补救。这是诉讼代理制度产生的重要原因。在清朝,这种代理老幼、生监、笃疾等诉讼的人通称为抱告。抱告一方面保全了官员、生监、妇女等人的身份或体面、维持社会风化,避免官员利用权势干预司法;另一方面为老幼、妇女和废疾当事人向官府提供了可能的替代受罚者。抱告制度的关注点在于限制当事人的诉讼资格,强化代诉人的法律责任,体现了传统王朝在司法审判方面维持统治秩序的意志贯彻,而对代理诉讼中其它复杂现象轻率简单处理。  相似文献   

11.
胡志强  崇华 《法制与社会》2012,(31):117-119
职务侵占罪是财产型犯罪中较为常见的罪名,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认定标准较为混乱的罪名。这不但是由于职务侵占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呈现出新的形态,司法实务界尚未对其形成统一的认识,而且职务侵占行为涉及其他专业知识的特性也增加了对其认定的困难。就目前而言,关于特殊情况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理解、侵占公司股权行为的定性、离职后职务行为延续性的认定以及职务侵占中的经济纠纷的处理是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的几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2.
体制改革是使司法走上正轨的必由之路。在改革过程中,既要找出导致司法腐败、司法不公正、司法无权威等现象的深刻根源,也要重视形成这些现象的直接原因;既要充分考虑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各项司法改革措施的难度及其可能造成的负面效应,也要周全设计出相关的应对措施;既要明确长远之计,也要确定当务之急。在当下,就刑事司法而言,最紧迫的改革任务是要针对党政官员干预、罚没收入返还、考核指标泛滥、司法能力低下等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治理措施。  相似文献   

13.
徐忠明 《法学家》2013,(1):159-175,180
近年来,中国法律史研究者对清代司法档案信崇有加,部分学者甚至对司法档案进行形式主义的表层解读。事实上,司法档案当中存在制作乃至虚构的成分。以清代同治十三年广东罗定州发生的"梁宽杀妻案"为例,通过对照分析以广东巡抚张兆栋和刑部尚书崇实名义所作的一份刑科题本与本案初审官员杜凤治所写的相关日记,可以发现,与日记相比,刑科题本中存在比较明显的虚构。这一发现,旨在提醒中国法律史研究者在研究司法档案时,必须保持应有的批判态度,留意其中可能存在的制作或虚构。  相似文献   

14.
小事闹大与大事化小:解读一份清代民事调解的法庭记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乾隆三十一年山东邹县的一起民事调解案件的法庭笔录为分析对象 ,仔细解读其中蕴涵的 ,同时也是被中外法律史学者广泛争论的若干清代司法实践问题 :一是帝国官僚的诉讼态度与小民百姓的诉讼策略 ;二是帝国衙门的纠纷解决手段 ;三是解决纠纷 (裁判 )的依据 ;四是清代法律的表达与实践。此外 ,本文不仅“深描”这份法庭笔录 ,而且把它置于广阔的帝制中国的政治结构、社会经济、日常生活、司法体制、诉讼理想和现实的语境当中进行考察。与此同时 ,受到“复调”理论的启发 ,本文在叙述风格上也作了一些尝试 ,以期通过这一文体的尝试彰显传统中国司法运作的复杂意蕴。  相似文献   

15.
对于不少官员而言,2012年的大多数时候与其他年份相比,并没有太多的不同。直到这一年即将过去,一股前所未有针对官员房产腐败的旋风,突然间席卷而来。那些存在贪腐行为,拥有"暗黑房产"的官员们,不由感到了一股彻骨的寒意。网络热词1:房叔  相似文献   

16.
清代民事诉讼中的伪证及防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清代民事诉讼中伪证泛滥,其比例高、种类多样、手段高明。民众文化水平低、诉讼制度的缺陷及诉讼人员的贪婪是伪证泛滥的主要原因。清代立法对伪证现象进行了规制,司法实践中也采取了一定的手段应对这一现象,却没有取得明显效果。不过清代司法官员审查判断证据的态度及方法对今天的司法实践依然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7.
沈玮玮  赵晓耕 《北方法学》2012,6(3):125-134
药家鑫案引发了颇多可供讨论的法律问题,比如媒体与司法的关系、司法民主与司法公正的关联等。仅就一审法院在庭审中发放"旁听案件反馈意见表"的行为来说,就可以映射出许多关于当前中国司法改革的样态。究其本质,发放意见表实则难属司法行为或审判行为,其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法院的管理行为。从庭审管理的角度而言,这一行为彰显了在当前集权体制下行政化的法院管理模式逐渐难堪的现实,同时也反映了当前法院还算占绝对优势控制的庭审管理环节深受媒体和舆论的压制而艰难前行的无奈,并且还反映了法院在以政治为首要职能的高压下难以实施专业性技能管理的困境。  相似文献   

18.
佚名 《政府法制》2012,(14):44-44
从唐代长安到北宋开封,中国的大都会从坊市制演变为街市制。在这背后,是官府的禁街与百姓的侵街,是官与民争夺城市空间的一幕幕大戏。总的来说,官府对街市的管理渐趋宽松。禁街与侵街,是自唐朝以来官府与百姓在大都市争夺空间、反复博弈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9.
《政府法制》2011,(32):45-45
根据《旧唐书》记载,唐穆宗时期,长安城中有个叫曲元衡的人,曾经做过率府仓曹,也就是管理公廨、度量、庖厨、仓库、租赋征收、田园、市肆之事的官员。曲元衡杖杀了百姓柏公成的母亲,柏公成接受了曲元衡的钱财,隐瞒了母亲的死讯,而不向官府报告。事情败露后,官府立案审理。法官认为,柏公成的母亲在辜限(古刑律规定,凡殴人致伤,官府立限,责令被告为伤者治疗,  相似文献   

20.
田平安  王阁 《现代法学》2012,34(4):39-51
清代民事调解有一种半官半民的特殊形式,即官批民调。其表现类型多样,具有固定流程,是清代社会治理结构、司法体制特点等多种因素作用的产物。黄宗智先生将清代这种半官半民的中间地带称之为纠纷解决的"第三领域"。现行委托调解也具有半官半民的性质,与官批民调同属"第三领域"的民事调解,但二者在产生动因及内容构造上存在明显差异。不过,就适用范围界定和调解人甄选而言,官批民调能为委托调解提供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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