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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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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排污权与不同权属之间的效力冲突和协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排污权是伴随着环境容量资源的日益稀缺和财产权概念的不断发展而走进法学殿堂的一项新型权利.作为具有准物权属性的权利类型,排污权在行使过程中可能会在三种不同的层面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在排污权之间的权利冲突,应按照目的优先辅以时间优先的原则加以解决;对于排污权与具有相同物质载体的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应根据冲突中各该不动产利益的性质确定权利的优先位序;在其他可能发生权利冲突的场合,则应根据排污权人所持排污根据的合法性及其权利应予保障程度的合理性,确定冲突的调处规则.  相似文献   

2.
排污权交易作为一项环境治理的政策工具,受到我国学界的关注。然而,排污权作为确立排污权交易基础,对其内涵和性质的研究,特别是从法学意义上的界定仍显单薄。本文认为排污权应当是环境容量使用权与排污资格两种权利的复合,在性质上不同于环境权等传统权利。  相似文献   

3.
排污权是排污权交易机制得以展开的基础和前提,排污权的载体环境容量可以通过物权法的拓展成为物权的客体,排污许可证的存在也使排污权具有成为物权的可操作性。排污权是一种具有一定期限的法律许可性权利。排污权的主体以排污者为主,客体是无体物需要特别法的关注,排污权负有较多的公法义务,因此排污权是一种准物权。  相似文献   

4.
王育红  李融 《法律适用》2012,(12):112-113
排污权来源于排污权交易的思想,是一个经济学术语,在法学术语应称之为"环境容量使用权"。排污权是指排放者在国家行政职能部门授权的额度内,并在保证该权利的行使不会损害其他公众环境权益的前提  相似文献   

5.
排污权交易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控制环境污染的手段。目前,作为一种权利形态的排污权还未获得我国立法的承认,排污权交易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并未作为一项制度建立起来。我国环境污染形势的严峻以及大量排污权交易实践的开展使以法律的手段规制该制度变得极为迫切。本文在分析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我国构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可行性,最终为构建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提出了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6.
排污权制度论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邓海峰  罗丽 《法律科学》2007,25(6):76-83
排污权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对基于环境自净能力而产生的环境容量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作为一种资源物权,由于其具有客体无形性、占有弱化性、公私兼容性和相对的排他性,因此在民法法域内其归属于准物权的范畴.基于赋存载体、设立目的、权利功能、效力范围上的差异,排污权可被类型化为四种形态.就功能而言,排污权的确立为完善我国民法及环境法的权利体系,推进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及《京都议定书》的履行提供了重要的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7.
《现代法学》2019,(5):105-119
以环境容量权益为标的之排污权担保,既是排污权交易的重要形式,亦是绿色金融和非典型担保制度创新。然而,我国对于排污权担保的相关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尚处于初步阶段,排污权担保制度还存在一些困境。如何研究揭示这些问题,并对我国的排污权担保制度进行完善,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传统的法律解释学从内部维护担保法律体系完整以捋平现实与规则之间的矛盾,分析问题和完善对策有一定的偶然性和随机性。卡—梅框架从法律效果出发,按照法益初始配置与公权介入程度不同,将法律规则抽象成不同类型,适用范围从"权利救济"拓展到"利益交换",对排污权担保规则的配置具有指导意义。在对排污权担保规则进行类型化分析后可以发现,排污权担保中各类规则的宏观结构性配置和微观具体性配置都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应从宏观配置和微观配置方面对这些规则进行系统性完善。  相似文献   

8.
杨朝霞 《中国法学》2020,(2):280-303
环境权是一项以环境要素为权利对象、以环境利益为权利客体、以享用良好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具有人格面向的非财产性权利。环境权本身既非人格权亦非财产权,而是一项需要综合运用公法和私法、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系统保护的独立、新型的环境享用权。环境权与资源权、排污权的权利对象都是自然要素,但三者的权利客体各异,分别指向环境支持功能、资源供给功能和环境纳污功能。资源权、排污权属于广义财产权的范畴,在价值取向上同环境权截然相反;自然保护地役权具有民事权利和行政权力的双重属性,属于保护自然的权利。被称为程序性环境权的环境知情权和环境参与权,亦非环境权,而属于保护和实现环境权的派生性权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本质上属于责令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之行政命令的司法执行诉讼,尽管同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一样,也具有环境权益保护的重要作用,但二者均不属于环境权诉讼的范畴。  相似文献   

9.
冯丹丹 《法制与社会》2013,(33):287-288
本文以中美学者对权利冲突的研究内容为线索,从权利冲突的基本理论出发,着重探讨了权利冲突的解决方式及研究进路,国内学者主要是从法理学及法哲学的角度研究权利冲突问题,从个案中得出结论;而国外则主要是在科斯定理的基础上,具体提出解决权利冲突的原则。在此基础上探讨一种具体的权利冲突即排污权与环境权的冲突,提出通过政府管制和权利交易的配置方式解决两种权利的冲突,并分析各自的优劣。  相似文献   

