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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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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蒋银华 《法律科学》2012,(4):189-195
疑难宪法案件的形成有其思想和规范渊源。司法审查必须补充演绎正当的大前提,即证立“个案宪法权利”的正当性。宪法解释学模式通过回溯道德权利的理论渊源重构个案中的宪法权利以支持宪法裁判;恢复性民主商谈司法模式主张将制宪者达成宪法原则的民主过程嵌入宪法裁判之中,寄希望法官间通过协商方式达成低限度的理论共识支持未完全理论化司法协议作为裁判的结果。程序主义宪法观将司法审查的合法性置于民主理论的语境中,使司法审查的合法性问题能够在民主的语境中得到缓解。宪法解释学模式的一元论与恢复性民主商谈司法模式的多元论欲满足司法审查所承载的立法与裁判的双重责任,必须将司法审查视为原则的论坛、公共理性的典范,以弥合重新道德化解释与重新民主化商谈之间的裂痕。  相似文献   

2.
张志伟 《政法学刊》2010,27(1):7-10
从代议民主的角度看,司法审查和民主之间确实存在着矛盾,美国司法审查的几种理论路径不能解释清楚司法审查正当性的问题,伊利的程序主义理论回避司法审查合法性的实体问题即国会立法违背宪法的客观标准为何,宪法文本的不确定性使得司法审查的客观标准成为一个难题,但是如果从动态的民主参与方面看,对国会立法进行违宪审查的目的是建立一种动态的参与民主机制,在代议民主和大众之间建立沟通的桥梁,使民众的话语得到张扬,让民主运转起来,故美国确立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是动态的参与民主机制。  相似文献   

3.
王彬 《北方法学》2017,11(2):5-18
对于美国宪政结构中司法审查与民主的悖论问题,西方学界致力于改造传统多数主义的民主观念并提出相应的宪法解释技术来论证司法审查的正当性,这表现为伊利的程序性民主与司法监督、德沃金的合宪性民主与道德解读、波斯纳的精英式民主与实用主义审判、哈贝马斯的协商式民主与程序主义司法等诸多具有代表性的理论范式。事实上,司法审查的正当性证成不能仅仅依靠重构民主观念的外部论证来实现,还需要依靠法官精湛的判决论证技术的内部路径来提升。这说明司法审查与民主的悖论是宪政结构中构成性的内在矛盾,而司法审查与民主的互动则是宪政具有生命力的内在源泉。  相似文献   

4.
颜廷 《环球法律评论》2011,33(1):131-140
为证立司法审查制度的正当性,美国学界以往司法审查理论认为,代议制民主过程不可信任,必须由司法权对民主立法进行有效的宪法监督,以保障民主价值目标的实现.桑斯坦则认为,民主过程固然不可信任,但由于司法能力的有限性,最高法院应采取一种最低限度主义的裁决方法,一次一案式地裁决具体案件,避免原则性判决,将社会价值选择问题交由民意机关互动协商解决,以减少错误判决可能导致的严重社会后果,同时培养民意机关的民主协商精神和公民的参政素质,塑造一个健康民主的社会.与其他司法审查理论相比,司法最低限度主义更有效地论证了司法审查制度的正当性.不过,这一理论本身也有其缺陷.  相似文献   

