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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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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修改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关于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世界各个国家规定也不同,但是综合起来,笔者将刑事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归纳为三个条件:行为要件、疾病要件以及危险性要件。一、行为条件——行为达到犯罪的程度刑事强制医疗适用的首要前提是被强制医疗人  相似文献   

2.
强制医疗的客观要件包括行为条件和侵害法益条件两方面。通过对司法实践的考察发现:强制医疗的客观要件不仅存在放任精神病人继续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风险,而且还存在不规范适用的情况。出现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强制医疗的客观要件自身具有不合理性,只有改革强制医疗的客观要件,才能够化解风险、规范司法适用。不限制危害行为和侵害法益是国外强制医疗客观要件的普遍模式。我国应当将"实施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犯罪程度"作为强制医疗的客观要件,同时有必要丰富强制医疗的执行方式,在住院治疗之外,增加门诊治疗。  相似文献   

3.
在刑事强制医疗中,人身危险性的判定无疑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其解释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和范围。人身危险性包括“危害行为”和“危害行为的可能性”两个要件。其中,危害行为应限于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并构成犯罪的暴力行为;危害行为的可能性则应根据精神病人的暴力史、再犯意图、人格特点、是否具有物质依赖、触发暴力的社会环境、精神状况等各种风险因素作出综合判断,而关键是运用科学的预测方法以确保预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为提高人身危险性预测的准确性,有必要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在人身危险性评估中引入精算评估方法。  相似文献   

4.
李娜玲 《法学杂志》2016,(8):116-123
新《刑事诉讼法》专门规定了强制医疗程序,确定了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为“精神病人”,但是精神病人的认定不管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存在诸多问题.“精神病”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人格障碍者和性变态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应从严掌握.强制医疗适用对象应包含无受审能力和无服刑能力的精神病人.司法上判定精神病人应将医学要件和法学要件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5.
正强制医疗是为了防止精神病人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而由特定主体决定对其进行强制性医疗,以期降低其人身危险性、帮助其重回社会的一项特殊制度在我国过去的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缺乏对强制医疗的程序性规定,为了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管理,一些省市纷纷制定关于精神病人治疗与管理的规定,但是这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全国范围内缺乏统一效力。直到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出台(下文称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新增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刑  相似文献   

6.
强制医疗程序是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特别刑事诉讼程序,检察机关应在实体和程序方面加强对强制医疗案件的审查工作:在实体方面,包括对暴力行为程度的判定、对行为人是否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判断以及对行为人是否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的判断;在程序方面,笔者对会见涉案精神病人的必要性、精神病鉴定做出前对涉案精神病人的关押问题、办案期限与退回补充证据期限问题、对公安机关申请强制医疗的监督等特殊程序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7.
美国刑事强制医疗制度及其实践不仅对完善我国刑事强制医疗制度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思路,还触及到我国刑事强制医疗制度的盲点.美国的附条件释放式治疗方式对涉案精神病人是否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项证据标准的认定难题.在我国,因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的强制医疗申请不是刑事指控,因此,不涉及精神病人的出庭权问题,也不要求以上诉、抗诉的方式处理对强制医疗的异议,但是具有受审能力的涉案精神病人出庭更有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以裁定的方式处理强制医疗问题并赋予相关主体以上诉权、抗诉权更符合诉讼原理.我国应当改革刑事强制医疗解除程序中证明责任主体的规定,由人民检察院证明被强制医疗者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  相似文献   

8.
强制医疗程序中的若干证据法问题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强制医疗程序中,证明对象包括被告人的行为是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并造成危害、被告人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被告人对社会具有现实的危害性,其中对前两部分事实的证明要采取严格证明方式,并且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而对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则可以采取自由证明方式,并且只需达到优势证据标准即可。在检察机关申请强制医疗的程序中,检察机关应承担证明责任,但在法官依职权决定强制医疗时,检察机关只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承担证明责任。在辩方申请强制医疗时,辩方只对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要件负有初步的证明责任,而检察机关则应对被告人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承担最终的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9.
精神病人强制住院治疗制度是美国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该制度通过司法程序将具有危险性、无法自理的精神病人强制性地送入精神治疗机构治疗。这涉及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名誉等基本权利,因此美国制定法和判例法中形成了强制治疗的实体标准和正当程序。该制度要求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于治疗期限届满的精神病人作出合理的处理。这一制度为我国精神病人强制治疗法律制度的规范与完善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相似文献   

