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行政相对人平等对待请求权是行政法意义上的一种积极的私人公权利,其核心是同等情况的行政相对人应该得到行政机关的同等对待,避免遭受到歧视和不公.该权利的运用和实现不仅对行政权力的运行发挥着直接的制约作用,能够促使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自觉遵循禁止行政恣意原则和行政自我拘束原则,同时也可增强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的认同感.如何保障该权利的实现是行政法治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现实课题,我国应该借鉴国外对该权利的保护,进一步完善我国对行政相对人平等对待请求权的保护和救济.  相似文献   

2.
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的失衡在行政权行使实践中是存在的,它给行政相对人应当享有的法定权益造成极大损害。从理论上探讨如何实现行政相对人的参与权就成为当今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理论的不可或缺的一个补充。笔者在研究国外资料的基础上,认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有:被告知的权利、陈述抗辩权、请求权、委托代理权、程序抵抗权。  相似文献   

3.
《论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平等保护》文 关宝英《中国法学》2002年第3期 一、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的失衡现象分析 第一,身份性权利保护失衡。是指行政主体就同一性质的权利或者同一具体的权利而根据相对人身份的不同给予不同的保护待遇;第二,权利性权利保护失衡。是指行政主体对不同性质的权利采取了不同程度的保护手段,而其对保护过程中轻重缓急的区分是在主观意识的支配下进行的,而不是依据法律规范的规定进行的;第三,隶属关系亲疏性权利保护失衡。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定性,此两方面的结合是行政职权行使的一种通常情况。此二特性表明行政主体在与行政相对人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会表现出不同  相似文献   

4.
从行政法意义上审视,行政活动和行政作用空间恰好耦合为一个行政场域。在行政场域中,行政主体享有权力,行政相对人享有权利。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实现过程十分复杂,其中,许多权利的实现过程实际上就是行政的过程。一方面,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实现过程是权力与权利合作的过程;另一方面,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实现过程又是权力与权利博弈的过程。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当代行政法中 ,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多样化行政法律关系的出现 ,形成了行政相对人同行政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总体平衡结构 ;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全面扩展 ,展现了行政相对人权利与行政主体权力已具有的对称性 ;而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积极作用的形成和发挥 ,则显示了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的均势形态。所有这些都表明行政法主体双方地位总体平等的发展走向 ,这也是行政活动走向法治化、民主化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6.
行政相对人的参与权是行政相对人实现其程序权利的逻辑起点,是行政法治的必然要求。本文界定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的参与权内涵;分析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参与权的理论基础;说明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参与权的内容,提出了进一步实现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的参与权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7.
吴建依  徐鹏 《行政与法》2004,(11):79-80
随着程序权利观念的不断深入,世界各国对行政程序越来越重视,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上的权利,已成为现代行政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目前法学理论对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的研究颇多,但由于程序性权利内容广泛并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之中,所以笔者认为明确相对人程序性权利的设定原则最为关键。文章从行政相对人的性质、地位着手,提出了信息交流畅通原则、操作简易性原则、事前保护为主和事后保护为辅的原则、保护基本权利的原则等设定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应遵循的原则。  相似文献   

8.
李卫华 《法学论坛》2005,20(2):106-112
受到行政许可行为影响的私人主要包括两类 :行政许可相对人与行政许可相关人。行政许可相对人与相关人都是行政许可法律关系的参与主体 ,都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行政许可相对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申请权、知情权、无瑕疵许可裁量请求权、程序抗辩权、受平等对待的权利、许可信赖权、申请救济权等 ;行政许可相关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程序抗辩权、排除违法行政请求权、行政介入请求权、申请救济权等。对行政许可相对人与相关人享有权利的保障是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9.
《现代法学》2018,(1):28-42
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是指行政相对人所享有的与行政法治中的程序有关的权利,这个权利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权利,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程序权利,它是能够主宰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最为核心和系统的程序权利。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利有着非常重要的法治价值,可以"倒逼"行政正义实现、使行政法治与时俱进、使行政执法人性化、使行政相对人权利过程化。然而,在我国,基本程序权利概念尚未形成、基本程序权利体系尚未形成、基本程序权利尚未有内容构造、基本程序权利缺少程序制度支撑。如何在行政法治建设中建构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需要诸多具体的路径,主要应对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进行梳理、完善行政法上的程序制度、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合理处理程序规则与实体规则的关系。  相似文献   

10.
试论行政作为请求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小君 《北方法学》2009,3(1):68-79
行政作为请求权存在的条件有三:一是行政机关有作为的职责义务;二是请求权人有个人的权益;三是行政机关的作为职责义务涉及到相对人的权益。行政作为请求权的传统理论,即反射利益论、裁量权收缩论、内部规范外化论和法律规范细化论等存在问题与不足。行政作为请求权的理论基础是:政治上的人民主权原则须体现在法律权利上;法律关系理论决定了人是权利的主体;有效监督和权利保护需要行政作为请求权。  相似文献   