5.
司法过程与民主过程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赵晓力 《法学研究》2004,26(4):117-122
李慧娟事件包括司法过程和民主过程两个方面。司法审查的正当性理论可分为高级法理论和民主理论两类。中国司法审查正当性的论证存在发达的行政集权、民主共和制不发达等一系列困难 ,在行政分权局面不可能很快来临的情况下 ,我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应该考虑其他途径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6.
黄小云 《法制与社会》2010,(3):276-276,283
本文从民主这一多数原则程序被西方国家"又爱又恨"的现实入手,分析其所具有的程序性,价值的不确定性等特点,进而阐述对民主限制的机制——司法审查。文中以美国的司法审查为例,分析了美国宪法民主性与司法审查存在的局限,希望民主与对民主限制相紧密结合的相关成功经验能对世界民主主义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7.
凯斯·桑斯坦是当代美国最具学术影响力的宪法学家。作为20世纪80年代美国宪法共和主义复兴的理论主将,桑斯坦建构了以审议民主为中心的政治、宪法与司法审查理论。在政治理论中,审议民主构成了共和主义政治区别于多元主义政治的关键;在宪法理论中,美国宪法规定了以审议民主为核心的政治结构和决策过程,私人的"赤裸偏好"不是政府行为的正当性依据;而在司法审查理论中,法院的角色是审议政治的审议者,因此要求一种能动的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8.
多数主义的法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司法审查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虽被视为法治和人权的捍卫者,却被作为民主的对立面.结果,它在理论上陷入难以自拔的合法性困境,或者说"反多数难题".本文结合法律和政治学者的讨论,考察美国司法审查的现实图景,指出它具有很强的"多数主义"性质.具体表现为,多数司法判决符合当下多数公众的意见,最高法院这一机构和司法审查这一制度获得多数民众的持久认同;不但如此,司法审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回应公众意见,从而在较长时段与主流意见的变迁保持一致.这种"多数主义"的性质,是由法官自身对公众意见的关注和尊重、其他部门和公众对宪法含义的争夺以及法官任命体制等外在制衡,共同促成和保障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与其他机构的竞争合作中动态地表达民意,它受制于民主过程,也塑造民主过程.在此意义上,司法审查是美国民主体制的一部分,具有民主合法性.对于"反多数难题"的讨论而言,真正的问题不是司法审查是否符合"民主",而是现有的民主理论是否符合政治现实.  相似文献   

9.
自1962年毕克尔教授在其《最小危险部门》一书中提出"司法审查是我们民主体制中的一种反多数力量","反多数难题"就一直困扰着美国宪法学界以及其他已经建立或欲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的国家。即使司法审查符合美国的政治现实,"反多数难题"也并非一个伪命题。宪法学者以及政治哲学研究者围绕"反多数难题"产生了无数争论。然而,但凡有学者提出解决该难题后,便有学者指出其理论上的漏洞。于是,尽管司法审查制度在美国运行良好,仍有一批著名的美国宪法学者坚决反对。在长期信奉议会主权的英联邦国家盛行的民主对话模式便是对司法审查进行的一种制度优化:其并非从理论层面对司法审查制度进行民主补强,而是在制度设计上直接引入民主要素,在立法和司法之间建立起一个对话平台。  相似文献   

10.
作为宪政实践机制的合宪性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进杰  石静  王斌 《行政与法》2005,8(11):104-106
合宪性审查作为一种宪政实践机制,蕴涵了宪法的“高级法”观念、自然正义、宪法保障、分权与权力理性、宪政民主、人权保障等思想基础,集中展示它的宪政性与现代意义。为此,应当认真对待宪政生活中的合宪性,当前我国的关键问题不在于应否创制,而在于如何创制合宪性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11.
王建学 《法学家》2014,(1):162-174
西耶斯并非决断主义制宪权观的源头。在他的理论体系中,制宪权仅限于决定政制,而人权作为价值规范是其前提和目标。制宪权的至上性只是相对于宪制权而言,它服从于国民主权原则之下的代表制,且蕴含以劳动分工为基础的分配正义。大革命之后,西耶斯意识到制宪权的危险并将其掩藏,构想了宪法审查会以实现违宪审查、宪法改良和人权的终极保障。我国"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的主张者在论战中各执制宪权与人权,但都忽视了西耶斯这个重要的理论源头。特别是前者在阐释西氏的制宪权理论时切断了与人权的关联,将制宪权的客体从政制扩大到政治体本身,将规范主义替换为决断主义,忽视宪法在民主正当性之外的规范正当性。"政治宪法学"应当以积极姿态有效地融入人权话语,从而走出理论泥淖。  相似文献   

12.
田雷 《中外法学》2011,(5):971-996
对于美国宪政的想象,在很大程度上塑造着中国法律人对本国宪政问题的思考。本文指出,美国司法审查基本上被中国宪法学者误解为一种单向度的横向审查,即一种发生在联邦政府层级内的水平审查。但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司法审查史内,司法审查主要表现为纵向审查,即中央对地方的宪法审查。马伯里范式的司法审查实际上并未能真正把握司法审查的意义所在,只有在纵向分权的国家建设视野内,才能发现美国司法审查的历史性意义。  相似文献   

13.
王彪  顾深山 《法制与社会》2010,(36):160-162
现代宪政运动的发展和我国改革深化的国情实践已经尖锐地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宪法能否司法运用。即法院能否根据宪法的规定来处理案件,这就必然涉及到宪法的司法适用问题。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虽然确立了我国行政诉讼的一项特有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即人民法院原则上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但是人民法院能否对行政行为的合宪性进行审查,并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历史和认识的原因,法院对"合法性"均作狭义理解,司法领域中"虚置"宪法。本文以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依据作为切入点,建议应明确将"依据宪法"作为合法性审查原则的标准之一。  相似文献   

