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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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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征收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更是以民事基本法的形式就此做了专门规定,但对实践中诸如公共利益的界定、征收程序流于形式、补偿标准及补偿费的管理、监督等突出问题,仍未能在制度上予以解决。本文拟就此进行探讨,以期推进土地征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
(接上期)(二)关于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如何界定是一个通俗而难解的话题。我国《宪法》修正案第2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的规定完善了我国征收征用制度,包括区分了征收与征用、明确了征收征用权的主体为国家、明确了公共利益是征收征用追求的目的并明确了征收征用必须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以及被征收征用人获得  相似文献   

4.
应松年 《中国法律》2010,(3):3-4,58,59
新的《征收和补偿条例》与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比,在几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大的改动。 一、在适用范围上与《宪法》和《物权法》相统一 宪法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必须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物权法》也规定,国家征收或者征用财产都要以公共利益作为支撑点。而2001年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并没有涉及到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5.
平等保护私有财产权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征收是国家针对公民私有财产权最可能的“侵害”行为。《物权法》对于征收的规定有长足进步,但仍无法完全满足现实需要。在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的同时,《物权法》关于征收的条款也应当修订,从民事基本法的层面对征收和拆迁作出区分,规定公平、公正原则为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并完善征收预备程序,最后还需对《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6.
王威 《法制与社会》2011,(13):249-250
<物权法>对城市房屋拆迁做出了规定,但是对被拆迁人的保护并不够充分,未对商业性拆迁加以明确规定,应在充分界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规范政府在商业性拆迁中的作用,细化补偿问题,完善征收程序.新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为拆迁的直接依据,较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所进步;但仍未能对拆迁及补偿问题做出完善具体的...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颁布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物权法》的贯彻实施提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但征收过程中对公共利益认定仍存在问题,如是否排斥商业性开发、公共利益类型化、公共利益认定程序保障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被征收的主体时,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中应遵循同地同价、足额补偿等原则,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  相似文献   

8.
物权法草案中征收征用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34,自引:0,他引:34  
王利明 《中国法学》2005,2(6):57-67
关于征收征用制度,物权法草案在规则设计上须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应维持宪法关于公共利益的抽象表达,不必采用正面界定和反面排除的方法来规定公共利益的内涵;二是应区分征收、征用与拆迁等概念,分别规定征收、征用的条件与程序;三是应明确规定征收征用的合理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中虽然包含对房屋所有权保护的强制性规定,但是要想依据该规定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是不够的,还必须完善其他相关立法。主要措施是要完善征收立法、明确公共利益的界限、区分公共利益性质的拆迁和商业性拆迁、弱化政府在商业性拆迁中的地位。同时,要对作为拆迁直接依据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10.
我国目前关于征收的讨论主要是从宪法层面展开的,并且集中在公共利益、征收程序和公正补偿几个方面.在物权法视野下,比较物权法征收条款同宪法规定在内容和效力上的差别,区分其与行政法规定在内涵和程序上的分野,论证物权法征收条款在法律体系中的独立地位.围绕物权法征收条款同相近制度的区别,比较分析德国、法国和美国的征收实践,提出并探讨"对财产权何种程度的干涉构成征收"这一前提性问题.最后,针对近来争论比较激烈的机动车限行问题,进行理论上的分类,并澄清其中一些模糊的前提.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以重庆最牛"钉子户"拆迁案为起点,以公共利益与拆迁补偿为核心,探讨了《物权法》第42条的解释问题。政府即使基于公共利益征收私人财产,也要在征收程序与对价补偿方面充分体现物权神圣思想。公共利益具有受益主体的公共性、超越个体利益以及表现形式的多元化与变动性,因而应建立由政府、利益受损代表和独立专家代表三方主体参加的公共利益认定委员会制度,并对公共利益认定采取"非公"推定态度。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的实施与征收征用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征收征用是对公民权利的重大限制,各国法律为强化对公民权利的保护,都在基本法甚至在宪法中规定这项制度。我国《物权法》对征收征用制度作了原则规定。为严格征收征用的规定和程序,严格补偿的规则,防止行政权对公民财产权的不正当干预和侵害,我国尚需制定《征收征用法》,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相似文献   

13.
公共利益作为土地征收的前提条件,一度成为《物权法》制定过程中争议较大的问题。首先通过对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中公共利益现状的深入分析,指出现行法律对公共利益缺乏明确界定的缺陷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主张公共利益应法定,并通过对公共利益各种立法模式的探讨,从而建议在未来的物权法司法解释中应对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界定,并规定法院为认定公共利益的主体。  相似文献   

14.
王才亮 《中国律师》2007,(10):22-23
十月一日,《物权法》实施,与此同时执行了16年(其中在2001年作过一次修改)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停止执行。为了解决从而可能导致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工作无法可依的问题,规范征收与拆迁补偿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物权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  相似文献   

15.
《物权法》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本文认为要使公共利益原则在征收中真正发挥作用,实现其控权的使命,必须在司法实务的可操作层面,探寻行之有效的机制,具体化"公共利益"的判定标准和强化法院对征收公益性目的的司法审查权.  相似文献   

16.
《物权法》视野下公共利益的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征收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的权限和程序将集体所有或个人所有的财产变为国家所有并加以利用的行为。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为防止征收权的滥用,保护所有人的物权利益,世界各国都对征收权的发动规定了限制条件,其中主要的限制条件是征收必须符合公共利益。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不仅使征收的正当性得以确立,而且也是防止征收权滥用的一个重要措施。一、公…  相似文献   

17.
我国《宪法》和《物权法》都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征用不动产,但对于公共利益的内容和界定主体等问题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这就容易导致公共利益的滥用。综合国内外立法状况,采用折中式的立法模式并明确公共利益的界定主体可以较为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使不动产的征收符合公益目的。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土地征收及补偿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李牧  耿宝建 《法商研究》2005,22(2):13-18
我国现行土地征收及补偿制度是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该制度存在对公共利益的规定过于模糊且矛盾、政府职能错位、背离市场经济法则、补偿标准过低等缺陷,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土地征收及补偿制度的完善,应当选择全面改革的路径。改革的具体措施包括: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即将其限定在公共事业工程的范围内;政府不直接参与征收土地,而是通过颁发《征收许可证》和《征购许可证》来实现对土地征收的审查;由人民法院处理用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间的征地争议;准确理解《宪法》中的“补偿”涵义,并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补偿制度等。  相似文献   

19.
集体土地是农村价值最集中的资源,是广大农民利益实现的最重要的载体。土地的强制性征收给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带来严重的损失,补偿制度来弥补之。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体现了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对国家强制权力的制约,体现了土地财产权利与土地征收权力的均衡。由于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与技术性,《物权法》不可能对其所有问题均有规定。全面研究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尤其是研究其补偿范围及补偿标准,对我国将来制定土地征收法或在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物权法》具有理论及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日本房屋征收制度的基本状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学》2007,(8)
在财产权须受到公共利益限制的宪法规定之下,日本的《土地征收法》遵循"无补偿即无征收"的原则,建立了分别针对确认项目所具公共利益性质的项目认定程序制度和调整、保障私人利益的裁决程序制度。当两项程序中产生的行政行为有争议时,分别适用行政诉讼中的撤销诉讼和当事人诉讼。此外,该法律还为通过自愿收购取得公共用地的方式设置了调解、协议确认和和解等特别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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