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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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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凌寒 《法学论坛》2021,36(2):46-57
《数据安全法(草案)》构建了平台数据安全保障义务框架,包含着数据安全制度、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监管配合义务三个维度。传统的民事侵权责任理论已经无力解释平台的数据安全保障义务的庞杂体系与多样化内容。应从数据社会生产的角度分析,平台已经成为了数据生产要素提取加工者、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数字经济多边市场。根据霍菲尔德的"特权-无权力"框架分析,平台的数据安全保障义务的扩张,实际上是数字经济社会生产中膨胀的平台权力的纠偏机制。合理的平台数据安全保障义务应以数字生产论为基础,合理设置平台对数字产品的质量责任与安全生产义务,划定平台数据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2.
权力秩序论     
江国华 《时代法学》2007,5(2):24-35
权力秩序即权力的惯常规定性。要理解权力秩序,先必须解读权力资源与权力关系。人类社会权力秩序演进的历史,就是人为权力秩序向法治权力秩序演进的历史。法治权力秩序是以宪法为基础的,并遵循着普遍的伦理法则。当代中国权力秩序历经了从集权到分权的历程,并逐渐走向民主与法治的轨道。  相似文献   

3.
李一达 《西部法苑》2003,(10):49-49
从整体上讲,宪法具有限制公共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两个基本功能。公共权力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社会管理的职能,公民权利是指公民所享有宪法确定的广泛权利和各种利益。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两轴心,这两者是以法为核心的两个方面。公民  相似文献   

4.
本文从宪法诉讼的基本概念出发,对宪法诉讼制度的目的以及价值进行梳理。宪法诉讼制度作为人类迈向法治社会中的重要机制。具有维护现代民主社会的秩序、自由以及法治的价值。但宪法诉讼制度之于中国是否急需建立,需要考察我国国情与民情。在我国当前宪法政治化的观念还未完全深入,宪法以及法律中有关违宪审查的相关规定还很模糊,人大制度尚未完全发挥作用之时,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更为可行和急迫。  相似文献   

5.
张维平  全永波 《时代法学》2006,4(3):20-26,43
在现代法治国家,为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巨大冲击力导致整个国家生活与社会秩序的全面失控,需要运用行政紧急权力并实施应急法律规范,来调整紧急情况下的国家权力之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公民权利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以有效控制和消除危机,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法律秩序,维护和平衡社会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为此需要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公民权利进行界定,明确界限、建立程序制度保障和救济机制,以寻求突发公共事件中行政紧急权力与公民权利保护的平衡。  相似文献   

6.
突发公共事件中公民权利的保护机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维平 《河北法学》2006,24(11):77-82
在现代法治国家,为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巨大冲击力导致整个国家生活与社会秩序的全面失控,需要运用行政紧急权力并实施应急法律规范,来调整紧急情况下的国家权力之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公民权利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以有效控制和消除危机,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法律秩序,维护和平衡社会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为此需要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公民权利进行界定,明确界限、建立程序制度保障和救济机制,以寻求突发公共事件中行政紧急权力与公民权利保护的平衡.  相似文献   

