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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是物权变动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物权法》对不动产物权的登记作了明确的规定。本文通过对我国《物权法》关于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的系统梳理,在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规制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初步论述了我国在不动产登记规则方面的立法取舍。  相似文献   

2.
新的《物权法》首次规定了不动产的异议登记制度。可以说异议登记制度的建立是我国不动产登记的一大进步。这项制度建立的目的在于阻断登记的公信力,保护真正权利人的利益,同时有效地协调第三人的利益。但是由于该项制度的刚刚起步,法律对其的规定还不够明确。本文就《物权法》中未明确规定的不动产异议登记期间登记权利人能否转让其不动产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不动产登记在物权法中占据重要地位,不动产登记是近现代各国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不动产的公示方式。2007年我国通过了《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进行了总体的规定,但尚不完善。本文就不动产登记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探讨,并针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中的缺陷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强调了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对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作出了规定。《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相似文献   

5.
祝宇娇 《法制与经济》2008,(16):16-16,19
不动产登记在物权法中占据重要地位,不动产登记是近现代各国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不动产的公示方式。2007年我国通过了《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进行了总体的规定,但尚不完善。本文就不动产登记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探讨,并针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中的缺陷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异议登记是不动产登记中的重要制度,我国《物权法》确立了该项制度,但是存在着法律规定过于笼统和原则等问题。本文结合《物权法》和建设部出台的配套规章《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立足我国国情,并从比较法的角度借鉴先进立法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异议登记制度的立法建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相似文献   

7.
不动产物权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形式,也是各国物权立法的重要内容。由于不动产登记制度影响交易安全和社会财产秩序甚大,现代各国莫不对之重视有加。目前我国出台的《物权法》虽然对于不动产登记制度作出了系统的规定,但是对于不动产登记机关的错误登记的赔偿责任制度规定的还不够详细,应对其予以完善,以期对不动产权利人更充分的保护,同时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8.
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损害赔偿责任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动产登记是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在《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中,有一个引人瞩目的制度安排,就是明确规定了错误登记的赔偿责任。根据《物权法》第21条,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  相似文献   

9.
公证与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公证制度在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中的作用《物权法》确立了公示原则,登记既是不动产物权的表征方式,又是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基本要件。《物权法》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只有进入不动产登记簿的物权才能获得最充分的法律保障。根据《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依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物权的效力。  相似文献   

10.
向明 《法治研究》2010,(9):76-79
为填补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运作成本,对不动产登记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而正当的。不动产登记费用应包括登记费、工本费、查询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我国《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的规定比较粗糙,未来我国不动产登记收费制度应建立起费用收缴、减免、退还以及费用管理等制度。  相似文献   

11.
目前,立法机关正在加紧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力争在2020年全部完成民法典编纂工作。在《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中,除了继承原有《物权法》之外,还存在很多值得研究和关注的问题,例如就不动产登记这一分支问题,就需要把握好两点:一是关于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性质与法律效力,学者通常习惯认为《物权法》已经认可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但也有很多学者持不同的观点,不动产登记公信力之有无完全是立法政策选择的结果,其实《物权法》所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和预告登记制度可以说明不动产登记就具有公信力功能;二是我国《物权法》与《担保法》在抵押登记效力问题上存在不一致,因此在民法典分编编纂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有关条款,处理好担保法部分和物权编的关系。在分析以上两个问题的基础上,文章建议建立并完善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制度,《民法典物权编》应当在承袭《物权法》的基础上,开宗明义地赋予不动产登记以公信力,并详细规定不动产登记的实质审查制度和错误登记的国家赔偿制度等内容,以解决和完善目前研究理论和实务中理解不一、新旧法条文之间存在冲突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众所周知,“不动产登记”与“动产交付”一起构成民事法律规范上确定物权的传统理念和基本内容。我国自建国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其中不动产物权法律制度可以说基本上都是沿着不动产登记制度来加以设置与推行的,《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物权法》等国家法以及相关的配套性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等莫不如此。然而,从长期以来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操作实务及现行《物权法》相关规定来看,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具体实施有过度加重行政管理与司法诉讼之倾向①,换句话…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以近年来异议登记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提出我国有关异议登记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通过对我国现行《物权法》中异议登记的相关规定与德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中相关法律规定的比较,总结我国的异议登记制度的特点,以及对异议登记的法律效力问题剖析,提出了对于这一移植制度的改善建议,从而提高我国异议登记制度在不动产法律保护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于洋 《法制与社会》2011,(25):52-52
本文将对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理论问题进行探讨,结合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现实状况,探讨我国《物权法》规定的预告登记制度已经取得的积极成果,分析该制度的不足之处,结合我国的现状,同时借鉴各国法治发展的先进理论,提出完善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5.
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支柱产业,房地产业要获得迅速发展,需要有完善的房地产登记制度作为保证.我国的《物权法》虽然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制度,为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登记制度提供了法律基础,但有些地方还不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简要阐释了房地产登记的概念及功能、对现行物权法中房地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及存在的一些不足进行了分析与归纳,以期尽快推动制定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法》以及完善相关的配套子法律.  相似文献   

16.
《物权法》的出台,规定了以登记要件主义为确认登记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效力,并辅之以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新制度,这对完善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有重大的意义。但这一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尽快制定配套的法律制度来完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显得极为迫切。  相似文献   

17.
《物权法》的出台,规定了以登记要件主义为确认登记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效力,并辅之以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新制度,这对完善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有重大的意义,但这一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尽快制定配套法律制度来完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显得极为迫切。  相似文献   

18.
鲁春雅 《当代法学》2012,(1):112-118
对从无权利人处善意取得不动产应采取何种善意保护制度,需结合物权法的立法思想、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和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综合评判。《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和德国、瑞士法上的不动产登记簿公信力制度在前提条件、理论基础、法律效力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不宜盲目照搬德国法关于不动产登记簿的公信力的规定来解释我国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19.
不动产是人民赖以生存、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不动产登记制度也成为法律界关注的焦点。作者通过《物权法》出台前后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比较,提出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20.
我国《物权法》第21条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错误,致他人损害,登记机关应负赔偿责任。本文认为该条规定过于原则,在今后制定不动产登记法中应进一步细化。文中指出应结合中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明确登记行为的行政行为性质,确定登记机关的国家赔偿责任,探索国家赔偿机制与保险机制相结合的道路,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以保障人民的财产权利,维持正常的交易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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