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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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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产品刑事责任焦占营市场经济体制在国内的形成和发展,使人们对产品安全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从1984年到1994年间,我国相继制定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43部有关产品生产安全的法规,以规范生产者、销售者的生产和销售行为,调整生产者、销售者与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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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讯     
《法律与生活》2020,(4):23-23
多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销售禁止性规定目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于2020年1月25日起执行。其中,针对金融产品的销售套路提出了禁止性规定。《通知》提出,目前金融产品的销售违规有几大类别:一是金融机构将代销产品归为自有产品销售,欺瞒消费者;二是夸大产品收益,有意规避风险提示,误导消费者;三是刻意规避监管部门对销售过程实施录音录像的相关要求,导致纠纷发生后消费者缺乏维权证据;四是采用不当方式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并违规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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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侵权责任及相关概念的理解1.产品侵权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关系产品质量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法定的产品质量责任。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的生产者,消费者若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则应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根据生产者或销售者不同的行为方式、情节.对其处以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或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违法所得,或并处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所以产品质量责任应当包括产品质量民事责任、产品质量行政责任和产品质量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中又分为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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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费者与经营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时,消费者以遭受损害为由,以通过媒体曝光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相要挟,向商家提出天价索赔的现象屡有发生。司法实践中,有些司法机关将此类行为定性为“维权过度”,不作为犯罪处理;也有的司法机关将其作为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理论界也有不同观点的争鸣,无罪论者认为对“维权过度”行为定罪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损害了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有罪论者则认为,消费者非理性维权,侵犯了经营者的合法财产权,破坏了法律秩序,应当作为犯罪处理。考察域外立法及司法对此类行为的认定,对维权过度型敲诈勒索行为进行分类甄别,区别不同情形做出处理,以期切实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刑事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5.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中,虽然基本上为买方市场,消费者可以自由选购商品和接受服务,但与经营者相比,消费者仍处于弱者地位。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颁布实施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对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因此,修订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加大对消费者维权的力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商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业者为了将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与市场上其他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业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一种标记。商标的作用在于使消费者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从而促使从业者努力提高商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由于医药产品在医疗活动得到了广泛应用,医药产品侵权问题也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世界各国对医疗机构在有缺陷的医药产品侵权中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不承担产品责任,而由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按照严格责任原则承担产品责任。这一做法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二是,医疗机构通过提供医药产品获得经济,其行为性质与销售无异,因而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按照严格责任原则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种做法以欧盟为代表。笔者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采第二种做法。本文采用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原理对《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连带责任产生外部法律效果和内部法律效果。就外部法律效果而言,对医疗机构和生产者同时适用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患者既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就内部法律效果而言,对医疗机构和生产者分别适用过错原则和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即医疗机构在经患者请求赔偿其损害后,如果对医药产品的缺陷没有过错,可以向生产者追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倾斜保护患者利益的同时,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应对。  相似文献   

8.
论产品的范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产品责任法是调整有关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之间因产品缺陷而导致损害赔偿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目的是确定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生产和销售产品所应承担的责任,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产品责任法为什么会在近代产生,是与近代产品的技术含量高及复杂化相联系的。根据各国产品责任的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只有生产和销售属于产品责任法规定的产品且该产品存在缺陷时才承担产品责任,所以很有必要对产品进行研究。本文正是试图从比较法角度对产品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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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硕 《法庭内外》2013,(10):45-46