7.
肖北庚  黄鑫 《时代法学》2013,11(1):119-120
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辩在政治社会是一个永恒的命题,陈雄〔1〕作为一名宪政学者,这本新作的关注点也正在此。他尝试以权力与权利之辨为进路,以达法治;以宪法为纽带,探讨在宪法上如何配置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在法治的视野下谋求二者平衡,最终实现宪政和法治秩序下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和谐。本书开头作者运用历史分析和说理论证,从国家权力特性、宪法规范本质、国家权力规范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8.
扩大的权利与扩大的义务——数字艺术行为哲学论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数字艺术是一种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创生的新型艺术形态,其本质在于双重互动不确定性机制.在该机制的作用下,数字艺术行为秩序较之原子艺术行为秩序发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变化.首先,数字艺术开拓出一种人人享有的创作权和传播权,消解了原子艺术秩序中的艺术创作特权和传播特权,数字艺术创作权利的本质是一种艺术发表权.其次,通过艺术发表权,数字艺术衍生出一种原子艺术秩序没有的艺术接触权,接触权也是一种普遍的、平等的、人人共享的艺术权利.另外,数字艺术还抑制了主权者的艺术监管权力.数字艺术上述扩大的权利也相应为数字艺术主体衍生出同等数量的艺术义务.相对于原子艺术秩序中的那些义务,数字艺术义务的履行即尊重各项数字艺术权利的行使、避免生产传播有损于社会大众身心健康的艺术作品在当下人工智能社会遭遇到了巨大的挑战.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权力运行机制和权力制约机制,是一个值得我们充分重视和认真研究的重大理论和现实课题。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确立了人民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人地位。“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思想和原则,已先后载入新中国成立后的4部宪法之中,被宪法所确认。  相似文献   

10.
对公平竞争秩序的保护是现代宪法的重要功能,其有助于提升政府治理的有效规制力.为构建公平竞争秩序,我国宪法应明确经济民主与竞争法治的基本理念,明确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平等宪法地位.在此基础上,有效行使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宪权和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监督权,启动经济释宪和经济制度宪法监督机制,再辅之以有效的反垄断行政诉讼机制,由此来构建起政府经济权力和国有经济权力运用的宪法界限与有效的宪法规制体制.  相似文献   

11.
在数字经济技术的推动下,我国网络直播平台发展迅猛。在现有网络平台监管模式下,网络直播平台作为私法主体行使行政法上的监管职责,在被课予第三方义务时没有获得监管权力,在平台运营阶段基于合同获得监管授权,这种混乱的定位和平台以获取流量为盈利的模式造成了网络直播平台监管机制的硬性缺陷。网络直播平台作为新一代看门人具有合同性、技术性、合作性的新特点,在监管过程中应以合同治理为基础,从平台准入、平台运营和后平台三个阶段出发,结合算法规制、人群治理、声誉机制和助推理论等理论来架构科学、合理的网络直播监管机制。  相似文献   

12.
宪政秩序是制宪者通过立宪所确认的社会一致性、连续性、确定性法律秩序在实践中有效实现,主要表现为宪法所规定的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在实践中的有序运行状态。人类宪政发展的历史表明:在不同国家乃至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宪政秩序构建的理论与操作模式均存在差异性。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为卓有成效地构建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宪政秩序,宪法学者应当研究世界宪政建设的一般规律,而对这一特定时期宪政建设的特殊性加以分析探讨则尤为重要。 一、宪政秩序在社会转型时期具有特殊价值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  相似文献   

13.
我国宪法文本中形式意义上的监督条款有第3条等共十二条,实质意义上的监督条款有第41条等共两条。从其历史生成上看,宪法上的监督条款可以划分为三类:继受宪制传统的、汲取历史经验的和创新宪法权力架构的。从其规范性质上看,宪法上的监督条款可以划分为三类:作为权利规范的、作为义务规范的和作为权力规范的。从其价值目标上看,宪法上的监督条款可以划分为四类:承载人民民主、实现人权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法治秩序。由宪法上的监督条款所建构的种种监督制度,共同形成国家监督体系,其宪制功能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捍卫宪法尊严、塑造权力制约机制及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监督”堪称是一把开启我国宪法之门的钥匙。正确认识国家机关之间的监督关系,才能全面透视宪法创制的国家机关的内部构造。对宪法上的监督条款作类型化分析,有助于准确把握其宪制价值,并深刻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特色。  相似文献   

