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3 毫秒
1.
2.
3.
成县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法制与社会》2011,(35):119-122
公诉权的属性在不同法律架构与传统中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我国的公诉权具有法律监督属性。控诉犯罪、维护公益、法律监督是公诉权在不同层面的功能,三者相互依存,并不矛盾。权力属性不同,对权力配置的要求就不同。我国公诉权的优化配置,要根据其法律监督属性,以公诉权的民主、公正、高效运行为目标,完善公诉权能,优化公诉程序,创新公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对侦查权、审判权的制衡功能和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4.
论公诉权与法律监督权的一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诉权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权能,公诉权从诞生开始,其先天具有的法律监督性质便与公诉人的角色定位具有一致性,公诉权的法律监督性质与维护审判权威也具有一致性,公诉权的法律监督性质与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则具有协调性,由此可知,将我国检察机关定性为法律监督机关而非公诉机关具有宪政的必然性和中国的现实合理性。 相似文献
5.
论公诉权与法律监督权的独立行使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我国公诉权与法律监督权直接合一,这严重影响了诉讼程序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造成了出庭检察官强烈的角色反差,弱化了法律监督权,直接影响了公诉效果。新刑事诉讼法施行后,这种体制所固有的弊端日益表面化、严重化,目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审、检冲突便是其表征之一。因而,公诉权与法律监督权分而设置、独立行使,已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6.
分权作为防止权力滥用的基本方法,同样可运用于防止公诉权滥用。在宪法框架下,公诉权附属于行政权,或成为独立的法律监督权,与其他政治权力分立制衡;在诉讼程序中,公诉权独立于侦查权和审判权;在公诉权内部表现为公诉权主体的多元化,检察一体化下检察官之间的分权,公诉提起权、公诉决定权与支持公诉权的分权。 相似文献
7.
公诉是我国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诉权居于检察权的核心地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此外,民事行政公诉权也是检察公诉职能的应有之义。可见公诉权作为检察权的主要权能之一,在检察工作中举足轻重。所以,如何更好地行使公诉权、如何有效并充分发挥公诉职能是我们应当重视和思考的问题。一、我国公诉权的主要内容关于公诉权的具体内容,学界有不同理解。有学者认为,公诉权包括:审查起诉权、提起公诉权、不起诉权;另有学者认为,公诉权包括审查起诉权、不起诉权、 相似文献
8.
刑事审判监督是检察机关依法对审理刑事案件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督促和制约,是诉讼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司法实践中主要通过公诉部门的监督活动实现,公诉人一身任二职造成了法律监督权与公诉权的冲突,正确处理法律监督权与公诉权的关系,成为刑事审判监督的核心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司法实践中刑事审判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从公诉权的定位上探索处理上述两者冲突的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9.
10.
检察机关行使行政公诉权是当今世界主要行政法治国家的普遍做法。由于历史等原因,行政公诉权在我国尚未能上升到立法层面,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我国检察机关行使行政公诉权的正当性。正是由于行政公诉权在我国具有法律监督权和诉权的双重特点,检察机关行使行政公诉权才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不仅如此,我国检察机关还有行使行政公诉权的历史传统和现实依据。 相似文献
11.
12.
论公诉权的法治意义——兼论检察权的性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现代公诉制度的起源表明,公诉制度是为了维护王室制定的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实施,具有法律监督的功能。监督法律的实施是公诉活动的基本功能。监督侦查权和审判权的依法行使是公诉权的应有之义。检察机关是公诉机关,并不必然排除它同时也是法律监督机关。 相似文献
13.
检察机关的公诉权与公益诉讼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公诉权的产生和行使特点来看,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代表人,其公诉权的行使体现了司法程序中的权力制约和公共利益保护与个体权利的平衡,检察机关的这种特殊公共利益代表人身份在现代社会已经扩展为更广泛的对一般公共利益的代表,由此,从检察机关的一般公共利益代表人身份可以延伸出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权,检察机关行使的公诉权与公益诉讼权是两种不同的法律监督权,必须准确把握其异同点. 相似文献
14.
我国,由检察机关行驶公诉权。公诉权的属性中包含司法属性和法律监督属性。这两大属性各有特点,从两者的关系上来说,公诉权的司法属性和法律监督属性即紧密联系,在实践中又存在矛盾,有待解决。 相似文献
15.
笔者认为,公诉权是指法定的专门机关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被害人的利益而代表国家主动追诉犯罪,请求审判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定罪并处以刑罚的一种诉讼权力,包括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变更公诉(改变、追加和撤回)、抗诉和不起诉。现阶段关于公诉权性质的观点,主要有三种学说:行政权说、准司法权说和法律监督权说。笔者认为,前两种学说都不符合我国公诉权的实际,在此采信法律监督权说。 相似文献
16.
17.
客观性原则肇始于19世纪中后期的德国,要求检察机关全面地收集能够认识案件真相的所有证据,而不仅仅局限于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但这种对客观性的界定显然与马列主义哲学的客观性不同。对案件事实客观性的追求,不仅仅是公诉权的要求,也是侦查权、审判权乃至辩护权的要求。过于强调和要求公诉人对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证据的关注,显然是封建有罪推定思想的遗毒。对公诉权而言,追诉性才是公诉权的本质属性,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条件代表国家进行追诉活动才是公诉权的正确定位。 相似文献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