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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争论观点梳理在金融诈骗罪的七种具体犯罪中,除了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和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的条文中明确规定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之外,其他五种犯罪(刑法第194-198条)的条文中均无此种规定。笔者仅就票据诈骗犯罪目的方面的争论归纳。其意见众说纷纭,概括而言可以认为有否定说、肯定说、折衷解释说。否定说主张对票据诈骗犯罪不必以“非法占有目的”加以限制。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票据欺诈行为,同样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票据欺诈行为,虽没有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但也严重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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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勤忠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1,(3):24-29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非是所有金融诈骗罪主观方面的必备条件 ,而应取决于刑法的具体规定 ,对金融犯罪的犯罪对象的不明知包括不认识和可能认识两种情形。司法推定理论有助于金融犯罪的认定和查处 ,但也不能不加区分地盲目适用。最后 ,本文提出了修改金融诈骗罪罪名、对虚假陈述型欺诈行为和骗取财物型诈骗行为分别规定法定刑及增加信用卡诈骗罪和有价证券诈骗罪中犯罪对象“明知”要求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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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贷款诈骗罪的思考及立法建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业务也日趋国际化、市场化,现有的法律、法规都在规范金融活动中体现出其滞后的一面,一些领域甚至少有规范,存在“真空地带”。一些犯罪分子为了牟取暴利,便纷纷将犯罪目标对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诈骗贷款的犯罪活动日益猖厥。为此,全国人大常委全在《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中规定了贷款诈骗罪,继之在1997年新修订的《刑法》中加以吸收,对遏制此类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现行《刑法》对该罪的主观方面限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但使司法实践面临操作上的困难,更使一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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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下)张承关于金融诈骗方面的犯罪一是《决定》第八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非法集资的手段,诈骗他人钱财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本罪的本质特征,《决定》第八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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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对信用证诈骗罪未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这是否意味着该罪之构成不需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理论界对此有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在司法实务中也不乏未查证被告人非法占有目的即以信用证诈骗罪论处的个案。从刑法解释的视角观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是一切诈骗犯罪的题中之义;对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信用证欺诈行为以信用证诈骗罪论处,也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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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罪是金融诈骗类犯罪中比较常见的罪名,司法实践中,由于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存在较多分歧,导致难以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不利于准确认定犯罪。本文结合案例,在对票据诈骗罪罪状分析的基础上,探讨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方式和限定条件,并结合司法实践,就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明标准问题提出了相关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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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是保险诈骗罪的主观要件 刑法学界的通说认为,传统诈骗罪的构成以“非法占有目的”为主观要件。那么,作为新型经济犯罪的保险诈骗罪,是否也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此,理论界存在分歧。 有些学者认为,不管《刑法》有无明文规定“非法占有目的”,金融诈骗罪都以非法占有目的作为主观要件。其理由为: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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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增设了“金融票据诈骗罪”的新罪名.从而将票据诈骗罪从普通诈骗罪中独立出来.本文试结合票据法原理及有关司法实践,对票据诈骗罪的法律特征和立法完善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一、设立票据诈骗罪的必要性《善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之所以把票据诈骗罪从普通诈骗罪中独立出来,是由票据本身的特殊性与重要性所决定的,也是当前严厉惩处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迫切需要.1.票据诈骗犯罪侵犯的是特殊类型的复杂客体,与普通诈骗犯罪有着明显的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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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刑法典第193条完全吸纳了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十条第五项关于贷款诈骗罪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常常涉及到对该犯罪的主客观方面、主体范围等如何理解的问题,本文试图运用刑法理论,结合刑法的规定,对有关贷款诈骗罪的司法适用问题作些探讨。一、对贷款诈骗罪主观要件的理解刑法第193条对贷款诈骗的手段(即客观行为方式)规定得比较具体,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容易掌握,但仅有上述手段尚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认定贷款诈骗罪的难点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非法占有的目的,是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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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产生时间.在刑法理论界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对合同诈骗罪的成立没有影响,即以合同签订为参照点确定的“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对合同诈骗罪的成立不具有决定意义.合同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可以产生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也可以产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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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罪的主观故意存在着“直接故意说”、“双重故意说”、“司法推定说”。“直接故意说”和“双重故意说”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而“司法推定说”则不违背刑法理论,又有利于惩治金融诈骗犯罪。但从长远角度看,为了保障人权,“司法推定说”应严格限制适用。建议修改刑法,将金融欺诈犯罪区别为两种情形:骗取财物型诈骗和虚假陈述型欺诈。前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目的犯;后者以非法占用为目的,是行为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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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中规定的罪名,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完全吸纳了这一规定。这对打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秩序,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贷款诈骗的手段花样翻新,加之法律规定的原则不尽完善,以致在审判实践中遇到一些新问题,产生认识上的分歧,影响了对贷款诈骗犯罪的惩处。现就审理贷款诈骗案件中适用法律遇到的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一、关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问题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贷款诈骗罪与非罪的标准。但非法占有目的是行为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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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罪的法律特征朱秀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增设了“金融票据诈骗罪”的新罪名,从而将票据诈骗罪从普通诈骗罪中独立出来。本文试结合票据法原理及有关司法实践,对票据诈骗罪的法律特征和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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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6月30日,第8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增设了“金融票据诈骗罪”的新罪名,从而将票据诈骗罪从普通诈骗罪中独立出来。本文试结合票据法原理及有关司法实践,对票据诈骗罪的法律特征和立法完善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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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理论通说和实践部门一致认为,贷款人在贷款过程中使用了虚假的方法,但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属于一般的金融违法行为,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因此,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成为区分贷款诈骗罪与贷款违法行为的关键。然而,在办理具体的贷款诈骗犯罪案件时,司法机关经常面临着非法占有目的有无的认定难题,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有无,也往往是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因此,如何认定贷款诈骗犯罪案件中的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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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诈骗罪的特点及法律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经济犯罪,我国刑法虽用专节对其进行了规范,但有些罪状粗糙,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是这类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另外应加强对金融诈骗罪的惩罚力度,以遏制不断上升的犯罪势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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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一方面被认定为特殊诈骗罪,与诈骗罪表现为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另一方面又被当作“加重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此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出现了“骗”与“被骗”的构成要件缺失却依然构成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欺骗”与集资诈骗罪中的“诈骗”混淆不清、两罪以“非法占有目的”为区分标准的主观化趋势的问题,从而导致“非法占有目的”在被扩大化的同时又被弱化,进而造成集资诈骗罪被矮化、限缩。应从金融秩序法益的立场,回归集资诈骗罪的金融犯罪属性,重塑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关系,明确“欺骗”“诈骗”的同质性,增设“骗取集资款罪”,调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制范围,构建体系化的集资诈骗罪罪名群,化解集资诈骗罪刑罚供应过度与不足并存的尴尬。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