14.
任喜荣 《当代法学》2021,35(3):33-42
民法典的编纂和颁布受到了宪法理论研究的持续关注.宪法学对于民法典表现出从立法技术、制度结构到制度精神的至少三个层面的理论关切.对此,民法典也进行了系统性回应,包括确认宪法的法律位阶秩序、巩固宪法上的国家基本制度以及重申宪法共识等.宪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虽有显著区别,但就国家宪法秩序的建构而言,在相互尊重和保持自身法体系边界的基础上,民法典与宪法应当实现法律功能上的衔接与协调,共同致力于控制国家权力、保障个人权利之终极法治目标.  相似文献   

15.
约束和控制国家权力,是宪法所体现的法治的本质精神.现行中国宪法在约束和控制国家权力方面已经确立了比较系统的制度.但由于现行中国宪法确权性、专政性和纲领性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国宪法权力约束机制的发挥.中国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任务,在于通过宪法适用,并以宪法适用为依据,完善宪法的控权性和规范性,从而推进中国宪法的权力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16.
数字时代,超大型数字平台正在不断聚集数据权力并对用户隐私与信息自主以及公平竞争等产生显著影响。作为数字守门人,一方面,超大型数字平台应承担用户守护者的角色,因此,在数据法上应负担额外的隐私与数据保护义务以及避免用户受第三方侵害的“准监管”义务,本质上,这也是民法上高度注意义务的直接体现;另一方面,超大型数字平台还应承担反垄断法上的数字竞争促进义务。颇具挑战的问题是,围绕个人数据,隐私或数据保护与竞争促进呈现高度交织与冲突趋势。这也意味着无论是反垄断法抑或数据保护法都无法独自发挥作用,唯有打破两者之间的藩篱,才能更好地化解隐私与竞争这对法益之间的潜在冲突。  相似文献   

17.
在当代,和谐社会与以宪法精神为基础法治有着密切的联系。虽然法治社会不等于和谐社会,但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建设一个以宪法精神为核心的法治社会。从宪法精神角度看,公民间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终极价值关怀,而国家权力间的和谐和国家权力与公民人权间的和谐便是实现这一终极目标的根本支柱。  相似文献   

18.
《北方法学》2021,(5):128-14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陆法系传统的公法与私法划分的界限已经日趋模糊,越来越多的民事纠纷中夹杂着非平等和类权力因素。宪法中基本权利的调整范围蔓延至市民生活的领域,影响到私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由此产生了基本权利的第三人效力。在宪法实践中,基本权利具有主观请求与客观法秩序的双重属性,由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功能引申出的国家保护义务理论构成了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的理论基础。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理论可以从三个层面引入中国宪法建设的实践中:其一,在普通的民事诉讼中,不便直接援引宪法基本权利条款,但是法院得通过民法中的概括条款或一般法律概念来传导基本权利的要求。其二,在将来具备合宪性审查机制的情况下,在宪法诉讼中,合宪审查机关得直接适用基本权利条款而对民事关系进行调整。其三,在立法中,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的形式贯彻宪法基本权利的精神,调整失衡的私主体之间的关系,确保民事法律关系的实质平等性。  相似文献   

19.
建设法治国家,保障公民人权和构建和谐社会,是国家、公民和社会的主题理想与奋斗目标。我国宪法由革命宪法到改革宪法,最终达至宪政党法,其功能不仅仅是对国家权力的界定,更重要的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国家、社会和公民三元宪法主体和谐相处的宪法秩序和宪法环境。因此,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同时,还应该是公民的根本法、社会的根本法。  相似文献   

20.
马长山先生所著《法治进程中的民间治理》一书,沿用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的理论逻辑,以理想类型的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作为社会坐标和价值标尺,同时借助具体翔实的实证材料为读者展示当代中国"看得见的市民社会",以此阐释民间社会组织与法治秩序的内在关系,揭示民间治理的法治诉求。然而,该书更多地从政治哲学的理论维度,对法治进程中的民间治理进行功能定位和价值探讨,没有很好地从现实经验出发利用社会理论分析民间治理内在的秩序生发机制,因此,移植而来的理论框架仍不能完全适应悖论社会的实践逻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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