10.
梁乐毅  朱勇 《法制与社会》2014,(15):181-182
精神病人,作为社会特殊群体备受歧视与偏见,长期以来被大众所忽视,从而造成立法的缺失和管理的缺位,也因此致使真正需要医治的精神病患者得不到及时的收治,而一些正常人反而"被精神病"。"被精神病"的最终症结在于精神病强制医疗程序的不健全。本文通过对比研究国内外关于精神病人强制收治方面的法律规定,以期能为我国精神病强制医疗程序的进一步健全献计献策。  相似文献   

11.
精神病人刑事强制医疗程序是针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犯罪程度,但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如果仍然存在人身危险性,则对其进行强制医疗的刑事特别程序.本文将通过三大部分的论述,对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2.
魏妍岚 《法制与社会》2013,(34):167-168,181
新刑诉法在特别程序中增加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填补了刑法第十八条中对精神病人“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具体操作中程序性规范的空白,对促进社会秩序稳定、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利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检察院作为监督机关,应当加大对强制医疗程序审查和执行监督的力度,以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相似文献   

13.
明确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定位对该程序的制定、实施和完善至关重要。在法律定位上,刑事强制医疗程序是区别于普通刑事程序的特殊程序,且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在功能定位上,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应当具有能够保障精神病人进入该程序、避免非精神病人为了逃避刑罚假冒精神病人、避免精神病人成为替罪羊、避免不必要的刑事强制医疗四个方面的功能;在价值定位上,刑事强制医疗程序除了具有防卫社会和使精神病人回归社会价值之外,还有公正性价值、经济效益价值。  相似文献   

14.
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强制医疗与人身自由之间始终有着难以消解的紧张关系。在防卫社会与个人自由的两端,我国的强制医疗制度明显偏向于防卫社会而忽视人身自由的保护;基于本人健康利益或公共利益之维护,通过强制医疗限制人身自由固然具有正当性,但这并不足以消解其内在的合法性困境。尽管《精神卫生法》已化解强制医疗的合法性问题,但该法所确立的以医学专业为主导的强制医疗程序对人身自由的保障仍存在诸多不足。从充分保障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权出发,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强制医疗制度,建立以人权保障为取向的强制医疗程序。  相似文献   

15.
精神障碍患者屡屡暴力侵害他人和社会,目前已经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刑法》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必要的时候应当强制治疗。实践中强制医疗的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强制医疗立法、执行主体、解除、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问题。完善强制医疗立法、明确强制医疗执行主体、畅通强制医疗出口、建立强制医疗费用区域结算机制有利于精神病人强制医疗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16.
2013年开始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增设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初步构建起了强制医疗程序的基本框架,但还存在适用对象过窄、适用条件模糊、司法精神病鉴定启动垄断、检察监督不具体、审判程序不全面等问题。因此,应当借鉴国外相关领域有益的经验,秉持保卫社会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精神,对我国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予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以下简称强制医疗程序[1])作为四个特别程序之一,用6个条文从强制医疗的适用范围、决定主体、启动程序、审理程序、救济制度、检察监督等角度,对强制医疗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这些规定对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发挥政府医疗救助作用、保护精神病人人权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修改后的刑诉法只是对强制医疗制  相似文献   

18.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之历史回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西方精神病学史上,对于精神病人的认识和治疗,其曲折的发展历程与整个西方文明的发展大体是同步的。精神病人的历史实际是一部精神病人被边缘化的历史,精神病人被强制医疗的历史过程充满了深刻的哲学上的思辨。本文在此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做了简要的介绍和论述。  相似文献   

19.
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法虽然从立法层面上确立了对精神障碍人的强制医疗制度,但是对适用条件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鉴于此,刑事立法应当明确规定适用强制医疗的实体条件是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并且具有再度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危险性,具有强制医疗必要性的精神障碍人;在程序上,强制医疗应当由法院宣告,由公安机关送往安康医院或普通精神病院治疗。  相似文献   

20.
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涉及到他们的人身自由、社会安全及治安秩序,是一项重要的社会防卫措施。完善我国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必须明确精神病人强制医疗责任主体及其职责,完善精神病人入住精神病院的相关程序,加强政府和社会对精神病人的关注和照顾,切实保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更好的被社会接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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