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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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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多头鉴定、重复鉴定”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在我国当前弊端诸现的鉴定体制下,多头鉴定、重复鉴定问题日显突出,司法鉴定有"鉴"不定的混乱局面已经使司法鉴定的公信力下降,致使案件久拖不决影响诉讼效率的实现.要根治"多头鉴定、重复鉴定"这一顽疾尚需挖其病因,对症下药,完善制度才是根本.  相似文献   

2.
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实施司法鉴定活动,应在司法鉴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核准的鉴定范围进行鉴定,否则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是无效的.实践中,存在司法鉴定机构在利益驱动下超范围进行商业鉴定,其鉴定对司法鉴定的健康发展有较大的危害.为了加强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鉴定范围的管理,有必要明确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范围.比较司法鉴定与商业鉴定的异同及其效力和法律责任,提出加强管理的具体措施,将有利于诉讼公正的实现,促进司法鉴定的管理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3.
近些年,司法体制改革的进行很大程度上是围绕着司法程序的革命。科学的、理性的以及体现时代特色的诉讼证据制度与规则已成为程序变革的核心问题。分析《司法鉴定程序通则》、重新鉴定的现状及成因,提出建议以促进司法鉴定立法体系的健全完善,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4.
司法鉴定意见是鉴定人进行科技实践的产物,因而出现错误鉴定意见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在法定的重新鉴定之外,由原司法鉴定人在程序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复核鉴定"自我纠正司法鉴定意见的错误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对策。基于此,以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为研究的视野,以复核鉴定为基本形式,探讨司法鉴定意见纠错的机制并创设相应的制度,将有利于诉讼和司法鉴定。  相似文献   

5.
司法鉴定作为诉讼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着诉讼的进程。司法鉴定形成的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直接影响甚至左右着审判的结果。鉴定次数是当前我国司法鉴定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但至今却无相关规定。本文提出我国司法鉴定三级(次)鉴定终结制度,在充分论述该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构建设想,以期对完善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从诉讼程序上制约反复鉴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复鉴定是当前司法实践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可以说是现行司法鉴定体制诸多弊端的集中体现。本文从考察反复鉴定的弊端出发,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详细分析,指出产生根源并不在于鉴定体制本身的弊端,而在于诉讼程序的不完善,并从诉讼程序的视角提出了制约反复鉴定的对策。  相似文献   

7.
为了加强司法鉴定的管理,2005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下简称《决定》),对我国目前司法鉴定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整顿。目前社会上发生医疗纠纷后,很多患者认为应申请法医鉴定来判断医疗诊疗行为的正确与否。实际上,医疗事故鉴定和法医鉴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鉴定。一,司法鉴定的概念《决定》第一条明确“了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方法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由此可以看出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  相似文献   

8.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一种常见的诉讼类型,人体伤残等级是案件赔偿数额计算的重要依据,伤残等级鉴定则成为案件审理中的关键一环。而司法鉴定标准是鉴定的根本保证,是衡量鉴定意见正确与否的重要依据。目前,在司法鉴定活动中,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及职工工伤致残程度鉴定已有国家标准,但是对于除此以外的人身伤害致残程度鉴定尚缺乏明确、统一的鉴定标准。本文试图从分析我国人身损害司法鉴定标准存在的问题入手,揭示缺乏相关司法鉴定标准的负面影响,从而论证统一司法鉴定标准的必要性,并提出制定标准的若干意见。  相似文献   

9.
从科学角度来看,在刑事诉讼的司法鉴定中,正确鉴定结论只有一个。同一事项出现了不同的鉴定结论只能说明鉴定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发生了偏差。现有的鉴定和诉讼体制,造成只有通过重新鉴定,才是纠正错误鉴定结论、获得正确鉴定结论的唯一选择和途径。而同一事项反复鉴定,在诸多。方面也产生大家有目共睹的负面影响,严重影响和制约着诉讼活动正常开展和案件判决后的诉讼效果、社会效果。所以必须对同一事项的鉴定次数进行限定。  相似文献   

10.
随着医疗事故争议的不断增多,对医疗事故争议的鉴定随之增多.在我国,对医疗事故争议的鉴定可分为非诉讼活动的医疗鉴定和诉讼活动的司法鉴定,由于医疗鉴定和司法鉴定这两种不同的鉴定活动的性质、目的、启动方式、鉴定机构、鉴定主体等各不相同,本文就两者之间的差异进行初步比较和探索.  相似文献   

11.
在医疗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医疗事故鉴定成为其中争议很大的一个环节。在有关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诉讼中,医学鉴定公正性受质疑,医学鉴定实际上被规避,诉讼效率降低,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所加重。本文拟通过对医疗纠纷法医学鉴定和医学鉴定程序的比较,寻求两种鉴定程序的异同,并进一步提出司法鉴定机构介入诉讼中医疗事故鉴定的设想,通过改变目前诉讼中医学会专属鉴定的现状,缓和目前医疗纠纷民事赔偿诉讼中的一些矛盾。  相似文献   