14.
论发展权与宪法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将发展权这一基本人权导入以人权为价值内核的宪法 ,是发展权实在化和21世纪宪法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发展权的诞生发展了传统宪法的人权原则 ,并在人权主体、人权内涵和人权形式诸方面拓展了宪法人权的内容 ;而增进以人的全面发展即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发展为内容的发展权 ,则是实现民主宪政的基本途径 ;发展权是对传统人权观的超越 ,必然要求重新审视宪法人权的主体、含义、构成要素 ,特别是集体主体人权的法律确证和司法救济问题 ,这些问题又必然给宪法哲学和宪政实践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相似文献   

15.
论发展权与宪法发展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将发展权这一基本人权导入以人权为价值内核的宪法,是发展权实在化和21世纪宪法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发展权的诞生发展了传统宪法的人权原则,并在人权主体、人权内涵和人权形式诸方面拓展了宪法人权的内容;而增进以人的全面发展即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发展为内容的发展权,则是实现民主宪政的基本途径;发展权是对传统人权观的超越,必然要求重新审视宪法人权的主体、含义、构成要素,特别是集体主体人权的法律确证和司法救济问题,这些问题又必然给宪法哲学和宪政实践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相似文献   

16.
翟国强 《中外法学》2007,(3):379-384
<正> 引言民主政治要求公权力机关最终需对人民负责,而在司法违宪审查制度下,非经民主选举产生的法官却可以审查民意机关的立法,如此构成了司法审查和民主之间的一个悖论。由司法机关进行违宪审查是美国宪法保障制度的一大特色,但美国宪法文本中并没有司法审查的明确规定,因此司法审查在宪法秩序中究竟如何定位,一直是美国宪法学界所争论不休的议题。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拉里·D·克莱默(Larry D.Kramer)教授的新作《人民自己:民粹立宪主义与司法审查》一书就是从人民与司法关系的角度论述司法审查宪法地  相似文献   

17.
基本人权的侵犯与比例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第一节 前言 要现实地保障人权就必须确立人权保障的司法救济原则。而且,对确立这一原则来说,侵犯人权行为合宪性审查基准的标准化是必不可少的。在我国,特别是60年代以后,由于开展了“以美国的判例、学说为题材,具体地将宪法问题同司法审查联系起来,研究作为司法审查准则的诉讼理论和技术”的宪法诉讼研究,也开始讨论起合宪性  相似文献   

18.
本文探讨了司法审查在世界范围的功能及其监督机制,重点是司法审查制度在新兴宪政国家的发展。司法审查和民主都同样履行着反专制职能——如果民主是为了抗衡少数人的专制,那么司法审查是为了抗衡民主体制下的多数人专制。虽然司法审查存在反多数主义难题,但是其重要功能注定了宪政国家不可能取消司法审查,而只能通过恰当的制度设计,在保证司法权力获得监督的同时发挥其人权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19.
宪法至上、基本人权的保障、现代法治国这些观念被普遍认同与接受,是法国违宪审查制度建立的重要基础。与其他欧洲国家相比,法国违宪审查制度存在着缺陷,表现为宪法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个人不能直接向宪法委员会提出违宪审查的请求,宪法委员会仅对法律实施事先审查等等。宪法在司法诉讼中的适用,打破了宪法委员会对违宪审查的垄断权,同时也引起了新的法律问题。通过改革来完善现有的违宪审查制度是法国学者的重要研究议题。其中,先行裁决制度由于它的各种优点,对完善违宪审查制度将起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刘晗 《中国法学》2015,(2):108-130
全球化的进程已经推进到传统的国内宪法领域。近些年来,世界各国的宪法发展呈现出趋同的态势,各国司法审查的活动也开始相互借鉴和援引各自的法律资源和司法判决,各国高等法院法官之间的交流逐渐增多。宪法全球化肇始于二战之后世界范围内传统议会主权的衰落以及对于行政权扩张的反思,同时也受到了经济全球化的极大促进。宪法的全球化同时也在实践上受到了以美国为代表的宪法民族主义的抵制,在理论上带来了问题:司法审查的全球化使得各国高等法院逐渐脱离本国的民主过程和特殊的宪法文化,呈现出国际的反多数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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