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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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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济法对于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法律支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经济法产生于市场经济基础上,体现国家干预经济意志的新兴法律部门。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我国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内在需要一种法律上的支持。作为国家干预经济基本形式的经济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然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来解决市场经济内在的弊端。本文试图论证经济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从而一步探讨经济法对于我国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2.
浅谈民商法与经济法的联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铎 《法制与社会》2010,(34):383-383
民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近几年来颇受争论,本文分析了二者的利益共同点,说明了二者的关系是互补的,但是仍有一些不同,民商法注重的是保护个人的权利,对个体的经济效率有所提高,而经济法注重的是社会整体的利益,从而解决了民商法不能解决的问题,进而对国家的经济效率有所提高。  相似文献   

3.
经济法一词具有多种含义,我们是在经济法学这一意义是使用这一词汇。国家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与作为是一个值得我们不断思考的重大问题。经济法的产生促进了国家由"专政机关"向以经济建设为"主战场"的战略转变。经济法与民法学人一起努力,共同推动了以培育市场主体为核心的"国退民进"。经济法通过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等形式,塑造了在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责任与行为。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经济法塑造了国家作为经济"协调者"的角色,以确保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相似文献   

4.
基于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问题的争论,本文以利益为视角分析两者的关系,从而说明民商法与经济法是互补关系,但也有区别,民法只是以个人权利保护为宗旨,侧重提高个体的经济效率,而经济法是以保护社会整体利益为重心的,是为解决民商法均无法解决的经济问题而产生的,侧重提高国家整体的经济效率。  相似文献   

5.
正目次一、引言二、从片面深刻到科学内涵:经济法概念的进化三、从原始干预到积极干预:经济法功能的进化四、从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经济法价值的进化五、简短的结论一、引言诚如德国著名历史法学派大师萨维尼所说:法律乃是"那些内在的、默默的起作用的力量"的产物。法律就像语言一样,既不是专断意志,也不是刻意设计的产物,而是缓慢、渐进、有机发展的产物。〔1〕经济法是各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经济法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在不断发展、演变和进化中。在历时性维度来说,〔2〕经济法的发展历史可以上溯到古代的"诸法合体"的法律体系中。在古代社会中,外国的  相似文献   

6.
有些同志认为环境保护法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甚至认为是经济法里的一个法律。这种认识对不对呢?我认为是不大切合实际的。主要理由如下: (一)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调整的是社会主义组织之间、社会主义组织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而环境保护法调整的是因保护和改善环境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包括经济关系和其它社会关系,如政治关系、文化关系、人身关系等。例如大气污染事件,可能在几天内,使成百成千人死  相似文献   

7.
系统科学的研究方法是对结构复杂的客体确立必要的方法论原则.用系统方法及其一般原则来研究国际经济法是十分有用的: 首先,要从系统科学的整体性原则来研究国际经济法.今天的国际经济法已成为协商南北之间(即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南南之间(即发展中国家之间)、东西之间(即东方社会主义国家和西方资本主主国家之间)以及发达国家之间经济矛盾斗争和协调合作的法律规范.国际经济法在整体上已具有自己的特点: 第一,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与传统国际法不同,它不仅包括国家、国家集团、国际组织,还包括个人和法人.其中跨国公司在法理上讲,毕竟不是传统国际  相似文献   

8.
十余年经济法理论研究的缺陷就在于囿于对变动中的经济体制的阐释,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它奠定了坚实的立足点。现在法学界所公认的基本法律部门的划分原本就没有统一的标准,“为经济立法”则是一个崭新的标准。应当在归纳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上,根据既尊重法律传统又从实践出发的原则,通过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区分(因为这三者天生就有界限不清的可能性),合理确定经济法在理论上、立法上的内涵。 一、十余年经济法理论研究的反思 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一词源于西方。所谓的“经济法”产生之前,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已有完备的民商事立法和行政立法。  相似文献   

9.
合营企业是指我国的国家、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中国的公民个人、私营企业及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人,为共同经营而设立的企业法人。目前它表现为中方为全民或集体所有制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公私合营的股份制企业等等。这类企业的性质,既非社会主义公有制,又不是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或资本主义经济,它是社会主  相似文献   

10.
安全是法律追求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而经济安全是一切安全之本。经济安全在经济发展中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没有经济安全就谈不上发展经济。因此,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的经济法首先具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价值取向。经济法是经济安全的有利保障,它从社会整体利益角度出发,通过法律对社会经济关系的调整,保障经济总量的平衡,优化经济结构、维护竞争秩序、协调社会再分配,促进经济和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发展。  相似文献   

11.
论经济管理主体的经济法特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洁 《行政与法》2009,(3):120-122
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不可避免地带有行政法色彩,然而,经济法的本质与核心,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国民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组织与管理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各类国家管理机关必须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的指导性安排,依法行使经济职权,履行经济职责.因此,当行政机关担任国民经济管理者的角色时,必须彰显不同于单纯行政管理的经济法特色,才能更好地履行经济行政的职能.本文通过对"经济法特色"的法理分析,从机构设置、调控手段、管理对象三个方面阐述了经济管理主体的"经济法特色".  相似文献   