所谓银保产品,是指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销售的兼具人身保障及分红收益功能的保险产品。这类产品由于功能多,又具诱人的分红前景,很受消费者青睐。但实践中,由于对产品约定存有误区,不时引发诉讼纠纷。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法官对银保产品销售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和消费误区进行解读,从法律角度,提请消费者理性购买,合法维权。同时也请求经营者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良性发展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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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产品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从世界民法史的角度看,大体经历了一个由过错责任到严格责任的演进过程.起初,产品致损的侵权责任是以产品制造者或销售者主观上的过错为要件的.因此,如果原告人不能证明损害是由于被告在制造或销售产品中的故意或过失所致,他就不能得到赔偿.事实上,在许多产品责任侵权案件中,受害人根本无法得知被告人制造、销售产品的活动情况.尤其是那些技术性较强的产品,受害人要确知其缺陷和损害发生原因往往是十分困难的.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获得法律保护的机会.尽管过错责任对保护生产者、销售者的积极性,促进新产品开发和商品流转有一定益处,但在二十世纪“保护消费者”和“消费者主权”思想的影响下,工业化国家采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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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传销是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它包括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 多层次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通过发展两个层次以上的传销员并由传销员将本企业的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方式。 单层次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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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行业极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以及电信运营商的市场垄断地位决定了电信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可避免地受到限制和侵害.电信消费过程中常见的“差别待遇”、“捆绑销售”、“陷阱消费”、“电信骚扰”等正日益严重地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与此同时,电信消费者的维权却举步维艰.因而我们必须检讨与电信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相关的法律制度体系,并对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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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2016,(6):30-31
价格监督机构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 李金柱副主任说:从青岛天价大虾、哈尔滨天价鱼实践中总结教训.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有对天价商品或服务的监督义务,严厉打击漫天要价行为;商家要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备“天价”的原因,并在商店内显著位置向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在以上两条都已得到履行前提下,消费者的自愿消费行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要理性和成熟,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事先问价,留好证据,减少消费侵权事件的发生、增加消费者义务,避免过度维权等讹诈行为出现.工商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还要引导消费者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让消费者认识到维权必须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过度维权行为不但会增加维权成本,且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在诉讼失败之后还将支付高额的诉讼成本,从而避免过度维权现象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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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怡然  彭菲  蔡娇  宋雪 《法制与社会》2013,(16):203-204
成人用品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而且市场监管几近缺位。通过调查消费者、成人用品店以及监管部门对重庆市成人用品质量及其监管状况,成人用品质量存在诸多隐患,加之该类产品消费者更加注重隐私,导致产品受害者难以通过正常渠道维权。从成人用品市场前景和消费者维权的角度看,将其纳入法律监管范围,有利于发展成人用品市场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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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产品代言人侵权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产品代言人在从事代言行为过程中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对产品代言行为的法律调整不应该使其依附于虚假广告而仅具经济法意义,应在检讨我国相关立法的基础上使其受到侵权法之调整。产品代言人侵权责任应归属于产品责任这一特殊侵权行为范畴,并在匡正产品责任归责基点的前提下,使产品代言人与生产者、销售者一道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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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2017,(3):66-76
商品售后服务全国联保是生产者向消费者提供优质合格产品与便捷售后服务的承诺,能够降低交易成本、便利消费者售后服务的获取,有利于促进品牌间竞争,但也可能被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用于经销渠道控制。由于存在着产品出售方和售后服务实际提供方的分离,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不易解决全国联保窜货免责条款争议。生产者以消费者所购产品乃跨区销售、跨区购买为由拒绝提供全国联保,是对消费者施加的不合理限制,抑制了市场竞争。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有关不合理条件的不同制度设计,全国联保免责案件的诉由选择与法律适用应当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17.
不当低价销售行为是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种反竞争行为,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危害极大。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在线交易环境对不当低价销售行为的法律规制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试从在线交易的一般情况入手,结合相关的计算机知识,对我国目前不当低价销售行为的法律规制体系提出新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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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琳 《法制与经济》2009,(18):98-99
不当低价销售行为是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种反竞争行为,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危害极大。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在线交易环境对不当低价销售行为的法律规制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试从在线交易的一般情况入手,结合相关的计算机知识,对我国目前不当低价销售行为的法律规制体系提出新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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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法律制度是随着现代工业生产的发展,许多新产品投入市场,造成使用者或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受到侵害的事件不断增多,而形成和不断发展的。产品责任的法律调整过程是一个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用户之间不断调整利益平衡关系的过程,故产品责任法的主旨是加强和明确生产者、销售者的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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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立严格的产品责任制度对规范生产者、销售者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我国产品责任法起步较晚,相对于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有诸多的不足,因此借鉴他国的先进立法经验显得尤为重要。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产品责任法的国家。本文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比两国法律制度的不同,对中美两国的产品缺陷及其判断标准进行了分析。"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借鉴美国产品责任立法的科学,合理之处,可以完善我国产品责任制度的理论基础,弥补实践中立法、执法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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