10.
论排污权的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排污权的行使成为各地方政府,企业的热门话题。本文从分析排污权的性质开始,从排污权的配置基本原则,排污权初始价格的制定规则和所要包含的内容,排污权交易的具体方式以及排污权的救济等方面来讨论排污权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1.
环境权理论与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环境权理论是环境法学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从“权利生长”的视角出发,可以认为环境权是社会成员一项新生的应有权利,是基础性权利,是人类环境利益危机的产物;环境权与公民环境权是两个不同层次,环境权有待上升为法定权利———公民环境权。  相似文献   

12.
论环境权的概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环境权是自然人享有适宜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的法律权利。其主体限于自然人;其客体是环境生态功能;其内容是指向环境生态功能这一特定客体的利益群;其权能包括对良好生态功能的保有权、享受权等实体性权能和环境参与权、环境知情权、环境请求权等程序性权能,其中,环境参与权是核心权能。  相似文献   

13.
论环境权的行政法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世纪30年代以来,严重的环境危机引发了人们对破坏生态平衡等行为的反思,政府和民众呼吁法律体系要适应新时代需求,提供必要的强制性手段来保护已饱受摧残的自然生态环境。环境权主张是一种重要的环境保护理论,环境权是公民应当获得在良好环境中生活的一切相关权利。行政法作为国家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部门,具有平衡行政权和公民权的功能,在环境权实现上承担着重要的法律使命。  相似文献   

14.
The concept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s presented as a solution able to cope with development needs and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environment, protecting it for present and future generations. The right to a healthy environment may be part of existing international law being implemented through human rights instruments. The procedural aspect of the right to a healthy environment embodies the right to information, the right to participate and the right to effective remedies. Participation in the decision-making process and available and effective means of redress are essential features of the right to a healthy environment. Expressed in the field of human rights law, these principles convey the notions that citizens are entitle to participate. The Aarhus Convention link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human rights norms and is the first international legally binding instrument elaborating on Principle 10 of the Rio Declaration and recognizing the right to a healthy environment.  相似文献   

15.
陈伯礼  余俊 《法律科学》2009,27(6):51-58
环境权概念体现着西方个人权利文化与中华法系和谐文化的合壁,它分为环境伦理权利、环境法律权利、环境现实权利三个层面,这三个层面之间的衔接和循环是环境权的运行之道。环境权的宪法化,是环境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逻辑起点。大陆法系主要通过立法手段实现环境权,英美法系则主要通过司法手段促进环境权的发展,在不同语境中环境权宪法化的路径选择与运行之道虽有所不同,但可相互借鉴和移植。  相似文献   

16.
杨建学 《法律科学》2010,28(2):71-78
自环境权理论在我国提出以来,关于环境权的各种主张纷争迭起。从统合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人类—自然"环境系统来看,环境权实际上是一种具有层次性的综合性权利,通过人对环境的直接支配关系、环境在人与人之间的间接分配关系和人类与环境的互动关系可体现出来。环境关涉整个人类的利益,环境权体现了人类利益的共同性,而"人类—自然"环境系统中环境权的发展趋势之最终路径是宪法化。  相似文献   

17.
环境权可司法性的法理与实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卫星 《法律科学》2007,25(6):23-31
受传统人权理论的影响,环境权的可司法性一直受到质疑,有学者甚至进而否认环境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权.可以说,环境权的可司法性研究,是我国环境权理论研究中的一个瓶颈问题.考诸各国法制实践,环境权的司法救济有直接救济和间接救济两条路径,而其司法哲学基础则为司法能动主义.  相似文献   

18.
排污权交易与清洁发展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排污权交易产生是人类为解决环境问题提出的一个创造性的构想。《京都议定书》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使排污权交易成为了全球范围的一个环保准则。因此,我国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步伐,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论环境权是一种物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亚平 《河北法学》2006,24(6):94-97
环境权实际上是一种表达人与物之间的关系的权利.根据环境权的实际和现有理论上的分析,认为环境权可用"交往"这个基本概念来概括,各种具体的环境权,如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等等,均可从人与空气、水这些自然要素进行交往的角度来予以界定.物权的逻辑含义直接的就是人对物的权利,所谓人对人的权利只是一种间接的意义,人与物的关系就是物权的最直接、最本初的内容;物权描述了人与物的所有关系类型,人与物的所有可能的关系样态全部蕴含在物权这一概念的无限空间里.通过以上的界定及对环境权、物权的两相校勘,认为环境权就是一种物权.  相似文献   

20.
张式军 《河北法学》2004,22(11):36-40
公众有权就环境问题提起诉讼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主要形式 ,也是环境法实施的重要途径。但我国《宪法》和《环境保护法》仅对公众的环境诉权作了原则性规定 ,公众环境诉权缺乏程序性保障而难以实现。纵观国外在保障公众环境诉权方面 ,是不断放宽环境诉讼原告资格的过程。修订我国环境法有关环境诉讼的程序性规定 ,建立环境公众诉讼制度 ,是环境权从应有权利到实有权利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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