12.
经济法     
经济法是针对高度资本主义所产生的矛盾,从国民经济整体立场出发,进行调整的法律。也有人把经济法同“经济统制法”或“统制经济法”这两个用语,混为一谈,作为同等意义来使用。所谓经济法这一名称,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德国出现的。德国在战争期中,对经济实施了强制的统制。  相似文献   

13.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是全面调整国家和社会组织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既调整国家与经济组织之间的纵向关系,即国家组织经济、领导经济、管理经济监督经济的关系;还调整社会经济组织之间及其内部的横向关系,即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中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的经济协作关系。我国经济法的形成经历了相当长的发展过程。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建立社会主义法制过程中,国家根据各个时期的总任务和经济方针政策,制定颁发了一些经济法规,用以调整社会主义各阶段的经济关系,为巩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  相似文献   

14.
以经济法律规范中的主体为参照可以看出,以往经济法主体理论研究脱离立法与实践,致使理论的传承性与内容的重复性过强,囿于对独特性的强制性证成而忽略了经济法律关系在主体设置上的重要性,在"主体—行为"模式上缺乏持续而系统的研究路向。经济法主体理论在传承的基础上需要超越。拓补经济法主体理论框架的关键在于以"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为指引创新经济法主体的设置模式,并以"社会本位"为理念突出经济法主体的法益目标。经济法主体理论抽象的价值依归,在于发挥经济法中"人"的主体性。  相似文献   

15.
黄文博  王凯 《法制与社会》2011,(22):108-109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种新的社会热点问题层出不穷,这对传统经济法研究提出了挑战,经济法学者开始逐步概括和总结我国经济法学建设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情况,深刻分析我国经济法学研究现状,引起了经济法学界的重视和讨论。本文从我国经济法产生的背景出发,并结合我国国情,指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的普遍共性,并强调了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特殊方面,以促进经济法研究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6.
关于我国经济立法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一、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并不是现代化经济的产物。自从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进而产生国家以来,统治阶级就凭借国家的力量制定法律来调整包括经济关系在内的各种社会关系,从而体现统治者的意志。在这个意义上讲,调整经济关系的经济法规范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只是法律的发展在当时还没有形成刑法、民法、经济法等体系,而往往是诸  相似文献   

17.
经济法在调和利益冲突的作用是尤为突出的,其以法律为强制力左右着社会经济的结构和发展运作,是国家之手有效运作的法律保障。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都是以国家政治利益作为总的利益观指导经济法立法的。关于国家政治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与经济法的关系,各个国家的经济立法观可以说是最能体现其属性的。经济法的现代立法观始终强调的是社会整体利益,中心是调整个人利益及国家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矛盾关系。  相似文献   

18.
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的再认识--基于法社会学研究的进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昌麒  甘强 《法学家》2005,1(6):126-134
经济法与社会法的社会学运动表明,二者是在从传统社会转型到现代社会这一重大社会变迁过程中同期产生的两个法部门,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社会法是国家解决社会问题和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基本法律形式,二者都是隶属于第三法域的现代法.相对于整个社会而言,经济法和社会法具有共同促进社会发展的功能;就作为整体社会的经济和社会两个子系统而言,经济法和社会法的功能具有互补性,二者功能的恰当配合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非政府组织的兴起与国际经济法的合法性危机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晚近,各种非政府组织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兴起,成为国际经济关系和国际经济秩序发展进程中一支重要的结构性力量,对于传统的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经济秩序带来了巨大的全方位冲击。文章认为,这种现象表征了传统国际经济法的诸多问题和深刻危机,这种危机触及到国际经济法的总体架构和理论前提,是一种国际经济法的“合法性危机”,主要表现为南北发展矛盾、国家中心主义、经济中心主义和发展意识形态等。文章尝试提出了解决此种“合法性危机”的可能思路,具体包括:非政府组织对于国际经济法的信息、生成、实施和争端解决过程的开放准入,国际政治、经济、杜会、人权、文化诸种领域和各种问题的关联互动以及国际经济法从权力模式向法治模式乃至治理模式的范式转型。  相似文献   

20.
李占荣 《河北法学》2006,24(9):9-13
政治文明与经济法之间有着共同的社会公正理念、共同的经济人权理念和共同的和谐理念.经济法的产生带来了崭新的法律理念--社会公正,而社会公正也是文明的政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经济法意义上的经济人权更多地体现为一种集体性的人权,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形态来看,几乎所有经济法律关系都包含着经济人权的基本内容,这些权利的实现状况也是一国政治文明实现程度的标志.作为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败"缺陷的现代法,经济法的和谐理念是政治文明的和谐理念的法律表现和最终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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