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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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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和解的初步经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资源有效配置的角度来考察,刑事和解制度能有效地调整国家、加害人、被害人三方的利益格局,使各方最终获得互利的结局。与长期存在的私力救济相比,刑事和解是国家有意识的分工之作。然而这种分工不但需要富裕经济的支撑,而且还需要有民主政治的框架。本文主要采用经济学原理对刑事和解制度进行初步分析。  相似文献   

2.
公诉权下的刑事和解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公诉权与刑事和解的相容性公诉权,是指国家赋予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予以审判,使国家刑罚权得以实现的重要权力。一般来说,公诉是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而刑事和解则是以和解的方式来解决刑事案件,二者好像不相容。实际上,公诉权不仅与刑事和解相容,而且公诉制度为刑事和解提供了很好的载体。(一)公诉与刑事和解在价值取向上的契合。一般来说,公诉就是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通过惩罚犯罪来保护社会,而从宏观上讲,惩罚犯罪首先就是为了保护被害人的利益。通常观念,国家对被害人的保护已融入到对犯罪的惩罚和保护社会上。刑…  相似文献   

3.
刑事和解的刑事政策价值,即刑事和解对实现刑事政策目标的意义和作用。刑事和解的刑事政策价值有:(1)恢复正义。刑事和解既关注国家法律的权威、社会公众的法感情,也关注被害人的利益,尽量恢复被打破的平衡,追求刑罚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化解矛盾。报应性司法"以恶制恶"的实现途径可能会加深当事人双方矛盾,而刑事和解以面对面的商谈提供了化解矛盾的可能。(3)提高司法效率。刑事和解由于能切实提高轻微犯罪案件的处理效率,有利于犯罪人顺利实现再社会化,有效节省司法成本并促进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实现司法效益。  相似文献   

4.
以文化的功能论视角来分析我国刑事和解制度,会发现非宗教与非国家意识、司法伦理的人性情理因素以及静的法律秩序等本土文化根源促进了刑事和解在个人利益(减少刑事处罚和增加赔偿数额)与社会影响(国家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其他公民权利)这一矛盾中寻求平衡,该制度成功之关键在于中国人的情理伦理及本身所具有的个人与社会的两面性。为此,实践中,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也应通过受害方、加害人利益伦理的诉求和真实意思的表达、司法机关的职权因素与主导意识以及国家或者社会的伦理需求与价值评判三个阶段来实现。  相似文献   

5.
刑事和解的实质是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和国家三方在自愿情形下进行的利益交换。这种交换是以三方自愿同意和解为前提的,三方在进行利益权衡后做出是否选择做出刑事和解的决定,并且要在国家容许的限度内。  相似文献   

6.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国家刑事司法政策中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积极适用刑事和解制度已成必然。从最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刑法理念和刑事政策出发,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制度体系已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7.
宋亚光 《法制与社会》2012,(19):122-124
本文从刑事和解的现实发展情况入手,首先梳理了刑事和解制度的基本理论支持和刑事政策转向对其的影响。然后整理各种针对刑事和解弊端所提出的质疑。并针对这些质疑给出分析。随后从当事人、司法机关、社会三方分析刑事和解的收益所在。最后结合刑事和解与量刑规范化共同分析,阐述将刑事和解纳入量刑规范化之中的新发展。  相似文献   

8.
徐星河 《法制与经济》2013,(8):72-73,75
传统观点都是从法律的角度对刑事和解的功能及应用加以分析,但在刑事案件不断增长的今天,不得不考虑社会效率问题。刑事和解中各方主体的成本与收益是社会效益的直接体现,从成本与收益角度分析刑事和解显得很有必要,对各方主体成本与收益的分析,也能更好地了解刑事和解的合理性及其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的私力合作模式——刑事和解在中国的兴起   总被引:110,自引:1,他引:109  
中国近期出现的刑事和解制度,可以大体区分为加害方—被害方自行和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等三种模式。这一新型司法程序满足了冲突双方的利益需求,使得公安司法机关可以获得一系列诉讼收益,并有助于社会关系的修复和社会的和谐。刑事和解制度的出现,提出了一种有别于传统对抗性司法的“私力合作模式”,将被告人—被害人关系置于刑事诉讼的中心,打破了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犯罪与侵权的界限,对传统刑事诉讼理论造成了较大的冲击。长远地看,刑事和解将成为一种独立于正式刑事程序之外的特别程序。  相似文献   

10.
现代的刑事司法理念将犯罪视为对社会秩序的危害,强调对犯罪的惩罚,这种理念忽略了犯罪同样是对被害人的侵害,对于被害人受损利益的补偿关注极其缺乏。在反思现代司法理念后,为了达到充分保护被害人利益的目标,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开始建立刑事和解制度。这项制度对于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其与我国“和为贵”的传统理念价值相契合,也适应了刑罚轻缓化的刑事政策要求,对实现“无害的正义”有着深切意涵。本文笔者将从刑法史学的维度切入,探寻刑事和解的制度渊源,并在犯罪学的视域下考量该项制度的学术语境,进而从刑法哲学的角度剖析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根基和程序价值。  相似文献   