12.
医学会接受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医疗过错责任时存在不明确医疗过错、对病历材料真实性的重视程度不够、忽略病人的知情权、过份强调医疗的高风险性、过分强调疾病对后果的影响、过份强调医方的法定义务等问题,在组织鉴定的做法上也存在鉴定书上鉴定人不签名及网络鉴定、异地鉴定不能被采纳、鉴定时间过长的不足.本文通过医疗纠纷案件在医学会鉴定医疗过错时存在的不足,讨论如何开展医疗过错责任鉴定.设想如下一是树立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是两种鉴定结论的司法理念;二是树立医学会不是医疗纠纷案件唯一鉴定机构的司法观点;三是明确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是处理医疗纠纷引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唯一、主要证据;四是建议分别建立行政处理阶段和诉讼阶段的不同医疗纠纷鉴定体系,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鉴定医疗过错责任,并完善鉴定体系.在诉讼阶段的司法鉴定由人民法院组织建立鉴定人名册,建立高级医学专家名册库,并开展培训,使所出具的鉴定符合法律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对于诉讼的判决结果作用重大,在实践中对于司法鉴定领域的若干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和结论。结合现行的司法鉴定相关的规定以及司法鉴定实践,对于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的鉴定程序启动、鉴定申请准许、工程造价鉴定以及重新鉴定等几个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于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  相似文献   

14.
在许多诉讼活动中,司法鉴定对于确定案件事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鉴定标准的不统一,没有单独成文的法律做后盾,给诉讼造成了许多难题.特别是伤残鉴定,各行业之间标准林立,各标准之间又存在巨大的差异,很容易被人利用这个法律的漏洞,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司法秩序.因此司法鉴定立法刻不容缓,这对于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略论司法鉴定中四项制度的完善——以审判实践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鉴定是确保诉讼证据真实、合法、有效的重要手段,是诉讼科学化的客观需要,在诉讼过程中起着辅助实现司法公正、高效和权威的积极作用。然而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面临鉴定人出庭率低、鉴定期限长、鉴定收费尚需规范、司法鉴定技术受限等客观问题。对此,除法院应作自身的改革之外,还需要统一鉴定法律依据,鉴定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统一鉴定标准,密切与法院的配合。  相似文献   

16.
《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三年多来,我国司法鉴定混乱的局面仍未见明显改观,其中一个重要症结在于重新鉴定的无序、失控。重新鉴定从“难”到“乱”,暴露出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存在弊端,亟待进一步完善。解决问题的对策是必须在管理法规中增加重新鉴定的专门章节,从程序到实体制定严格的操作细则,使重新鉴定得以规范、有序地开展;建立重新鉴定的有效审查机制,保障诉讼的公正和效率。  相似文献   

17.
刑事侦查机关内设鉴定机构所从事的司法鉴定活动的法律定性在理论上尚存争议。从司法鉴定的性质看,对鉴定人与鉴定机构的关系剖析基础上论证侦查机关内设鉴定机构实行自然人鉴定人制度.并对其独立性及回避等诉讼程序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增加通光量会使鉴定程序更加公开与透明,这也是司法鉴定改革趋势与方向。但司法鉴定的核心是科学技术,必须考量减少外界“噪音”对鉴定人的干扰,因此在“鉴定阳光”射入方式上,如果说鉴是前与鉴定后阳光应当直射,那么鉴定中阳光则折射优于直射,这样既充分地保障当事人诉讼参与的权利,同时也保障了鉴定人无“刺眼”的鉴定环境。  相似文献   

19.
沈臻懿 《中国司法鉴定》2011,(5):I0004-I0007
鉴定质量作为司法鉴定工作的核心基础,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以及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首次以立法形式将资质认定引入司法鉴定领域以来,资质认定工作已成为文书鉴定机构提升鉴定质量、完善管理体系的重要手段。针对当前文书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中存在的困惑与不足,有必要通过一定探索与实践,切实提升文书鉴定质量,为诉讼活动提供科学的规范化依据。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法律允许当事人在诉讼前委托司法鉴定,形成了通过诉前鉴定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ADR模式。诉前鉴定从替代性、选择性和准司法性方面具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性质和特征。司法实践中诉前鉴定通过服务和解、促成人民调解和法官诉前调解的方式实现替代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并有助于公正地解决当事人双方的纠纷,节约了诉讼资源。现实中诉前鉴定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弊端,需要通过进一步的规制以实现其纠纷解决机制的目的和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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