11.
行政相对方与行政相对方权利是行政法的基石范畴。这两个基石范畴界定上的模糊,会导致行政法理论体系的混乱。对行政相对方及行政相对方权利进行语义分析,是进行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的切入点和逻辑起点。本文从行政相对方的界定、行政相对方权利的内涵、行政相对方权利与民事权利的辨析,以及行政方权利的划分着手,试图对行政相对方权利的内涵与外延进行法理学分析。  相似文献   

12.
从人权保障、权力监督和依法行政的角度出发 ,如果行政指导行为使行政相对人受到损害 ,相对人有权获得司法救济。可以借助合同法上的要约与承诺理论 ,来分析在指导过程中行政机关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根据行政指导的合法性、强制性 ,行政机关是否履行其承诺的义务 ,相对人可以自由选择接受指导与否、是否有寻求救济的其他途径等因素 ,区别行政指导的具体性质 ,为相对人确定相应的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13.
论行政相关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相关人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私主体。行政过程就是行政权力、行政相对人的权利、行政相关人的权利等相互作用的过程。行政相关人与行政行为具有利害相关性 ,其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行政法律关系 ,与相对人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增强对行政相关人的研究 ,对于依法行政、促进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考虑保障服务相对人能够有效参与到程序之中。服务相对人公共服务程序参与权具有重要功能,在确定服务相对人公共服务程序参与权时,准确把握服务相对人的范围以及程序参与权的内容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应该通过多种途径为服务相对人实现公共服务程序参与权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5.
论行政规则在司法审查中的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规则可称为内部规范性文件 ,①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行政规则具有约束下级机关及其所属公务人员的效力 ,而行政机关基于行政服从的义务必须遵守行政规则 ,从而使得行政规则具有了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效果。因此 ,法院在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时 ,不可忽视对行政规则的审查 ;对合法有效的行政规则应该在裁判书中适当地加以引用。  相似文献   

16.
无害性审查:行政许可性质新说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关于行政许可的性质,传统的“赋权说”和“解禁说”等都存在理论上的不足。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行政许可是一种政府规制社会经济活动的事前调控机制,防止危险是其最主要、最基本的功能。从权利相对性的角度看,行政许可是对权利的限制,目的是为了防止权利的滥用侵害他人权利及公共利益。基于上述认识,行政许可的性质应当是“无害性审查”。  相似文献   

17.
物权的行政法保护与规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王学辉  邓蔚 《现代法学》2006,28(2):30-40
基于物权的自由属性,现代国家无不对物权提供全面的保护。而物权的社会化,突破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公法与私法的二元分析框架,其突出表现是行政权大量入侵物权领域,具体包括保护与规制两个层面。因此,物权立法应当立足于私产保护,以社会为本位,把物权置于全部社会关系之中,在规定物权的私法规则的同时,确立物权与行政权的基本关系准则:限制行政征收征用;对合法财产不得处以没收处罚;物权在行政法上的义务应随物权消灭而终止;同时,灵活规定物权登记不作为的物权效果,物权的发展和保护应当向行政法开放,以限制不合理的行政规制,并激活行政法的物权保护功能。  相似文献   

18.
行政诉讼中对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救济,虽然在修改前后的《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应司法解释中都有涉及,但是无论在实体还是在程序方面,均存在较多的问题。这不仅给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救济带来一定的困难,也成为许多行政案件案结事未了,甚至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信访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政诉讼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权利救济制度体系,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关注: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未获准,应当赋予其上诉权;没有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遗漏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案件,二审法院并非一律发回重审;应赋予被遗漏的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提起再审之诉的权利;应当赋予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管辖异议权;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在终审前都可以参与诉讼程序;参照原被告举证责任完善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举证责任制度;强化行政诉讼生效裁判执行中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19.
民事再审制度的理论阐释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杨秀清 《河北法学》2004,22(5):15-20
民事再审制度不仅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谈论已久的问题 ,而且也是一个意味深长的重要问题 ,但大多学者将研究的热点集中于再审事由以及再审程序的改造与重构 ,而作者则认为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民事诉讼中的再审制度 ,必须转变研究的思路与方法。论文以对当事人私权利益予以合理救济为立足点 ,从反思我国现行再审制度入手 ,进而对民事再审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相应的阐释。提出民事再审制度存在的价值基础是对私权争议的公正裁判、权利基础是当事人的诉权与处分权、目的基础是对判决既判力正当性的追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