11.
刑事和解与刑法理论相契合,与法治环境相融合,与多元化的利益需求和和谐社会的构建相吻合,并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以及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存在功能上的互补。据此,刑事和解制度具有普遍正当性。死刑案件中的刑事和解与"以钱买命"存在的本质区别决定了二者不能混为一谈。刑事和解与司法腐败没有必然联系。刑事和解是限制死刑适用的有效途径。"重罪不和解"的观念存在正当性缺失。据此,死刑案件中的刑事和解具有特殊正当性。在刑事和解制度被法律明文规定之前,死刑案件中的刑事和解应被视为限制死刑适用的酌定量刑情节。  相似文献   

12.
论刑事和解在我国相对不起诉制度中的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事和解和相对不起诉都在一定意义上具有终止刑事程序的效力,将刑事和解作为检察机关是否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考量因素,有利于弥补传统刑事司法体制对于被害人利益保护的缺失,促进刑事司法整体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真正的制度创造者实际上是社会上的各个利益主体和行动者,历史就是在各个主体的行动中推进的。在各个主体行动的利益考量、相互博弈等过程中显示出制度运作的最为真实的生存逻辑。在刑事和解的制度化进程中,首先,作为行动者之一的司法机关不但在宏观上成为刑事和解在我国制度化的一个重要推动力量,而且在微观上,即在刑事和解的具体个案中,其以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强制力量作为后盾,从程序上决定着刑事和解程序的启动、进行,以及和解后的处理结果等;其次,如果说,司法机关决定着刑事和解程序的启动、运作方式以及和解成功后的处理方式,那么当事人的博弈和实践便决定着案件的发展方向;最后,在这一系列的事件和宏观进程中,民众以及学者也以自身的方式参与其中,成为刑事和解制度化的重要推动因素和催化剂。  相似文献   

14.
本文在对我国刑事和解的评价与分析的基础上,揭示了刑事和解制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维护被害人利益、更有利于犯罪人回归社会的特点,并对刑事和解实践和刑事和解制度本土化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从而提出了设置基层调解员,确认检察机关调解权,确立加害人赔偿与国家补偿相结合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事和解的正当性解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英辉  向燕 《河北法学》2008,26(5):52-56
刑事和解为近年来我国实践部门探索的解决刑事案件的新途径。刑事和解在我国的适用,具有正当性基础,具体表现在: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和宽严相济为刑事和解正当性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基础,刑事和解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刑事和解是我国司法现实的需要,是实现利益兼得、有效化解矛盾、解决司法资源紧缺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联合国所提倡的,各国通行的解决刑事纠纷的方式之一;刑事和解与传统刑事司法理论并不相悖,体现了解决刑事案件方式的多元化和价值追求的多元化。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种新兴的犯罪处理模式,创生了一种新的利益争端解决方式,具有诉讼分流、满足不同主体利益、化解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矛盾和冲突等司法功能,能够弥补现行刑事司法体制的不足与缺陷。本文对我国现在的刑事和解面临的问题和制度困惑进行了解析,立足于问题,从实体制度、程序制度、和解监督和辅助制度等四个角度提出了全面构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17.
刑事和解平衡了被害人、加害人与国家刑罚权的关系,有利于报应公正和犯罪预防和实现,具有正当性。对犯罪人的惩罚应当参考对被害人的实际损害,应当强调刑事和解对犯罪行为人的人格改造以及对被害人的精神康复,刑事和解应当具有公平性。通过建立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保障刑事和解的平等性。  相似文献   

18.
杨威  杨纾 《中国检察官》2007,12(9):32-34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和解的前提是被害人获得赔偿,结果是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形成检察机关追诉犯罪公权力与当事人和解私权利的冲突。这就需要检察机关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权衡司法利益,立足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尊重当事人的和解私权,履行追诉犯罪的职责和保护被害人民事权益的双重职责。  相似文献   

19.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刑事和解的具有可能性和必要性。该类犯罪在客体方面的特征及侵权行为属性与刑事和解具有契合性,同时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具有适度性、部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联系较为紧密。刑事和解能够更好地保障知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能够使知识产权尽快产生效益,促进社会利益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刑事和解,是指以协商合作形式恢复原有秩序的刑事纠纷解决方式,某些进入诉讼程序的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加害人以赔偿、道歉等形式达成谅解后,国家专门机关不再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处罚的案件处理方式。刑事和解制度的产生源自对传统刑事司法模式的反思。根据传统的刑事司法理念,犯罪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冲突,犯罪侵犯的是国家利益,而不是个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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