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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翟峰 《法治与社会》2013,(10):24-25
尽管我国宪法暨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的是人大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的监督,而并未把监督各级人大代表的权力赋予同级人大常委会。但这并不意味着地方人大常委会为鼓励同级代表依法履职而出台代表履职考评办法就是“混淆了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关系”和“监督主体错位”。因为。按相关法律原则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完善并施行对同级人大代表的考评制度,是符合相关法律原则规定的。  相似文献   

2.
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强化法律监督机制候山潜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是地方人大行使其监督职权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实践证明,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履行监督职务过程中,必须明确审议监督的指导思想,有计划地在确定审议议题、审议方式、审议以及操作等,使人...  相似文献   

3.
查德金 《江淮法治》2014,(17):34-34
本刊讯祁门县人大常委会日前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任前法律考试:按照考试规定,工作人员准时进入“考试平台”,通过点击“用户设置”,经一系列标准化操作程序,试卷立即自动生成;参考人员使用计算机在线作答,大约半小时左右完成考试;考试结束,工作人员点击“批阅试题”,分数立刻揭晓;退出系统时可以保存此次考试记录。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规定“一府两院”提请任命人员任前必须参加法律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命。从各地实践来看,效果十分明显。由于这项工作在全国各地开展时间不长,尚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做法也不尽相同,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影响了任前法律考试的严肃性。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5.
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贯彻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随着监督法的施行,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执法检查中更加注重突出检查重点、规范检查程序。增强检查实效。许多地方人大常委会尤其注重关注民生,切实把老百姓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的切入点,督促“一府两院”更好地施行法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本期就此推出一组报道,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6.
笔者以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考评同级人大代表既没有法律依据,又混淆了两者之间法律关系。一是考评没有法律依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规定,并没有赋予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人大代表的权力。《选举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相似文献   

7.
近日,邯郸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拟任命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考前,向拟任命干部发放了考试资料:考试过程中,每人一套题,单人单桌。通过考试,促进了被任命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的重视,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组成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相似文献   

8.
《江淮法治》2012,(15):23-23
近年来,安庆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励精图治,在继承中创新,对多项工作进行了新的探索。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在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供职报告、  相似文献   

9.
杨涛 《江淮法治》2009,(21):45-45
一些网站在转载这条新闻时,用了诸如“河南拟规定人大常委会有权提案撤职副省长”、“河南规定超五分之一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可提撤副省长”之类的标题,令人瞩目和精神振奋。不过,稍微具备人大知识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标题党”,实际上,这完全是误导,河南省的规定不过是对现有的法律进行完善而已。  相似文献   

10.
沈阳市沈河区人大组织区政府成员进行任职前法律考试沈河区人大常委会为落实《辽宁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精神,提高区政府成员的国家意识、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和人民代表意识,组织区政府成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取得较好的效果。此举在领导干部和政府机关中引起较大震动,...  相似文献   

11.
监督法实施以来,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采取“提前介入”方式,即政府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就把草案送交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对此,有人认为提前把关,可规范政府行为,减少失误,应该推广;但也有人认为,“提前介入”与备案审查的法律规定相悖,不宜提倡。本期“一家之言”围绕这个话题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12.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任命同级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个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根据同级党委的意见,对提名确定的任命干部人选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笔者认为,作为人大常委会应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人事任免权,地方党委的决定或意见也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宜有超越法律规定的行为。  相似文献   

13.
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严把入口关,对拟提请任命人员的有关隋况进行审查,而后,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并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人大常委会严把任命关,要求提请任命干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向会议作提清报告和有关说明,拟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要到会作供职发言,  相似文献   

14.
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审定评议意见在法理之中,当然合适. “审议意见”有法可循.“审议意见”作为法律用语首次被写进监督法,具有特定内涵.即“审议意见”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发言所提出的意见,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种法定文书.至于向“一府两院”提交的“审议意见”如何形成,法律没有规定.纵观全国人大常委会到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实践,“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所汇总整理的主流意见,一般不需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充其量由主任会议来把关.  相似文献   

15.
笔者认为,现行相关法律条款虽未明确规定由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审定并形成在专项工作评议中已作为法律用语写入监督法的“审议意见”,但监督法第八条第二款和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八条却又分别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须经主任会议通过、主任会议依法处理本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等职责予以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6.
《地方组织法》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15项职权,人代会召开的各项议程就是根据这15项职权确定的。比如听取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对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进行表决,就是根据“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这一项职权确定的,法律并未规定在人代会上可以对议案、建议办理绩效实行全体人大代表票决。据悉,通过人代会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实行无记名票决,是巫山县人大常委会在2009年初作出的决定。  相似文献   

17.
法律知识考试是普法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纵深推进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掀起全民普法热潮具有普遍重要意义。为做好今后普法考试工作,特就法律知识考试的做法和有关问题作一探讨。江西省万年县是“一五”、“三五”普法全国先进县,于2005年初出台了《万年县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考试实施办法》),使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完全处于规范化管理之中。《考试实施办法》共有十章二十九条,其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考点和考场设置;监(巡)考人员选任及职责;考试的具体实施;附则。总则首先确定考试对象、时间、考试范围、目的,由县委、…  相似文献   

18.
滕修福 《江淮法治》2009,(21):45-45
这则消息可以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来热议。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撤职权,撤销本级政府个别副职是法律早就明文规定的,《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14项职权中,其中第(十二)项明文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可以说,河南省的《办法(草案)》规定,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等,如果出现失职、  相似文献   

19.
关于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配备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曦 《河北法学》2001,19(1):95-98
强调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配备结构的科学性、合理性对地方人大常委会整体效能的影响。试图从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产生及其行使权力的特点出发,建立“人民群众──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层级组织模型理论,提出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结构的关联性和内在一致性来衡量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内在结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以此理论为基础,从年龄、学历(知识)、性别、政治面貌结构四个主要指标对台州市八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查考察,运用统计学的知识加以分析,阐发一些新的见解。  相似文献   

20.
李红星 《江淮法治》2012,(17):52-52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作为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的一个重要形式.一直以来是基层人大常委会的“弱项”.甚至在有的地方至今还是“空白”。随着依法治国进程和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急需摆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日程,真正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中作出积极的贡献。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基层人大常委会要注意把握和走出三个误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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