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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贸易便利化协定》作为"多哈回合"谈判早期收获的成果,其法律地位的确认对于正确认识《贸易便利化协定》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通过分析《贸易便利化协定》在WTO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地位及其与世界贸易组织相关法律规则的适用关系,笔者认为《贸易便利化协定》属于"多哈回合"法律文件的一部分,而不是"乌拉圭回合"法律文件的升级版。由于《贸易便利化协定》是各国利益妥协的产物,其法律用语包含了大量软性用语并且直接或间接地规定了应当优先适用其他WTO法律规则的规定。这些都为《贸易便利化协定》在未来适用以及解释上提出了挑战。笔者通过逐条分析《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有关条款内容,对于可能存在的法律适用和解释上的难题进行了梳理,希望能为后续的研究打下基础。  相似文献   

2.
“有约必守”是研究特保问题法律对策的法理依据。本文运用法律分析方法探讨中国将特保纠纷诉诸WTO司法机制的策略,详细分析了两个基本方案:针对成员方的特保立法提起申诉,其胜诉的关键是通过专家组或上诉机构澄清特保条款的内涵,从而否定WTO成员特保立法的正当性:针对某一具体的特保措施提起申诉,其核心问题是让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来审查其他WTO成员对中国采取特保措施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遵守正当程序。官司胜诉的关键是澄清“市场扰乱”的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3.
美国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体系主要由国内贸易法中的"特别301条款"和"337条款"、WTO框架下的TRIPs协议、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等组成,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的保护网络。美国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体系及其特点,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对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诉讼,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4.
沈木珠 《法学杂志》2013,34(5):88-96
中国特保机制是我国入世法律文件确立的,自我国入世之日起对我国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制度。十多年来,特保措施成为美国、印度、欧盟等 WTO 成员对华实施贸易救济的新手段。中美轮胎特保案在"快速增长"、"重要原因"与因果关系问题上存在激烈争论,最终专家组与上诉机构均作出了完全不利于中国的裁决。中国特保机制即将期满而成为历史,然而中美轮胎特保案中我方未能充分举证的教训却值得我们汲取。中国日后若要在 WTO 争端解决程序中获胜,就必须充分举证以支持自己的主张。中美轮胎特保案我方的败诉,既给我们以教训,更引起我们的反思。  相似文献   

5.
为了保护美国在世界经济上的霸权,抑制中国的快速发展,美国专门针对中国制定了"421条款"和"422条款"——对华特别保障措施条款。美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其对我国实施特保措施将引发连锁反应,其他WTO成员也会对我国出口产品采取特保措施,这对我国相当不利。本文以期通过对美国特保措施的内容的介绍,以及对美国对华轮胎特保案的分析,使我们看到我国产业结构的不合理,贸易政策的缺陷,并通过积极地行动来应对美国采取特保措施对我国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在国内法与WTO规则不一致情况下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适用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WTO规则中协定和协议及具体条款的分类。保证WTO规则在我国准确、全面地实施,既是我国发展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为了履行承诺、减少贸易争端、减少我国中央政府在DSB中成为被告甚至是败诉的可能性。而有效地减少这种可能性,就是尽可能使得国内法律规范与WTO规则不相冲突。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而言,就是尽可能在法律适用方面体现WTO规则的精神,防止因裁判而导致违背了WTO规则和入世承诺。因此我们研究的重点可以放在具体分析经常引发贸易争端的协定和条款上,从中找出解决这些经常引发争端的协定和条款…  相似文献   

7.
“中国稀土案”的上诉机构报告显示,作为双边协定的《中国入世议定书》,因为《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12条和以该第12条为依据的《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2条而成为《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多边贸易协定的组成部分,从而具有了多边属性。议定书与多边贸易协定在谈判主体和过程、体系、内容等方面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中国入世议定书》的解释在依循《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解释规则的同时,需要更多地考虑缔约过程,并结合相应的WTO多边贸易协定规则进行解释。当议定书对某一事项有特别规定时,应当首先适用议定书,再整体适用对同一事项做了规定的多边贸易协定,而不限于该议定书条款所提及的多边贸易协定具体条款。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可以通过决议的方式明确《中国入世议定书》与WTO多边贸易协定的法律关系和适用方法。  相似文献   

8.
2009年初,美国国会经济刺激提案中的"购买美国货"条款,遭到了欧共体、加拿大等贸易伙伴的强烈反对,甚至以诉诸WTO相威胁.经过半个多月的纷争,该条款进行了修正,规定其适用须与美国在国际协定下的义务保持一致,并成为美国法律.但对WTO法理与实践的研究表明,本项修正并不能使美国完全免于WTO诉讼风险,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WTO成员仍有寻求WTO救济的法律根据.  相似文献   

9.
GATT1994第20条(g)项作为GATT的环境保护例外条款,与《WTO协定》序言要求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一致。对于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WTO上诉机构最终维持WTO争端解决委员会的结论,宣布中方败诉,然该案所涉及的《中国加入世贸议定书》法律适用、《WTO协定》序言效力、法解释方法,及GATT1994第20条例外援引条件等法律问题仍值进一步思考。  相似文献   

10.
《现代法学》2016,(5):141-148
随着《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d项"自动终止条款"所规定的终止日期(2016年12月11日)即将届至,有关该条款的法律效应,特别是中国是否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和"替代国法"适用等问题的争论,已经从学术讨论上升为相关WTO成员的官方表态。全面解读WTO相关反倾销规则可知,"自动终止条款"之终止效力及于第15条a项(ii)目适用于中国的"特殊替代国法"。但与此同时,第15条a项(i)目并不当然终止,中国生产者可在中国未被整体承认为市场经济体的情况下通过证明具体产业或者产品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使"中国价格或成本"可比价格在反倾销中得以适用;该条款并非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毕业条款";WTO涵盖协定中针对非市场经济体的"一般替代国法"仍有适用于中国的可能。2016年12月11日之后,中国应当根据反倾销可比价格规则的适用变化作出必要应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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